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篇 第一卷  第3章 猪大肠是朱大常?

章节字数:7117  更新时间:09-05-19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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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公,都两天了,寻儿怎么还没醒啊?”

    “夫人,不要太担心了,大夫说寻儿只是落水受凉了,现在热度也退了,应该很快就会醒的。”

    头好痛喔!非寻忍不住嗯了一声,慢慢睁开眼睛来,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古色古香的雕花大床上,粉色锦质丝被,粉红色的纱帐,床前不远处也是一粉色镶边的梳妆台,整个房间布置得既温馨又少女味实足。

    “寻儿,你醒了?太好了!真是菩萨保佑,让我们母女重逢啊!”一中年美妇含泪抱紧了非寻。“是啊,寻儿,你娘都守了你两天了,还好你没事,我们一家人总算团聚了,为父真是太开心了。”一非常有磁性的声音激动的说道。非寻抬眼望去,只见一轮廓分明的中年男子,着一身深紫长衫,虽然头上有几丝白发,整个人却儒雅又不失威严,正含泪慈爱的望着她。想必年轻时,也是一绝世大帅哥吧!

    “这是哪?你们是谁?我又是谁?”非寻晃晃脑袋疑惑的问道。中年美妇与中年帅哥对望一眼,叹了口气,中年美妇说道:“寻儿,这里是莫林山庄,你是我们失踪近十八年的女儿啊!”中年美妇抬起非寻的手腕,继续说:“这条紫心手链,是你刚出生时,你爹找人做的,一旦带上去,除非自己本人愿意,否则,是取不下来的,在你满月的那天晚上,你却突然失踪了。”中年美妇说着,又哭了起来。中年帅哥接着道:“幸好有这条水晶玉手链,不然你娘也不会知道是你,总算苍天有眼啊!”

    “就凭这条手链,你们就认定我是你们的女儿?”非寻迟疑道。

    “除了这条手链,还有你心口的紫色心形胎记。”

    “还有,爹现在还发现你的眼睛,和你娘年轻时,一模一样,所以,寻儿,你是我们的女儿,不会错的。”

    非寻抚上胸口,“我有心形胎记吗?”又看看中年美妇的眼睛,虽然眼角已有皱纹,但长而浓密地眼睫毛下一双眼睛仍然乌黑明亮有神,“我的眼睛有这么漂亮吗?”不由的,非寻又抚上了自己的脸。

    看着非寻发愣,中年美妇又道;“寻儿,你怎么啦?一家团聚应该高兴啊!”看非寻仍然没有反应,中年美妇忍不住又落泪道;“娘知道,这些年来,你受了很多苦,你一定在怨娘吧?”

    “不是的,娘!”看着哭得梨花带雨的美妇人,非寻忙道;“我,我只是不记得自己是谁,不记得自己长什么样子,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在这里?我什么都不记得了,不是怨你!”

    “什么?什么都不记得了?”夫妇俩同时问道。

    “来人,快叫陆大夫过来。”帅哥接着说道。

    “我可怜的孩子,”中年美妇更伤心了,“是娘不好,都是娘不好,让你受苦了,什么都不记得也没关系,别害怕,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我们一切从新开始。”

    不一会大夫就到了,“小姐因寒毒入倾而持续发热,高烧不退,烧掉了一部分记忆,身体倒已无恙,至于记忆就不知何时能恢复,小姐现在还头痛,老夫就开些安神止痛的药,让小姐再休息一天,就没事了。”

    唉!啰嗦了一大堆,原来也治不好失忆症。

    看着镜中比仙子还美的人,非寻还是不敢相信是自己,雪白晶莹的皮肤,不画而黛的秀眉,忽闪灵动的大眼睛比美妇人还要清澈,挺翘的鼻子倒有点像中年帅哥,红润的樱桃小嘴微微翘起,小巧的瓜子脸组合出一张完美的面容。虽然自己失忆了,但非寻依然清楚,自己是二十一世纪的人类,自己掉到这个世界是落在莲花池里,被自己的娘亲救了,掉到池里时所穿的衣服是这个时代的,可自己的一头大波浪卷发,又是怎么回事呢?这个时代应该还不流行烫发呀?自己是灵魂穿越还是身体穿越呢?

