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初来乍到

章节字数:3869  更新时间:09-08-19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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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古以来,武林中的奇人异士,大都隐居在高山深林中,不愿与世人同流合污。让人们觉得他们更是奇异,竞相猜测,越说越玄,后来便把他们传成了圣人、神仙。

    当今武林中被人们传得最奇,踪影最成谜的奇人便是“无为仙翁”清风道长。据说,他的武功深不可测,踪影飘忽不定。近二十年来,有人说他隐居在天山,可是去找他学艺的人,绕了天山好几圈,也找不到他的影子,所以就有人放出风说那清风道长早已不在人世了。

    传说归传说,可信度是有限的。但“无为仙翁”清风道长却是真的隐居在天山。至于那些学艺的人找不到他,那是因为在清风道长眼里,那些人全都是平庸之辈,根本不配跟他学艺,他要躲那些人还不容易吗?况且他已经有了三个才貌双绝的宝贝徒弟。

    说起他那三个宝贝徒弟,可真是让人又爱又恨。爱的是,他们个个聪明睿智、英俊潇洒,让他越看越爱,想当初就是因为他们的漂亮脸蛋儿才带他们上天山的;恨的是,唉!提到这个清风道长就暗自垂泪,感叹自己命苦。他们竟然利用自身的魅力,把他老人家的平生所学全骗去了。不信你听听他老人家的哭诉:呜-------那三个小坏蛋老是欺负我,尤其是柳梦寒那臭小子,不但骗去我天下无敌的轻功,还把我举世无双的医术都偷去了。呜--------我好可怜!本以为柳梦寒那坏小子点子一大堆,和他一起去逗逗那足以媲美天山大冰山的大徒弟江傲寒,没想到-------呜------他们三个竟然又联手摆了我一道。呜--------我好可怜。

    其实呢,这些都还可以原谅,最可气的是,那三个不忠不孝,忘恩负义的逆徒,竟在学成之后,趁他下山打酒时,统统下山了——看他老人家多命苦,有三个身强力壮的徒弟,还得委屈自己下山打酒。唉!没办法,让大徒弟去,那小子如冰箭般的眼神,立即朝他射来,冻得他直打哆嗦。让二徒弟去,他却用他那惯有的温和笑容,缓缓地对师父说:“哎呀,师父,我不是不去啊,可谁让我是您最孝顺的徒弟呢!我是为了让您老人家多锻炼锻炼身体。要不然以您的老骨头,是活不过几年的。唉!瞧瞧我多孝顺啊!真该给我颁一块‘天下第一孝徒’的匾。”你听听,这像话吗?嗨,还是让三徒弟去吧。他倒是一句话也没说,转身就领命打酒去了,临出屋还回师父一个招牌笑容,看来平常多疼他一点,真没错,随口便夸了句“好徒弟!”一刻钟后,柳梦寒拎着两壶酒回来了。递给他其中一壶,然后向两位师兄一招手,三条人影闪电般冲出门口。等清风道长喝完酒后,半刻钟,他便破口大骂“孽徒”,跑到茅房来了个“一泻千里”,好玄没挂了他这把老骨头。而此时,他口中的“孽徒”正围成一圈品美酒呢。自此,他再也不敢请徒弟们去打酒了。

    呜-------这三个混蛋臭小子,把我一个孤老头子留在天山上,让我怎么过?呜--------孽徒啊,孽徒!哼!留下我自己,你们去逍遥快活?没门!

    于是乎,可怜的清风道长,都九十八岁了,又收拾起小包袱,下了天山,闯江湖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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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几年里,武林中又出了一批后起之秀,使得当今武林更形增色。其中最突出的有三人,而这三人又是同门师兄弟,自从四年前一出道,便以出众的外表,高深莫测的武功,打出了自己的名堂,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并被江湖朋友合称为“无为三寒”。之所以称“无为”,是因为他们同出于无为仙翁门下,“三寒”则是他们三人的名字最后一个字都是“寒”——江傲寒、鸣笛寒、柳梦寒。

    “无为三寒”虽说师出同门,但各有所长。

    江傲寒——清风道长的大弟子。三人中剑法最精,一把飞龙短剑使得出神入化。现为杭州傲龙堡堡主,因其在江湖上,商场上冰冷的气势、精明的手腕,被称为“冷狐”。

    鸣笛寒——清风道长的二弟子,三人中内功最高,表面为温文儒雅的白面书生,实则精明透顶。江湖人称“玉狐”。现为唐太宗李世民的专人贴身护卫,深得太宗赏识,是太宗皇帝跟前的大红人。

    柳梦寒——清风道长的三弟子。轻功比两位师兄更胜一筹,医术更是独步天下,素有“神医”之称。性喜游山玩水,游戏人间,行医济世,但特爱捉弄人,偏偏被他捉弄的人,又不能对他怎么样,只因他那可爱的招牌笑脸,因而又被人称“笑狐”。

    江湖中人莫不急着巴结“无为三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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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噗嗵!”“哎哟!”“啊——”

    哇,这张床好舒服,好软喔!刚刚好刺激啊!比坐云霄飞车刺激太多了!哈,小月儿真够意思,还给我安排了一张床,太棒了!小月儿,我好爱你喔!现在我可以好好睡一觉了,凌霜高兴极了。

    一仰身,想来个四平八稳的舒服睡姿,不曾想——

    “咚!”“哇,好痛!怎么回事?我又掉下床了吗?”凌霜抚着撞痛的后脑勺,急忙睁开眼——为了享受刺激,她把眼睛给闭上了。

    这天花板好漂亮!蓝天、白云、小鸟——咦?小鸟在动?是的,小鸟在扑着翅膀,白云也在动。是谁这么伟大?设计出这么奇妙的天花板!

