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往事不堪回首

章节字数:2341  更新时间:20-11-24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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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鸣今年二十五了,家不在本市,而是在相邻省的一个地级市,考进这里全国数一数二的传媒大学并非易事,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自己也曾对未来满怀憧憬。

    从小到大,自己就对广播电视有着异常执着的喜爱,幼儿园开始,就跟着爷爷从晚上六点开始的本地新闻一直看到七点半新闻联播结束。在自己眼中,女主持人都长得特别好看,又有亲切感,跟相片上的妈妈好像。要是妈妈还在的话,声音一定也像她们那样好听,可惜自己从来没亲耳听到过。

    而且主持人们都好厉害,那么长一段话,就一字不差的给背了出来。小时候不懂事,还特别喜欢去挑主持人的错,可一段时间下来,发现能找到的错误真是微乎其微。

    对新闻主持人的崇拜让自己打小就有了远大的理想,所以大学报考的专业就是广播新闻学,立志做一名优秀的新闻主持人。可惜老师说以自己的形象,以及声线条件并不适合做新闻主持,做娱乐节目主持人倒是卓卓有余。但那不是自己的志向所在,如果做不了新闻主持,那就做一线记者,出现场。为此,在大学里自己认真的学习和锻炼电视新闻采访、写作、编辑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只是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大三一次偶然的机会,在社团里被即将毕业的师姐拉去客串拍了一段沙雕视频,其实就是一个搞笑的小段子,结果在网上火的不行,在师姐的怂恿(鬼迷了心窍)下,之后又与她合作了好几次,为她涨了不少人气。

    毕业后的师姐组建了自己的小团队,也经常邀请自己去客串她小视频里的男主,再后来开始有人找她直播带货,自己就给她做模特,试妆试衣试吃。

    当分到第一笔提成的时候,心里那个震撼啊,就这样,还能赚到钱?也太毁自己三观了!

    其实一直都不太看好那位师姐做的事情,好好一个传媒大学出来的人才,非得在半夜里窝在一个四五平米的小房间,面前竖着三四台手机,在那儿叽里呱啦一顿忽悠,忽悠完就把困成狗的自己拉到镜头前,开始喂自己吃东西,吃什么咱也不知道,还没嚼几口尝出味儿来呢,只见师姐一双水汪汪,充满期待的眼睛看着自己问:好吃吗?自己就情不自禁的回答:好吃!

    能不好吃吗?半夜被硬拖过来,搁谁谁不饿啊?当然,自己不会承认是被师姐含情脉脉的眼神给迷的,她想要我说啥就说啥,就是喂我吃坨…呸!吃食堂大妈烧的不能名状的物体,自己也能瞪大眼睛惊艳的说好吃!

    要说起试吃,自己也不是那么不能接受,但不是每次都运气这么好,有时候扔给你一套衣服就让你就地赶紧换,换完了站镜头前跟个傻逼似的,叫你抬手就抬手,叫你转身就转身,还要被师姐吃豆腐,腰啊,胸啊,腿啊,甚至是屁股都被摸过了……

    唉~没办法,生活艰难,自己一个穷酸学生,为了点钱被师姐摸两下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何况师姐还那么漂亮。

    但是!往我一个大老爷们脸上涂白粉是几个意思??唱大戏吗?!

    “现在的小鲜肉都走这种路子,你不懂,交给师姐,师姐不会害你,乖啊~”

    “不是,我不要做小鲜……”

    话还没说完呢,口红就摁上去了,哦对了,后来才知道这管子里的不叫口红,叫唇釉。我去,这种色儿的,确定不是颜料?

    “师姐!我不要涂这个!我一直男……”

    这时,直播间里已经开始有人刷礼物,我勉强闭了嘴。

    “亲们看,这款”冷艳皇后”还是挺衬肤色的,接下来为宝宝们再演示另一款新色”姨妈红”。”

    “哇啊啊啊~救命!”

    唉~~往事不堪回首……总之,在师姐的软磨硬泡,威逼利诱,以及金钱和美貌的双重诱惑下,自己渐渐被同流合污了。

    本想和师姐就这样一路幸幸福福的走下去,结果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心里的白月光没了,自己倒是变成人家头顶的日光灯。悲愤欲绝之下,自己走上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即分道扬镳的创业之路,简称单干。

    唉,一步错步步错,踏上了一条通向死亡的不归路。

    “小兄弟,怎么样,还走的动吗?”

    前边史老爹的话打断了自己的回忆,钟鸣这才感觉到脚底的不适。

    古代人穿是履,自己脚上的是布帛做的履,以丝、麻、绫、绸等织物制成的,可现在泡了水,浸的透透的,走在不平整的山间小路,是不是被石头石块隔一下,也挺不好受的。

    可再看人史大叔,人家穿的却是草葛履,是以蒲草为原料,经碾搓编织而成的鞋子,穿着一定更不舒服,只是因为他在这里走惯了,脚下早已生了茧,所以才感觉不到疼。

    钟鸣心里不愿让别人看轻他,装作毫不介意,“走的动啊,才这么点路。”

    “那行,我们加快点脚步,这日头已经偏西,身上凉了吧?”

    确实,钟鸣是开始觉得身上有了丝丝凉意,这史大叔人真的不错,也算是自己来到这个世界遇上的第一个贵人,心里总觉得对方应该会是对自己将来挺重要的人,所以生出了一股亲切感。

    “嗯,好,还确实有点冷了。”

    “对了,史大叔,这座山是什么山,有名字吗?”

    史老爹在前头乐呵呵的一笑,“有名儿啊,哪座山没名儿啊,就算没有也给当地老百姓给取上一个。这座山啊,叫做独孤山。”

    “独孤山?”

    岂不是和我埋骨的独山只差了一个字?

    “对!就是独孤山,相传是前朝有一位姓独孤的刺史在任期过世,建了衣冠冢于此,因此啊老百姓就它独孤山了。”

    “那现在是什么朝?”

    顺着对方的话,钟鸣脱口而出,让史老爹诧异的回头看了他一眼,这脑子再怎么伤了,再怎么失忆,也不会不记得当朝吧?所以回答的也很谨慎。

    “新皇已登基十二年啦,小兄弟你这都不记得啦?”

    “哈,哈哈……头还真有点晕晕的,原来都十二年啦!”

    。。。

    钟鸣心想这位大叔还挺会自我保护的,在陌生人面前不多说当朝相关的话语,以免惹祸上身,毕竟自己是个来历不明的陌生人。

    没有打听出具体的朝代信息,那也没事,反正之后总会找机会知道的。

    两人紧赶慢赶,终于在太阳落山前站在了村口,路上钟鸣还吃了些史老爹带在身上的干粮充了充饥,不然还真怕自己给饿晕了。

    “富华村。”

    轻轻念出村口牌匾上的三个字,钟鸣觉得自己一定是来了一个富裕繁华的小村子,要不怎么能取这样一个名字。

    “别看俺们村的村名取得当当响,其实就是个美好的愿望,哈哈哈~”

    钟鸣:→_→好直接……

    【本章完】

    作者闲话:

    争取字数慢慢涨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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