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猫的故事1

章节字数:2950  更新时间:09-03-15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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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只是小说,程千里。

    迷朦的黑夜,一声尖叫,一双凄伤的眼,一片血腥……一把菜刀熠熠发光。

    今天,是直媛的幸运日。她是这样坚信。不然,无所事事近半年,偏偏在今天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薪水颇丰的某高级商场营业员。对于她而言,抱着张中专文凭,软磨硬泡,大费周章,磨来的这份必须大专文凭才能应允的工作,简直犹如拾获上天掉下来宝物。

    也难怪,此时走在街上,嘴角从未平直过的她,突然手舞足蹈起来。

    这大概应了句广告词:“心情好,一切都美好。”现在,她一想到明天,穿起本市最漂亮的制服,然后月末拿到工资和奖金,就想高声歌唱。

    直媛家,离商场大概一公里远。从公车上下来,还得再转几个阴暗的胡同,才看见家门。她走在胡同里,未留意墙壁上已经生了青苔,只是一心一意的想着明天会是什么样子,专心得心醉神迷,忽然“喵”的一声,猛的惊醒了她。

    即使再沉迷,直媛也知道,刚才的声音,是猫叫。只是她四下仔细观望,却未发现,猫的影子。难道是我的错觉吗?她惟有这么想,这么告诉自己。其实,她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猫。从小跟父母一起生活,家里不许养动物,她心中又十分渴望有只猫咪做伴。于是,平常出门,只要听见猫叫,就非得把它找出来不可,然后逗它玩上几个钟头。可是现在,甭提猫,就连路人也不见半个,不得不放弃。

    直媛叹息一声,继续向前走。

    “喵。”又是一声,仿佛是特意的呼唤。而且,这声音比上次诡异,这胡同宛如突然被封闭了,猫叫声空荡荡的回荡着。且,这猫叫声尖锐,令人感觉悚惧。

    直媛这次确定了自己的耳朵没有听错,绝对不是幻觉或错觉。听声音,是来自身后,她霍地转身,空荡荡的巷子别无他物。她怔住,怪了,莫非又是自己听错了。待她回过身子,却吓得倒抽一口冷气,猛的向后一跳。一只猫,居然鬼使神差地出现于自己刚刚站着的地方。那里,几秒钟前,明明是没任何事物的。

    那猫,是一只黑猫,俨如冬天里漆黑的天幕,不见任何鲜亮的色彩。只是,有时阳光照耀在它的毛发上,会发出刺眼的亮光。那亮光,绝非普通的反射。

    它不再叫,用爪子优雅的抚摩脸旁。它的身体,约莫一尺长,瘦骨嶙峋。可怕的同时,却拥有着一股难以形容的高雅。直媛看得怔怔出神,心神完全被它所吸引。那猫猛的抬头,双眸犹如珍贵的宝石,淡淡的绿色,透明,仿佛能轻易看穿人的心思。

    “喵。”它从容的坐着,再度呼唤直媛。直媛迈着僵硬的脚步,一步一步靠近黑猫,俯下身子,温柔的抚摩它。黑猫乖巧地闭上眼,十分享受的样子,用舌头舔触直媛。

    直媛睁开眼,她感觉自己是平躺在一张软软的床上,被褥散发着非常熟悉的味道。她的手掌放在额头,赫然发现,这不正是自己的家吗?她倏地起身,房间一片黑暗。此时,已经天黑。

    她听见猫叫,下意识的望过去。

    只见,不知是下午看见,还是梦中看见的黑猫正坐在窗台上。它原本是在观望月亮的,见直媛醒来,便转头冰冷的凝视她。

    这一刻,她有太多的疑惑。比如,怎么回家的,这只猫又怎会在这里。这一切,仿佛是记忆中一段彻底根除的片段,任凭如何努力,就是想不起。或许是最近找工作太疲累的关系吧?管他呢,既然想不起,何必再去痛苦的回忆。

    左右,我从小到大喜欢猫,如今总算独立了,也该偿还自己童年时未完成的愿望。

    直媛微微一笑,抱起黑猫,下颚温柔的蹭黑猫的额头,软软的毛发与皮肤接触,非常舒服。

    她开了灯,房间总算明亮了。周围,除多了只莫名其妙的黑猫外,再无任何变化。这倒令直媛觉得安心。肚子饿了,想必这瘦小枯干的猫也饿了。于是,从冰箱里拿出昨天吃剩的刀鱼,放进一小盘子里,给它吃。

