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2360 更新时间:09-05-27 14:43
三十二年前,帝都,春。
人们常用“春风得意马蹄疾”来形容年少时候的轻狂,似乎那种张扬和肆无忌惮永远只存在于人的少年时光,当年华渐逝,曾经毕露的锋芒也随之钝去,或者悄悄掩埋。
但当时年少,没有人预想后来会有怎样的结局。
就比如——逻闫。
彼时的逻闫正是一派青春年少,且刚刚在举国闻名的“试剑大会”上拔得头筹,自然称得上“春风得意”。
所以,即使这样一个江湖无数少女怀春的对象在帝都的街道上笑的痴傻,也只能说别人潇洒不羁,一派烂漫。而不可怀疑其智商不是。
其实逻闫过分灿烂的笑容大部分并非源于在“试剑大会”上的一战成名,而仅仅出自他对大会所给出的奖励的真心喜欢。
——浮空剑,他现在的佩剑,更是“试剑”一会的最终奖品。
可以说,像他这样一个无心于江湖声名的人,之所以会去参加声势如此之大的盛会,就是为了这样一把被无数武林人士正想追逐的好剑。
毕竟,少年心性,虽然不爱名利,却总对有些东西特别执着。
所以说,当他在“试剑大会”上连挫几大当世高手,然后提剑离开的时候,背影是潇洒了,但带来的坏处也真是多啊。
就比如,如果是个女子,总会对他脉脉含情,偶尔在他面前掉个手帕什么的。如果他不解风情地直接离开,马上会看到刚刚还含羞带怯的人一脸梨花带雨蝉露秋枝的表情,真真是莫名其妙。
虽然诡异了点,起码没有什么冲突。
但如果是个男的,有的特鄙视地直接甩手走人,有的则直接拔剑冲上来,大有“打败你老子就是天下第一”的样子。
可是,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虽然彼时的逻闫看起来就一年轻俊秀的小伙子似乎没有丝毫厉害之处,但人家可是实打实地打败夺剑之人才取得最后胜利的,怎么可能被随便几只小猫小狗就去了锋芒呢?
所以说,人呐,自知之明还是很重要的。
当然,因为出山之后接连的胜利导致当时还保留着少年心性的人一阵飘飘然,虽然没有自大到以为“天下无敌”但至少“难逢敌手”是称得上的人,在帝都的繁华街道遭遇了人生的一场伏击。
不知不觉,沦陷当时。
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已经沉稳如山岳的逻闫总会在江天一色,旭日高升或迟暮渐晚的时候,回想起那个时候的一切,然后设想,如果不是那一眼的亮色如此鲜明,是否还会有以后的种种。自己是否仍然是无忧无虑虽然武艺高强但涉世未深懵懂天性,亦或者,只是用另外一种方式达到而今的局面。
一个人,一个地方,苦守,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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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美好的恋情开始的时候并不那么美好,就像漂亮的蝴蝶最开始也是丑陋的毛毛虫一样,所以说,结果才是最重要的。
逻闫时年十七,第一次离开了有师傅和母亲所在的山峦,出外闯荡。当收获了小小的名声之后,很自然地想要把这一切跟自己最亲近的两个人分享,于是带着自己亲爱的小红马走过人声鼎沸的繁华闹市,想着是不是要给母亲和师傅带什么东西。
师傅向来淡泊,唯对茶道颇有兴趣,所以选了一套定窑特别烧制的影青美人茶具作为礼物肯定是没问题的。但问题是,母亲大人呢?
母亲大人从来都是极疼自己的,只要是自己的要求几乎就没有拒绝过,但是对于她自己,却是从来没有希冀过什么,似乎抚养自己成人就是唯一的念想了。
逻闫牵着小红马,有些焦躁地想到底带什么东西给母亲最好。而有的时候,所谓缘法就是如此奇妙,于是逻闫颇为急躁的抬头一眼,便相中了一支碧绿钗。
只一眼,他就觉得,它是为母亲而存在的。
通体碧绿不含丝毫杂质,幽幽的绿色如同澄澈的池水,看似深沉,但向着日光的时候又是那样晶莹无暇。简朴的样式,没有过多的雕琢,最大限度地保留了碧玉原本的样子,难得的“天然去雕饰”。
如母亲那般即使荆衣布钗却依然难掩风华的人,才当得起这古拙的饰物吧。那三千烦恼丝上如果有了这样一抹幽绿,必然更加夺目。
“老板,这个……”逻闫的问话尚未完毕,一锭足量的银子已经稳稳落在店主的手里,然后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响起。
“老板,这个钗子我要了。”
娇莺初啭是个什么声音,这是逻闫最开始想到的东西,虽然没有那么风流潇洒引人遐想但好歹证明美是人类普遍追求这一真理。但马上,逻闫意识到,就是这个有着清亮嗓音的人在与自己争同一件东西。
若是别的到还好,毕竟逻闫从来都不是以物喜以己悲的人,但是,这个钗子却是难得的极衬母亲的饰物,说什么,都不能让出。
于是,“砰”的响声,是两块同样的银锭砸桌的声音,然后逻闫带点男性特有低沉却又间杂少年清亮的音色的声音响起。
话甫一出,正准备拿钗走人的少女愣住了,笑脸相迎的店主也惊呆了,然后脆生生的声音又起。
“老板,三倍的银子,我拿了。”
“……啊”
“我四倍。”
“……”
……
……
所以说,所谓美人英雄的故事,真的不是总有那么一个完美仿佛仙境的开头,就比如这两位,在市集之上不顾身份形象地大声竞价,虽然在以后看来时年少不懂事,可作笑谈,但当时想想,真是——丢人。
最终竞价的方式没能让事情得到解决,因为两人最后发现他们的喊价完全超过了自己的承受范围,于是年少意气,拔剑相迎。
有句话说,男人的友谊是打出来的,换个表达方式,英雄惜英雄。
但英雄和美人呢?如果不是一见钟情的桥段,是否就能够来个“英雄惜美人”或者“美人惜英雄”。答案是,不能。
两个少年剑客,虽是初次行走江湖,但偏偏彼此都是个中好手,一时间根本难分高下。于是只得见招拆招,打得天地失色,日月无光。
虽然打斗的过程中,俩人都为对方精妙的招数所叹服,并深深感觉到棋逢敌手的难解心情,但也因为年少,不懂得那份势均力敌的难得,更不懂得什么叫谦和,所以打到最后几乎都要毁掉整个摊位的时候,逻闫终于决定不再纠缠。
当然,这个意思不是说他放弃那支碧绿钗,相反,他一个虚招刺向对面的女子,然后趁她躲避的时候随手捞过钗子纵身跳上小红马,扬长而去。
临走前,他仍然很君子地记得把所有的盘缠都留下作为给那家店主的补偿。
身后,只有女子清脆的叱责,配合着美妙的声线,倒比寻常音乐更讨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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