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7961 更新时间:10-09-04 22:40
风从袖子钻进衣服里,我不禁紧了紧衣领,仍然一动不动。
房顶上寂静无声,许久,我才听到我等待的声音,只是声音有些嘶哑,有些落寞。
“你不要来管闲事,还是多担心你的主子。”
我的心有些紧,他的声音这样沙哑,怎么还在屋顶吹风,这么冷的天他竟然能半夜不睡觉跑到外面来受罪。想到这我忍不住愣了愣,笑自己傻——你不也是半夜不睡觉跑到外面来受罪吗?现在还变成了偷偷摸摸地受罪。
“这么久不见,你对我还是疏远了。”忽特尔说着,“我现在很怀念以前在公子府的日子,咱们两个喝酒谈天,我教你拳脚功夫,你教我骰子牌九。”
“那都是往事了。”
“对我来说,却好像仍在昨天。”忽特尔叹了口气,“我十二岁作为主子的贴身侍卫到了景国,谁都知道所谓的交换质子根本就是用皇子的命来做赌博,被换到别国的皇子命运只有一种,那就是失去皇子的尊严,作为自己国家的弃儿别国的眼中钉一般活着,而我却被派来做这样一个皇子的侍卫,可想而知我的家族在拓沙是多么不受重视。我父亲是拓沙王骠骑军的副将,一向表现出众,可惜不会阿谀奉承之事,屡遭打压,我自小苦练武功,本想将来为家族扬眉吐气,却不料被派到主子身边到了景国,你不知道我当时心中有多气,多恨!可是后来——”他顿了顿,“在前往景国途中,队伍遭受狼群的袭击几乎全军覆没,你没有看到当时那些士兵被狼咬断脖子掏空内脏的惨状,我当时被吓傻了,全身颤抖不能动,眼看着一匹狼就向我扑过来,我只觉眼前一道亮光,那狼的鲜血就喷到了我的脸上。我这才看清原来是主子站在我面前,一刀砍死了那匹狼。那年主子只有八岁,一个八岁的孩童,而且是一个长在王庭里的皇子,竟然一刀就砍死了一匹狼!那夜的风就像今晚的风一般冷,狼的血染红了主子的衣服,八岁的皇子站在风中,回头过来看着我,他就像一道火焰,将天地都照亮。他对我说,拓沙的战士,到死的那一刻都在战斗。他还说,忽特尔,你是我的侍卫长,我把自己的命交给你,你不要让我失望。”
忽特尔的声音停住了,许久,才又听见他缓缓道:“那一刻我突然明白,我一直在等待的未来就是这个人,他不是一个普通的皇子,他总有一天会成为万人之上的王者。从那一天我就告诉自己要一辈子效忠主子,我告诉自己要让自己变强,因为主子把他的性命交给了我,所以我一直以来只有不断地练武、习文,慢慢的也不会同别人交往了,直到在寒寳楼见到了你。”忽特尔的音调突然高了些,“我忽特尔一生佩服许多人,但是你却是唯一一个让我赞赏的人,也是唯一一个我想要交往的人,在公子府我引你为至交,火烧公子府那夜忽特尔至今不敢忘,你对主子和我的救命之恩我今生今世定当全力报答!”
“你想说什么,直接说便是了。”沙哑的声音似乎漫不经心,什么都不能引起他的兴趣。忽特尔继续道:“主子并不是忘恩负义之人。我今天与你说这些,不过是想告诉你两件事。第一件事,主子当时并不知道你便是雪山飞狐,如果他知道,断然不会那样做的,他不过是——”忽特尔再次顿了顿,下定决心一般道,“他为了什么那样对你,你心里应该很清楚。”
“没错,我很清楚,大家都是男人,我理解他,所以我没有怪他也没有恨他。你可以放心了。还有别的事吗?”
