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2598 更新时间:09-05-06 12:57
2、思念的颜色
我偷了母亲放在枕头绒心里的钱。
那个早晨实在平常不过,我背着书包对父母说,爸,妈,我上学去了。
母亲从房里拿出一套试卷对我说,这是大学英语四级考题,别忘了做一下。
我接过试卷,安静地走出房门。我朝着学校的方向走去。
但是我并没有进学校,我绕了个圈去了汽车站。车子驶向达州,我将那些白花花的试卷从窗口扔出去,那些试卷如同白鸟与纷扬的尘土一起翻飞,最终散在地上,那是白花花的尸体。
我终于解放了,获得自由需要以背叛父母为代价。不是我们不相亲相爱,是上一代与下一代有着无法抹灭的代沟。
十五岁的女子,涉世未深的女子,如何能在异乡生存且顺利躲避父母的找寻?
因为,在错过一些人的同时,也将遇见另外的人。就如同那句话,在失去的同时,你也在得到。
至于快乐或者幸福,一直离我遥远得让我绝望,绝望之后便无所欲无所求,变地平心静气。亦舒的书里是这样说的,变的只是地点,快乐的人到哪里都快乐,不快乐的人到哪里都不快乐,这是真理。我本有快乐的资格,只是张思林的离开,杀死了我细胞里所有的快乐分子,我再也快乐不起来。
记忆倒带,定格在我与宾格的第一次相遇。
“小姑娘,怎么一个人蹲在街边?”他蹲下来,强劲的右手抬起我的脸颊。
“你的手臂在淌血。”我看见汩汩的鲜血从他的袖口流淌出来。
“那么你愿意帮我包扎么?我的家就在附近,看到那个转角了么,就在那个转角处。”我顺着他指向的方向望去,深夜的大街十分清冷,路灯寂寞地亮着,那个转角处的红绿灯在闪烁。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你就叫我思林吧。”我说。是的,我依旧记着张思林,他活在我的血液里活在我的记忆里,而我却只能活在他的名字里。张思林是个好听的名字。
“思林?好名字。我叫宾格。”他示意我扶他回家。
“你是坏人?”
“是,我是恶魔。”宾格笑得嚣张。
“你们打架依旧用刀?”我问,我看见他白色夹克的后背被划开一条长长的口子,有鲜血渗透出来。
“难道你以为我们用枪和定时炸弹?”
……
我就这样跟着宾格生活了,他从来没有问过我的来历,他后来告诉我,每个人都该有秘密,每个人都有一个角落盛放自己的寂寞,他告诉我,宾格其实不是宾格,宾格忘记自己的真名,所以宾格再也回不去了。
我见过我的父亲,他在达州这个小城市里四处粘贴寻人启示,我从他身边擦过,他没有认出我。
是的,他怎会认得出我呢。不过一个月未见,我已经成熟得如同二十岁的女子。女人对于衣服与化妆品有着天生的驾驭能力,一个月时间我已经懂得如何将衣服搭配得完美,如何将妆容描画得妖媚。遇见父亲那一日,我化浓浓的烟熏妆,薄薄的紫色低胸长毛衣,套一条透明的黑色丝袜,脚上蹬的是十厘米高跟鞋。
我看到寻人启示上面的相片,是我学生证上的寸照,一排整整齐齐的刘海占去半张脸,眼睛大而黑,紧抿着嘴唇。谁能看得出在这厚厚的脂粉下面,那曾经是一张单纯,稚嫩的脸。
我跑回宾格的房子,捧着一面镜子放声大哭,眼泪汹涌如潮冲毁那精致的妆容,睫毛膏融化,如同黑色的血液从眼眶里流淌出来。我闭上眼睛不敢看自己的狼狈样子,其实我真的很想回家,我不想做一个小太妹,我想回去读书。可是,父母会原谅自己犯下的错误么?回家之后又会恢复曾经的生活状态,那种生活会让人崩溃。况且,好马是不吃回头草的。
我找出张思林写给我的那一封信,我大声朗读,我命令自己不许停下来,我一定要读得很大声。
张思林,我真的很想念你。张思林,所有的人都知道我们还是孩子,可是他们却不会轻而易举地原谅我们犯下的错误。我害怕不被原谅,所以我选择继续错下去。
宾格有一次问我,思林,你有没有爱过一个男人?
