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章节字数:2099  更新时间:09-05-31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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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哥哥很想你22绝对不能吵架的地方

    作家有很多华丽又丰沛的词藻用来感动读者,但实际上往往是另一回事。

    但真的,

    即使过了十年,第一次交女朋友的感动还牢牢驻守在我的心底。

    爱情有很多样貌,话永远别说得太早。

    在牵起毛毛狗的手之前,我完全想像不到原来两个人可以先在一起,然后再慢慢熟悉对方、爱上对方。

    深爱对方,深深深深爱著对方。

    好像作弊一样。

    大过年的,我跟我的手下照例聚在一起打牌,零钱堆得满桌。

    玩梭哈,一向只有杨泽于跟我有得拚。

    「你交女朋友了?」许博淳惊愕不已。

    「对啊,小我一岁,念国北师初教系,一开始是网友。」我发牌。

    「很漂亮吗?」曹国胜拿牌,瞇了一下。

    「算可爱啦。」我有点得意。

    「啊你不是在追沉佳仪吗?怎麼就这样放弃了啊?」阿和笑得很畅快,因为连我也没追到大家都追不到的那女孩。

    「…哼。」我不置可否,说:「五块。」

    大家都跟,一堆零钱叮叮噹噹滚到桌子中间。

    「进度呢?到几垒了?有超过牵手跟接吻吗?」廖英宏非常关心这部分。

    「嘿嘿。」我发出第二轮牌,露出所有男生都擅长的那种表情。

    大家发出一阵喔喔喔喔喔喔的鬼叫。真够意思。

    不知所云的寒假过去,毛毛狗跟我回到我们的恋爱基地,新竹。

    毛毛狗开始暱称我老公,很快就改叫成公公。

    我则叫她各式各样的毛:阿毛、毛头、毛毛…

    週五天一黑,我就骑车到大学路与光復路交叉路口的加油站,将刚下车、睡眼惺忪的毛毛狗捡起来,为她繫好安全帽的带子。

    「阿毛,很想我吗?」我反手捏捏她肚子上的肉,右手催动油门。

    「搞清楚是谁搭车过来找谁啊,当然很想啊!」毛毛狗嗔道。

    才刚刚见面的时间最快乐了,两个人高高兴兴到清大夜市吃晚饭。

    我们最喜欢光顾一家位於巷子裡、摆设简陋的牛排店,因为裡面有一道「双份牛排」,才八十块,分量却多到可以把我们的肚子都撑大。

    交大学生会跟清大学生会常常在每週五晚上,各自在大礼堂举办两场电影播映。电影都很新,介於首轮电影跟二轮电影之间那麼新,看一次才二十五块钱,不看简直会折寿。

    「交大在演《王牌特派员》,清大在演《非常手段》,妳想看哪一部啊?」

    「都好啊,看你。」

    「妳真的都没关係吗?」

    「那我们去看《王牌特派员》好不好?我很爱金凯瑞啊!」

    吃完绝对超值的双份牛排,我们就去交大看电影。

    问题是,只看一个晚上的电影…怎麼够?

    礼拜五过去,到了礼拜六,我还是很喜欢跟毛毛狗在八舍交谊厅,翻著报纸的电影时间表,研究二轮电影的配片,讨论等一下应该去竹北的金宝戏院、还是在新竹市中心的新復珍戏院看。可以便宜看电影真的太幸福了。

    为了省钱看二轮电影,别说我可以骑好久的机车到竹北,就算是更远的、比竹北还北的新丰我也肯去。毛毛狗没有意见,都说好,她只要在后面紧紧抱著我就很快乐。

    有时是看电影前,有时是看电影后,我们会在竹北二轮电影院附近的家乐福逛逛。

    那时真的是口袋空空啊,家乐福那种什麼都有、什麼都便宜的大卖场最合适我们这种穷穷小情侣去走一走了,因为我们可以什麼都不买,也不用承受店员关切的眼神,就只是手牵著手瞎逛。

    「哇,好贵啊。」我嘖嘖嘖,拿起一件绿色的无牌衣服。

    「公公,你觉得这件小背心适合我吗?你看你看嘛!」毛毛狗犹豫了好久,对著镜子比了比。

    只要超过三百元的衣服或裤子,在我眼中就是名牌等级了。如果有衣服竟然能卖超过五百,我大概连试穿都省下来。

    毛毛狗也是个穷宝贝,挑个三百元的裙子可以想上一个小时不嫌累。

    我最喜欢逛相机部门。

    眼睛贴著展示橱窗,注视著茫茫机海中olympus品牌的精巧小相机,鼻子慢慢吐出的气雾掉了面前的玻璃,呼吸变得小心翼翼。

    「好小喔,除了装底片的空间以外,好像没有多餘的部分耶。」我目不转睛,讚嘆不已。「可是好贵喔,竟然要五千多块,这是怎样…」毛毛狗的手指情不自禁抠著玻璃,留下可爱的指纹。

    不想装出一副「认真考虑」的表情,只要店员一走进,我们就默契地走开。

    「如果将来有钱,一定要买一台这种的。」我老是嘀咕。

    「好啊好啊。」毛毛狗晃著我的手。

    常常,我们连当天的晚餐都一併在家乐福解决。最喜欢合吃八十块钱一隻的全鸡,外加一大瓶巧克力牛奶。只要超值,就会被我们吃进肚子裡。

    吃完晚餐,我们就在顶楼的游乐区裡玩刚刚盛行起来的投篮机,或是挑一场赛车。全部都是快乐的回忆。

    某天,我看著刚刚投完篮球、满身大汗的毛毛狗。

    「我们做个约定好不好?」我突然有个感触。

    「什麼约定?」毛毛狗用手掌搧风。

    「在家乐福裡,绝对不可以吵架喔。」我伸出手指。

    「好,真的喔!」毛毛狗甜甜笑著:「这是我们的幸福基地。」

    勾勾手。

    有了这个珍贵的约定,不管我们起了什麼幼稚的争执,只要我们走进了家乐福,在自动门叮咚一声的瞬间,手牵著手,都不会继续吵下去。

    约定之所以珍贵,就在於它无论如何都要被遵守。

    后来的后来,我们总算买了相机,开始纪录共同的画面。

    但不是梦想中的一台五千多元的名牌袖珍机,而是一台一千元的廉价相机,不仅不迷你,还有够大台。

    可惜我们只用它拍了几次,就因为用错了碳锌电池烧坏了内部机板,永远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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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歉啊,今天返校,坐车好累!晚了,多发一章给各位赔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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