“你既然理解他,就该知道他所做的选择是正确的。”忽特尔一字一字道,“我亲眼看到主子在这件事上所受的折磨,也亲眼看到那日/你受伤之时燕姑娘对你的情意,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有多幸运么?为什么还不懂珍惜?我以前只是一介莽夫,不懂情爱之事,可是现今我也也是有家室的人,我是断不会让自己的妻子受半点委屈的。”
屋顶上寂静无声,只有风吹过。我不知道忽特尔的心中竟然还有这样的故事,我更不知道他会怎么回答。我咬住下唇,一时间心跳似乎消失不见了。
好半晌,屋顶上传来他的声音。
“你娶妻了?”
“不仅娶妻了,还生了个儿子。”忽特尔的声音里有掩饰不住的开心,“我家那位你也认识。”
“哦?我也认识?”
“就是以前在公子府同燕姑娘要好的洗衣丫头朝露。”忽特尔说着,我心里又惊又喜,朝露没死?!只听忽特尔继续道:“当天你救我一命,我跌跌撞撞往回折,却始终没找到公子,最后昏倒在路边,等我醒来时就见到了朝露,原来朝露在大火中逃了出来,正巧在路边救了我。我伤好之后就一直在寻找主子,朝露她本来就没有亲人,公子府被毁她也无处可去,非要跟着我。说来好笑,一开始我还觉得很烦,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跟在你屁/股后面多麻烦啊!我还赶了她好几次。”
“你太小看女人了,肯定要吃苦头的。”他的声音有了笑意。忽特尔也呵呵笑了两声:“是啊,要不是她一路给我缝衣服,等我找到主子的时候肯定是光屁/股的。有一天在集市上我真的把她给丢了,那时候我也真的尝到苦头了,我从来都没那么着急过,也没那么害怕过,就算是面对生死好像也没那么害怕过。以前我总是赶她,可是那时我却不知道为什么我以前会那么混蛋,一想到她一个姑娘家孤单单的不知道会遇到什么危险,我就恨不得拿刀砍了我自己!”
“幸亏你没砍,不然今天就少了一对鸳鸯伴侣了。”
“李兄弟你别笑话我,反正我是再也不想尝到那天那种滋味了,找着朝露以后我马上就要她做我妻子,我告诉她她要是不同意,我就出家当和尚,我想啊,这出家人讲究四大皆空,这心里都空了,也就不会有那种感觉了。”忽特尔嘿嘿笑了两声,“还好我下手早,我家娘子长得那么标志,现在军营里还有不少人见了眼直,要不是先下手为强,这娘子还不一定是谁的呢!”
轻轻地笑声从屋顶溢下来,忽特尔说道:“你别怪我说话粗,燕姑娘是什么人兄弟你清楚得很,我要不拿你当兄弟,早就那把刀架在你脖子上让你滚得远远的,为了我家主子我什么干不出来?你可别捧着宝玉当石头,我保证你将来会比我丢了我娘子那天难受上一百倍!”
屋顶上一片寂静。我闭上眼睛,心里有说不出的感觉。忽特尔的话说的我暖暖的,他是个好人,朝露也是个好人,他们能走到一起我真为他们感到开心。可是,不是天下所有的人都能这样幸运的,也许我就是不怎么幸运的那个,我注定就要饱尝失望与流离……
“我知道,”略带嘶哑的声音轻轻响起,却字字回荡在我耳边,“我知道我捧着的是天底下最珍贵的宝玉;我知道我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能捧着这块宝玉是我几辈子修来的福分;我知道天底下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想要这块宝玉——这我都知道……我捧着宝玉,我一直很小心,我怕自己手一抖,或者走错一步路,宝玉就会从我手里掉下去,然后不知哪天会被别人捧在手心里。”他的声音有些醉意,他只是说着,说着,好像世间只剩他一人,什么都不存在了。
“其实我是个笨蛋,我根本配不上她!我不是不关心她,我看到她的手受伤的时候,我也希望受伤的是我不是她,我心里很难过很疼!其实我很想告诉她我心疼她,在乎她,喜欢她,喜欢地不得了……可是我从来没说出口,我没想到她竟然那么在意以前的事……她说的对,她说得对!”声音突然高起来,我听见他冲着天大吼:“李逍遥——李逍遥!你就是个混蛋!是个傻瓜!”
