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11636 更新时间:11-06-11 00:47
人生,总是由各种意外组成的,如果今天你早起床五分钟,如果吃完饭不喝那杯果汁,如果不是走到拐角发现忘记带文件又回家去取,也许当你走到十字路口的时候就会被迎面而来的货车撞倒,又或者正巧在电梯里捡到前一个人遗落的一百元。
在一个存在了几百年的古墓里,我经历了由生到死,由死到生的几番过程,在我本以为不会更惊讶的时候,就会出现完全颠覆我所有认知的事情。本以为是神话,却原来是不可思议的科学。“如果”这两个字该有多重?如果没有……如果不是……如果当初……
也许这世上真的存在“命运”一说吧。
我和李笑在角落里找到了叶红裳留下的手札,里面详细记载了从叶家祖先得到唐老的东西后的一系列事情。在听闻了各种传说,每个人口中不同的描述之后,终于能够在叶红裳自己的手札里看到完完整整故事。这个横跨了三百年的故事如此跌宕起伏,也终于,以前所有的疑问在合上手札的一刻,全部消散了。
唐老没看错人,叶家祖先拿到唐老的东西后遵守了约定,不但说服即将灭国的皇帝将宝藏建机关埋藏,并且世代都由叶家人亲自守着这个秘密,保护这座古墓。
他的两个儿子也的确各有偏好,一个学医术,一个学机关,学医术的在古墓建成后带着过关的秘密远走他乡,学机关的拿着过关的钥匙和地图,一人带领着叶家,承担了所有的腥风血雨。
这个男人叫做叶昱承,他不但机关术了得,更是一个武学天才,他接替了死去的父亲负责古墓的建造。那时候他正年轻,享受着武学上的无限成就和美丽的爱情。
他爱的女人叫萧娚,萧娚虽是女儿身,却也一样在武学上极具天分,知交、好友、恋人,叶昱承从来没有想过欺瞒萧娚,他与她分享一切秘密,这对神仙眷侣就在这美丽的草原底下共同建造古墓,两个相爱的人能想到的会是怎样的关卡呢?也许唐老写出的那些诗词不过是为了引起我的注意,但是在那两个相爱的人眼中,这些诗词当然是世上最好的。
古墓的钥匙是什么?两个人每晚探讨武学,独创“情剑”,有剑法,怎么能没有剑?于是再找天下奇材铸造宝剑,索性同时融进机关的部分,两把剑就是开门的钥匙。
过关的口诀是什么?身无彩凤双飞翼,两把剑的剑柄在古墓的大门上便如双飞翼,若百年后并非两个同时拥有宝剑的人共同找到古墓,也是无法打开古墓大门的。心有灵犀一点通,若两个人不够相爱,若两个人相爱却不相知,那么就注定只能为了满足贪念而葬身古墓。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生门、死门根本没有区别,每一条路的终点都有一条暗道,如果不是两个人的重量,暗道就无法打开,也就不能通过暗道来到最后。如果两个人踩上去,却没有生死相许的勇气和感情,留下一人在暗道上面所谓的“活着”,那么只有一个人来到最后的门前,一个人,一把剑,永远都无法打开大门。
而大门那边,便是终点。
叶昱承亲手雕刻了荷花的簪子,木石外表看上去是木头,毫不起眼,却是石料,千年不朽,轻巧简单。
若我将那宝藏的地图藏在簪子里,戴在你头上,你我之间还有什么不能分享?
这便是叶昱承的想法,这想法并不新奇,我早在金庸的书里见过,苗人凤的爱也是这样深邃,可惜的是我不知道这簪子不是木头,能够不朽,想不到是百年前一对情人所有的,并非叶红裳后来拥有之物,不然早该想到宝藏的地图就应该在这簪子里。
然而最后苗人凤还是被自己的妻子背叛,被自己的爱情所伤,那叶昱承呢?
