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2252 更新时间:09-08-04 20:40
1.
快下班的时候,我接到明亦的电话。
他说:晨晨,今晚我有事,你自己回去吧,不用等我。
强忍住心里的失望,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对电话那头的人说:"好,我知道了。"没等我下一句"那你晚上开车小心"说出口,电话已经传来挂断的"嘟嘟"声了。
因为明亦不回家,我反倒可以按时下班。
开车,半小时,就回到城东专属富人的别墅区,我和明亦的家。
明亦不回来吃饭,我自是懒得做,随便泡个面,加个鸡蛋,就算解决了晚餐。
瘫在沙发上,看电视。
即使开了电视,偌大的空间,还是显得空空荡荡的,手机躺在漂亮的水晶茶几上,一点动静都没有。
11点半,明亦还是没有回来。
我于是去睡觉。
这个月第几次了?
其实这个月,已经有快二十天明亦没有回来了,而这个月,无非也就过了二十天。
躺在床上,用胳膊挡住眼睛,眼泪就流了下来。
明亦,明亦,我真想你啊。
我爱明亦,爱得彻骨入髓,仿佛已经打上了烙印,无法抹煞。
向明亦是向氏现任的总裁,今年才32岁,属成熟,成功型的男人,从小到大,一路平顺,家族财力权力坚实坚挺,生意自然也蒸蒸日上,这样一个钻石男人,却偏偏在多年前就毫不掩饰自己的性向,男性情人换过一个又一个,因了财力和势力的关系,没有人敢说半个不字,而向氏家族又向来护短,也不止明亦一个男孩子,自然也不给他任何压力.
我跟明亦之前,他平均每三个月换一个情人,一个个,都是优质美少年,因为他对情人大方又体贴,即使分手,也没有哪个说他半句不好,所以许多男孩子明知道只有三个月的保质期,还是前赴后继。
我算是例外,跟他在一起时,他比较保护我,一直没有公开,大约半年,才被小报记者偷拍到亲密照片,因为大家奇怪他怎么可能食素这么久,狗仔跟踪几日,就把我抓了出来,但他们只来得及在报纸放上那么几张照片,还没来得及把我的身家调查彻底,就被明亦把事情压了下去,大家只知道向家大公子改了性,跟个青粥小菜半年之久却还没有吃腻,也许是动了真心。
我也这样以为。我以为我是特别的。我是那么那么地爱他。
可是理智这些天拼命地向我传达它所感受到的不安,而感情却拼命地维护明亦那一方。
你看,你看,就只是爱上一个人,感情和理智就可以这样对立,似乎想连我也生生地劈成两半。
门口似乎有声音,我一骨碌爬起来,拉开门:"明亦?"
果然是明亦,他正开了门进来,手里还抓着钥匙。
我跑过去,用力地抱住他:"明亦明亦,我真想你啊。"
他轻轻地推开我,我的心一惊。
我很少这样明显地表示出我对他的依恋,因为这样会让我觉得象个女人,但一旦我这样腻着他时,他都会也用力回抱我,并嘲笑我是个小傻瓜。
他迳自坐到沙发上,看我呆愣在门口,说:"晨晨,你也过来坐啊。"
我慢腾腾地挪着步子,去倒了两杯水,递给他一杯。
而一种莫名的压力和直觉,我居然没有去坐他那边,握着杯子,低着头坐在他的对面。
心里似乎有个声音在狂喊:来了,来了!
是什么东西来了?我害怕。
"晨晨,"明亦开口,有一瞬间我想跳起来冲过去捂住他的嘴,不让他说出来。
他说:"晨晨,我想你也明白的,我们,就到这里吧。"
那一瞬间我以为杯子会掉在地上摔个粉碎,可我却只是用力地捏了捏杯子,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到茶几上,抬头,说:"明亦,你开玩笑的对吧?"
他似乎有些不耐烦:"晨晨,你知道的,我以前任何一个男伴从来不会超过三个月,因为我是个停不下来的人,我又贪图新鲜,你已经是例外了,我们在一起居然超过两年,我原以为我可以就此安下心来跟你一起过,毕竟我也是喜欢你的,但是,晨晨,说实话,我厌倦了,到现在,我已十分了解你的一切,我觉得你其实跟那些男孩子没什么不同。我要开始一段新的生活。"
他每说一个字,我的心就碎裂一分,明亦,我那么爱你:"明亦,你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我可以改,我真的可以改的。"
慌乱,慌张,明亦,不要抛弃我!
他摇头:"你还不明白吗?我只是不再喜欢你了。不过,晨晨,我也不会亏待你,公司呢,你要呆就继续呆下去,反正我也不在乎养几个闲人,这里呢,你暂时先住着,过些天我在城中给你过户一套房子你再搬过去。这几天你也收拾一下,所有的东西你都可以带走。另外,我还会给你户头存一笔钱,放心吧。"
然后他站起身往外走。
"不要走,明亦!"我扑过去从后背抱住他,乞求道,"明亦,不要走,我不要那些,我只要你,我爱你,我爱你啊,你怎么可以这样?"
我终于做了象烂俗的小说里烂俗女主角一样的桥段,原来这种桥段,是一个人在抛却自尊之后,唯一能做的。
他没有回头,只是冷冷地掰开我的手指:"晨晨,我们好聚好散,乖啊。"
你看,这就是明亦,这么冷漠的分手,居然还能面无表情地说乖啊。
"不!不!"我对着他的后背哭叫,"明亦你不能这样,明亦…"
但他毫不留恋地走出去,留下我象一只被穿破的烂鞋子,孤零零地跌坐在光滑的大理石地面。
冰冷地感觉很快的沁入骨髓。我的眼泪流啊流的,曾经我以为是我温暖的天堂的家,此时,豪华名贵的装饰和家居与我这只烂鞋子一点都不和谐。
我爬起来继续去睡觉,其实我一直在睡觉,明亦根本就没回来过,刚才只不过是我做梦而已。
第二天早晨起来,眼睛肿肿的,我不去上班,在家里等明亦,也许,下一秒,明亦就会回来,说:"傻晨晨,我怎么会不要你?"
我等了三天,明亦没有回来。
原来我那晚真的不是做梦,明亦不要我了。
我把家里收拾干净,明亦让我收拾自己的东西搬出去,可是,当初住进来时我身无分文,一身伤痕,如今搬出去,又有什么是我的?
但还是拿一个小包,装几件换洗衣服,明亦给的一切,都留在这里,因为我不知道如果我拿了,看到那些东西我会不会心痛到死。
快递给柳晴,我一直管她叫晴姐。她大我一岁,自小一起长大,爱护我象爱护亲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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