“李兄弟,你不能再喝了!”忽特尔叫了起来,接着房顶上一阵瓦片凌乱的声音,李逍遥说道:“你把酒还给我。”
“你现在下去,给燕姑娘道个歉不就是了,一个人在这喝闷酒算什么能耐?”
“没用了……没用了……”李逍遥喃喃自语一般,“这是天意,我自己把宝玉给扔出去了,你说,天底下还有没有比我更傻的傻瓜?”
“胡说八道,哪里有什么天意?老天爷还要管这些不成?”
“你不懂,这是天意……我怎么能这样,我明知道林儿受了那么多苦,我明知道她心里是多么不踏实,我明知道她有那么多自卑,可是我却一次又一次让她为了别的女人受委屈——忽特尔,你说的太对了,我已经尝到比你难受一百倍的滋味,可是我活该!我活该!”
“你别喝了!”忽特尔一声大吼,“不过是吵架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你现在后悔了,要弥补还来得及。”
“来不及了!你不明白,来不及了……”
“你把酒给我!”凌乱的脚步声在头顶响起,从空而坠的瓦片“啪”的一生跌落在我脚边瞬间碎裂成几块,我忍不住轻轻“啊”了一声,后退了几步,屋顶上霎时没了声音。
许久,忽特尔跃落在我的面前,他的手里拿着一个很大的酒坛子,看着我道:“燕姑娘,其实李兄弟他……唉……”
“忽特尔,你不用说了,先回去休息吧。”我冲着他微微笑了笑,从他手里接过酒坛,酒坛很轻,里面的酒几乎被喝光了。忽特尔点点头,走进了屋子里。
我一手抱着酒坛,一手扶着梯子爬上了屋顶,晚风冰冷地吹过身体,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身上立刻就传来暖意,带着李逍遥体温的衣服被披在了我的身上。
“你上来做什么?”他皱着眉头,把衣服紧了紧,“屋顶风大,这么晚还在外面会着凉的!你累了一天了,快回去睡觉!”他自顾自说着,半醉半醒,好像完全忘记了我们刚刚吵完架不久,还在冷战当中。夜色漆黑,但是我就是能看见他的表情,可是我只看着他不说话,因为我真的说不出话来。他说完抬头看向我,愣了愣,突然垂下手低下了头,喃喃道:“对不起,我忘了你还在生我的气。”
我本来在心里想的各种对他说的话在这一瞬全都化为泡沫,嘴唇开开合合许久才从口中吐出五个字:“咱们喝酒吧。”
李逍遥看着我,点了点头,于是我们两个就并肩坐在了屋顶上。我把手里的酒坛递给他,说:“我以前都不知道你这么能喝,这里面的酒已经不多了。”
他接过酒坛仰头灌了一大口,淡淡道:“千杯不醉,只缘心伤。”
我从他手里拿过酒坛,也学着他仰头大口大口喝了下去,然后用衣袖一抹嘴角,说:“梅花酿,真是好梅花酿。”把酒坛递回给他,抬头看着漆黑的天幕,那里什么都看不到,这样漆黑的夜,我本来真的什么都应该看不到,可是为什么我就是可以看到李逍遥,当我转过头的时候可以看到他的脸,他的鼻子,还有那双我最喜欢的眼睛?我就这样看着他,看着,看着……他从怀里缓缓掏出什么东西,我看不清,但是我可以看到他的手在一层一层打开那个东西,然后他的上身轻轻靠过来,他的手掌缓缓摊开,即使是在漆黑的夜里,即使这样的夜只有微弱几乎不见得光,他手里的东西还是将那微弱的光折射成淡淡的光晕。
可见这是多好的玉簪。
我不敢相信地看着他,听到他轻如风的声音:“林儿,我没有给她,从来没有。”
我感觉自己的嘴唇在发颤,“为……为什么……”
“我也问了自己很久为什么,我对自己说,不然等到兰儿过生日的时候再给,等我长了工钱庆祝的时候给,过年的时候做礼物送过去……就这样一次一次拖了下去。后来到了凌府,就也没有想过,而这根簪子就一直在我的怀里,从未离开过,在被烟雨楼的人追杀之时它被折断了,我只能用绢子把它包起来。”他看着手里的簪子,又抬头看向我,“我现在想明白了,为什么这根簪子一直没有离开我。林儿,你知不知道,你已经在这根簪子上下了咒。”
“下……咒?我?”