叶昱承到底一个人活了下去,萧娚没有背叛她,因为萧娚也被自己至亲的人所背叛,这世上面对着巨大的诱惑能不动心的人本来就少,萧娚是个高尚的人,她的爱情是纯洁的,可是她无法选择亲人,她更无法面对叶家几十口人的血债。
萧娚为自己的爱情结束了自己的性命,不死心的萧家人收起了她遗留下来的一切,希望找到一星半点希望。从此,叶昱承一个人,抱着襁褓里的孩子,经过彻骨的伤悲和仇恨的洗礼,涅槃重生,在腥风血雨中,将叶家的血脉流传了下去。
从此,那未出江湖便已消逝的情剑分成了两半,在两个姓氏中流传了下去;从此,江湖上再无人知道傲世和无双本是一对宝剑,自那对有情人手中之后,失散百年,从未相伴。
笑问天下,傲世无双。
叶昱承的后人一直记得这句话,也一直坚守着宝藏的秘密。叶红裳在手札的这句话下面,自己写下:笑问天下谁可取,傲世无双难再得。
想来,叶红裳在第一次听到这个祖辈相传的故事时,也是向往的吧。祖辈听了这个故事,都觉得傲世无双只要聚在一起,便能独步天下,可是她听了这个故事,却只感到悲哀:便是独步天下又能如何?纵使得到傲世无双,却再也找不到那样的爱情了。
一个从小便要学习如何分辨别人的真心假意,防备各种心计谋略的女人,是不是很累,累得每时每刻都想要停住脚步,却永远不敢回头?
叶红裳自己也有故事,因为她本身就是一个传奇。她在手札里写满了这段崎岖波折的人生,那样惊心动魄,凄美悲伤。八岁的时候,叶家被灭门,父母亲人在大火中丧生,目睹这一切的孩子心里有多少痛苦与凄楚,又有谁明白呢?拼命练武,在每个人都想要欺骗,居心叵测的环境中挣扎生存,也曾被下毒,也曾被绑走,也曾受过严刑逼供,也曾被信任的人背叛……这些却没有磨灭她那颗坚强正直的心,反而锻炼了她的智慧才能。
欧阳十七出现在叶红裳十八岁最美好的时光里。
两个敌对了太久的门派展开了混战,叶红裳一身红衣站在厮杀的人群中,沾染着敌人的鲜血,浑身都是灼眼的光芒。也许她不是世上最美丽的女人,却是世上最聪明的女人,纵使欧阳十七戴着精致的人皮面具,掩藏成一个普通的门徒,叶红裳仍旧笑得璀璨如花,步步紧逼。
那时候叶红裳叫欧阳十七“高手”,对她来说,欧阳十七不是欧阳十七,欧阳十七不是号称烟雨楼下任楼主最可能的人选之一,欧阳十七唯一值得她用心的地方只因为欧阳十七是传说中的“高手”,如果能打败这样有名气的高手,以后那些动她脑筋的人就会更加忌惮。
打来打去,人就熟了,反倒有些惺惺相惜起来。当欧阳十七当上烟雨楼的楼主时,叶红裳甚至还半夜翻墙前去祝贺,更巧的是很快他们便有了一个共同的敌人——魍魉,于是叶红裳出脑筋,欧阳十七出财力和人力,共同击退了魍魉。
那是一段美好的时光,尽管一个是正派的护法,一个是邪教的掌门。
只是,欧阳十七到底是要成大事的男人,他主动终止了这段快乐的时光。叶红裳情窦初开便落了个凄凄惨惨戚戚,幸而这段情掐的及时,也就没有那么多的伤悲。
就在这时候,萧远潇潇洒洒地走进了叶红裳的人生,尽管短暂的宛如过客,却永远记在了叶红裳的心里。
便如宿命一般,当叶家的传人与萧家的传人相遇的时候,谁也不知道对方的身份,一个为了躲避觊觎宝藏的势力女扮男装住进了客栈,一个因为赌钱输得精光被人挥着扫帚赶出赌坊,一个笑容亲切的读书人请一个声音爽朗的乞丐吃了一顿饱饭,一个正要去参加武林大会,一个刚好闲来无事身无分文。
两个聪明人一拍即合,结伴而行,一路上倒也精彩纷呈。武林大会上高手如云,当欧阳十七与叶红裳再次相遇的时候,他因那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萧远而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嫉妒,尽管他掌握着整个烟雨楼,尽管他的身份让江湖中人人都忌惮三分,他却无法忍受那个江湖上有名的浪子站在叶红裳身边。
