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章节字数:1503  更新时间:09-02-10 02:28

背景颜色文字尺寸文字颜色鼠标双击滚屏 滚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有些事是要坐下来好好谈谈的,不然不会了解。

    所以慕镜凌现在就坐着听洛晞羽说他的事。

    “江淮的洛家你可有听过?”洛晞羽看着窗外,遥望着江淮的方向,带着怀念,带着苦涩,并不是像在问慕镜凌,反倒像是自言自语。

    慕镜凌点点头,他虽然懒散,但该做的事绝不会落下,了解这个世界是必须的。洛家在江淮是很出名的,因为他的财富在江淮是数一数二的。

    “姐姐有一次出游,在路上遇到了山贼,被陆程云所救,我们那时瞎了眼还以为他是个好人,那之后他千方百计接近姐姐,让姐姐爱上他,跟他成了亲,爹看他是个人才,还把一部分生意交给他打理,结果陆程云那个衣冠禽兽,恩将仇报,侵占了我家的产业,杀死了爹爹,逼疯了姐姐,我绝对不会放过他,我要他血债血偿!”洛晞羽越说越激动,手攥得死紧,双眼隐隐有些发红,人看起来有些癫狂,却忽然对上了那双冰蓝色的眸子,浑身一怔,只觉得心情慢慢平复了下来,莫名的心安。

    看着洛晞羽眼中的杀意逐渐平静直至消失,慕镜凌这才满意的端起茶杯喝了口,如果这么容易就把情绪显露出来,那他也没资格呆在自己的身边。“你准备如何报仇?把洛家重新夺回来还是直接冲上门砍了他?”

    “我要把洛家夺回来,让他尝尝一无所有的滋味,我要他一点一点看着自己失去一切,活在恐惧之中。”

    “这可要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再说我现在的实力还无法做到,要等几年,你确定要这样?”慕镜凌看着他,让他郑重抉择,以免后悔。

    “我确定。”回望的眸子一片坚定,诉说着自己的决心。

    ——————————————我是很无聊的分割线——————————————

    耀华城毕竟是耀国的第二大城,有钱有势的人不少,慕镜凌虽然极力隐藏,但他如今的势力太弱,还是被不少人查到了那晚舞剑的人就是他,来红宵阁找他的人越来越多,地位也越来越高,醉霄都快顶不住了,慕镜凌只好让醉霄声明他不接客,不过每月会献一曲,这才让情况缓和了点,他当初只是想帮红宵阁拉点人气,顺便玩玩,没想到反响如此大,不禁有点头疼,只好打起精神,收起懒散,加快扩张自己的势力。

    事实证明,有钱人家的孩子是很容易堕落的,耀华城内那些出名的世家,已经有好几个来请过慕镜凌了,无非是他们家的少爷看上了他,想请他共赴春宵罢了。

    正想着解决办法,又有人找上门来了,仔细一看原来是王安冀,因为是家中的独子,十分受宠,所以变得骄横跋扈,平日里作威作福惯了,如今带了几个壮实的家丁上门,气势汹汹的样子,想来今天没那么容易能打发了。

    “去,叫你们那阁主来陪少爷我!”一脸高傲的对着迎上来的醉霄道,而后便自顾自的在大厅坐下了。

    “这……”醉霄面露难色,“王公子应该知道我们阁主卖艺不卖身的,要不我叫红叶来陪公子吧。”

    王安冀猛地一拍桌子,“不行,本公子今天还就要你们阁主来陪,哼,什么卖艺不卖身,装什么清高,在窑子里的还会有干净的吗?告诉你本公子看上他是他的福分,快叫他出来陪我,不然我拆了你们这家店!”

    楼下的谈话一点不漏的传进慕镜凌耳朵,他微眯起眸子,半开的眼中一片冰冷。

    醉霄有些犹豫,这场面不是他应付得了的,刚转身想去找慕镜凌,二楼的包厢里却传来一个声音:“王公子好大的气魄啊,要拆这楼还得经过我的同意呢。”

    王安冀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一瞪眼:“哪个不开眼的东西,躲在里面不敢出来,少爷我要干嘛就干嘛,哪轮得到你来管。”

    “哦,是吗?”那个人轻笑一声,声音听起来似乎很愉快,推开包厢的门走出去,琥珀色的眸子看着大厅里的人,从容大方,带着仿佛与生俱来的优雅,嘴角微微翘起,似笑非笑,乌黑的长发以白玉冠束起,一身深蓝色银纹长袍让他的身材更显修长挺拔,“不知在下有没有这个资格来管你呢,王少爷?”

    王安冀看着他,脸色像吞了苍蝇一样,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尴尬的陪笑道:“有,当然有。”

    搜索关注 连城读书 公众号,微信也能看小说!或下载 连城读书 APP,每天签到领福利。

标题:
内容:
评论可能包含泄露剧情的内容
* 长篇书评设有50字的最低字数要求。少于50字的评论将显示在小说的爽吧中。
* 长评的评分才计入本书的总点评分。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本站内容。
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我们拒绝任何反动、影射政治、黄色、暴力、破坏社会和谐的内容,读者如果发现相关内容,请举报,连城将立刻删除!
本站所收录作品、社区话题、书库评论及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果因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或者问题,连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