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726 更新时间:09-02-23 12:13
引: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纳兰性德《饮水词》
《木兰词•;拟古决绝词柬友》
九月二十八日晚,我如往常一样打开电脑,登上QQ,不多时,弹出一条交友请求,备注中注明是“故人”。我点了接受。一会儿,那头像闪了起来。
“你好!”自称是天涯浪子的“故人”问候着说。
“你好!你是?”我打着招呼,问道。
“我们应该认识。”他说。
“哦?为什么是应该?”我有些奇怪,看了看他的资料,上面显示他所在的城市为武汉,而我印象中并没有“故人”在武汉。
“因为,我也不知道你是谁。”
“那么,又为什么将我称作故人?”
“我看了你写的《躺在草地上等你出墙》,所以我敢肯定,我们一定认识。”
我沉吟了一下,问:“这么说,我们是同学?可我并没有同学在武汉啊。”
我写《躺在草地上等你出墙》,的确有几个比较亲近的同学知道。
“我们当然是同学,因为,我就是你故事里的男主人公。”
“你是说,你是痞子强?怎么可能!”我大吃一惊,同时又想,网络这东西,是,尽管人人都知道它是虚假的,但TM的,这也虚假得太玄乎了点吧?这也好拿来开玩笑?
“怎么不可能?我真是痞子强啊,你是,是陆凯吗?我想知道,兰兰现在怎么样了?她,她过得还好吗?”
“对不起,我想你可能是弄错了。”对于一些无聊而躲在电脑后面以作弄他人为乐或纯粹患有臆想症而胡思海想的人,我无法奉陪,也奉陪不起,但又不想无缘无故地得罪。我沉思了会,将后面本来已经打上了的一行字删掉,换成——“因为,《躺在草地上等你出墙》是我虚构的故事,在现实中,根本就没有痞子强和流氓兰这两个人。”
怕他会无休止地纠缠下去,我出了会神,将它发送出去后便关了QQ,下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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