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若茶之我不是恐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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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惹祸上身

章节字数:4370  更新时间:09-06-1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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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醒来时已然是夕阳西下了,只听见肚子饿的咕噜直响。脚不疼了,结了硬痂,真神了!

    

     洗把脸,抹点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护肤霜,穿上男装、靴子,这头发仿照今天看到的有些男人,于头顶紧紧绾成个疙瘩鬏儿,玉簪只插一根,起个固定作用。照下镜子,嘿嘿,咱也一翩翩少年!

    

     既然脚不疼了,我是打算下楼去吃饭的——考察下这个时代的人和物是了解现状所必要的。银钱放在袖子的倒兜里,很是方便,因为口袋开口是朝上的。

    

     “王二小!”一听我叫,这孩子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还挺快。

    

     “我要下楼吃饭,你把门锁好,再跟我下去。”他嘴里“嗯”着手上麻利的锁好了门。

    

     “你昨天在哪买的治脚伤的药?真好使,我都不疼了。谢谢你啊!”我冲他咧下嘴。

    

     他脸红到耳朵根子:“不谢。是在回春堂买的。”

    

     我一边走一边和他顺嘴问着:“你家还有谁啊?”

    

     他脸色一沉:“没人了。”

    

     “对不起,啊!对不起就是抱歉的意思。我问了不应该问的。我是想说谁给你起的破名,好好个漂亮孩子,名儿真不怎么样。”我赶忙往别的地方扯。

    

     效果显著,他脸色好看多了:“打我记事就叫这名。”

    

     我忽然起了挖角的心思。我做生意,自然需要机灵的人差遣。“你在这干活一个月给你多少钱?”

    

     “不给钱,包我吃和住。”他晃晃脑袋。

    

     我心下大喜,这廉价劳动力我还非得撬过来不可了。

    

     到了一楼,他快步走到前面,把我领到靠角落的一张小桌上。

    

     “今天想吃什么?”乌溜溜的黑眼珠望着我。

    

     我笑笑:“昨天吃撑了,今天想吃点清淡的,你这什么素菜主食做的好,给我上一份,挑你们店最好的酒烫了来一壶。”还记得白酒烫过再喝,不知道是甲醇还是乙醇会挥发掉,酒味也会变淡。

    

     坐在这个角落里,整个大厅尽收眼底:今天七成座满,没发现什么特显眼的人物。想是要喝酒,这城里应该另有好的酒楼。

     我临时起意想去酒楼转转。要知道历来餐饮业娱乐业可是赚钱最快的,也是回款最及时的——因为概不赊欠。

    

     不多时,王二小端着食物过来了,我问道:“这城里最好的酒楼是哪家?”

    

     “仙尘居。”

    

     “一会儿可以陪我去逛逛吗?我和掌柜的说下。”

    

     他抬眼,看得出很高兴:“嗯,好。”

    

     他垂着手、低着头站在边上。我心里不悦,拉着他的一只袖子:“你也坐下吧?站边上我看着不舒服。”

    

     “不舒服是什么意思?”看着他诧异的脸,我顿觉好笑:“就是不好受、心里难过的意思。”敢情这个时代还没有舒服这个词,“我说话很奇怪吗?”

    

     “不是,是我听不懂。”

    

     我打心眼里喜欢这个乖巧伶俐的孩子。

    

     酒不好喝,太辣!本来我就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兼装装样子的——因为装男人不喝酒在这大厅里好象很奇怪。

    

     吃了几口东西后,我直奔柜台而来,女掌柜看到我明显愣了下,接着绽放个职业笑容道:“我差一点认不出您了。”

    

     我报以一笑,直接切入正题:“掌柜的,我是外来的,想带王二小出去下。买东西什么的不认识路,很不方便。带他也不白带,误了的工钱,你觉得多少合适,在我帐上扣就好。”

    

     生意人反应快:“瞧您说的,要什么钱啊,你直接带他走就行了。”

    

     我冲她一抱拳表示感谢,也不知道这个时代男人是不是做这种手势。

    

     招招手,王二小跟着我走出了客栈。我转过身,对他问道:“仙尘居远不远,要不要坐轿子?”

    

     “不远,不用坐轿子,走几步就到。”

    

     “对了,我还要买点女人穿的内衣,那店在哪?”

    

     他走到前面,回头说句:“也不远,你跟我来。”我发现他比我还高半头,我居然把他当小孩?我这身体也不知道十几岁,搞不好比他小也说不定。

    

     “二小,暂时先这么叫你好不?王二小在我们家乡是个抗日也就是抗击坏蛋的小英雄,不过被坏蛋杀了。所以我不喜欢你这名儿。”

    

     “嗯嗯。”他在前面应着。

    

    

     不多时,绸锻庄到了,并没有我预期的内衣卖,卖的都是布。摸摸看看,挑了块质地比较软的棉布——看来只得自己动手缝内衣了。再顺便买包针线。

    

     显然我脸上表情不好,王二小忙问道:“怎么了?”