    凌霜眼珠骨碌碌转着往四周瞧,树?对,是好多树,这是树林?那我不是在房间里了,身下当然也不是床了。想当然自己的头刚才是与地面相撞了。那为什么屁股下这么软?想到这儿,她一个鲤鱼打挺站起身来,往刚才坐的地方看去。

    啊,是个人!并且是个穿古装的男人,仰面躺在地上,手里还捉着一个鼓鼓的小口袋,可以看到里面有些白花花的东西,也不知是什么,再往脸上看,红脸膛,双目紧闭留着短胡须。

    难道-------难道刚才她就是坐在他的身上?哎呀,这人是死的,还是活的?凌霜急忙蹲下身,探了探他的鼻息,吁——还有气儿,看来是晕过去了,但他为什么会晕过去呢?不会是——自己把他撞晕的吧?假如真是那样,她可就麻烦大了。

    啊,这,这是什么鬼地方?是唐朝吗?

    哎呀,不管了!先叫醒他再说。

    “大叔!大叔!你醒醒啦!”凌霜双手摇晃着男子的头,心想:你最好快点给我醒来,要不然休怪我用狠招了。

    他奶奶的,刚刚卖了个好货色,收了老鸨一百两银子,正想数数银子呢,却被空中一不明物体撞昏了。哎哟!我的头这是怎么了?晃得这么厉害?哎呀!我的银子!是不是有人趁我晕睡时,把银子偷走?

    想着想着,王七一挺腰坐起来,大喊:“我的银子!”吓得凌霜差点躺在地上。

    “喂!你知不知道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本姑娘好心好意把你叫醒,你非但不感激,还吼那么大声吓人,真是忘恩负义的家伙!”明明知道是自己把人家撞晕的,但气势也不能太低了,并且他也不一定知道是自己把他撞晕的。管他呢,气势上胜了再说,反正反客为主的功夫她是一流的。

    就在凌霜说话的功夫,王七正忙着数银子呢。呼——一百两,一文不少。

    等等,忘恩负义的家伙?是说他吗?数完银子的王七刚好听到这句话,于是抬头,正对上柳眉倒竖,杏眼圆睁的凌霜,登时傻了眼:哎呀,我不是在作梦吧?眼前这位奇装异服的怪物,上身一件白衬衫,下身一条黑长裤,白衬衫扎进长裤里,显得干净利落,小巧玲珑。及腰的长发柔顺地披在肩上,什么髻也没梳,什么钗环也没带,却更显得清丽脱俗。背后还背着一个小包包,怎么看怎么奇怪。再往脸上看:粉面如凝脂,柳眉如粉黛,准头如玉柱,丹唇似红樱,尤其是那双眼睛,如同两汪秋水,清澈见底,摄人心魂。什么怪物?明明是位错坠凡间的小仙子嘛!要是卖到百星楼,肯定不下千两纹银。哈哈,这几天合该我王七大发横财。咦?好香啊,淡淡的,清清的,似花香,又似药香。王七又用鼻子嗅了嗅,哈,是这位小仙子身上散发出的香气,她可真是个宝啊!既然是宝,就不能让她跑了,得想办法留住她。

    “小姑娘,多大了?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王七露出他那惯于骗人的笑容。

    凌霜见他不追究自己撞晕他的事,心中松了口气,又见王七长得慈眉善目的,便说:“我叫凌霜,二十岁了。我来自香港,是到唐朝来找我的好朋友萧雨的。啊,对了,大叔,这里是唐朝吗?”

    什么,什么?这丫头在说什么疯话?他怎么一句也听不懂。看她长得像个小仙子,别是个傻瓜吧。是唐朝吗?废话!这里当然是大唐的国土了。嗨,算了!只要银子拿到手就行。她刚才说是来自什么香什么港的,看来一定不是扬州这一带的人啦,这就好办。

    “呃,你是叫凌霜把。”

    “对对对,我是叫凌霜,哎呀,大叔,你快告诉我,现在我是不是在大唐?这儿是什么地方?我要急着找小雨啦!”

    对凌霜莫名其妙的话,王七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但为了即将到手的银子,他还是回答了。“呃,我说凌霜啊,现在呢,是大唐贞观年间,我们所处的地方呢,是扬州城外的一座小树林。”

    “哇,太棒了!我真的到了唐朝了,而且还是贞观年间,太好了!我就要见到小雨了!”凌霜欢呼,“大叔,我是来自据现在一千多年后的未来,我的朋友萧雨由于某种原因,误闯时空到了你们这个时代,我是来找她的。大叔,你有没有听说过一个来自未来的女孩啊?她到这个时代大概有三个多月了。”

    “呃,我没听过。”王七只当她是在说疯话,不过为了银子他还是有耐心的很。“不过,我会帮你打听的,放心好了,一切包在我身上!”说得豪气干云。凌霜开始对他充满好感了,她最欣赏重义气的人。

    “太谢谢你了,大叔。”

    “嗨,谢什么!在家靠亲人,在外靠朋友嘛。呃,你没有地方去吧?”

    “是啊!”

    “那这样吧,我有一个朋友,她家很大且住得全都是女眷,你不妨先住她那里吧!”

    “呜……,大叔你真是好人!我好喜欢你!”凌霜好感动。

    看着她天真清纯,毫无城府的脸庞,听着她诚挚的谢语,王七真的有点动摇了。什么嘛,他做了这么多年的买卖,如今竟对一个疯丫头起了愧疚之心,这可不像他。“爹亲娘亲,不如金钱亲”一向是他的座右铭。对!银子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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