    黑猫真古怪,就连进食的姿态,亦十分高雅。

    直媛自己泡了方便面。她知道,从古至今,黑色一直被人们看作神秘、恐怖、罪恶与死亡的象征。然而,又有许多动物与黑色结下了不解之缘,因而受到人们的厌恶。就好象乌鸦,黑色的猫,它们在国外,一向被人视为邪恶巫师的化身。在中国,人遇见黑猫,也是不吉祥的征兆。但是,直媛从来不信这些,这一点倒是像现代女性。

    想着想着,忽感腿上阵阵温暖。原来是黑猫,不知什么时候,跳到了自己腿上,不停撒娇。直媛用双手捧起黑猫的脑袋,笑说:“管他呢,我就是喜欢你。”思考一阵,“你黑得这么有个性,干脆叫你黑妹吧!虽然这名字没个性,不过你可不许生气,大不了,我以后想到好名字,再给你更换。”

    黑猫满意的喵喵叫,嘴似乎在笑,笑得如此诡异。

    清早,直媛给黑妹准备了一天的食物,然后匆匆出门。今日,对她来讲,可是个大日子。不但要去公司报道,亦同时宣告大半年的失业生涯,终于结束了。

    她能找到工作,七分幸运得归功于她的美貌令人怦然心动。也正因如此,有个接待员临时告病假,找不到其他人选,经理急得额头上尽是汗珠。为今之计,惟有在众营业员中,挑选一位还算过得去的员工去撑撑场面。

    无奈之下,直媛隆重登场,把气质优秀的营业员制服脱下,换上红色旗袍,心不甘情不愿的跟随经理到大门口,像个娃娃似的站着。待经理交代完毕,转身走后,她瞪大眼睛,喃喃埋怨:“该死,我明明是营业员,干吗非得来干接待员。你怎么不来干!?”

    她不喜欢接待员这个职业的原因实在太多。光站着与鞠躬不说,不准随意走动,不准仪表不端,不准私下聊天,单论大半天的亲切和蔼地微笑,以及反反复复的你好再见,都够遭罪。她忽然很想家,真想立即飞奔回去,抱住黑妹诉苦。

    直媛的人际关系处理的相当高明,是以才几小时的功夫,就跟另一位接待员邹丽变得无话不说,俨如一对相互寒暄的好姐妹般。

    次日,那个旷工的接待员仍在生病中。直媛惟有无奈的顶替。

    午饭时,邹丽说:“直媛看今天的晨报了吗?”

    “我一向懒得看文字。怎么,有什么国际大新闻吗?说来乐乐。”

    邹丽白了她一眼,“乐?我保准你听完这个新闻,连饭都吃不下。”

    直媛不相信的笑,“有这么夸张吗?告诉你,我中学时候一边看恐怖电影,一边吃西红柿。”

    邹丽哼了一声,“昨晚,在西区安生街发现一具死尸。”

    “死尸嘛,有啥大惊小怪的。世界每天不知道要死多少人呢。”

    “关键是,这个人被分成好几块儿,而且脑袋给插了好几根细钢条,脑浆都出来了,还有……他的眼珠子还被凶手挖走了。”

    直媛傻了眼,委实惊呆了。没错,世界上每天的确要死数十人,谋杀后碎尸也屡见不鲜。只是,像这次凶手般心狠手辣,杀人手法近乎变态的,还是首次听闻。莫非凶手与受害者之间,有不共戴天之仇,不然,用得着把人家碎尸万断,用以泄愤吗。

    直媛还是很天真。她已忘记,变态杀人是无须任何理由的,之所以才被称为变态。

    “哎,还吃得下吗?”邹丽刁滑的问。

    “当然。”

    自从听说了那次变态杀人碎尸案后,看过报纸张数屈指可数的直媛开始留意此案的调查进度。但是,警方多日来,并未有所突破。因怕难堪,以及对警界造成不良影响,警方对此案的调查进度守口如瓶。

    只是,报纸对此案的报道却未曾停止,频频曝光,指责警方办事不利。可是,变态似乎故意与警察作对,杀人上了瘾,又仿佛特意向警方挑战,比一比究竟是兵本事,还是贼本事。

    短短五天,又三人相继遭遇不幸。

    他们的死状与第一人相同,碎尸,头部插了许多细钢条,眼珠子被挖了出去,没有半点反抗过迹象,仿佛安安乐乐的死去。而且,案发地点今天在西区,明天在东区,后天却又到了东区。变态凶手反复更换地点行凶,好似刻意耍花样。墙上,地上,鲜血淋漓,五脏紊乱。而且,他的作案手法近乎完美,未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警方根本无从着手追查,感觉即诡异又棘手。并将此案暂时定名为失眼凶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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