    这个时空人们所知道的主要有三个国家,风临国、云昭国和雨瑞国。

    风临国国姓慕容,太子慕容风,传言行事雷厉风行,英武果断,外表却阳光朝气,风流倜傥。

    云昭国国姓上官,太子上官云,传言为人阴毒,行事狠辣,外表却风华绝代,英俊无比。

    雨瑞国国姓司马,皇上司马无琰,膝下无子,传言长公主智勇无双,可能会继承大统,成为一代女皇。

    以上三位是三国炙手可热的风云人物,都只有二十岁,可是迷倒了一大片少男少女。

    莫林山庄属于风临国,地处国都风城,是武林世家,庄主莫昌海剑术高超,是连续两届的武林盟主,娶两房夫人,膝下二子一女。大少庄主莫逸轩,是大夫人所生,从小体弱多病,不适合习武,所以一直从商。二少庄主莫逸辰,倒是个练武奇才,一套飞霜剑法,纵横天下,无人能敌,因与风临国太子交好,为助太子顺利登基,所以去参加武状元的比试。三小姐莫非寻,已失踪十八年,这几天却突然从天而降回到家中,与二少庄主同为二夫人所生。

    来到这个世界六七天了,病三天前就好了,了解到这个世界的一些事情。记忆是一点都没恢复,不知道我以前是个什么样的人,怎么回自己的世界呢?一辈子想不起自己是怎么来的,可能一辈子都回不去了吧?为什么我好像也不太愿意回去呢?爹娘对我这么好,我好像也挺幸福的啊?…

    “小姐,头发梳好了,您真好看,奴婢没见过比您更好看的姑娘了。”丫鬟小雨的声音把非寻拉回了现实。小雨是这几天服侍非寻的丫鬟,看着镜中插满朱钗复杂的发型,非寻无奈的说;“小雨,你把我打扮得这么隆重干嘛?我又不相亲,还是梳个简单的吧,这些朱钗压得我的头好重。”说着就要拔下满头的发饰。

    “小姐,我已经尽量梳得简单了,女为悦己者容,这儿哪一位千金小姐不是打扮得花枝招展、明艳动人啊,就算不去相亲,也要打扮得漂亮才行嘛!”小雨一边嘀咕着,一边还是帮非寻把头发放下来。“小姐虽然不打扮也是个绝世美女,可打扮一下比仙女还漂亮,这样更容易找到一个好郎君啊!…”

    “打扮得这么漂亮,山庄都不能出,也没人看啊!何必跟我的头过不去呢?我自己梳个简单点的好了,一会我还要去找大哥呢,今天一定要让大哥带我出去转转。”一边说着话,头发也弄好了。

    非寻将头发半高的盘向右侧,两边各垂下半束卷发放在胸前,虽然简单,但也雅致,配上一身粉红色的束腰长裙,整个人更显飘逸出尘。

    “小姐,好美哦!”小雨张大了嘴巴,“就是太简单了!”还是不死心的补充了一句。

    非寻打开一个精致的首饰盒,从里面拿出一朵精致的绢制重瓣粉色木槿花,将花瓣向前,插在盘发上,立时整个人多了几分娇媚,非寻满意的微笑起身。

    “小雨,我们走吧!小雨…小雨?…”

    “啊?什么事?”小雨猛然惊醒。

    “我们去找大哥啊!你怎么啦?”非寻疑惑道。

    “小姐,你笑一笑,连我们女人都呆了,”小雨有点害羞的说道,“你要是出去,还不知要迷倒多少男人,大少庄主肯定不会带你出去的。”

    “那就先迷倒我大哥吧!嗯?”非寻眨眨眼睛。

    小雨又呆了,连大哥也要迷?

    走了大约一刻钟,终于到大哥的颐轩阁。

    “小翠,我大哥在吗?”小翠是莫逸轩的随侍丫鬟。

    “三小姐,大少庄主这几天,都是一大早一人在后花园的颐轩亭弹琴呢!也不让我们随身候着,今天也是,奴婢这就去请少庄主。”

    “不必了,自家兄妹,哪用得着这么客气,我自己去找大哥,你们忙自己的吧!”非寻说着就朝后院走去。

    穿过前厅,果然听到琴声,琴声悠扬婉转,时而低沉,时而高亢,似乎琴声的主人有无尽的心事,时而无奈,时而欣慰,最后又豁然开朗。

    “三妹,今天这么早,有事吗?”