于是两个男人之间的战斗便开始了,似乎从那天起,这场战斗再也未曾停止。欧阳十七是为了叶红裳,萧远开始的时候总也要为了叶红裳的,不管是友谊还是有些萌芽的感情。但是时间长了,单纯是因为宿怨而争斗,双方便成了一生中最大的、永远的敌人。
叶红裳与萧远之间,本来像是命中注定,却因欧阳十七的插入戛然而止。为了躲避无数的贪念和自己不想要的欧阳十七的情债,她一个人流浪在江湖,那时候偶然来到蝶谷,偶然撞见武默轩,便住了下来。
那时候叶红裳已经二十出头,在这个年代实在算得上老姑娘了,可是在武默轩眼里她却是这世上最美丽的女人。武默轩从小跟着师傅住在蝶谷,活到二十好几从未迈出蝶谷一步,憨厚而且耿直,当叶红裳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候,他觉得叶红裳实在好聪明,好厉害,根本就是唯叶红裳之命是从,只有死去的师傅曾享受过他如此的待遇。
叶红裳常笑他“傻小子”,他则是“红裳”“红裳”地傻笑着叫,本来叶红裳爱蝶谷的美景,打算找个僻静的地方盖间房子,却因为武默轩的憨厚,最后住进了他自己为她很快盖起来的新房子里。
两人便成了邻居。
曾经,叶红裳幻想过无数种情景,每一种情景都是噬心刻骨的爱情故事,有时候腥风血雨,有时候笑傲江湖,却没有一种是这样的生活:煮饭、扫地、洗衣、养花,练练功,散散步……本来是要去打猎的,可是武默轩坚持打两份,不好意思的叶红裳便承担了种菜浇园的工作。
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叶红裳居然体会到了一种从出生就没体会过的感觉,那就是安心。安心是一个神奇的词,伴随它而来的,是信任、温暖、幸福。
然而叶红裳背负的东西太多,注定无法享受永久的宁静,当别人找到蝶谷来的时候,这一次,叶红裳决定自己断绝一切。
玄风门的左护法重出江湖,杀气腾腾,故意掀起一阵轩然大波,死了很多贪图钱财的坏人,后来便再也没有人能找到她。
叶红裳找到武默轩,将情剑叶家的一半剑谱和傲世剑,还有那根藏着地图的簪子都给了他,告诉他她还有些事要解决,告诉他不要等她了,告诉他希望来世还能相遇,再做夫妻,就毅然决然地离开了。
从此,世上再无叶红裳这个人。
叶红裳的人死去了,如今她就静静躺在古墓最里层,一间小小的暗室里,没有任何陪葬的东西,只在棺材上刻着:“武默轩之妻——红裳”。
那么多的称谓,她选择带着武默轩妻子的身份死去,知道自己中了毒,知道自己的毒无药可解,知道要默默地一个人死去才能让武默轩一直自我欺骗,才能让他活下去。
……………………
我合上手札,轻轻吐出一口气,看向李笑。
“逍——笑哥,我觉得,我们亏欠叶家人的实在太多。”
“林儿,你若是这样想,这辈子也别想好过,”李笑看着叶红裳的棺木,缓缓摇头,“我们欠叶家,谁又欠了我们?我们可以去弥补叶家,可是这个时空能弥补我们吗?叶家背负了太多痛苦,我们不用去背负他们那三百年的痛苦,因为我们就连存在都已经被抹杀。”他转过头凝视着我,“在这一刻,并没有谁欠谁,若心疼叶家,心疼师娘,就不要让他们的守候白白浪费。从今天起,这个古墓就是我们的责任。”
我点点头:“你说的对,我已经想过了,唐老说他曾经机缘巧合看见了未来的一角,才有了我们现在种种,唐老给叶家祖先的信里提到了墨雪和冯乘衣的未来,提到了咱们的出现,这我都能理解,可是他要求叶家祖先将亡国宝藏留给咱们,这到底是为什么?如果只是为了让我们在这个世界得到一种补偿,会不会有些太夸张了?难道是唐老看到了什么特定的未来,留下这批宝藏是为了特定的目的?”
