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3708 更新时间:09-08-08 10:20
典蓉到冀春城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城门都已经关了,典蓉的轻功还没有好到可以跃过城墙,不知道陆轻莫可不可以,于是没办法,只好在城外过夜了。找个破庙或者茅草屋凑合一晚吧,实在不行就在这林子里也可以,于是典蓉在城外晃悠起来。
蓝色幕布般的天空中挂着弯弯的月亮,银白色的光洒在地上,虽然不是满月,但是今晚的月光却特别亮,连树林的绿色都可以隐约看出来,典蓉觉得这样宁静的夜晚很适合散步,于是慢悠悠的走着。
这时,眼前出现一座宅子,看起来既不像是穷人家的小房子却也不像是富人家的大宅子,就是那么普通的一座宅子,而且看起来已经很久没人住了。典蓉先打量了一番,然后推门进去,
“咳咳……”
这不动还好,一动就到处尘土飞扬,门上的蜘蛛网经不住尘土的重量和门的拉扯于是纷纷掉落下来,典蓉一手捂着口鼻一手挥着走了进去。院子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真奇怪,这里给人感觉好像就是这样,一切都中规中矩的。
推门走进屋里。是一间客厅,旁边还有一个偏厅,这里似乎还挺干净的样子,莫不是有人来过?想来,刚才进来的时候没注意,也看不清,不知道地上有没有脚印。正想着,忽然听到屋顶瓦片被踩动的轻响。倘若是一般人绝对感觉不到,但是对于典蓉这样的轻功高手,即使是再轻微的响动也能听到,于是典蓉飞身从屋里出去然后上了屋顶。
只见月光下一个脚踩黑靴,身穿墨绿色长袍,手提长剑,束着黑色长发的男人站在屋顶的另一角。
“不愧是毒仙子,好快的身法~”
男子扬起嘴角笑了笑
“请问阁下是?”
典蓉略带微笑的问道,眼睛却不住的打量着眼前的人,怎么觉得好面熟?
“在下苏臣,曾经在碧海山庄见过姑娘一面,不知可有印象?”
碧海山庄,是一个侠士聚集的地方,有许多有名的江湖人士出入那里,他们接悬赏便是去那里。珑雾山庄虽然也聚集了不少奇人异士,但终归是私宅,所以没有太多人拜访。何况这珑雾山庄地处险势偏僻,武功造诣不高的人通常是上不去的。话说回来,眼前的人确实眼熟,想起来,好像在碧海山庄的时候只是点了下头并没有说话,所以一时想不起也很正常。
“我记起了。不过阁下为什么会在这?还有那腰牌,莫非……?”
“没错,在下正是这冀春城府衙的捕快。”
“捕快?既然是捕快,为什么放着捉贼查案的事不管,反而跑去接悬赏?”
典蓉最信不过朝廷的人,一个个贪官污吏的嘴脸她已经见够了,而捕快在她心里也不过是那些贪官的走狗罢了,于是冷笑着看着他,苏臣无奈的笑了笑,
“看来姑娘对捕快没什么好感。不过在下正是因为有些事捕快没法做,所以才收起这腰牌去接悬赏。”
“呵,想不到捕快里还有这般侠义的人,蓉儿见识了。刚才多有得罪,还望苏捕快见谅。”
典蓉抱拳道歉,苏臣摆摆手,
“罢了,本来在下成为捕快也是想为民做事,却不想这官场黑暗官商勾结,这里的知府也是包庇权贵的贪官,不过因为只是收些小利小惠所以并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人,何况他对这里百姓的政策还算宽松,所以也就罢了。而且,还有宋将军驻扎在这里,他的管理还是很严明的。”
“原来是这样。不过,苏捕快夜里不呆在城里,怎么会跑到这种地方来?”