“兰儿很早就见过这根簪子,我和她在街角一家很有名气的珠宝玉石店铺里见到的时候,兰儿说一生中能有这样一支簪子就是她最大的愿望了。从那天起我就存钱,我不知道要存多久,可是我一直存,一直存,兰儿劝过我很多次,可是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对那根簪子那么执著,我以为是因为我喜欢兰儿,可是簪子真的拿到以后,我却没有把它给兰儿——”他苦笑着摇摇头,“因为你下了咒,你给簪子下了咒,你给我下了咒,为了这根簪子你满手是血地把我从陷阱里拉出来的时候就已经在簪子上下了咒!这根簪子注定不可能是兰儿的,它注定是你的,是你自己换回来的!”他把包着簪子的绢布放在我的手里,我呆愣愣地说不出话来。
“林儿,它是你的,它已经碎了,再也不是什么宝贝,变得残破而且不值钱,可它是你的,你不喜欢的话就丢了它,可是它身上的咒是永远解不开了。”
我感觉自己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的心有些窒息,“逍遥哥哥,你这是……你这是……”
“你还不明白吗?”他定定看着我,“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我对这根簪子这么执着,因为它是我的心,它就是我的心!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也许是那个郊外的晚上,也许更早,也许是在寒寳楼里的日子,也许是在你养伤的时候,也许……也许在那个早晨,我背着浑身是伤,发烧迷糊的你向着李大娘家走,你对我说‘小二哥,你真是一个好人,我永远都会记住你的恩情,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你’的时候……林儿,你给我下了咒语,可是我却一直不知道,只是所有的事情在一点一点地变化着,当咒语终于爆发的时候,我已经一发不可收拾了。林儿,我不是移情别恋,你不是什么替代品,也不是什么第二位,你以为簪子是属于兰儿的,我也以为它是属于兰儿的,可是簪子从来没有真正属于别人,它从来都是你的,注定是你的。”
“逍遥哥哥你别说了!”我哭着抱住他,感觉自己说话上气不接下气,“是我不好,我乱吃醋!我无理取闹!你对我那么好我还…呜…跟你耍脾气,给你脸色看!对不起……呜……对……对不起!”我哭地太厉害,胸膛里抽啊抽的,已经喘不上气,“我早……早就想跟你道歉了,可是我不敢……呜呜……”
“好了,林儿别哭了,”他轻轻拍着我的背,轻声哄道,“是我不好,林儿一点错都没有,都是我的错,乖,不要哭了。”
他不哄我还好,他一哄我就哭地更厉害了,眼泪鼻涕都流了下来,还叫着:“不是你不是你!你最好了!是我不好!我不好……呜……我以后再也不了……”
“好好好,都听你的,”他又无奈又好笑地揉了揉我的头发,“武功也学了,还说要做女侠,女侠还哭鼻子!还跟人家小龙女比呢。”
“我也不想啊,我从上小学四年级开始就不这样哭了。”我吸了吸鼻涕,李逍遥笑着将我的眼泪和鼻涕都给擦掉,我连忙挡着:“不要不要!多脏啊!”
