正文  第四章:王子

章节字数:3013  更新时间:08-09-15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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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一病来得气势汹汹,好象到了古代的所有不满都在这次疾病中爆发。从淑德家的麻烦事到湖中遇险,都在我脑海中不断重现。

    一路上马车停停走走,红依不停地给我拿来很苦的中药。

    几天后,云城终于到了。

    同蛮洲相比,云城不知繁华多少倍,我和俊风商量,决定在这里卖四天彩票。不过叶俊风不让我参加卖,说是什么我大病初愈,让我安排这几天大家的伙食就行了。气得我想狠狠的敲他一笔。

    “什么,你还买?”叶俊风双脚直跳。我左边抱着一大堆水果,右边抱着一大堆糕点,手里还不停地啃着臭豆腐。好不容易骗他请客,这个机会怎么能轻易放过。

    “别那么小气嘛,帮我拿一下。”

    “谁叫你买那么多,不帮。”他赌气。

    “哎呀,拿一下啦。”我坚持不懈。他气哼哼地接过东西。

    前面忽然人潮串动,大伙都向前面涌去。我连忙拉着叶俊风站到了一个制高点,模模糊糊看见前面有一群骑马的朱衣人,拥簇着中间穿月牙白长袍、骑着白马的人向这边走来。

    我周围的姑娘们都满脸通红地看着那边,八成是看帅哥。还是咱蛮洲的姑娘们大方啊,见到帅哥,想叫就叫。

    扭头看见叶俊风的眼也发直,忙摇他手臂:”喂,什么啊?很好看吗?”

    “你不会自己看。”

    “我看不清啦。”

    忽然,一个小孩被挤到了骑马人前,摔倒在地大哭起来。他的妈妈还在人群后又跳又喊:“别踩了我孩子,别踩到我孩子啊。”

    白衣人停了下来,翻身下马,所有人都摒住了呼吸。

    “来,孩子,别哭。”温柔的声音,却带着穿透空间的磁性,连我这么远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大嫂,孩子没事。”白衣人把孩子放到挤过来的母亲手里,四周百姓鼓起掌来。

    “谢谢寒王。”母亲激动地万福。

    真是魅力型领导啊!我感叹。

    近了,近了,更近了。我满腔的好奇渐渐化为冰冷。

    湖神?那模样,那眼眉。

    但随即一股温暖的暖风将我的冰冷化开,还带来了一丝清香。

    不是湖神,他的眉毛柔和不是剑眉,他的眼角没有上挑,他的嘴唇没有冰冷的锐利,反而带着温暖的笑意。总之,第一眼看上去两人很相似,第二眼就能看出两人有大大的不同,甚至,相差十万八千里。他眼里的幽潭,仿佛将世界所有干渴的土地都带来了春雨。

    如果说湖神的帅气让人想到冰川的动人,那么这个男子则让人想到春天九寨沟的摄魂。

    他的美让我不知不觉呢喃:“我梦想有一天我的白马王子能驾着五彩祥云来娶我。”

    “恩,你说什么?”叶俊风把我叫醒,白衣男子已经过去。

    “没什么。”我不好意思地说自己在发花痴。

    跳下台阶,我拉住一个还在踮脚观望的大爷问:“大爷,那人是谁啊?”

    “什么,你连他都不知道?”大爷像看到了火星人,他打量了我半天:“也对,看你这身衣服是从南边来的吧,难怪你不知道了。他是当今皇上的第五个儿子,封地在东南的寒王——付寒君。这次特地来给今年云城的花魁素云华奏琴的。”

    “怪不得这么多人看,原来是王爷啊,浪子一个。”我对那些纨绔子弟没有好感。

    “你这个蛮子知道什么?”大爷大吼:“这寒王可是千年难遇的人物。”“对啊,”旁边的粉丝加入战局“这寒王性格纯良,对百姓谦和有礼,他管辖的东南地带,百姓安居乐业。”“淡薄名利,与世无争的人啊”。。。。。。

    “可惜,他好色啊,为了一个花魁专程跑到云城来。”我很不喜欢盲目的偶像崇拜。

    “说你是蛮子吧,你不知道,那寒王的书画琴剑都是当今一绝吗?天下能出其右者没有几人啊。而他这个人心胸开阔,只要听闻有谁在这些方面有很深的造诣,他都会专程拜访。这次的花魁素云华,随乐作画的技艺,天下一绝。这才能引得寒王殿下前来啊。”