    

     咦?我马上高兴了,脸也有笑模样了:“这是你第一次主动和我说话。”

    

     他这次没脸红,笑嘻嘻的对我道:“在店里随便说话,掌柜的看到要骂的。”这一笑倒让我感觉有分痞子味,然而稍纵即逝,让我怀疑是不是看走了眼。

    

     “哦,原来如此。那咱们在外面,问你什么你都告诉我,你知道什么也要和我说好不好?”此时此地,我就是十万个为什么。

    

     “好。”答的很干脆。

    

     “现在我不问你,一会儿到地方,我们坐下慢慢聊。”

    

     “嗯。好。”

    

     绸缎庄出来转几个角就到了仙尘居。华灯初上,灯火通明,比荟华楼大一倍还不止。虽然也是三层楼,却明显豪华的多。如果说要做个比较,那么就是白面馒头跟苞米面窝头的对比。

    

     进去后,特意坐在二楼楼梯边的桌子上:整个一楼尽收眼底。

    

     店里笑语喧哗,热闹非凡。

    

     叫过店伙计仔细询问,叫了个贵妃鸡、溜肘花、玉脂豆腐、油炸花生米,一笼猪肉包,一笼素白菜馅菜包,一壶桂花酒。

    

     上菜速度很快,把荦的都摆在王二小面前,素的摆在我面前。

    

     酒杯斟满,他不解的望着我,我笑容可掬的说:“分餐制,那半边吃的归你,这半边归我。你好好吃吧,吃不完就打包带回去,给你慢慢吃。”

    

     他恍然大悟,马上涨红了脸:“这怎么使得?”

    

     “有什么使不得?你陪我出来,我请你吃饭,从来没把你当下人看。你跟我的家乡的弟弟长的很象。”抱着挖墙角的心,使出胡说八道攻心战术,效果显著。

    

     他垂下眼睛,肩膀微微颤抖。

    

     我趁热打铁道:“没别的意思,我只是喜欢随性子待人,谁对我好,我便对他好,反之亦然。不管你的周到是不是因为客栈的规矩,我就是喜欢这样。你、我是一样平等的人。以后不用叫客官,你可以叫我米米。”

    

     我掰的名字是我儿子看的宫崎骏动画片《熊猫家族》里小丫头的名字,我拿来当网名用了挺长时间,超喜欢这名儿。

    

     估计震惊让他脑子一片空白。我立马转移话题:“菜凉了就不好吃了,快吃。”接着我也夹块豆腐放嘴里——很好吃!喝口酒,有股子桂花香,不错不错!

    

     约摸他吃饱了,我呷口茶水,眼睛望着楼下,随口问道:“这里光喝酒吃饭都爆满,城里还有什么旁的可以玩的地方?”

    

     他面红耳赤,吱吱唔唔的挤出来二个字:“花街!”

    

     “哦——,”我有意拉长音,恶作剧一下:“你去过没?”

    

     他头几乎低到桌子上:“没去过。”

    

     我挂上恶魔般的微笑:“今天晚了,哪天我带你去逛逛,我也没去过,所以想看看。”

    

     他抬起头,红扑扑的脸上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直直的看着我——这小正太长的是太可爱了,我直想捏下他的脸看看。注意,这想法有点下道了。

    

     没想到他一本正经的说:“那地方有什么好看的,那种地方可不是你姑娘家可以进去的,不干净。”一番话老气横秋。

    

     我不搭他话茬:“二小你多大了?”

    

     “我属牛,十四了。”

    

     “你瞅我多大?说实话,我不知道自己多大了。”

    

     他惊讶的很:“怎么会呢?你看起来和我差不多大。”

    

     “我生了场大病,差点死了。醒了就知道自己名儿,别的都不知道了。连爹妈是谁都想不起来。”我解释了下。

    

     他更惊异了:“你生病的时候,身边没人啊?”

    

     我一撇嘴:“要有人我不就知道了吗?就把我一个人扔那破房子里。”让盗墓贼挖破的墓可不就等于是破房子吗?我倒也没瞎说吧?

    

     眼瞅着他眼圈红了:“你比我还可怜啊?我是小时候让掌柜的捡回来的。”

    

     我一脸真诚的说:“不可怜。我想做买卖,需要人手,你愿意不愿意跟着我。我虽然什么都不记得,不过脑子好使。”

    

     今晚可算是把这王二小弄的一愣一愣的:张着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正这功夫,身后飘过来一股子难闻的酒臭味。一扭头,一个长的猩猩似的胡人,越过我,直接伸手去摸王二小的脸:“这小倌长的可真俊,让爷疼疼你。”

    

     不等王二小反应过来,我一把打开他的手,话也脱口而出:“怎么那么不要脸啊?你算老几你疼他?我的朋友也是你摸得的?”