典蓉说着瞟了一眼四周,从屋顶可以看到,这里周围都是树,算得上是个隐蔽的地方,她自己也是瞎走了半天才走到这的,为什么他却一来就到了这里,何况这是半夜啊,看来夜行动物不止她毒蝎子一只,
“呵,在下是出城去执行任务的,但是回来晚了没有赶上门禁时间,怕被误会,所以便打算过来这里借宿一晚,没想到姑娘先到一步。”
“这里是……?”
“这里是我原来接的一个悬赏的帮主私人的宅子,据说这宅子下面有个比这房子还大的地下密室,只是在下至今还未找到,却渐渐把这里当做落脚点了。”
苏臣说着扫视了一眼这个宅子,典蓉扭头望去,这才发现,原来这宅子不小,后面还有一大一小两个屋子,院子里有个花坛还有一个波光粼粼的池塘。
“密室?”
“正是,听说这地下密室藏了不少宝贝,所以在下想进去看看。”
“呵呵,听起来还挺有趣的。不如有空的时候我也来帮苏捕快找找,不介意吧?”
“哪里,能多一个人帮忙我是求之不得啊~另外,姑娘既然不喜欢捕快那就不要叫了,直接叫在下苏臣就可以了。”
“那我还是叫苏公子吧。”
苏臣点点头然后继续道:
“夜深了,姑娘小心着凉,还是早些休息吧,后面那两间房姑娘可以随意挑一间,待明早,我们可以一同进城。”
“多谢苏公子,我们明早再见。”
说着典蓉飞身下了屋顶,今夜无风所以并不是很凉,但是典蓉确实有些累了,于是挑了与大厅正对着的房间,推开门走进去,屋里的东西都还在只是落了灰,蜘蛛网也多的离谱,不过连破庙都住过,这里至少还有屋顶,就凑合一晚吧。点上灯一看,这里似乎像是女人的房间,梳妆台,屏风,女红的东西,还有那粉色的纱帐,难不成是那帮主金屋藏娇的地方?不过,也懒得想那么多了,典蓉简单收拾了一下便躺在床上睡了。
第二天一早,两人按约定一起进了城。
“蓉姑娘这是进城做什么?”
“找人。”
“找人?”
“嗯,我大哥还有两位朋友来这里看曼陀罗。”
“呵呵,说来也是,现在正是白色曼陀罗盛开的季节。那蓉姑娘可知道他们在哪里?”
“这倒不知道。也许只能一家一家的找了。”
“诶~这城里大大小小的客栈有几十家,这么多要找到什么时候?不如我叫衙门里的人帮你一起找。”
“还是不用麻烦捕快了。”
苏臣苦笑了一下,
“那姑娘不如先找个客栈落脚再慢慢找吧。”
“好。那你就带我去这里最好的客栈吧。”
“呵呵,那里可是很贵的~”
“没关系,房钱我还是付的起的~”
苏臣笑笑,他当然应该知道典蓉是有钱的,虽然他去碧海山庄也才两年,但是在这之前几年就已经听说过典蓉的毒仙子的名号了,擅长用毒、暗器和轻功,劫富济贫,铲奸除恶,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侠客池承天的义妹,药圣云端的徒弟,轻功还是师从微风瞬影陆轻莫的。虽然得来的钱财都接济百姓,但是肯定自己也留下不少,因为那些贪官污吏和奸商的钱根本不是普通老百姓能够想象的。
“好好,我这就带你去~”
于是,两人来到苏臣所说的那家客栈前,这家客栈果然是其他客栈无法相比的,光占地就是别家的好几倍,这木头的雕工也不一般,非常精细,颜色看起来也是用了上好的颜料,整个客栈看起来金碧辉煌,有一种说不出的气势。
“这里果然不同凡响~”
典蓉称赞道,
“呵呵,那是,这里通常住的都是富商权贵,一般的江湖人是住不起的。”
“那看来,我不是一般的江湖人喽?”
典蓉笑道,
“那自然,蓉姑娘可不是一般人。好了,里面请吧。”
典蓉点点头刚要走进去,却被人叫住,回头一看,一个身穿轻甲手提大刀的人向他们走了过来,
“宋大哥?”
