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为追忆,惘然成烟

热门小说

正文  第二十二章、伤兮情兮

章节字数:3330  更新时间:09-03-20 10:55

背景颜色文字尺寸文字颜色鼠标双击滚屏 滚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一个人的旅程与之前相比并无多大差别,只不过戒备心比之以前更重了几重,萧洛瑄随时都有可能派人来拦截我,若是武功高强诸如纳兰剑清之辈,我毫无反抗之力。但愿萧洛瑄就此放弃我。

    之前所用马匹尚留在钱来客栈,只能再用身上所剩银两重购得一匹,向归路行去。

    出了霄城,城郊的风景因为初春而颇值得观赏,可惜此刻的我完全没有心情去观赏。归心似箭,差点淹没我的理智。

    身后挺远处有轻轻的马蹄声传来,正和我一步步缩短距离,真是太过讨厌这种随时随刻需要防范的感觉,即使有可能只是普通人经过,自己也要担惊上一段时间。如履薄冰、小心翼翼,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

    策马疾行,试图与那个不知是敌是友抑或毫无关系的马匹拉开距离。边行边听着马蹄声,却哑然发现,马蹄声没有丝毫远离的迹象,反倒是有越益趋近的感觉。会是谁呢?或是我疑神疑鬼?

    “吁——”我干脆策马停下,腾身飞到一旁的树上,我倒要看看是谁一直紧追我不舍。

    不过一会儿的时间,视线里已然出现了一个驾马飞驰的人影,站在树下俯视那个背影倒是有些熟悉的感觉,毫无疑问是曾经见过的人。

    那人驱马停下,四处张望,望见我留在原地的马,利索的下马,然后在我的马身上似乎是检查,突然抬头向着我的方向喊道:“苏远卿,你还不出来啊!”

    这个声音。。。。。再结合那个背影。。。。。。

    我怎么可能忘记他。。。。。

    无奈只得下得树去,看着他无奈叹气,“林瑄林公子,你怎么会到这里来?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来人正是自称是林瑄的萧泠瑄。他冷冷一笑,“苏远卿呐苏远卿,你就是这么对待救命恩人的么?不辞而别。我不是说了不要到处乱跑吗!”

    “在下有急事要办,并且林公子不也忙于各种事务么?在下身体无碍,何必叨扰林公子呢。”我优雅的无所谓的笑,“再者说,林公子和在下道不同,在下急着赶回邑国,林公子还是不要与在下为难的好。”

    “我为难你?真是笑话。没见过这么不领情的。”林瑄“哧”了声,“要不是看在你是她很重要的人的份上,我才懒得理你。好了,”萧泠瑄大手一挥,“不要再说了,我已经决定看在她的份上送你回国了,省得你再出什么事让她伤心。”

    第二次从萧泠瑄口里听到“他”,他所说的“他”到底是谁?罢了,不管也罢,首要问题是解决萧泠瑄执意要跟随我回国的事情。

    “不劳烦林公子了。在下并无甚不安全之处,林公子不用担心。”礼貌万分的拒绝。

    “不跟你吵。”萧泠瑄干脆的上马,斜眼看我,“你赶紧上马,我们马上赶路。你该知道以你邑国大臣的身份在陵国想要回国难度有多大。”

    罢了,暂时就依他吧。姑且信他,反正也不怕他对我有何不利,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该来的总是少不了的。

    将要上马的一瞬间偶然瞄见地上一抹白色,低下头去寻,却发现是一块手帕,白色的上好的丝缎,寻常百姓家绝对用不起。转念一想也对,萧泠瑄身上怎么可能会有寻常百姓家的东西。手帕边角上绣有一副图案,看得出来,相当用心的刺绣。而所绣的图形。。。。。。

    边边角角组合起来,分明就是“昀”字!

    内心无比震惊。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个“昀”字绣法,这个我自小到大不知见过多少遍的绣法。和我十分亲密之人的标志,我绝对不会认错!

    昀儿,元昭公主,邑国公主,和我一起长大的人,珩最喜欢的妹妹,先皇八女慕萦,再熟悉不过的人呐。

    “林公子。”将手中手帕举高,示意给林瑄看,语气平静无波,内心波涛万起,“能否告诉我,你为什么会有这种手帕?你,从何得之?”

    昀儿的手帕重来不会送予别人,除非是极其亲近之人。

    林瑄不耐烦的神色在看见我手上丢东西之后彻底变成了慌乱,然后竟马上镇静下来,身子一斜,欲从我手上将手帕夺去,我急忙躲开,避过林瑄伸过来的手,“林公子,你还是详细从实告诉我吧。想必你也知道我与这手帕主人非同一般的关系。莫要与我为难。“

    林瑄跳下马,笔直立在我面前,毫不畏惧的与我对视,我坚决的回视,我必须要弄清楚始末。终于,林瑄挫败的低下头,大大叹了口气,“告诉你也没关系。真是。。。。。。追问得那么紧。。。。。。”林瑄孩子气的挠了挠头,之前略显紧张的气氛因他这一孩子气的举动而消失殆尽,“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手帕是昀儿送予我的。。。。。。我与昀儿的关系,正如你所想象。”

    呆若木鸡。震惊万分。

    如我所想的关系。。。。。。。

    互为敌国皇子公主的林瑄和元昭。。。。。。。

    以前的种种有了痕迹可依。

    昀儿学箫的原因,伏王叛乱那夜昀儿的行踪不明以及遮掩敷衍,昀儿那天的伤感以及莫名的难过,林瑄得知我姓名时的反应,林瑄口中的“他”,屡次提起我的“她”,林瑄对我的种种。。。。。。