我说,宾格,我恐怕还没学会怎样去爱。
宾格说了一些让我永远铭记着永远疼痛着的话,思林,你快要忘记你的本来面目了。思林,我猜你忘记你的真实名字了,你完全活在另一个人的影子里,你丢失了自己。如果你将自己忘记了,那么你就再也回不去了,那么你就再也见不到那个人了。
可是我依然记得我的真名,我叫张小妹。只是宾格的话让我疼痛得措手不及,我颤抖着声音问宾格,你知道我的心里住着一个男人?
是的,思林,你总是很轻易地陷入沉思,你发呆时,眉头微微纠结,眼神无光彩却十分柔软。思林,那样的神情叫做思念。
我扑进宾格的怀里大哭,如果我再也见不到张思林,是否我会因过度的思念而死去?如果我再也见不到张思林,我是否能承受得起上天的安排?
宾格将我推出他的怀抱,他说,思林,你的眼泪不是为我而流,我的胸怀也不是为你敞开。
可是我们已经像一对爱人一样生活在一起。
思林,你明白这只是生活将我们紧紧相连。宾格说。
后来我才明白宾格的那番话是他对我态度转变的开始;后来我也才明白两个不相爱的人在一起生活,原来变心是不需要负责的。因为心本就没有在对方身上。
宾格说讨厌我这样的女子,半夜里剪指甲,咯咯咯的声音在寂静的黑夜里那么响亮。
宾格说讨厌我这样的女子,半夜里洗头,湿漉漉的长发将枕头染湿大片。
宾格说讨厌我这样的女子,不吃水果不喝水,像个鬼。
宾格说讨厌我这样的女子,左手拿烟。
我没有告诉宾格,我夜里总是睡不着,从一数到一千,再从一千倒数到一,他的呼吸一直平稳,而我一直睁大双眼失眠。
我没有告诉宾格,我以为不吃水果不喝水,就可以少流一些眼泪。
我没有告诉宾格,不用右手拿烟,是因为右手的每一个手指都曾戴过张思林叠给我的纸戒指。
宾格依旧带我去KTV,给我买细长的爱喜薄荷烟,我们一起拿着刀去砍人,可是我们再也不像一对恋人,我们更像一对兄妹。
宾格某次对我说,思林,不用再帮我洗衣服了。
你找到另一个人为你洗衣服?我问。
是的。他回答得很干脆,他以为他不会伤到我,我也这样以为,可是恰恰相反。
那时我们为了生活在一起已快三年,原来我对他的依赖已经养成习惯。
我说,宾格,那么你以后不要再随便把别的女人带上床了。
宾格说,我知道。
但是宾格并未与他的那个女子住在一起,他依旧同我生活,他没有赶我离开。
只是,他睡沙发,我睡床。
他依旧睡得很香甜,隔得老远老远我依旧能听到他沉缓的呼吸声。
我们到底有没有相爱过?也许不知不觉中爱过吧,只是被我们忽略掉了。
因为我一直固执地爱着张思林,宾格也一直固执地等待某个人。
我问过宾格,宾格,思念是什么颜色?
他回答,不知道,我没有思念的人。
我明白,他一直等待着一个人,等待不同于思念。
我以为思念的颜色是暖暖的紫色,不能相见的确痛苦,但是思念起来回忆起来,脑海里满满的都是那一个人的好那一个人的美。思念应该是温馨的紫色,淡淡的,暖暖的,如一杯浓酽的热茶,虽然味苦却暖人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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