“我和你想的一样,可是目前我们对这目的一无所知,也不要浪费时间去考虑了。”他掂了掂手里的钥匙,“咱们出去吧,在这古墓里也有一天一夜的时间了,没饭吃不说,连水都没得喝,再不出去就受不了了。”
于是我们根据暗室的墙上所刻,拿着从墙上取下来的钥匙,打开了暗门,顺着台阶向下走了一段路,果然看到古墓墙上所刻的暗河。
火把和小船都是准备好的,小船还很新,叶家每一代人都要准备一个新的小船,不然船会随着时光流逝而腐烂。这只小船简单却大方,能渡五六个人,是叶红裳准备的,当年她中毒后就是乘着这只船来到古墓,再也没能离开。
出口在山间,大门与山石浑然一体,完全看不出一丝缝隙。谁能想到这样一座大山下面居然有一条孔道!唐老所在的平行空间该是多么发达,居然能指导古代人建造这样一座神秘的古墓!原来进古墓有两条路,可是为了等要等的人,为了确定是命中注定的人才能到达最后,地图上只写了月亮湖这一条路。
这就是天意,当初那道空间的裂痕就在月亮湖上,李笑被巨大的能量抛入了时间中,而我就在这里被路过的好心人所救。
那时候哪里能想到当时的脚下,就埋藏着所有的秘密?哪里能料到,叶家祖先为了掩人耳目选择的这个地方,居然如此巧合的正是他们等待的“天女”来到这个时空的地点?
从月亮湖到这座山,居然有相当远的距离,月亮湖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可是这座山已经距离罗摩的帕达尔山区很近了,等我和李笑终于找到好心的放牧人收留的时候,我们只觉得真的死了一遍,不,不是死了一遍,是渴死了一遍,冻死了一遍,饿死了一遍。
休息了一天以后,我们两人商量了一下,觉得目前基本上已经没有疑虑了,只是下一步应该怎么样,却没有打算。
既然无法回家,那么便要在这个时空生活一辈子,总不可能赖在飞花峰上。李笑我们两个现在虽说也算是有钱人了,可谁都没有什么豪情壮志,对挥金如土的生活也没有什么向往的意思,再加上这古墓里的宝藏实在有着太多的故事,让我们心里对这些钱财产生了非同一般的感觉,也就不可能去置豪宅,买田地。
“林儿,我有个想法,”李笑看着我,有些没底气,“古墓在这里,我们一时半会儿也不知拿那些东西怎么办,咱们又在里面找着了情剑全部的十四式,不如就先在罗摩的草原上住下来,这样也可以一边将情剑练好,同时也守护古墓。”
我忙点头:“笑哥,我也是这样想的!刚刚知道这么多事,一时间我真的有点放不下这座古墓和那里的故事。只是不知道咱们在这里怎么生活呢?”
他看着我微微笑了起来:“我就是怕你吃苦,有点拿不定主意。”
“怎么会是吃苦呢?我又不是刚刚穿越来一天两天,现在的我和两年前的我已经不一样了,何况跟你在一起,我一点也不觉得苦。”
他笑着揉了揉我的头发:“我看我们就住在伊克淖尔族那里好了,那里的人质朴热情,比较好相处。我这里有些从古墓里带出来的金子,我们可以搭个毡包,再买些牛羊。”
“好啊好啊!”我激动地跳了起来,“在塞外牧马放羊,乔峰和阿朱没实现的愿望,被咱们两个实现了!”想到这又泄气地坐了回去,“可是笑哥,我怕你觉得闷,这里没有电视也没有电脑,连个好看的小说都没有,我习惯了倒没什么,你才刚刚记起以前的事,会不会受不了啊?”
“我只是想起以前的事,又不是忘了穿越以后的事,虽然暂时有些不适应,但是到底在这里生活了五年,怎么会受不了呢?”他温柔地笑,让我有点晃神,忍不住问道:“笑哥,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对了,你多大年纪?血型是什么?星座呢?喜欢什么颜色?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儿——啊!你现在恢复记忆了,会不会不喜欢我了?!”突然想到这种可能性,我整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联想蜂涌而至,“你原来有没有女朋友?该不会结婚了吧?!有孩子没有?男孩女孩——”
“林儿——林儿——”他被我抓着肩膀晃得晕乎乎,哭笑不得地连连叫道:“你的脑袋是什么做的?筋斗云吗?一个筋斗能飞出十万八千里!”
