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3400 更新时间:09-09-11 13:12
皇宫,国王的城堡。她的名字叫西欧娜斯。在古精灵语中的意思是,绿色的希望。
虽然之前我曾经无数次从窗口看见那高耸入云的伟大建筑,但我真正走进她却是在我15岁那一年的夏天。
你能够想象吗?一个瘦弱的小男孩因为体弱多病很少能够踏出家门一步,即使是出去了也是坐在马车里,并且很快就要回去。于是就只好每天站在窗边往外看。如果你从我家路过,只要你抬头看一眼我家顶楼的那个窗户,你就一定会看见一张苍白的小脸儿,和一双大大的浅绿色的眼睛,那就是我。
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对外面的世界有一种发自于本性的渴望。我看着外面穿着黑色、绿色、宝石蓝、桃红色衣服的人们或匆匆而过,或驻足攀谈。我看着加勒尔的商人们风尘仆仆的远路而来,为的是将西曼莎以外的珍宝献给我们的国王,并以此来换个好价钱。当然,还有他们英俊而极富盛名的骑手。他们骑在一匹匹高大的健马上骄傲的昂着头从街上走过,一路吸引着人们的目光,少女们看见他们会捂着嘴发出我听不见的尖叫。还有塔伏亚的魔咒师。他们总是穿着稀奇古怪的衣服,神情阴沉可怕。老爹说,那是因为伏兰顿是一个神术国家,而魔咒术和神术是天生对立的。翰墨尔的人喜欢白色的衣服。他们的姑娘有着像沙暴一样狂野的性格。至于法鲁人,他们体型高大健壮,只要看一眼他们手里优良的武器你就能猜到他们来自哪里。偶尔也会看见法术师,他们大多穿着宽大的袍子,手里拿着一根与身同高的藤杖。他们大多数是人类。也有少数属于非人生物。但没有一个精灵会放弃自身与生俱来的神术去成为一个法术师。所以,神术属于精灵,而魔咒术和法术属于人类。
这些,都是我从那个小小的窗户中得来的。我站在那向往了6年。我希望有一天我也可以像他们一样到别的国家旅行。像那些加勒尔的商人和骑手、塔伏亚的魔咒师、翰墨尔那些沙暴般的民族、法鲁的武士一样,脸上或者带着身经百战后的骄傲、或者显出千帆过后的平静。但是,随着我渐渐长大,我也越来越清楚的认识到那一切对于我来说其实是多么的遥远。我的孱弱,注定了我无法远行。我神术的低微,又注定了即使是在伏兰顿也无法拥有任何成就。外面的世界,对于我来说就只有一个一个的比较和一个一个的失落。当明白了这一点,我就再也不会站在窗边做梦了。
只是偶尔路过,不经意的一眼,我会看到她,西欧娜斯。她是那样雄伟,直插云霄,不容得我忽视。她又是那样璀璨夺目,时刻在我的心里放进近乎残忍的吸引。所有不远千里穿越伏兰顿茂密的翡翠森林的外来者,所有到杰戴特的冒险家,不管他们是谁,他们最终的目的地都是那里。所有伏兰顿的人民,精灵的孩子,从小的梦想也是有一天能够走进去。她是伏兰顿的明珠,是陨落西曼莎的一颗星辰。
一位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吟唱诗人曾经这样歌颂它:
当我进入你的怀抱,
我就像重入母体的婴儿,
无尽的温暖慈爱将我包裹,
我将不再孤独。
举目前路,
我将不再是孑然一身。
你的光辉如同梦幻,
你的身姿如同神祗。
苍穹不再遥远,
世界不再无边,
即使恶魔肆虐、灾异横行,
只要你依旧屹立在杰戴特的云端,
世界就不会毁灭,我们就依旧会拥有翡翠树花开的明天。
但是,不论是其他国家的访客,还是伏兰顿的精灵,只有最优秀者才有资格走进那里,接受国王的宽待。
兰斯尔特家族的人无一例外的会在那里找到自己的工作,死后也无一例外的会在城堡的纪念厅拥有一座属于他们自己的胸像。
所有人,除了我以外。
就连我那早早就不知去向的普兰顿叔叔也因为14岁那年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驯服龙的精灵而被载入史册。
纪念厅里五分之二的胸像属于兰斯尔特家族。曾祖父的胸像旁有祖父的胸像陪伴,祖父的胸像旁将来也会有他的儿子们的胸像陪伴,只有我的父亲将孤零零的站在那里独自忍受孤独,就因为他儿子的无能。
我将这话告诉了老爹。我为我的一无是处而道歉。
在我的记忆里,那是老爹唯一一次没有诙谐的将我的悲观一笔带过。他只是紧紧的抱住了我。
他说,不管未来将会怎样,你都是我在人间最不可思议的至宝。
我知道,他是在安慰我。
但是我仍然爱他。
所有人在面对那座城堡的时候都将自惭形秽,都会无一例外的感到自身的渺小。对于伏兰顿所有的精灵来说,她就代表着毕生的努力和梦想。而对于我来说,她更像是一种崇拜。