    非寻这才回过神来,原来自己立在木槿花从中不知多久了,大哥莫逸轩已站在自己面前,正微笑着柔声问着自己。

    莫逸轩一身白衣,面容俊美柔和,整个人显得温润如玉,一看就是个谦谦君子,很难想象他居然垄断了风临国的大半经济,所以非寻总是说,想大哥这么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就算是个商人,也是个儒商。

    “没事,就不能来找你吗?”非寻脸红了红,连自己大哥都看得出神,还说来迷他呢,真是太久没见美男了,一点抵抗力都没有,真是鄙视自己。不过,自己以前的记忆一片空白,这几天又没出过山庄,除了爹和大哥是没见过其他美男,原来是自己美男见得太少的缘故,

    想到这里非寻又暗暗松了口气。

    “大哥,没想到你生意做得好,琴也弹得这么好!”为了此行的目的,非寻赶忙夸道。

    “就你嘴巴甜!”逸轩宠溺的刮了刮非寻的鼻子。

    如此亲昵的举动,让非寻的心里滑进一股暖流,有亲人的感觉真好,非寻忍不住问道:“可是大哥,听琴音,你好像有心事?”

    莫逸轩不自在的红了红脸,看了看非寻,叹了口气道;“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大哥没事,只是有些感触罢了!”

    “这样啊?”看来大哥是不肯说了,“那大哥,不如我们今天就去外面散散心,让小妹我陪你去排遣郁闷,如何?”

    看着非寻期待的眼神,逸轩不禁莞尔,又刮刮非寻的鼻子,“是你想出去玩吧?”

    被人说中心事,非寻脸又红了,道;“我是想出去玩啊,可我也更想大哥开心啊!”

    听到这话,逸轩看非寻的眼神变得深沉,语气也越发温柔;“好,大哥带你出去!”

    “大哥你真好!”非寻两眼放光,抱着逸轩就在她脸上亲了一下,又兴奋道;“好棒哦,大哥万岁!”

    逸轩抚着被非寻亲过的脸,宠溺的眼神追随着在花园欢快舞动的身影,眼神温柔得似乎要低处水来。

    “大哥,我这身打扮好吗?漂亮吗?这样出去行吗?”兴奋过后,非寻又担心装扮不合格,又要等很久。

    “这身打扮很好,比仙女还漂亮,木槿花很适合你,我们就这样出去!”逸轩耐心的一一回答。

    “真的吗?”得到大哥的肯定,非寻开心的说道;“不过,还是大哥有眼光,能挑到这么美得木槿花,木槿花的花语是坚韧,永恒的美丽,很得我心,谢谢大哥!”

    “你连木槿花也送了吗?”不远处的长廊上立着一个人影,将花园里的一幕看得清楚。

    “风城,不愧是国都,天子脚下,还是很繁华的嘛!”一到风城最繁华的地方非寻就跳下马车,牵着逸轩的手,东张西望,逸轩一边吩咐车夫去醉仙楼等候,一边抓紧非寻的手,担心走散。

    “这可是风临第一街啊,当然繁华啦!”只见街道两旁,酒肆林立,门前小商品、小吃繁多,小贩吆喝声此起彼伏,人潮涌动、络绎不绝,热闹非凡。非寻这里看看,那里摸摸,新奇不已,带着逸轩像蝴蝶一样在人群中穿梭,俊男美女,引得路人频频侧目,议论纷纷。“还好风临国民风也太淳朴了吧,以大哥的姿色居然没有引来好色之徒?那我不是没有机会美女救英雄了!”非寻一边东张西望,一边小声嘀咕道。

    逸轩听得哭笑不得。

    “大哥,那有卖冰糖葫芦的,我们去买两串吧!”还是馋嘴的人眼尖,非寻说着就要拉着大哥跑过去。因为卖冰糖葫芦的人要走远了。

    “别急,大哥帮你去买,看你满头都是汗!”说着掏出手绢,一边细心地帮非寻擦拭,一边温声道:“我看你也累了,哪里人多,你在这等我,大哥帮你去买!”

    “嗯!好!”非寻点点头,接过大哥的手绢,看着大哥大步而去的背影,喃喃道:“有个大哥真好!”心中一片温暖,似乎身上的疲惫也也一扫而光了。

    “让开…让开…让开!谁敢拦着朱公子办事!不想活了吗?”一声声凶恶的声音,让前面的人越聚越多,挡住了非寻看大哥的视线。非寻皱皱眉,看着人群离自己所处的地方不远,想想大哥回来应该找得到,就朝人群走去。