“你……你该不会真的结婚了……”我哭丧着脸,他却笑了起来:“就算我结婚了,现在又有什么用呢?反正我们是回不去了。”
“你真的结婚啦!”我一蹦三尺高,“你这个骗子!玩弄别人的感情!”
“我哪有玩弄别人的感情?”他一脸无辜,“我失忆了啊!”
“你——你……就算你失忆了……我……我居然做了小三……我不要做小三……”我心里又惊又急,“我就知道世上不会有这么便宜的事情,人都说好男人不是同性恋就是已经结婚了,我怎么不动动脑子?!”
“哎呦我的天啊,”他居然还能笑得出来,居然还笑得捂着肚子,“林儿,你快给自己的脑子踩刹车吧,我什么时候说过我结婚了?”
我惊喜地叫了起来:“你没结婚?!”
“我才二十六岁,着什么急?”
我的一颗心才放下,突然又提了起来,小心翼翼地看着他问:“那……你没有女朋友吧……”
他转了转眼珠,呐呐开口:“女朋友嘛……还是有的。”
我心一沉,听他继续道:“我是正常的男人,当然会谈恋爱了。”
对啊,他是正常的男人,本来就应该会谈恋爱的,如果他没有女朋友才不对吧……我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机械地点头喃喃道:“你说的对……”想起我自己,却从来没谈过恋爱,难道我其实是不正常的?
他把头凑过来,盯着我小声道:“吃醋了?”
我下意识地把头别过去,故意高声道:“没有啊,我吃什么醋?你说的本来就有道理啊!”顿了顿,忍不住又问:“你女、女朋友,什么样子?”
他似乎轻笑了一声,站起来清了清嗓子道:“这个嘛,个头和我正好是情侣身高,头发长长的,想事情的时候,脸上就现场直播,让人一眼就看穿了,说谎的时候面部表情就会僵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特别容易脸红——”他突然俯下身对上我的脸,鼻子几乎对上了我的鼻子,“我有时候忍不住想告诉她,其实只要数一数她脸红的次数,就知道她心里喜欢的是谁了。”
我只感觉火辣的红色从耳根扩散开来,见他嘴角挑起不怀好意的笑容。
“你看,就知道她喜欢的是我。”
“谁、谁喜欢你……”
“奇怪,我说过你是我女朋友吗?”
“你——”“那我现在说好了,”他截住我的话,轻声道:“林栖雁,你就是我的女朋友。”
我用力抿着嘴,想要压制住总想勾起的嘴角,不想让他看到我的笑容而得意,可是越用力克制,反而越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他简直得意死了,坐在我身边一把抱住我,笑着说道:“你可以放心,我在初中的时候被喜欢的人叫猴子,受了内伤,一直到大学才敢谈恋爱,结果还是被人甩了,所以说你是我唯一一个女朋友,没有什么原来时空的风流债等我偿还。”
我愣了愣,呐呐道:“你骗人吧,怎么可能有人叫你猴子?”
“怎么不可能?你没见过我初中的时候,又矮又瘦,全身上下就是皮包骨头,荷尔蒙也挺怪的,脸上稀稀疏疏地长胡子,确实挺像猴子。”他说到这自己笑了,“那时候班里人人都谈恋爱,我喜欢我们班文艺委员,别的男生也有很多喜欢她,估计她也就被养得眼界高了,我给她写情书塞到书桌里,后来她看到了特别生气,把我给骂了一顿,还要我跟她道歉。”
“怎么这样?!”我火蹭蹭冒上来,“太缺德了!”又急忙道:“你跟她道歉没有?她不会逼你吧?”
“我当然没跟她道歉,那时候虽然小,这点骨气还是有的。”他的头枕在我的肩膀上,“我爸妈都是警察,没时间管我,我学习不好,老师也不喜欢我,初中的时候本来混了一阵子,要不是这个女生,估计我连高中都上不了。我这人骨子里其实傲得很,被她这么一说,倔劲儿就上来了,这才考上了高中。”
“笑哥,你别伤心,那个女生是瞎子,心肠也不好,将来一定会嫁一个酒鬼,头又秃,肚子又大,还未老先衰!”我忙安慰他,嘴上忿恨地说着。他睁大了眼睛盯着我,片刻后爆笑起来,在我脸颊每一边都大大地亲了一下,笑道:“你可真是个宝!”见我沉默了,问道:“怎么了?”