她产生于我之前,我死后它仍将继续存在。我的一生对于她来说只是须臾一瞬。正是那种永恒,使我即使终其一生也无法迈进她一步,也感到了它无尽的力量。
我爱她。
直到我的生命终结,直到我的灵魂灰飞烟灭,我都爱她。
她是我精神的一部分。
事实证明我当时的想法是正确的。即使到后来我四处漂泊、历尽了人世间的喜怒哀乐之后,每每向着伏兰顿的方向眺望,我的心中仍会充满了对她深深的怀念。
所以,那时,当我出乎意料的得到了这个进入她的许可的时候,当我得知我将走进她的怀抱的时候,我没有感到紧张不安。我的心是平静而恬淡的。我要去的那个地方,就是我的心从中诞生又终究要回去的地方。
所以,就某种意义来说,我要感谢那位从翰墨尔远道而来的一意孤行的公主殿下。或者她对于我老爹来说是恶梦,但她对于我来说却像是一份出乎意料的幸运。
虽然他是我老爹我还是要说,爹,你的品味实在有待提高。
那个下午我试了无数套衣服,无数次在他面前走过。试得我自己都想干脆裸奔算了。可他呢,在摇了无数次头之后却偏偏挑中了我最不喜欢的那一件。
那是一件套装。上身是一件类似于骑士制服的黑色天鹅绒的紧身衣,下摆很长,一直到离膝盖差一公分的位置,在腰部用黑色皮带收紧。下身是一条蓝灰色的紧身裤,分毫不差的勾勒出我双腿的线条。再配上一双黑色的小牛皮靴。
我穿着这件衣服一走出来,老爹就站我面前仔细打量了好几圈。过了足足十分钟,他很肯定的点了点头,说,就是它了。
我说,爹,你眼睛没问题吧。我又不是去跳芭蕾舞。
老爹抬起头说了一句让我很想扁他的话。他说,你要穿上这衣服,就算是个瘸子人家也会以为你是个世界上第一流的舞者。
我第无数次的仰问苍天,为什么我会有这样一个爹呢。这是为什么呢?
不过他也没有完全疯,临出门前还是在我身上加了一件黑色的披风。
我问他,夏天穿黑的不会显得很热吗?
他说,深色更能衬托出你好看的皮肤。
我看我还是回去吧……
但凡举办舞会的是个别的地方我当时就转身回去了。但谁让那儿偏偏是西欧娜斯呢。就是地狱我也闯了。
于是,我就穿着那件可笑至极的衣服坐进了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坐过的马车。
那是一辆黑色的四轮箱型轿式马车,由三匹银色的加勒尔种骏马拉着。内饰一律是紫色天鹅绒和金色的流苏。车身上绘有兰斯尔特家金盾银羽的家徽。老爹坐在我对面,穿一件墨绿色的礼服大衣,腰上配着一把有银色剑鞘的长剑。腰杆挺得直直的,看上去就像是穿着一件军服那样。我不得不承认,其实老爹是挺有男人味儿的,而且因为出身高贵,又很有气质。大概年轻的时候是无数少女心中的偶像和梦中情人吧。
其实皇宫就在我家附近,步行也就十到十五分钟左右,其实没必要坐马车。但是,因为兰斯尔特家族非比寻常,怎么也得顾及一下礼节和面子问题。总不能大半夜的三军兵马大元帅带着儿子跟逛夜市似的踢踢踏踏的往皇宫门口一站叫人通报吧。所以只能坐马车。而准备马车的时间就要半个小时。因为是市中心,人多车乱,挨挨挤挤的,马车在里面极难前行,从家门口到皇宫就又要半个小时。里里外外就要多花四十五分钟。但是没办法呀,哎……这就是地位束缚人的地方。即使明知道不方便,明明走路去更好,但是要讲究排场。不然就是失了身份。不是失了自己的身份,是失了家族的身份。
于是,直到我们的马车停在了西欧娜斯宏伟的正门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一个仆人看见我们的马车停了下来,连忙跑过来为我们打开门,放好脚凳儿。老爹先走出去,我伸伸腿跟在后面。
那是我第一次这样近距离的欣赏她。
我该如何形容?
整个杰戴特城其实就位于一座巨大的山上,而她就在山的最顶端。她高耸入云,在杰戴特的夜空中辉煌耀眼,比众神之父王冠上的宝石还要璀璨。我抬起头,甚至望不见她的顶端,那上面只是一片梦幻般柔和的绿色。金色的大门如同一座宫殿那样高,里面一片灯火辉煌,无处穿制服的仆人在来回忙碌着。说不清是金色还是银色的地毯从城堡大厅一直铺到我脚下。
为我们开车门的仆人把左手放在胸口,一躬到地,行了及其优雅的一礼。
“请允许我为二位带路。”他对我们说。
妈的,相比之下我就是一野人。
老爹像换了个人似的很绅士的拉起我的胳膊,微笑那样儿说多贵族就有多贵族。哎……谁会相信就是眼前这么一个谁看了都要打心底里崇敬的绅士一回到家就满地乱扔袜子呢。我很感慨的把我的胳膊放在老爹的臂弯里跟着他一起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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