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 人生若只如初见

章节字数:3204  更新时间:09-08-10 16:41

背景颜色文字尺寸文字颜色鼠标双击滚屏 滚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一人生若只如初见

    晓仪想: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景遇吧!人家女大学生上大学是为了钓金龟,表现自己。而自己却要蹲在这窄窄的货仓里金睛火眼地寻找那双39号皮鞋。真是的,这种上学之余还要打工的生活不是人过的。

    那个家伙以为自己长得帅,偏要这种贵得不要命的鞋,看他的样子肯定是败家仔。要我这个女孩子在大热天时,走进鞋仓受着高温煎熬,真是不人道。

    她蹬起双脚想拿到那目标物,可是,手指总是拈不到。人长得矮真的很吃亏…

    妈的,别玩我了!连粗口都忍不住爆了。快让我拿到它吧!

    她奋力一跳,谁知,「嘣!」一整列的鞋排山倒海地倒下来。

    幸好她避得快,要不是,就被活埋。真是的,自己怎么那么倒霉?

    「还好!多谢主耶稣。」她拍拍心口收惊。

    「阿仪,你搞什么鬼,你要帮我拆店吗?好了,你试用期不过。明天,不用来上班了。」听到声音,急急赶到的老板涨红了脸,一幅吃人的样子。

    「老板,对不起啦!我第一天上班,不太熟悉才会这样。我保证很快把这里收拾好。」

    她低着头,希望老板能原谅她。

    「不用了。你去领今天的薪水就走吧!女孩子,唉,就是不管用。走吧!」僵着脸的他,就是不买账。

    她叹了口气,沮丧地走出去。那个罪魁祸首仍然悠然自得地站在店里,无辜的大眼亮亮地望向她:「小姐,没有那个号码的鞋吗?」

    他是白痴吗?听不到她被人开除吗?真想赏他一个耳光,以消心头之恨。

    「没有。先生!托你的福,我丢了工作。让开!」她大咧咧地推开他,向门口走去。

    浚超简直傻眼,她被人开除关他屁事。不可理喻的女人!

    他楞在那里,苦笑起来。走出这店,他在街口碰到阿智。两人进入一家饮品店里坐。

    浚超向他述说了刚才的经历。谁知阿智在不停嘲笑他:「你呀!就是太不了解女人了。她们呀,是世上最不可理论的动物。千万不要得罪她们。就算是她们错都要认错,这就万无一失了。」

    阿超摇摇头说:「这么没个性,这和一只听话的狗有甚么分别?我才不干!」

    「就是你这幅德性才会得罪了人而不自知。我看呀,你别把所有时间放在学业上。也要抽点时间去交交女友才是。当你的经验多了,应付女人就会易而反掌啦!」阿智喝下一口啤酒,语重心长地劝道。

    「以你的说话,好像是叫我去玩弄别人。我的爱情不是这样的。」阿超不认同,因为以前的自己就是这样的德性:对爱情不认真,所以每一段都很短。现在人长大了,才惊觉自己的错。

    「你呀!不是那么老土吧!现在不流行一生一世的爱情了,只要双方开心不就行了?」

    「每个人的态度都不同的。现在的我很好呀!有没有女友都没关系。」阿超喝下一口可乐。

    「你对!不过呢,交友也可扩阔眼界哦!别封闭自己。」

    阿超笑了笑,是喔这几年都是为了学业和学社的事忙,空闲的时候又要打工,休息的时间都不够,更没有甚么时间去扩阔自己的社交圏子,看来自己得反省反省了。

    回到校园的时候,她碰到了捧着一堆书的诺文。她立刻跑上前去。

    「白痴文,我要打小人。我的工作丢了。」她沮丧地说。

    「那么快,我还打算今晚和你去庆祝呢!」她塞了两本书给阿仪

    「工作没就算了。那期中考就可专心温习了。」

    「可是,将来我要吃泡面度日了。」阿仪越想越不甘。

    「不怕啦!我资助你算了。」诺文豪气地说。

    她听了,立刻飞身抱着诺文。心里感到暖洪洪的。

    「读大学这两年,我最快乐的事就是认识了你。」这是她的真心话。

    想起初上大学那年,自己因为环璄的转变,教学模式的改变,已经很痛若了。不但如此,

    那群和自己一样读中文系的女孩子,穿着时髦,打扮入时,反望自己个子矮小,穿着老土。

    更别说她们的言行,就是天和地的分别。她们毫不掩饰自己想飞上枝头的嘴脸,更是让自己觉得自己热爱文字的单纯梦想变得很可笑。这就是,梦想与现实的残酷。

    她渐渐地把自己掩藏在人群的角落里,有一段时间,她痛苦得想逃学。直到碰到了有着温暖笑容的郭诺文。

    有一次,教授要他们分组作报告。那群女孩们一窝蜂地聚在一起,而她却被遗在一角。心里又慌又急。想着要不要走过去?她们好像不太欢迎自己?如果没人一组,那功课怎么完成?