“原来男生也会因为太瘦被人瞧不起啊,”我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觉得有些惊讶,“我还以为只有女生会因为太胖被人笑话呢,我在初中的时候因为太能吃,胖成了球,还被人叫‘煤气罐’。”
他皱起了眉,沉着声音道:“你被人欺负了吗?”
“那倒没有,不过还是挺难受的。”
他静静看着我,看得我有些无所适从,细声问:“干嘛这么看着我?”
“林儿,咱们在一起之后,不管我说多少次喜欢你,说多少次爱你,我总觉得你眼睛里始终有东西在躲闪我,你自己不知道,可是我看得出来。我不忍心跟你说,可是我看着心疼,”他握着我的手放在他心口,“不是什么形容词,是真的疼,一阵阵发疼。”他仿佛要看尽我内心深处一般,“林儿,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呆呆摇头。
“因为你自卑。”他一字一字,揉进血肉,“别人看不出来,可是我知道,我知道那种眼神,我知道那种感情。你的一个表情,一个动作,就算细微我也能看得出来,你总是跟自己说我太好了,你配不上我对不对?你总是告诉自己要全心全意为我付出来回报我的感情对不对?你是不是还想过,这样平凡的自己能有这么优秀的人喜欢,是一件值得感激上苍的事情,嗯?”
我因为他的话震惊了,这些话就像滚雷,字字打进我心里,刺到我的灵魂深处。我张大了嘴忘了合上,我想说话却发现喉咙里发不出声音。
他只看着我,目不转睛:“林儿,你想问我为什么知道这些是吗?因为这就是我心里想的,这就是我一直以来的感觉——配不上你,害怕失去你……我是个平凡的男人,没什么出色的才能,也没有权势,做什么事情都随心所欲,从来没指望会有什么好女孩看上我,在大学谈了一场平凡的恋爱,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我想我这辈子就是这样一个人,过着平淡的人生,一直到死。在飞花峰的时候,你对我好,我心里又高兴又害怕,我怕是我自己想得太多,你只是因为善良才为我做那么多,可是我又控制不住去想,如果你也喜欢我呢?我只要想到有这种可能性整个心就会揪起来,你对我多笑一下,多说一句话,我晚上就止不住地回想,抱着被子傻笑,然后就会胡思乱想,就想——”他突然顿住,整个脸涨红成西红柿,使劲儿咽了口吐沫,僵硬地把话题掰开,“一直到后来我实在控制不住了,你从来没有嫌弃过我中毒时的样子,你就坐在我面前,因为我的毒解开了掉眼泪,我当时整个人都蒙了,什么都忘了,心想就算是死我也值了,就算你打死我、骂死我我也要亲你。”他忽然傻傻地笑起来,“你只知道我那时候逗你,耍无赖,可是你不知道我当时就像吸了毒,云里雾里,我自己做什么自己都无法控制,就觉得在天上飘啊飘的。就算在一起了,我还总是想,自己会不会哪里做的不好,自己是不是还有什么缺点,万一被你发现了,会不会就不喜欢我,不想和我在一起了?我不知道怎么办,就只知道对你好,拼命对你好……林儿,我自卑,所以我能看出你的自卑,当我发现你自卑的时候,我觉得高兴,因为我知道不用担心你会随时离开我,可是更觉得心疼,因为你居然会认为配不上我这样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男人!我是男人,我怎么会看不出男人的眼神?林儿,我的傻丫头,你怎么就能把书剑和凌霄的存在给忘到九霄云外?怎么就没有因为他们去想一想自己的价值?怎么就不想想当我站在跑道上和他们两个赛跑的时候怎么可能不自卑?不害怕?”
