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今夕

章节字数:2291  更新时间:09-10-25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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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应该知道那些有过的或是没有过的,都是我所珍惜的,那些,关于你的一切。

    他醒来的时候教室里只剩下他一人了。

    这节应该是体育课吧。何夕揉了揉眼睛,淡淡的往窗外一瞥,又将视线扯了回来。

    教室里只有他一个人,只有他。

    心脏不可抑止的开始狂跳。

    离下课还有20多分钟,应该没有人会回来。

    何夕站了起来。窗外的嘲杂,隔壁班老师大声的讲课声,在他耳里悄然匿迹。

    他现在的注意力都在一张桌子上。

    他朝着那张桌子走过去,也许是因为很激动,他的腿还有点发软。

    那是一张并不见得有多整洁的桌子,桌子上零散放了些书,旁边的椅子上搭着主人的校服。

    他蹲了下来,将椅子上那件衣服悄悄扯进怀里,手指不知是因为用力还是因为害怕,微微有点颤抖。

    那件衣服带着它主人的青春的阳光的气息,不像他,早在阴暗的角落里腐坏了。

    这时,何夕的听力变的异常敏锐了,他一边抱紧那件衣服汲取那上面的气息,一边专注的听楼道上是否有传来脚步声。

    隔了许久,他才慢慢放开那件衣服,把它照原样搭回椅子上。

    当同学们陆陆续续回来时,何夕早已经趴在自己的桌子上假寐了。

    谁也不知道在那10多分钟里发生过什么事。

    何夕觉得也许过不久自己也会忘了。

    那个人,就算再耀眼,那些光也决计进不了他的角落。算了,反正他只要默默的看着就够了,被光灼伤也在所不惜。

    “诶,何夕,作业写完了吧,借我抄抄,等会儿请你吃饭。”一只胳膊突兀的压在何夕的肩上,差点让他跟桌面作亲密接触,熟悉的气息让他的身板不自觉的有些僵硬起来。

    “什么啊,今天作业很简单,自己写吧。每次都说抄了作业请我吃饭,请问你哪次请过?”何夕的一只手毫不犹豫的抓住那只在他抽屉里翻作业本的手,另一只手却不动声色的在裤袋里慢慢握紧。

    那个人的那只手倒是停止了翻动,从抽屉里出来时,指尖上却夹着一个蓝色的信封。

    “这是什么?”那个人挑挑眉,眼神似笑非笑,颇有恶作剧意味。

    何夕心间一跳。

    那是他在无聊的时候写的,算是给他的。。。。。情书吧。可惜永远也投递不出去。

    面上仍是平静如昔。

    “我的推荐书,你知道,马上就要高考了。”

    “那我更要看看你要去哪里了。”说着作势就要打开信封。

    何夕一脚踹过去,从那个人手上将信封抢过来塞进书包里。“等真的能考上再说吧。”说完再看那个人吃痛的揉着脚,小心翼翼的问,“方越你没事吧。”

    方越皱着眉头白了一眼何夕,“你看我这样像是没事的吗?不说多了,作业借我抄就算补偿吧。”说完快速从何夕的抽屉里拖出一本作业本,然后一溜烟的窜回他自己的位子上。

    不一会儿,就听见他跟周围男生调笑的声音。

    我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视线不去看他,自己的耳朵不去听他,自己的手不去感觉他,自己的心不去想他。所有的一切只是为了他,即使他不知道。他不知道才好。不知道或许还能站在朋友的份上跟他保持着关系。

    何夕又埋下头,顺手在才发了不久的卷子上快速的写下一串公式。

    这个比喜欢一个人简单多了。

    高三下半学期开学时两个轰动的消息都跟何夕有关。

    一个是何夕得到了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学府的报送,另一个是何夕放弃了这个报送。

    何夕给的官方消息是觉得报送的那个专业不够好想自己考个更好的专业。

    当然以何夕的成绩,这样的官方消息无人质疑。

    然而只有何夕自己知道到底是为了什么。

    方越,这是我为你做的最疯狂的事。我还想跟你纠缠4年。

    只是想跟现实永远都是两回事。

    在父母的叹息,老师们的惋惜声中,何夕毅然进入了方越报的学校。

    再长久的喜欢也会被时间消磨掉。

    入校不过才3个月何夕觉得自己就对方越失去了兴趣。

    也许是被方越换的一个又一个娇俏可人的女朋友刺激,也许是不满意方越不甚在意的卫生习惯,又或许是对方越产生了审美疲劳。总之跟方越同寝3个月后,感觉已不复当初。

    何夕开始认真思考当时为什么会看上方越。

    最后得出结论,还是要距离才能产生美。不是不喜欢他,只是喜欢的不够,所以不能容忍现在暴露在自己面前的那些”陋习”。

    第二年8月份的时候,所有人才惊闻何夕已经拿到常春藤的录取通知书,不日启程。

    这个时候何夕已经可以把方越真正的当做是朋友了。

    在异国他乡一切都要从零开始,不管你以前多么优秀,在这里都要看能力说话。何夕混的如鱼得水,只是每次在轻松下来的瞬间有一丝惆怅,一丝无聊,一丝空虚的混杂情绪突然渗入,然后在他忙起来时瞬间抽走。

    何夕认为这种情绪应该是叫做寂寞。

    虽然同性恋在美国认同度相对于中国要高很多,但何夕从来都没萌生过要找个外国恋人的想法。毕竟是两个国家的人,在文化认同这一方面怎么样都会有差异。那个人见得不会理解中国这几千年悠悠历史的璀璨,何夕也不见得会认同西方世界的尊神重教的信仰。

    所以一定是要个中国人。

    何夕把这个作为排遣他寂寞的最好方法。

    由此可以说他遇见宋汝南或是宋汝南遇见他那是必然。

    宋汝南也是坚持如此观点的人,所以两人一拍即合,当即决定要在一起,那时距两人认识半天不到。

    两人都是行动派,既然决定了的事当即就要实施。所以第二天两人就快速同居了。

    有方越事件在前,何夕对两个人同居其实是有轻微的恐惧感的。实话说他对宋汝南印象不错,儒雅气质很得他心,怕就怕同居过后那些看不惯的地方逐渐暴露,最后消磨了喜欢。

    然而真正的同居过后何夕发现自己之前的担心完全多余。

    我现在每天都比昨天更喜欢他一点,跟跟方越在一起时不同的是,我现在有了更足够的信心。

    那场暗恋耗费了他太多的心血,最后却是不了了之,连说出口的机会也没有。

    何夕后来想象过,如果自己后来跟方越告白,方越也答应了的话,会是怎么样的情景。

    只怕到最后疲惫不堪,不欢而散吧。

    那时仅仅只能称作喜欢。

    现在跟宋汝南在一起才叫做爱。

    他给了我可以相携一生的勇气。

    我叫何夕,我有一个爱人叫宋汝南,九天神明敬请保佑,

    让我可以问心无愧的在每一天清晨,对着他安好的睡颜说:“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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