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誓言

章节字数:2539  更新时间:09-07-07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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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十月,敬之的母妃皇甫德仪重病去世后,李隆基念及与德仪娘娘往日夫妻恩情,册封敬之为鄂亲王,令他掌管亲勋翊卫羽林军和三千千牛卫,负责保护宫廷和京城的安全,并下令扩建了鄂王府。就连武惠妃的儿子李瑁的寿王府也及上扩建后的鄂王府气派。

    鄂王殿下于初五夜,留宿“醉舞”坊歌姬兰馨姑娘房内,在初六的早晨已传遍京师。大家都知道鄂王殿下因十年前犯错被圣上责罚之后,十年来不近女色,亦无男宠,清心寡欲地独居鄂王府。德仪娘娘去世前最遗憾的事就是没有看见鄂王殿下纳妃生子。没想到此次被这初到京城的小女子收伏了。一夜之间,“兰馨”这个名字在坊间声名大燥,无数人想一睹“兰馨姑娘”风采。但大多数人的心愿是无法达成了,因为鄂王爷已经将“兰馨姑娘”接入王府中。或许能从王府的下人口中得知一二……

    敬之骑着高头大马领着坐在轿子里的“兰馨姑娘”回王府时,我正躺在“醉舞”的卧房内熟睡。一晌贪欢,我实在疲惫之极!敬之离开时在我耳边落下细碎的亲吻,轻声告诉我晚些时候再过来看我。我闭着眼睛点点头,又睡了过去。至于这与他同时离去的“兰馨姑娘”究竟是谁我也不知道,或许夏弥尔会有答案!

    晌午过后,夏弥尔过来我的房间时,我正在喝粥,良辰特地为我熬的玉米粥,香甜之极。

    “夏姐姐,你也喝一碗吧!”我笑着对她说,“良辰的手艺很棒!”

    夏弥尔接过良辰递给她的粥仔细品尝起来。“的确很好吃!”她赞道。一连吃了两碗。

    我放下空碗,用丝巾抹了抹嘴角,问道:“夏姐姐这时候来,要跟我说什么事情吗?”

    “鄂王爷今早已带着‘兰馨姑娘’回府了。”她咽下最后一口粥,意犹未尽地看着自己手中的空碗,淡淡地说。

    “啊?”我不解地看着她,本尊还在“醉舞”坊里,怎么又有一个“兰馨”跟敬之回府呢?

    “她是您的替身。”夏弥尔说。

    “哦!”我轻轻地应了一声。我和敬之此次相逢定然会时常见面,若他每日出现在‘醉舞’,不出几日便会招来很多好奇之人,包括皇上的眼线。我的身份一旦暴露,就会惹来杀身之祸。所以不如找个替身回王府,由她引开众人的注意力,我们可在暗中相会,以保安全。“那‘兰馨姑娘’不会有危险吗?”

    夏弥尔抚了抚鬓角的头发,妩媚一笑:“‘青鸟盟’培养出来的优异弟子,若连自保都做不到的话,我们如何能在江湖立足?”

    见她对“兰馨姑娘”十分有自信,我也就放心了。接下来的事情每走一步都要好好考虑,一子错,满盘皆落索!“初八太子晚宴,我……”我犹豫着要不要参加。

    夏弥尔笑着说:“您想见的另一个人说不定会出现,所以还是请您勉为其难地走一趟吧。”

    我有种被人看破心事的赧然,面上一热,诺诺地半晌说不出话来。

    夏弥尔见我如此,也不多说,便起身告辞了。

    是夜,醉舞依旧热闹非凡,客似云来。我已经没有了初见此景的好奇心,只是安静地呆在房内默写《好了歌》的诗句。良辰靠在软榻上给玉生做新衣服,一脸慈爱。

    敬之来时,我都没有听到开门的响声。他轻轻地走到我背后,看了一会儿才问道:“兰儿在写什么?”

    我一惊,手中的笔险些落在地上。

    他自顾从桌上拿起我写好地那张,吟诵起来:“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念完之后,他坐在椅子上好半天都没说话,一脸沉思凝重之色。良辰端茶过来,准备叫他,我向她摆摆手,她放下茶便退出房去。

    我与他静默相对了一阵,只听敬之微微叹了一口气后,问道:“兰儿,这诗可是你所作?”

    “不是。”我回答道:“这《好了歌》是一位了不起的大师所写。”

    “既是大师,为何我等从未听闻过?”敬之蹙起两道英挺的眉毛又问。

    我伸手抚上他眉间的褶皱,直到他放松下来才停手。“他本是世家子弟,后家道中落,饱历辛酸。我也是在外游历时,偶然遇上的。”

    “原来如此。”敬之了然地说,“这首诗看似消极,实则是对人生的真实写照。想必他也是亲身体验之后才能作此批判之言!”

    “如果他能听到你说这话,一定会将你引为知音。”我心里暗暗为敬之对雪芹先生写《红楼梦》的真实感情的理解而感到惊奇和高兴。

    敬之抓着我的手说:“不久之后,我们携手共同四方游历,你便可带我去见见之位大师。”

    他说要与我共同游历,我骤然心花怒放。只是带他去见雪芹先生恐怕是做不到的。“几年前,因为生活困顿,他已经离开人世了。”

    “如此,真是可惜了!”敬之无限惋惜地说。

    我一笑,“敬之无需为他叹息,一切自有后人为他评说。”《红楼梦》这部传世巨著,引得无数后人为之倾倒便已说明了一切。

    “兰儿说的是。”敬之将诗放桌上,赞赏地说,“多年不见,兰儿的字越发写得苍劲有力了!”

    见他无意跟我说起那个被他带回王府的女子,我似娇似嗔地说:“别想跟我打马虎眼儿!跟我说说那个‘兰馨姑娘’如何?”

    敬之将我上下打量了一番,“兰儿想听我与你谈论别的女人吗?”

    “有何不可?”我戏谑地看着他反问道,“莫非敬之……”

    见我如此的表情,敬之反而大笑起来,“兰儿可是吃醋了?我以为只有女人才会吃醋呢!”

    我受窘,顿时红云双飞,“若敬之对叶兰来说只是一般男子,此刻叶兰何需忍受敬之的谑笑!”

    “兰儿这娇羞的模样真是美丽。”敬之的右手抚上我热辣的脸颊,温柔地说:“如果不是为了兰儿的安全,我更愿意被带回王府的人是我的兰儿。别的男人、女人于我李敬之来说,都不比兰儿在我心中来得重要。生于皇家,不是我自己能选择的;但我能选择自己需要的情感和伴侣,宁缺毋滥。我不想做个薄幸人!三千弱水,只取一瓢,你就是我选定的唯一!”

    “敬之……”我深情地看着他,被他的话感动得几乎要哭了。这是他第一次跟我说这些话。自古以来,男人的誓言总是叫人心醉,但往往被它所伤。伤了也甘之如饴。“敬之,既然如此,我们何不趁早离开,去过我们自己的生活?”

    “兰儿别急。”敬之抱住我说,“三月春闱之后,大事可定。那时我便挂冠离去,与兰儿一起遨游天下。”

    十年前,我已是将死之人,这十年的孤独只让我更加确认了自己的心。既然敬之要在离开之前完成一件大事,不管最后结果如何,我只需陪伴着他去完成心愿即可。得成比目何辞死,顾作鸳鸯不羡仙。敬之啊,这是我对你的誓言!在他温暖的怀里,我满心期待、向往着我们携手江湖的肆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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