    就在这时候,诺文静静地踱到她身边,向她友善地一笑说:「你好!我叫郭诺文,你叫甚么名字?」

    阿仪也友善地笑:「你好。我叫张晓仪。很高兴认识你!」

    望着一头爽朗短发的诺文,她有无名的亲切感。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缘份。自此,两人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

    她们竟是那样的相似,爱看笑片,爱啃书,爱傻笑…同样是「低b」一族。从此,她的大学生活才有了彻底改变。

    「喂!今年打算参加甚么活动?」阿文见她仍是闷闷不乐的,只好问她感兴趣的。

    「哈哈!我要参加占卜社。」她兴奋地笑起来。天灵灵,地灵灵,茅山师傅显真灵。

    想起中学中史老师讲起用底裤僻邪的有趣经历,她早就想入了。想不到大学也有同好。

    「你的想法,有时比我更变态。」诺文的头,立刻挨了一下闪掌。

    两人穿过那蓊郁的丛林,小桥流水,向着图书馆走去。

    忽然,有个身影穿过长廊,缓缓地向她们走来。他一路走还一路低头盯着书本。他好像瘦了,头发头了,走路的声音还是那样的有节奏。

    阿仪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心开始颤抖,他怎么会在这里出现?

    于是,下意识地拉着阿文就躲进角落里。

    「怎么啦!你碰鬼了?」诺文不解地问。

    「比碰鬼可怕。他走了吗?」她用书挡住自己的脸,偷偷地望。

    「LOWB仪,别告诉我你借高利贷了。」阿文真的想不透她在怕什么。

    一定是眼花看错了,一定是。她做好心理建设,再睁大眼睛看。果然不见了!

    「发神经!看见帅哥害羞了?」

    阿仪给她一下白眼,「我最喜欢帅哥,怎么会怕?」

    「不怕就好,那婷婷的节目就可以继续。」

    「甚么节目?」鱼儿已经上钩。

    「联谊呀!那时你将会看见你渴望的帅哥。」阿文越说越兴奋,忍不住嘻嘻傻笑。

    「小姐!你醒醒吧!你有男友的。还搞甚么联谊?你不怕那家主杀了你?」

    「你不说,我不说,他怎么会知道。」阿文得意地向她眨眼。

    「还有,我冒着被杀的危险还不是为了你。我不想看你大学的生涯就是孤身一人渡过。」

    「多谢你的好意,我心领了。」阿仪翻了翻眼,自己还要重新找工作呢,那有这种黄金时间去联谊?

    「你心里想甚么,我知道。可是除了工作和读书,男朋友也是必须的。女孩子最重要的是甚么?就是找到一个疼自己的男人。当你很累很孤单的时候,也有一个人让你靠。」诺文一边说一边用手搂住她的肩,轻轻地靠去。

    阿仪一把推开她,只觉鸡皮掉了满地。

    她吸了吸气说:「好了。你别再扮深情了。时间、地点。」

    「后天晚上八点,旭日pub。」诺文笑骑骑的。她就是了解阿仪的死穴。

    阿仪颓然地叹气,她真的后悔说了那句有关大学生涯的话。

    联谊就联谊吧!就是提早让我习惯相亲而已…

    这时,另一好友清婷出现在眼前。只见她烫了头鬈发,穿了条浅蓝名裙子,脸上化了浓妆,两人都被她的样子吓到。平时的她已经是名辣妹,这样一打扮更是美艳,让人眼前一亮。看她的样子,为了这次联谊花费不少。向来不缺男友的她,说甚么也要找个真心爱她的人。她不想再玩换男友的游戏了。也对的,她每一次拍拖的时期也不长。有时候,她们连她男友的样子也没看清楚,她就说散了。

    为了自己的将来,她突然觉得不可以再这样下去。于是想到了玩联谊游戏。

    「姐妹们,你们干嘛嘛这样望我呀!人家害羞的。」她甜甜地说。

    她们不约而同地做了个呕吐的姿势,就这样,三人追追跑跑地闹起来,欢乐的笑声由校园的这头传到了那边。

    追玩得累了,阿仪坐在凳子上竭息。清婷买了汽水各人一杯。她笑了笑说:「我呀!最快乐的不是交到多好的男友,而是有你们这两位朋友。以前,你们对我很冷漠。后来我才知道是因为我的长相很open,那是第一次,我觉得原来长得美也是一种错。再后来,有几个前男友对我说和我在一起没有安全感,觉得配不上我。这也成为我们分手的理由。我才觉得无论我怎么做也会是错的。很多人只凭外表去评价一个人。如果,我为了这样而不开心,这不是很傻吗?所以,我还是做回自己,这样是最舒服的。」

    阿仪点了点头,诺文答道:「其实这都是人性呀!不过时间可以让我们认清一个人,就是这样我们才成为好友。」

    「走吧!好友,是时候要温习了。」阿仪,抓起凳上的书本说。

    三人有默契地笑了起来。

    

    搜索关注 连城读书 公众号,微信也能看小说!或下载 连城读书 APP,每天签到领福利。

标题:
内容:
评论可能包含泄露剧情的内容
* 长篇书评设有50字的最低字数要求。少于50字的评论将显示在小说的爽吧中。
* 长评的评分才计入本书的总点评分。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本站内容。
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我们拒绝任何反动、影射政治、黄色、暴力、破坏社会和谐的内容,读者如果发现相关内容,请举报,连城将立刻删除!
本站所收录作品、社区话题、书库评论及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果因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或者问题,连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