    昀儿大概是因为“萧泠瑄”的“萧”字的谐音“箫”才决定要向我学箫的吧,当初还以为是她中意的是个会吹箫的人;昀儿之所以在那个山雨之夜安然无恙,是因为和萧泠瑄在一起吧,为了掩护萧泠瑄的存在才首次向我隐瞒了吧;萧泠瑄离开邑国被萧洛瑄寻回陵国让昀儿与爱人分离所以才会伤心发出那种感言吧;我在昀儿心中的地位让萧泠瑄吃醋了吧。。。。。。

    我静静静静的站着,萧泠瑄静静静静的看着我的反应,最后,他首先开了口:“喂,苏远卿,现在可以把手帕还给我了吧?那对于我而言,是很重要的事物。”

    我注视着他,将手帕递回他,我说过,如果是昀儿喜欢的人,无论是谁,我都会承认并且祝福她,但是,不会允许有人伤害昀儿。我只需要明白,昀儿喜欢的人是否值得昀儿去喜欢,对待昀儿是不是真心,能不能真正照顾昀儿。

    “六皇子殿下,现在无须对我隐瞒你的身份了吧。”

    “我一直在隐瞒对你来讲不也没有隐瞒么?你直到现在,你不都是当我是萧泠瑄么?根本谈不上隐瞒。”

    “那也无所谓,”是时候为昀儿的幸福考虑了,故又道,“昀儿知道你的身份么?”

    “昀儿知道的。”萧泠瑄脸上浮现出柔情,大概是想到了他和昀儿相处的画面吧,“我在认识她的一个月后告诉了她,让她自己选择还愿不愿意继续和我相处,昀儿,毫不介意。”

    萧泠瑄没有隐瞒昀儿他的身份,第一处,萧泠瑄合格。

    “你想过没有,你和昀儿,以你们的身份,该怎么办?你们是没有结果的,你只会在最后彻底伤透昀儿的心罢了。迟早有一天,你会在你父皇的命令下娶妻,昀儿也会嫁人。到那时候,你该怎么办?”

    “我们不需要想那么多,我自然会保护会疼爱昀儿一辈子。”萧泠瑄的表情蓦然变得再正经不过,像是在宣布什么誓言,“就算我们是属于两个不同国家的人,我们的心在一起就足够了。至于以后。。。。。。”

    “那你为她的未来考虑过没有?!!”我打断他的话,语气突见严肃,眼神凌厉,“你要她怎么办?难道你们要一直维持着暗中的关系吗?!!她的终生能就此耽误吗?!!你能抛弃高位带她远走高飞吗?!就算你能,你考虑过从小养尊处优从未受过苦的昀儿能否承受突然要颠簸流离之苦吗?!!这就是你所谓的会照顾昀儿吗?!你以为感情是儿戏吗?!”

    萧泠瑄被我吼得怔住,眼神迷离的不之望向何方,似乎被我一下点中要害,沉浸在我为他制造的迷雾中无法自拔。萧泠瑄能否解决这个最基本的问题,是我最后考量他的地方。

    “我只是,只是,只是给予昀儿幸福而已,只是,想和昀儿在一起而已。。。。。。”萧泠瑄迷惘的呢喃,我却在他的呢喃中扬起了嘴角,即使其中含着丝丝的苦涩。

    萧泠瑄终究还是被萧洛瑄保护的太好了,以至于,萧泠瑄虽则厉害却也生涩单纯,昀儿和他在一起,若非没有经历苦难的心理准备,他们两个的身份使然,是很难能有安乐的生活的,所以,必须要萧泠瑄做好一切准备,有能力照顾昀儿一辈子的能力。

    “罢了,你既有决心变努力吧。我并不会故意为难你。”叹气叹气再叹气。主要,还是要看他们自己的,我并不能掺和什么。见他仍然一副失神的样子,忍不住点拨到,“如果你有信心的话,联姻也并不是不可能的。”

    “联姻?”萧泠瑄似喜似惊的叫道,“这是个好办法呢!那我回去就和父皇说。。。。。。”最后的话语终结在我的哂笑中,萧泠瑄失措的看着我。

    真是孩子气的想法。。。。。谈何容易呐,且不说,他的父皇有没有可能答应,就算答应了,和邑国联姻的机会也未必会轮到他。

    “我们还是走吧。我现在急需要回家去。没有时间陪你在这磨蹭。一切。。。。。”我上马,示意他早点和我一起离开,放眼望向远方家乡所在的方向,“一切等回去见到昀儿再说吧。”

    在这点上,鉴于我的身份,他只得听话的上马,跟在我的后面离开。

    我,珩,昀儿,为什么我们都要承受这么多的苦难。。。。。。

    到底是谁的错谁的罪过?

    上天捉弄人呐。。。。。。

    搜索关注 连城读书 公众号,微信也能看小说!或下载 连城读书 APP,每天签到领福利。

标题:
内容:
评论可能包含泄露剧情的内容
* 长篇书评设有50字的最低字数要求。少于50字的评论将显示在小说的爽吧中。
* 长评的评分才计入本书的总点评分。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本站内容。
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我们拒绝任何反动、影射政治、黄色、暴力、破坏社会和谐的内容,读者如果发现相关内容,请举报,连城将立刻删除!
本站所收录作品、社区话题、书库评论及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果因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或者问题,连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