    “唉!苦命啊!就算葬了父亲,恐怕以后也没好日子过啊!”“是啊!可能下次葬的就是自己啊!”“是啊,朱大常都死了好几房小妾了。”“唉!这朱大常真是害人不浅啊!这姑娘才十六岁啊!”“是啊!正是花一样的年纪啊!这朱大常真该有人好好教训才是啊!”“嘘!不想活啦?被他听到还有咱小老百姓的活路,还是走吧,走吧!看那姑娘自己的造化吧!”“……”

    非寻挤进人群,看见一女子披麻戴孝跪在地上,左边旁边摊着一草席躺着一个人,用白布盖着,女子右边用毛笔写着四个字,“卖身葬父”。其实这四个字,是非寻看场景和听议论声猜出来的。非寻的对繁体字的认知还是挺少的,四个字,就认识两个,卖XX父。

    “小莲姑娘,你就跟我家公子走吧,你看,本来二十两就可以买你的,我家公子心善,都出到五十两了,给你爹能买块风水宝地和很好的一口棺材了。”一狗腿家丁道。(不好意思林三,他没你长得帅,称不上极品家丁,给你们家丁界抹黑了。)

    “就是,小莲姑娘,只要你做了本公子的小妾,不仅你吃香的、喝辣的,而且爷我也会特疼你,不让你受一份委屈。”一长相平凡但也算清秀的公子轻浮的说道。

    看他衣着华丽,身后跟着五个家丁打扮得人,想必此人就是朱大常了。非寻本以为是个肥头大耳,满脸横肉的胖子,没想到此人看上去倒还有点风度翩翩的感觉。嗯?什么时候强抢民女的恶霸都变得这么有层次了?诶!失败啊!眼神太过猥亵了,破坏了整体形象,不然人家还以为是这女的傍大款呢!非寻正在那里发挥想象力呢!

    “不要啊,公子,小莲愿意做丫鬟,做牛做马的报答您的大恩,求您不要让我做小妾,求您了公子!”小莲仰起头泪光盈盈的说,她本就面容清秀漂亮,现在仰着头目中含泪,整个人愈发显得楚楚动人、惹人怜惜。

    “做牛做马也不愿做我的小妾?”翩翩公子脸色一黑,捏着小莲的下巴,眼中盛满虐气,“哼!我看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来人,把这贱人带回去,把这老东西扔到乱葬岗喂野狗去!”说完一把将小莲推到在地。家丁们也一拥而上,去抓小莲和拖她父亲。

    “好狠啊!看不下去了,这么楚楚可怜的美人,连女人看了都不忍心,他是不是男人啊,懂不懂得怜香惜玉啊!亏我还以为他像翩翩公子呢,连死人都不放过,简直禽兽不如!”非寻一边想着,眼睛一边在人群里搜索,看有没有人英雄救美。哪知人们都是报以同情的目光,摇头叹息,敢怒不敢言。怎么回事?通常这种桥段,都会上演一段英雄美女的佳话的啊?怎么办?难道要美女救美女,早知道就换男装了,不过,他们人多,就算换男装,也吓不走他们吧!咦?非寻眼睛一亮。

    “猪大肠!”非寻大叫一声。谁敢当街直呼公子的名字?不想活了吗?朱大常及他的手下停下了动作,和周围的人一齐看向非寻。哇!好美啊!是仙女吗?大家都看直了眼。

    “是仙女来救我了吗?”小莲轻声的自言自语。

    朱大常回过神来,啪的一声打开折扇,自认为风流倜傥的朝非寻走来,微微欠身,一双眼睛却直直盯着非寻,“姑娘有礼了,在下朱大常,不知姑娘有何吩咐?”

    “哦?你叫猪大肠?”非寻惊讶的瞪大眼睛,“可我叫的是那个猪大肠!”非寻伸手指向他的身后。

    大家顺着非寻手指的方向看去,发现那有个老头正拧着一副猪大肠在看热闹。看大家都在看自己和自己手上的大肠,老头不知所措,结结巴巴的说:“我、我、我刚买的!猪大肠是、是下贱货,很便宜的!真、真的,不值钱!”一边说一边将猪大肠往身后藏。

    “噗!”不知是谁笑出声来,有人带头,大家的胆子也大了,都哄笑起来。哈哈哈哈哈……那几个家丁想笑又不敢笑,表情扭曲,看来也忍得很辛苦。

    朱大常的脸上青一阵白一阵,“还不把那老头哄走!”

    “是,公子!”有两个家丁就要去抓那老头,还好,关键时刻,这老头也不糊涂,溜得飞快,估计两个家丁难以追上,真让人怀疑,他是不是老头。看来在危险面前,人的潜力不容小觑呀!

