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1711 更新时间:08-11-16 22:24
1
星期六早上,宇文紫和傲夜宇都没有课,于是乎,两人坐在新买的小餐桌上,悠闲的看报,吃早餐。
“有死人了。”宇文紫要这一块面包说。
刷的一声,报子被傲夜宇抢走。“哦,又是这,已经第4个了。”看了报子后,傲夜宇冷冷的说。
“是5个,”宇文紫更正道,“有个是失踪,没找到尸体,但仍旧在那条街。”顿了顿,喝口牛奶,继续说:“死者有男人,有女人,年龄也不一定。带无一例外是被什么咬死的,啊啊啊,不会是什么猛兽吧?”宇文紫有些夸张的抱头哀叫。
“你在哪里打工?”傲夜宇没理他,独自问道。
“嗯?”宇文紫有些奇怪为什么傲夜宇要问这些,但仍旧回答:“在LOVE甜点屋。”天,宇文紫每次说到这个名字都忍不住打颤,这是什么名字?品位好低哦!
“哦,那你要小心了。”傲夜宇放下报子,幽幽的说。
“为什么~~~啊!”宇文紫反映过来了,他打工的地方,那个LOVE甜点屋,就在那条街上!
“不是吧!那没倒霉?”
“白痴~~~~”
LOVE甜点屋。
宇文紫一边愤愤的擦着柜台,一边在心里诅咒傲夜宇。那个小气的家伙。宇文紫打工来时,已经发生凶案了,但还没有意识到什么,在意识道自己打工的地方就在凶案的那条街后,宇文紫希望傲夜宇在自己下班时来接接自己,但当自己向他提出后,换来的时傲夜宇的一声“白痴!”
“啊啊啊啊~~”宇文紫越想越气,于是乎更用力的擦着柜台,好像那柜台就是傲夜宇。
这边,甜点屋的老板玲丽看不下去了,连忙过来阻止。“我说阿紫啊,你跟这柜台有仇么?为什么好像很恨它啊?”
宇文紫后写不好意思了,连忙说说:“对不起对不起,我我~~~”还没说完,脸便已经红了。
天啊,好可爱,怎么会有那么可爱的男生。看着脸红的宇文紫,玲丽感觉很有意思。突然想要去逗逗他。于是靠近宇文紫,压低声音问:“怎么,跟男友吵架了?”
“嗯~~啊?”反映过来的宇文紫连忙说:“什么男友,我~~我是男的!”
“哦,是么?那更女友吵架了?”显然玲丽还没打算放过宇文紫。
“没~~~”宇文紫小声说。“什么?”
“我,我还没女友。”宇文紫的脸再次红了。
“没有?”玲丽更靠近宇文紫,在他耳边说:“那~~~要不要考虑我啊?”
“老板!”宇文紫猛地后退,瞪了眼已经笑翻乐的玲丽,这老板什么都好,就是爱开玩笑!
“那边客人在叫了!”丢下一句话,宇文紫不再管还没笑完的玲丽,走掉了。
“天~~~哈哈~~她~~~”玲丽已经说不了话了,他太可爱了!
22点,LOVE甜点屋打烊了。
“老板再见!”与玲丽道别后,宇文紫朝学校走去。
那家伙真的没来。宇文紫想。混蛋!
?!正在心里骂着傲夜宇,宇文紫突然觉得浑身一冷,好似突然掉进冰窟一样。
怎么回事?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自从那件事后~~~~
想到那件事,宇文紫脸色一白,身体更冷了,直觉告诉他,有危险,于是他加快脚步。
突然,宇文紫发现在墙角昏暗处不是什么时候站着一个人,看身影,是个女人。
要是平时,宇文紫一定会上去看个究竟,但今天他只想快些回去,什么也不管。
但有些时候,不是你不想管,麻烦就不找上你的。就象现在,宇文紫想快些走,但却有人叫住他。
“啊~~~等~~~~等~~~~”是那个身影发出的,声音有些怪。
宇文紫不想理会。可那声音又说:“啊~~~等~~~先生~~~~”
没办法,宇文紫只好硬着头皮停下,“有什么事没?”最好没有,宇文紫在心里说。
“啊~~~”那身影动了动,走出昏暗。
“!!!”再看清那身影后,宇文紫的第一反应便是跑,因为那个身影是个女人没错,但是一个浑身布满尸斑,散发着而臭的女人!
混蛋!又见鬼!早知道就不停了!
宇文紫拼命地跑着,而那个女人,不准确说是你那只女鬼在后边狂追,眼看就要追上了。
不是吧?我竟然跑不过一个女人?宇文紫有些郁闷。一不留神,脚下一滑,摔倒在地。
那女鬼也停了下来,看着宇文紫笑。
宇文紫挣扎着想站起,但脚裸处传来的剧痛告诉宇文紫,被扭到了!
“该死!”宇文紫骂道。有些绝望的望着女鬼靠近,难道今天要死在这?
突然,女鬼猛地张开嘴扑向宇文紫。
不!!!!!!!!!
~~~~~~~~~~~~~~~~~~~~~~~~~~~~~~~~~~~~~~~~~~~~~~~~~~~~~~~~~~~~~~~~~~~~~~~~~~~~
新的一篇,文文中会有反派BOSS出现哦!
希望继续支持!
票票!留言!
搜索关注 连城读书 公众号,微信也能看小说!或下载 连城读书 APP,每天签到领福利。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本站内容。
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我们拒绝任何反动、影射政治、黄色、暴力、破坏社会和谐的内容,读者如果发现相关内容,请举报,连城将立刻删除!
本站所收录作品、社区话题、书库评论及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果因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或者问题,连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