他忍不住笑道:“你也知道脏啊,哭的跟花猫似的。”
花猫就花猫吧,我本来以为这次吵架的结果就会是分手呢,如果和好的话肯定也是很尴尬的场面,没想到会是这样,我现在终于知道以前那个女朋友每一次跟她口中的“老公”吵架吵到天翻地覆为什么一见面就又好上了,结果就是李逍遥我们两个不但没有分手,反而互相更加敞开了心扉,感情比吵架前还有好了。
过了几天,兰儿的身体已经完全没有问题了,我和李逍遥也决定下峰。尽管现在是冬天,到罗摩的路不好走,但是那宝藏的事情始终埋在心底我们两个也不是滋味,倒不如早点解决才痛快。
而且在峰上住的这几天,几个人见了面总是有些尴尬,凌霄见着我总好象要说什么似的,害的我一见他就立刻绕道。兰儿能走出屋子的时候就不可避免地会遇上李逍遥,可能因为我和他曾为兰儿的事情吵过架,他也是尽量避免和兰儿单独相处,结果五个人就只有忽特尔是大家眷顾最多的一个,可怜的忽特尔只能强忍着尴尬与我们相处。
那天早上送走了凌霄三人,我和李逍遥也拿着包袱下了峰,李逍遥那匹白马上次到大景国的时候就顺路找回来了,同时找回来的还有我放在兰若寺的那个放着从现代穿来的衣服和银票的包袱。回到飞花峰以后用的基本都是老鬼存放的零钱,本来就少,现在已经花的差不多,只能靠我自己存的那张银票和那些碎银子了。
没想到我找到回家的线索竟然用了将近两年的时间。
寒风凛冽,我看了旁边的李逍遥一眼,他穿着做胡斐时的那身白衣,白色的大氅上雪白的狐裘被风吹得茸茸的,黑色的发垂在脸侧,半张面具下,坚/挺的鼻子和朱红色的嘴让我晃了神。他转过头,灿灿的眸子漆黑如潭。
“林儿,你看什么?”
“逍遥哥哥,我觉得很奇怪。”
“什么东西很奇怪?”
“我也说不上来,”我看着他,“我总觉得你……说不上来,好象你给我一种特别的感觉,你这打扮——”
“我想行走江湖还是用雪山飞狐的身份比较好,毕竟雪山飞狐有些名头,这样一来省去了许多麻烦。”他解释道,“我不是告诉过你了吗?”
“不是这个奇怪,你这身打扮倒是很好看,可我就是觉得奇怪,好象……好象在看电视剧。”
“电视剧?”
“怎么说呢,就比如说凌霄好了,他不管怎么穿衣服,都是很好看的,可是看起来只是好看,是很自然的一件事情,但是你穿这样的衣服,就好象……好象做梦一样,很不真实,那种感觉就像看电视剧。”
“林儿,我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你不会明白的,我也解释不清。”我再次看了一眼李逍遥,那种感觉就好象如果我穿越到清朝,见到真正的康熙皇帝和看电视时看到陈道明演的康熙皇帝感觉一定不一样,陈道明演的是很好的,可是古人就是古人,毕竟还是在根本上就有所不同的。
现在李逍遥给我的感觉就好象在看电视剧。我心里虽然觉得有些怪,但也没多想,因为我现在更多想的是关于宝藏的事情,似乎已经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想别的事情了。
走了无六天,一路上很是平静。果然被那天那几个商人说中了,拓沙境内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变的异常平静,凌霄的军队驻扎在函欲外的嘉应城里,俨然是整个军队都过上了吃饭,练兵,睡觉的规律日子。大概过了一个月是到了平谷附近,天气冷的有点出奇,再加上寒风夹杂着冰雪肆虐而来,李逍遥我们决定暂时在平谷城的客栈里休息一晚。平谷算不上什么大城,但是往来商旅颇多,客栈因此也十分不错。我们刚一下马,小二立刻眼尖地过来牵过马往马厩去了,李逍遥走过来给我紧了紧披风的领口,把落在衣领绒毛上的雪轻轻拍去,说道:“脸都冻红了。”