    “对啊,对啊,寒王是为她的画而来,不是为她的人而来。他不喜女色,现在连侍妾都没有,也没。。没。。没有娶妻。”一位幻想小少女红着脸说道。

    。。。。。。。

    终于逃脱了寒君粉丝团的围攻,从人群中钻了出来。找了一会,发现叶俊风呆呆地站在一个台阶上。

    我拍拍他:“怎么,看见人家把你比下去了,不高兴?”他没看我:“男人要像那样才行。”看他现在的样子我忽然想起了刘邦:“你想要他的阵势?”“不全是,还有权倾一方,名扬四海。”“要是臭名远扬就不好了。”我抬杠。

    “其实未尝不可啊。”他眼睛里面燃烧着火焰。不行,我得把他的邪恶念头压下去:“那你现在抢劫吧,蛮洲郡守在云城大街上当众抢劫,你一定名垂青史啊!”他终于看着我笑了。

    “其实你很棒,做事很厉害。好好做官,以后做大官,做个好大官,人们都会记得你的。你比那寒王强,他生下来就在那么好的环境里生活,得到这些没什么了不起。而你靠你的努力在拼搏,所以你比他伟大,加油加油,我支持你。”我想往善的方向引导他。

    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呵呵,有时候发现你很奇怪。”“我知道啊,你从来不问我我也就不说,其实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耶。”我说得无比真诚,知道他不信。

    “少胡思乱想了。”他把东西放回我怀里:“我要去拜访云城城守,这个活动必须去向人家打招呼,如果能请他来主持一下就更好了。”

    他转身走去,看着他的背影我忽然觉得他好陌生。算了,我摇摇头,他自己的路,还得自己走。

    和云城城守的交涉很成功,他亲自到场主持开始典礼。由于我们在云城发过了传单,蛮洲的奇闻也已经传到了这里,再加上我们特地拉上锣鼓队在云城大敲大打地宣传了一天,开场的时候很是热闹。我们把小奖项的东西换成了首饰,布料,花瓶,盘子,不求人,甚至还有马桶。一二等奖的奖金也翻了一倍,当然,奖券卖得也更贵了。到了这么繁荣的云城,当然得多赚一笔,这里的人比蛮洲人手里有钱,不会在乎买奖券那点钱的。

    不过我却很清闲,看看日头差不多了,他们卖票也该饿了,我带上小虎,三儿一人扛一根粗棍子,带上大桶去买饭。一百多人的饭呢,我们三个只能挑回来。

    “两小子说说看,咱们吃什么?”这两个十五六岁的孩子被他们的爹娘塞给我们,带出来挣点娶媳妇的钱。我把他们当弟弟一样待,所以想吃什么都听他们的。

    “兰姐,我们到了大城市,吃点好东西吧。”小虎说。

    “好,咱们吃顿好的。”我四周打量了一下,拉住一个穿得还不错的中年人:“大哥,这周围有没有什么店做的东西特别好吃啊?”

    中年人打量了我一下,露出大黄牙笑:“小姑娘不是本地人吧,姑娘要去东西最好吃的地方,当然就去云城最出名的“醉--仙---楼”啊。”

    “那里的东西贵不贵啊?”我问。

    “不贵不贵,姑娘去,不贵。”中年人堆满了笑容。

    我们按他指的方向,走不远就到了“醉仙楼”,原来它离我们卖彩票的地方不远。

    走进醉仙楼,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大堂中间没摆桌椅呢,周围独立的雅间也太多了点吧。而且一些男人见我们进去就开始起哄,就算老娘很漂亮,你们也不用这么起哄吧。

    “掌柜的,掌柜的在吗?”我喊。

    一个身着妖艳的大娘走了过来。

    “姑娘,你来是?”

    “掌柜的,我们要买100人的饭,两素菜您估一下,得多少钱?”

    “姑娘,不如你卖给我吧,爷给你钱还保证把你伺候得舒舒服服。”一猪头男大叫。

    “姑娘,你不会是开玩笑吧,我们这里是青楼啊,不是卖饭的地方。”大娘阴阳怪气地说。

    什么,青楼?那个混蛋,戏弄我们。

    在一片哄笑声中我们逃出了醉仙楼。

    心情很不爽,于是我私自加了些肉菜。抬着买好的饭回到卖票的地点。

    他们还在汗流浃背地工作,我们带回的饭大受欢迎,白米饭加上肉菜啊,这在古代可是很好的伙食了。在这里没有几家人能天天吃白米饭白面的,都吃各种粗粮的混合饭。

    “怎么买这么贵的东西?”叶俊风皱了眉头。

    “大人,你不知,刚才我们。。。。。”性情直爽的三没看到我拼命使的眼色,将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

    叶俊风脸色越来越差“砰”,他放下碗:“你真是阔气,又笨又阔气,被人骗去青楼还大手大脚花钱,是你一个人的钱吗?”吼完后他走开过去继续卖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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