“诶,真的是蓉儿?”
“宋将军?”
三个人互相看看,然后笑了,
“原来大家都认识,甚好~”
宋将军似乎心情大好于是笑道,苏臣疑惑的问道:
“宋将军这是来……?”
“来找朋友~”然后又转头对典蓉说:“蓉儿你来对地方了,你承天大哥和两位小友就住在这里。”
“原来是这样,多谢宋大哥相告。”
“原来蓉姑娘找的是池大侠。既然找到了,那在下就回去复命了。”
“多谢苏公子~”
苏臣笑了笑,然后走向宋照英,
“属下告退。”
宋照英点点头,然后向典蓉走去,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笑道:
“呵呵,几年不见,蓉儿真是长大了~”
“那自然,蓉儿和宋大哥都多年没见了。”
“承天兄几个人去看曼陀罗了,咱们先进去坐着等他们吧。”
“好。”
于是两人进了客栈,典蓉打理好了一切然后和宋照英坐在靠门的桌子上喝茶。两人聊了聊近些年的事,时间很快过去了。
玉清荣,池承天四人,在种植白色曼陀罗的老人那里又聊了好一会儿才开始往回走。此时已快正午,四人疲惫不堪的走回来。刚进门口,柳如艳眼尖的喊道:
“是蓉姐姐!”
于是快步走了进去,池承天看到典蓉和宋照英也跟了进去,濮阳庆却还未见过典蓉,于是也好奇的走了进去,玉清荣走在后面却觉得心里怪怪的,怎么觉得好像不是那么想见她?或者说有点怕见到她?难道是怕她带来不好的消息?一边想着一边慢吞吞的走了进去,大家已经闹哄哄的围着典蓉问这问那了。
典蓉笑着一一回答,这种笑容和她平时的笑容不一样,是只对熟悉的人才展现的笑容,而他玉清荣似乎不在那之列。
典蓉抬起头看见玉清荣,于是点头微笑了一下。果然,是平时的那种笑容,看见他之后就立马摆出来了。玉清荣轻叹了一口气,然后走了过去。池承天见状忙说:
“蓉儿,你要办的事已经办妥了?”
“嗯,所以才回来不是吗。”
“走,我们过去那边说。”
于是池承天把典蓉和玉清荣拉到旁边的一个空桌上说话,刚坐下,典蓉便拿出装解药的袋子将解药倒了出来,
“解药我做好了,但是我并不能保证一定能够去除你体内的毒素,只是相信,这解药再加上我师父的百转调息丹,一定能保住你的命。”
玉清荣看着典蓉手上的解药点点头,于是典蓉将丹药重新装入袋子里,开始给玉清荣讲服药的方法。待她说完,池承天才开口:
“呵,想不到,连云端师父的百转调息丹都拿出来了,蓉儿你这次可真是够下本的~”
“哎呀,大哥,你就别嘲笑我了,这不是为了救人吗……对了,师父还说想见公子一面。”
典蓉嗔道然后又转向玉清荣,玉清荣问道:
“在下自然是愿意,只是……”
“没关系,我们一同前去,师父说要去灵峦山为百姓看病,我们去灵峦山找他便是。”
“有劳了。”
玉清荣拱拱手,池承天拍拍他的肩说道:
“贤弟不用担心,云端师父也许能找到解除你体内毒素的办法,现在咱们还是先吃饭吧~”
于是一干人等上了二楼的大雅间一同用膳。
本章完
搜索关注 连城读书 公众号,微信也能看小说!或下载 连城读书 APP,每天签到领福利。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本站内容。
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我们拒绝任何反动、影射政治、黄色、暴力、破坏社会和谐的内容,读者如果发现相关内容,请举报,连城将立刻删除!
本站所收录作品、社区话题、书库评论及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果因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或者问题,连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