自卑……害怕……
他说他也会自卑,也会害怕……他说他也会有那种揪心的感觉,也会因为想起我傻笑,也会躺在床上胡思乱想,也会患得患失,也会担心被看到缺点,担心做的不够好……
我就哭了。
“你看,我总是把你惹哭了,别的人都能逗你开心,只有我笨,总是事与愿违。”他的手擦去的我的眼泪,“我知道你心里担心什么,你不问,我自己回答你。没错,你不是这个时空的人,你行事上确实有些与众不同,我是不是因为你特别才爱上你的?不是!我爱你,因为你的好,因为我们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让我看到你的好,忘不了你的好。我现在恢复记忆了,你便失去了身为异时空人的特别,我还会不会爱你?林栖雁,你是白痴吗?我不是因为你的特别才爱上你,怎么会因为你不特别就离开你?我的爱是那么肤浅的事情吗?能说不爱就不爱了?还有,你很特别,不是因为来自异时空而显得特别,是因为你本身就很特别,因为我活到这么大从来没见过你这么奇怪的女孩子,明明害羞得要死,硬撑着装落落大方;明明自尊心强到不行,为了生存咬着牙低头;明明需要别人照顾,却总去照顾别人;明明善良而且容易心软,居然总认为自己自私冷漠……女孩子是这样的吗?我以前从来没有好好注意过,总是先看一张脸,然后再看身材,被好多男人喜欢的,就一定是好的吧,我喜欢说话温柔的,吃饭的时候安静的,不喜欢要强的……”他苦笑着,上上下下打量我。
“你最后的疑问,如果我们从来没穿越过,如果我们在原来的时空相遇,我还会喜欢你吗?这个问题,我也想过,答案是不会。林栖雁,如果我们在原来的时空相遇,我就会错过你,因为我那时候是瞎子,我的眼睛只能看到花花绿绿的世界,看不到人心的高低贵贱,分不清玻璃和钻石。你是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容貌和身材的宅女,你从来不做时尚的装扮,你没办法像街上走过的美女一样收获回头率。你吃饭的时候喜欢说话,与人争辩的时候毫不退让,又好强又死要面子,让男人没有一点怜惜的欲望。”
“如果没和你在寒寳楼后街相遇,我怎么知道你看似坚强的心其实很脆弱?如果不是你当初坚持要自食其力,不想拖累王大娘母女,我怎么知道你品性高尚?如果没和你在寒寳楼相处,你总在骂我后为我收拾残局,我怎么知道你是刀子嘴豆腐心?如果那时候在鹏羽阁你没有面对众人的欺辱,我怎么知道每天看起来开开心心的你原来经常要忍受这样的对待?再后面,当我渐渐用心去看的时候,你的优点,你的缺点,你矛盾的地方,还有可爱的地方,全部都印在了我的心里。真的很奇怪,我以前从来没这么注意过一个女孩子,我都不知道,其她女孩子是不是也像你一样,想事情的时候周围的东西好像都不存在了,突然自己笑起来,然后盯着一个地方发呆,有的时候还会自言自语。我以前喜欢会撒娇的女孩子,喜欢她们抬起拳头打在我身上半喜半怒。那个时候你从来不撒娇,可是当我们在一起以后,你会叫我逍遥哥哥,你会撅着嘴说再也不理我了,你还会说逍遥哥哥你真好……就因为你以前从来没对我撒娇,所以每次我听到这些,心就会跳得厉害,简直要爆掉。我可真是傻瓜,你不是不会撒娇,你是只对自己喜欢的人依赖,然后我就会想到只有我见过这样子的你,感觉心都要化了。你知道我多希望只有我自己看到你的这些小小的细节吗?你知道在凌府的时候,你闲来无事总是往马厩跑,有一次我去找你,看见凌霄站在马厩的外面,你抱着踏冥笑,给它吃糖,踏冥舔你的手心,你一边笑一边说‘小黑,痒死了’。那个时候我以为凌霄要骑踏冥出府,担心他会责罚你,可是他只是站在外面看,甚至无意识地藏起自己,我突然觉得好像吃了一只苍蝇,我觉得好像被人抓包了一样难受,那个时候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心,可是现在想起来,那根本是自己宝贝上盖着的布掀起了一角,被别人瞟见了的感觉。”
“我们穿越到这个平行空间里,对我来说就是命运,所以我虽然伤心、难过,却仍然感激。林儿,我不会不爱你,我不会离开你,我根本就管不住自己的心。其实我才真的想要问你,你会不会是因为能在我身上感觉到现代的气息才忍不住靠近我,才觉得爱上我?你现在知道我是谁,不是你的英雄,不过是个一抓一大把的男人,没房没车,看女人的时候还是个瞎子,会不会觉得所有的神话色彩都失去了,李逍遥不在了,这个叫李笑的人平凡的令人厌恶?如果我们没有穿越,我这个瞎子没看到你,让你从我身边擦肩而过,你会叫住我吗?”