    

     他一听这话,转头觑着我嘿嘿坏笑:“那摸你也成,你长的也不赖。”

    

     我怒极:“你奶奶的,你可以去系啦!”(去系=去死,闽南语)

    

     醉鬼充耳不闻,直接手伸了过来,我往旁边一躲,两手照他背上使劲一推,他一下子摔出去,还跟多米诺骨牌似的扑倒三张桌子。立时一阵惊叫,碗盘掉地上摔的稀哩哗啦。

    

     他从一片狼籍里爬起来,眼睛可就红了,从靴子里拔出把匕首。看到匕首我就有点后悔了:毕竟我不会武术,只学过点女子防身术的皮毛。不过事已至此,打肿脸充胖子,我也豁出去了:我就不信打不过一醉汉!

    

     我从地上捡起一根桌子腿,摆好防御的姿势,他猛扑过来,我迅速转到他身后,使出吃奶的力气照着他后脑勺就是一下,心想最好把他打昏了。就看到他晃晃脑袋,又爬起来!我的天国的奶奶啊!这是魔鬼终结者?还是打不死的小强?

    

     想着这次非得打掉他匕首才行,要不然有生命危险。眼瞅着他又冲上来,准确的打到他的手,毕竟他喝醉了,行动不如我敏捷。

    

     一击成功,匕首掉到地上。因为光注意他的手,没曾想他往上一扑,把我扑倒,骑在我身上。双手猛掰他胳膊,膝盖顶他后腰,却掀不动他分毫,无奈大叫:“二小,再不帮忙,我就死定啦!”

    

     这醉汉力气好大,双手掐住我的脖子,我顿时感觉缺氧,呼吸困难。

    

     脑子里唯一掠过的念头是:我肯定要被他掐死了。

    

     突然感觉脖子上一轻,我翻了翻眼睛:王二小拎着胡人的后脖领子,那胡人兀自嘴里叽哩哇啦的咒骂着,两脚在地上乱蹬。虽然胡人身材高大,足足高出王二小多半头,但是,任他怎么挣扎,也不能挣开王二小的手掌。

    

     我惊魂未定,往前上了一步打算踢他泄愤,猛然被人勒住了脖子。本能的把胳膊肘儿往后狠命一捣,趁对方手撒手的空档,急速往地上一坐,再一个前滚翻,离开原地。

    

     一气呵成自觉很麻利,没曾想却被抓着胸襟提了起来,只听“啪”的一下,左脸上早挨了一记重手!啊!眼前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嘴角有腥腻的液体流出,我知道肯定是血。

    

     来不及考虑,我飞起一脚准备踢对方档下,却被对方膝盖紧紧夹住了脚,一扬手,把我甩了出去。K。O。!!!GAMEOVER!我被霎时秒杀!着陆时是标准的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一阵剧痛,不知道摔到了骨头没,形状美好的PP大有被摔成八瓣的嫌疑。

    

    

     眼泪疼的在眼圈直转。从小到大,是被我那武术高手的爹,以棒子底下出孝子的理论养大。之所以没练武一是我性格急躁,二是我妈心疼我劈腿压腰疼的直叫唤,这三脚猫的防身术还是长大后缠着老爸学的。

    

     这会子我这个后悔啊!多学几招也不至于让人治这么惨!不过刚强和抗击打能力可是不输给老爹的:一声不吭!坚决打死也不说!

    

     王二小晃到身前给我来个当胸横着公主抱,也不知道他把胡人扔哪去了。我被人打没哭,有人护着这眼泪就不听话的掉了下来——从小到大头一次吃这么大的亏!泪眼朦胧中,也没忘记找寻仇人。还没等我搞清楚状况,就听着他激昂的声音怒斥道:“你们好大的胆子,敢在这撒野。”

    

     我眼泪哗哗的嘴里却并不退让:“你眼瞎啦?兴他动手耍流氓,不兴我们正当防卫啊?你没看到是他拿着刀子啊?我差点命都没了。不搞清楚状况你个杀千刀的王八蛋对本姑娘下手这么狠!缺了八辈子大德的!”说完我脸往袖子上一蹭,擦干眼泪以期视野清晰。

    

     就瞧着对面一长身玉立、剑眉星目,口不阔鼻却直,英姿飒爽却烂心坏肺的混蛋眼睛盯着我,我不甘示弱也恶狠狠的瞪着他,心说只要你不是猫来挠我,我就不怕以眼还眼——俺师父可是樱木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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