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2706 更新时间:09-12-06 00:17
世界万物,脱不开一个“缘”字。人士万千,也永远不会逃开一个“变”字,变化着的,就是永恒着的。城市,街道,楼宇,这一切都在宏观的角度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展示着不同的样子。而,人,这奇怪的生灵,以其微妙的心理变化,改变着一切,包括他周遭的所有人。
什么东西,在清晨的时候出现,而又在黄昏之前立马消失不见?是太阳,还是淡白色的云朵?
都是,也都不是。
而我的洛珉,自那天之后,相对于我来说,就是在清晨出现,黄昏消失的人。
他随着阳光进来的时候,我的闹钟会把我痛快地唤醒。我们亲吻,拥抱,吃东西,他伴着阳光,消失在夜色里的时候,只有我一个人,关紧门窗,不让他的气味那么迅速地散去。
偶尔,会在网络上看到他的踪影,但是只是偶尔。偶尔,他如难见的极光整天待在我身边,同样,也只是偶尔。相对,也有极夜的时候,那就是清早与入夜,都无音讯。那天,一定是他的妻子休假的时候。
我们都在分别饰演着两个角色,或者,我们都觉得一种角色,活得不过瘾,必须加入其它的颜色,这种生活才算斑斓。斑斓的生活,并不一定等同于美好,就像美好的生活,不一定都是斑斓的一样。唯一能说明的,就是人与人并不相同。你不要的东西,我要。我不要的东西,也许你,正在寻找。
我在清晨五点的时候,从家里出去。首先,会是一个寒颤。
冬天了。
步行十八楼,我都裹在自己的帽衫里。
我想起曾在北京待过几年,我住的地方附近有一条河,我通常,会向东走,沿着那条结了冰的河。
如果河水冻紧,我会走在冰上。那种感觉很痛苦,怀疑脚下的哪一块,并不牢靠,会突然沉入水底,总是想抓住河边的栏杆,但河栏实在太冷,举步为艰,但仍继续。我朝着太阳的方向,可能我看到的,仅只是,那一颗明亮的星。
我习惯了,在洛珉不来的清晨去逛早市,我怕,万一没有习惯,哪天他来找我,我会爬不起来。
渐渐地,早市会热闹起来,有些人把烂掉的菜叶扔在地上。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婆婆在那里摆着她的葱,只为了一角一把的葱,每天起早摸黑。
一个孩子,很可爱,脑瓜儿圆圆的,脸红色的。他,看上去并不冷,上海的冬天还冷得不够彻底。他在用一支笔,划着后面一块白色的塑料板,在七毛一斤的白菜后面,画上了一颗,可爱的白菜,不像。
我驻足,注视半刻,问孩子边上的男人:“我要买那个白色的板子,多少钱?”
“那是菜价牌,不卖。”他不看我,手指粗黑。但看着,很性感,我想,他的阳*具,可是与他的手指粗细,成比例,那应该不小。
“五十块,你把那两只彩色笔,也给我。”我掏出钱了。
“你自己去买吧,我这个写菜价,而且旧了,买新的也就二十块。”那个男人把脸抬起来。天色还只是朝红,我看不清他的脸,只觉面膛很饱满。
“我不去了,给你钱,你去买吧,我就要这个旧的了。”
我把钱放到摊上,那个男人从小孩手里夺白板和笔的动作,很滑稽。孩子沉默,看着我,他的眼珠闪光,乘着朝阳。他瞪我,我看得出来,我,抢了他快乐的玩具。我笑了,对着那孩子,微微一扬嘴角。
离摊子不远的地方,有个垃圾桶,我把白板和笔扔了进去。
弥月这人有时挺恶劣,别人抢了自己的快乐,他也见不得别人快乐。
但,我确实对白板起了兴趣,便买了块新的,挂在家里。
洛珉来的时候,看见我拿着笔,做出好像欲写下某某的样子来,其实,我什么也写不出。
他从后面抱住我,下颚磨蹭着我的肩,然后落下细吻,手中的笔抵着白板,我随意划动几下,倒也现出一番乱石之景来。
洛珉接过我手中的画笔在白板上涂抹,不一会儿,出现了一片海,接着是海中的礁石,再是日出,等到帆船也出现的时候,我说:“加上两个人吧。”
“你说这两个人会是什么表情?”洛珉看着画对我说。
“笔尖太粗了,我看不见他们的表情。”我冷冷地说。
“你猜,他们会是什么表情?”