我会吗?
我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他已经把我心中一直担忧疑虑的所有问题都提出来了,甚至比我自己还要了解我自己。一直以来我只觉得他太好,根本就没想过他会自卑,会在心底和我有一样的担忧和疑虑。
我想啊,想啊,看着眼前的这个人。他的名字是李笑,其实我以前也知道,这个人确实不是什么帅哥,鼻子不够挺,脸上的线条也没什么特色,顶多只能用端正这个词来形容,还是白白净净的一张脸,没有什么麻子和痘痘之类的,但是也不能说皮肤好,忍不住靠近看了看,毛孔也不细呀?第一眼的时候,觉得他的眼睛亮亮的,笑容很好看,为什么呢?难道其实他的眼睛不亮,笑容也不好看,不过因为他救了我,所以我才不由自主把他美化了?在现代的时候,无数的男人与我擦肩而过,到底是什么让他这么特别呢?这样想一想,他中毒那时候不是更诡异?半张脸都是脓包,可是我还记得当时阳光打在他脸上,简直就好像会跳舞一样,真的好可爱啊……
我盯着他看,一动不动,他呆愣愣的不知所措,终于忍不住问我:“林儿,你是不是……是不是想要……分——”“鉴定完毕。”“啊?”“鉴定完毕,”我指着他的脸,皱着眉,“眼睛好亮啊……来,你跟着我笑……对……啊!就是这个弧度,真要命!”我忍不住挠头皮,“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是我就是喜欢你,现在也喜欢——不对,现在更喜欢了,也就是说我很喜欢你——”话还没说完,他突然一把抱起我,在地上转了一圈,哈哈大笑着叫道:“好林儿,你可别后悔,我赖定你了!”
“哎呦糟糕!”我的心蹦蹦直跳,“现在是非常非常喜欢,心跳的好厉害!”
他愣了愣,嘴角抽搐着将我放下来,这才转过身去笑,虽然没笑出声,但是据我观察他那一抽一抽的肩膀,一定是笑出眼泪来了。
“我只是为了缓和一下气氛,有那么好笑吗?”我嘟着嘴拉他,“也用不着都笑出眼——泪……”
他的右手横盖在眼睛上,泪水顺着指缝跌落。
“对不起,林儿,我真是个窝囊的男人。”
于是我的头轻轻放在他的肩膀上。
“嗯,是有一点点窝囊,还有一点点浪漫,还有不止一点点坚强,不止一点点勇敢,不止一点点善良,还有担当,有作为,有正义感,能屈能伸,最重要的是很爱我……对了,还有打架的时候真是帅呆了!还有我刚才说非常非常喜欢你是骗你的笨蛋,”我用手指戳了戳他的胸膛,“我明明是爱你的嘛!看把你吓的,都哭了……”
他“噗”地笑出声:“林儿,我说了那么多真心告白,你就说这么几句话打发我?”
“可是能说的都被你说了,我不知道说什么了,要不然……我是你的二倍!”
“什么二倍?”
“就是不论你有多爱我,我都是你的二倍。”
“你这根本是作弊,我还是你的二次方呢。”
“你是不是非要跟我在数学上这么计较啊?”
“请问你高中学的是文科吗?”
“是文科怎么了?”
“对不起小姐,我高中学的是理科,对于数学我的态度一向很严谨。”
“你这是打算跟我矫情吗?我告诉你我平生最恨人跟我提数学了!”
“……数学……数学……数学……”
“幼稚!都奔三的人了,跟小孩子有什么区别?”
“……数学……数学……数学……”
“无聊!”
“数学……数学……数学……”
“啊——我怕了你了!我爱你是因为你的好,李逍遥从来就没有消失,他就在李笑的心里啊!我们擦肩而过的时候,我会叫住你,因为这个和一群男生走在马路上嘴里大谈篮球的人,会无意识地帮蹬三轮车的伯伯推上斜坡。不是因为我爱你才觉得你好,是因为你好我才爱你啊!”
于是,该死的李笑狐狸一样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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