    朱大常再也保持不了风度,青着脸问道:“姑娘是故意的吧?”

    “怎么会?”非寻无辜道;“我也是第一次见公子,怎么会知道公子的名字。”见朱大常脸色缓和了些,非寻又接着道:“公子可愿听小女子解释?”

    “你说!”声音也柔和多了。

    “呃,是这样的,我养了一条可爱的哈巴狗,是我最喜欢的宠物,它很喜欢吃…吃猪大肠,所以我看到那位大伯有,就想给它带点回去,没想到、没想到却冒犯了公子!真是抱歉!”非寻说完无辜的朝朱大常眨眨眼睛。

    “真的将它(猪大肠)喂狗?”朱大常咬牙低声问道,看得出,他正隐忍着怒气。

    “当然是真的,朱公子,是你让我解释的,你,不会怪我吧?”非寻睁着清澈的大眼睛仍旧无辜的眨眨眼。

    被如此美人看着,朱大常有火也发不出了。“原来是一场误会,在下又怎会怪姑娘的无心之过呢?”

    非寻一听,开心的笑道:“朱公子果然大人大量,当今世道,像朱公子这样胸襟宽广之人,已是凤毛麟角了,今日有缘得见公子,真是小女子的福分。”

    美人笑颜如花,对自己又极具赞誉,隐有倾慕之意,之前的不快早已一扫而光,朱大常立时笑容满面,赶忙谦虚道;“哪里!哪里!姑娘过誉了!”

    “朱公子,求您放过我爹吧?”小莲察言观色,赶紧说道。

    朱大常面色一沉,皱皱眉。

    “朱公子,这是怎么回事?”非寻见小莲机灵,心下喜欢,赶忙询问道。

    “误会!一场误会!”朱大常赶忙笑道:“这位小莲姑娘卖身葬父,我看她可怜,就买下她做丫鬟,让她有口饭吃,再将她爹葬到风水宝地,好入土为安。哪知,小莲姑娘一定要将她爹葬到她家祖坟,于是有些误会。既然小莲坚持,那就将你爹葬到你家祖坟吧!”在美女面前,我一定要保持形象,便宜你了,死老头!

    小莲刚想争辩,非寻赶忙对她使个眼色,让她稍安勿躁。心想,这朱大常可还真会装啊!面上却不动声色,反而一脸崇敬道:“朱公子不仅胸襟宽阔,而且还善良仁厚,着实令小女子佩服,小女子有一事相求,不知公子可否答应?”

    “诶,姑娘太客气了,姑娘只管吩咐,只要在下办得到的定不推辞,姑娘请讲!”朱大常豪气的说道,似乎自己真的胸襟宽广、善良仁厚。

    “这样的,我与小莲姑娘一见如故,想让她做我的贴身丫鬟,不知朱公子肯否割爱?”

    “这…”朱大常看看小莲,虽不及非寻漂亮,但也是个美人,倒是有些犹豫了!

    非寻失望道:“既然朱大哥不愿意,我也不好强人所难,那小妹只能遗憾了。小妹出来已久,也该回去了,那就不打扰朱大哥了,就此拜别了。”说着转身欲走。

    “大哥”、“小妹”关系又进了一步,听得朱大常心里痒痒的,还是大美人的心意重要,于是赶忙道:“姑娘请留步!”

    非寻狡黠的一笑,转过身来却是一张茫然的脸:“朱大哥,还有什么吩咐吗?”

    又一声朱大哥,听得朱大常心都酥了,“这样的,在下想君子应成人之美,既然姑娘与小莲一见如故,那在下便将小莲送与姑娘。”

    非寻开心的说:“谢朱大哥!”又转向小莲道:“小莲姑娘,我会找人好好安葬你父亲的,你可愿意跟我走?”

    小莲扑通跪下,含泪说道:“我愿意!小莲愿意一生一世服侍小姐!报答小姐的再造之恩!”

    “快起来!”非寻赶忙扶起小莲。

    “真是个聪慧的姑娘!不知是哪家的小姐?辰,你经常在市面走动,知道吗?”人群里,一黑衣公子向白衣公子问道。

    “不知道,不过真是个聪明可爱的姑娘!我会去查的!如此美女,我可不会让你!”白衣公子看着非寻,眸光闪动。

    “她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子,如此绝代佳人,风城第一公子,居然不知道?看来有挑战!各凭本事吧!”黑衣公子爷饶有兴趣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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