“面无表情。”我瞪他。
那两个人看日出的样子,让我憧憬,幸福地在一起,平静地生活,因为两个人,面无表情,却也显出些纯粹和执着,我笑着。
“弥月,我爱你!”洛珉写在顶端。
“我要我们在一起。”洛珉写在左边,只是他的字有点大,分了两行,才能写下……
我们习惯在下午做爱,因为全楼都很安静,中午可稍微喝醉,叫床会更痛快,呼天喊地的,大汗淋漓。之后,我们会眯起眼睛睡一会儿,醒来的时候,太阳就要落山了,我的洛珉,也要走了。
我们在用力紧搂着,他的手还在我的背上游移。
“我很奇怪,我有哪点好,能让你如现在这样。”洛珉说。
“怎样?”我明知故问。
“让你如此和我在一起,想和我在一起……”他叹气,他叹息之后总会继续说下去,我听着。
“是不是,你太在乎和别人在一起的感觉了。如果我这个位置,是其他人,你也会希望和他长期在一起?换了别人,时间久了,你也会这样,你是一个容易习惯的人。”他说着,手停止抚摸,抽回他自己的怀里。
“也许吧。”我点上支烟,把脸贴在他的胸前。心跳动,却和我的频率不同,我知道。
“换个人,你会这样么?”他问。
“我不知道。”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么?”
“当然记得。”我吻了他。
我,又怎能忘记呢?
我们的相见是在一个酒吧,接下来发生的事都是所谓的一夜情留下的后遗症。
那时,我不是碰巧被人撞了一下,触及到那片温软,也许我的日子会过得更平凡。至少,那时我还不是Gay,因缘际会的事谁也无法预测,就像当时的我,明明对同性恋完全没有概念,却对眼前的男人有种异样的情愫,直到做爱之后第二天醒来,才恍觉昨晚发生的一切就似场梦,但它却又是真实的。
寂寞就是一个瞬间的事情,喜欢也就是一个刹那的事情,但爱上一个人决不可能眨眼即可。
“你会喜欢我么?”他问。
“我没试过。”
“我们谈恋爱吧。”
“我们没有爱,要怎么谈?我们只是在一起消遣寂寞,用我们天赐的暧昧与缘分。这一切都与爱无关。”我说。
“那你能保证你不会爱上我么?我不能保证不爱上你。”
“为什么爱上我?因为我会和你做爱么?”
“因为你让我着迷。”
“但是你没有让我着迷。”我知道我在说谎了,我说谎的时候嘴角会加上一些笑容以显现自己的坚定。
“那如果我说,我喜欢上你了呢?”他说得急促,我们再次拥吻。
“好吧,我们谈恋爱吧。”
可能是他的唇上有迷魂药,可能是他的眼里那妩媚的笑。总之,我说出了改变我以后生活的话。
“我会来找你的。”他说。
“好啊。”我悻悻地说。
马上而来的季节,会使我一个人呆在家里显得很闷。所以我不会拒绝有个人以了寂寞。
少卿知道这件事后,吃惊不小。
“男朋友?你别傻了。”
“是男朋友,但与爱无关”我说。
“你能肯定与爱无关么?你能保证与爱无关么?”
“可能吧,反正我也正寂寞。”
然后,少卿告诉我他倾慕我很久了,他说他爱我。疯了,全疯了,我从一个正常人变成Gay,我多年的朋友说他爱我,我是不是改感谢老天让我的生活如此多彩。
我吻了少卿的唇:“此吻也是与爱无关,少卿,我很抱歉。”
变了,我竟能够在吻了一个男人之后,如此平静自然,真的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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