“今天真的好冷,”我一边跟着他往客栈里走一边说,“咱们先吃点东西吧。”
深冬之时行人较少,客栈的大堂里只有零零落落的几个人,小二给烫了壶热酒,吃着热菜馒头,总算把僵硬的身体暖了过来。正吃着饭,门口传来“哐当”一声,惹的客栈里吃饭的客人都不由得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又高又瘦的男人站在客栈大堂门口,脚底下倚着一个巨大的黑色斧子,那斧子大得吓人,看样子少说也有一百多斤,刚才那好比闷雷的响声似乎就是这把斧子放在地上发出的声音。这男人一进门就开口说:“小二,荤素菜各两个,上几个馒头,要快。”他的声音阴冷冷的,简直比外面的寒风还要冷上几倍,可是他的声音却远不如他的目光冷,这样阴寒的目光我从未见过,竟让我想到了以前看《动物世界》时屏幕上出现的毒蛇。
看这人的目光,便让人觉得他是那阴辣狠毒冷血无情的毒蛇。
而这毒蛇的身后竟然还跟着两个女子。跟着两个女子本也没有什么希奇的,希奇的是这两个女子一眼看过去便让人从内心惊叹。
个子稍高的那个女子年龄不过二十左右,白净的瓜子脸上柳眉淡淡,薄薄的嘴唇紧抿,尽管穿着粗布衣裳也掩饰不住她的美丽。个子稍矮的那个女孩子不过十六七岁,鹅蛋脸高鼻梁,水汪汪的大眼睛上长长的睫毛又黑又亮,眉毛有着男子的英气,整个人一看过去英姿飒爽,只是目光紧紧盯着瘦高个,满是恨意,好象恨不得把瘦高个吞进肚子里。
一时间客栈的大堂里安静异常,那三人坐在了角落的位置,年纪轻的女孩很不情愿,但好象有几分忌惮那个瘦高个,嘟囔了几句还是坐下了。我低头轻声道:“逍遥哥哥,那三个人有点奇怪。”
“出门在外,总会遇到奇怪的人,不用理会。”李逍遥头也未抬继续吃饭,“而且,那个男人气息绵长浑厚,步伐沉稳无声,武功不低。”
我点点头便也不再理会,将要吃完饭的时候,忽然听到一声娇斥:“你别太狂妄,等我三哥四哥追上来有你好看!”
抬头一看,原来是那年纪小的女孩站了起来,正怒气冲冲地瞪着瘦高男人。男人“桀桀”笑了起来,声音竟好象从地府传出:“他们最好追来,我就多了两个人来练功。”
“你——”小女孩怒极,却还是苍白了脸色,显然是被这人的话吓着了。高个女孩暗中拉了拉她的衣袖,小女孩不甘心地坐了回去。
看来这两人多半是被这人强迫带着的,而且那个小女孩的兄长正在全力追赶营救。我有心帮忙,但是也有些忌惮那个瘦高个的武功,便低声对李逍遥道:“逍遥哥哥,咱们要不要帮忙?”
“她们的兄长既然已经在想办法营救,应该没什么关系,”他看着我道,“何况听那个女孩的口气,她的兄长一定不是什么普通人。不过如果时机合适,咱们倒还是可以帮一把。”他顿了顿又道:“林儿,你今晚与我住在一间屋子里,那男人有些邪气,你就不要一个人睡了。”
我点点头,吃完饭后就来随他到房间,冬天太冷,我也不忍让他打地铺,两人便和衣睡在床上。睡到半夜的时候,我突然听到一声尖叫,尖叫的声音虽然不大,但是就在床那头的隔壁房间,而且我的听力自从开始练武以后增进了一些,这声尖叫把我从梦中一下子惊醒过来。
那是一个女子的尖叫,叫声有说不尽的惊恐和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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