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 情

章节字数:2441  更新时间:09-02-10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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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不懂情的人,只是我的情,无人懂。”对我评价这句话的人,是我兄弟的情人。在此之前,我们都没有见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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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并不是什么都不在乎的人,因为我也会喜欢人,尽管我知道那不可能发展成爱情。

    我有个兄弟,说是兄弟,只是我们小学和初中都是同班,高中的时候才分到了不同的学校。高中的第一年,我们联系变了稀薄,第二年的时候,我们甚至没了往来,第三年当他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就知道是什么毁了他那开朗明亮的眼。

    他是那种执着的人,他也是那种温柔专一的人,他答应他爱人的所有他都做到了,甚至和那个我没有见过不曾了解的高中情人的分手。

    所以我给他起了一个外号,我叫他“昙花”。

    昙花一现,只为韦陀。不是不能今生相守,只是相守太难。

    爱情,那个我唯一不能理解的东西。

    在知道他是GAY的时候,我没有任何的惊奇,就好象我早就知道了这个答案般,只是玩笑的对他说,你小学那个暗恋的对象不会是我把?而他也大笑着说,放心,我对你没兴趣。然后我们尽情的大笑。

    我知道,他是我最好的兄弟,他也知道,我不可能爱上任何人。

    那时候,我们总是在夜幕降临的时候,坐在路人稀薄的路边,买了小食品,喝着听装的啤酒,看着烟尾在地面上溅起的火花。那个时候,我们快乐,我们惆怅。

    直到高中毕业,他考到了南方的大学,继续他的人生路线,而我,放弃了学业,我对家人说,我要做我喜欢做的事,我厌烦学习,所以,我比他先步入了社会。只是这个理由,我骗了所有人,却没能骗到他。他知道,我不想带给本就不富裕的单身父亲负担。

    毕竟我的家庭不像他那样,可以无忧无虑的在大学玩耍。

    他大一的时候,交到了新的情人。我是那么称呼那个男孩的,总不能叫一个同是男人的男人为弟媳妇吧!他在假期回来的时候,我才在他失落了好久的眼中,找到了那往日的阳光。我替他高兴,哪怕他代替我幸福,也好。

    只是下一个暑假,“昙花”以前招呼过的蝴蝶找到了他的情人,闹了误会,“真可谓是花美蝶多,蜜不多!”而他的情人甚至不接他电话,不回他信息,要把他撂下。要是换了我,利马不再甩那小白,可他却说就是这样我才找不到象样的爱人。他瞒着家人,买了提前十天的车票,为了向那小白当面解释清楚。他老妈甚至因此气哭,而我则郁闷的少了十天和他的游玩。他走了,我都没有送车,因为我一向讨厌离别。可是这一走,竟会是最后一别……

    他离开的一个星期,整整一个星期的那天,是他的下葬日。我在他的坟上,放了我们喜欢吃的小食品,总在一起喝的啤酒,点上了三只烟,看着飘渺的烟飞,看着陨落的灰花,看着黑白照片上他那精致的脸颊,看着那还明亮的眼,我只是对他的坟墓,说了我总是对他说的那两个字——笨蛋!

    我的泪,总是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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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岁的时侯,我离开了22年都不曾离开的家,只为了去爱一个人,确切的说,我为了让一个人爱上我。

    让他的爱情,即使我死了,也只能留给我!

    要是朋友们知道我为了一个认识了一个月都不曾和我说过一句话的男人离开了他们,想必他们死都不会理解那是他们所认识我吧!哈哈~~其实说实话,我都不能理解我当时的忍耐力强到了那份墩上。

    他叫夏氰。是个如花般美丽文静的男孩。比我小半岁。和他相识,也算是偶然。

    那时候我在一所大学附近的超市里打工,他是那里的常客。美丽柔和的脸蛋。明亮的大眼睛里却总是带满了不明的惆怅。他是那种我喜欢的文静的类型。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外表和性格都太过的张扬,和他那文静太过迥然,当我说我要追他的时候,他吓的掉头就跑。都这个时代这个社会了,做为一个帅气的同性恋,作为一个他那么柔嫩的小白,怎么就不能理解呢?空留我一个人站在那,尴尬的很啊!

    但是很枉然,我不是那么容易就放弃的人。只要是我认定的事,我就一定会彻底的实行。虽然我在这一点上吃了不少苦头,虽然我根本就没在这一生中做过几件我所认定的事。而把他追到手,并让他爱上我,是我在22岁的生涯中许下的最后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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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第一次的晚餐是我追他后的第一个月,不知道是不是腼腆的他奈不过我的纠缠,还是真的饿了,但那是我好不容易征求来的,记得当时我抱着他原地转了三圈。在后来他的回忆中,说那个时候的我像一个得到了圣诞老人全部礼物的孩子,那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一天般。

    我们的第一次接吻是我追他三个月的时候,那是他答应我和我交往的当天。兴奋的我趁他还低头微笑的时候,偷吻了他。那个吻,让我尝到了世间百般滋味。

    其中也包括欢乐和痛苦。

    欢乐的是,我终于要下定决心,要去爱一个人,我也终于下定决心,准备让一个人来爱。痛苦的是,我的心声却无法传达到远在天堂的我的“昙花”的耳中,即使我知道我在做着他所不愿见到的事。

    我对我的情人说,我没有谈过恋爱,他是第一个我所爱的人。而夏氰只是说,你只是一个不懂的爱,怕被伤害的孩子。你不是没有爱情,只是你的爱情无人懂。

    真好笑,我说,你不是第一个这样说我的人了。

    他说他曾经有一个爱人。一个很爱很爱他的人,只比我小了一个月,却是完全相反的性格。但却在我们相见前的两个月返校途中出了交通事故,不幸去世。他也曾一脸幸福的对我说,他以为他的爱情尽了,只是上天还很怜悯他,就那样将我放在了他的面前,让我来爱他。对于一个死去的爱人,我想我是永远无法相比的,我只是对他说,我会继续爱他,用一辈子的时间。那时,我想他泪流满面的脸,是幸福的。我却没有对他说,忘记那个曾经爱他的人,那个曾经所爱的人。

    我忘记了,如果是正常人,是会这么说的……

    三年的时间里,我想我是幸福的。爱一个人和被一个人所爱的滋味,我第一次知道。爱情就是将两个人灵魂放在了自由的森林里,让世界复苏,让所见之物,全部变了完美。我也总是在回想着那个只属于我的“昙花”,他总是对我说,当你的爱情来了,你就不再是那个整天吵着根本就不知道爱情是何物的小孩子了。说也奇怪,他那我发誓决不会忘掉的面孔却逐渐稀薄,直到了在我的印象中,他就是一朵雪白的昙花,灵魂上不带任何一点血染的色彩。。。。。。。。

    我不知道三年的时间是不是太长,也不知道三年的时间对一对相爱的人算不算短,只是对于‘我’,三年,太长了。

    而且,我的爱情,用了三年,也实在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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