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芬多的窝金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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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章 回到流星街

章节字数:2842  更新时间:09-10-07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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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非得保持这样,出拳一千次吗?”半蹲着,两手握拳直击向前,手臂不得弯曲,要有气势,速度要快,并且是越来越快。这就是金布置的每日必作训练。他说这是强化系的独门变强秘方,一个老头就因为获得了这个秘方,变成了一个伟大的强者。虽说有点不可信,但我只能警告自己这是金变态说的,骗我也没好处。所以,秉持这个信念,我更加努力的超额完成任务。可是几天下来,腰酸背疼不说,从日出打到日落,顶级枯燥。最恶毒的是,一个月金竟然只给我两天休息时间,美其名曰放松精神,实则让我变回小孩,锻炼放出系的魔法,而现在,我的阿瓦达已经可以达到爆破的效果了。想到这些,我就禁不住又欣喜又悲哀。于是出现了开篇的对话。

    自从那天金带着我坐飞艇来到这一处森林之后,我就无时无刻不在金的眼皮底下做着惨无人道的训练,虽然有长进,可实在是太无聊了,算了,为了未来的强者之路,我忍。在来的第一天,金让我又做了一次水见式——搞不懂为什么要取那么古怪的名,却奇特的发现我的念能力变成了三种,但除了强化系之外剩下的反应都很慢,似乎不够强烈。金看完后沉吟半响,然后消失了一个中午,最后把午睡的我疯狂摇醒,噼里啪啦的说了一堆,“哈哈哈,果然是这样,我料的没错。小子,你走大运啦,我告诉你。来,坐下。”金把我拉起来扔到一块儿石头上,自己在我面前比手画脚。我总结了一下,即使脑子很不清楚。我的特质系就是转换形体特征,变成强化系最强模式,但其他各系念能力都下降五十个百分点。回到原有形态后,表现为相反的念能力特征。我淡然,也就是说只能练某一种了吗?那还不如不要。将心里的想法问出来,金摆摆手“那可不是,即使你是现在这个形态,只要实力上去了放出系的能力也完全可以提高,不要担心啦。”大力拍我的后背,还好用念防身,不然非得被打到地里去不可。

    回到现实,我咳嗽一声,金慢条斯理的观察着一个兽宝宝,压根没理我。我冷眼旁观,又是非法出借,哼,过不了几天,这小丫头的老母亲就得找上门来,然后我就被一脚踢出去谈判,被追,伤痕累累。唉,怪不得贪婪岛的人在听说金要教我时都一脸害怕的表情呢,我算是身临其境了。“手弯了,再来一千次。”脸白,手无力。啧,这下你们知道我为什么要挥舞一整天的拳了吧?完全是因为某个丧心病狂的家伙惨无人道,助纣为虐,我在心里狠狠鄙视。拉下嘴,瞪向老神在在的装嫩男生,想象着自己在凶猛的打击那张英俊的小脸。我一定会变得比你强,富力士小伙子你就等着接招吧!

    挥舞,挥舞,一千次,一千次,我在心里数着。说实话我还是喜欢这个更加强壮的身体,充满爆发力,在我看来还有一股纠结的美感。咳,因为是自己的身子,赞美一下也不过分啊。所以,拍掌,我决定,长期坚持用这幅身子。

    我把自己的这番想法跟金说了,他一脸平静“嗯,看你欣喜的表情就知道啦,想到什么就去做吧”我的心“碰”的一跳,受到鼓舞了。站立,我出声,“你准备什么时候走?”金是呆不住的人,让他留在这里教我已经是极限了。他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走呢?我很喜欢你啊,尤其是小时候,很可爱。”挺感谢他的,忍不住搭腔,“我怎么不觉得你喜欢小孩子。哈,在我看来,其实你就是嫌自己动手太麻烦,想找个帮你开路的吧。”满脸鄙视。他挠挠头,尴尬的笑了几声“嘿嘿,被你看出来啦。可是这确实是一种修炼啊,想当年我的速度就是被追出来的。”我终于正眼看他,的确,金的速度有目共睹,我甚至连他的残影都看不到,该说是我训练不够还是…摊手,嘛,早说了,变态一只,跟他较劲等于自掘坟墓,我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但…我还是睁开了两只眼,凭什么他这么小造诣就比邓布利多还高啊,真是超级无敌不甘心。杀杀杀。从现实来说,无论是现在还是以后,这个愿望都不可能完成,所以说,变态是不可以作为许愿对象的生物。

    岁月如梭,一年弹指一挥间就过去了。我也从挨打变成了主动打,偶尔还能跟金过上两招,虽然还是被打的命。“呼,我说,你到底怎么长的?我现在已经比你高,也比你壮了,却还是打不过你,是有什么独传秘方吗?”躺在地上,大口喘着气,内心一片澄净,我知道自己在进步,因为每回金真正被我打到的次数开始增多,而且一看到他稍微变个表情我都会在心里乐大半天,这几乎成了我的每日开心果了。

    微微笑着,金走近我,伸出一只手。“要对自己有信心啊,你进步的很快,领悟的也很到位。我相信你会了解自己的弱势而且加以改善,所以,起来吧,你还年轻,得充满干劲。”搭上他的手,顺利站起身,眨眼“金,信不信我能超过你?”男子也眨眼“不信。”哈哈哈,我早就料到他的答案会是这个,真是,一如既往的自负,但却该死的,让人不得不信服,他就是有这种魅力。其实我倒觉得,像金这种变态,不得个特质系是不是太对不起上苍对他的厚爱了?两人握手,相顾大笑。夕阳西斜,分别不言自明。我也知道,这个森林憋了他太久,该放手了。

    第二天,他问了我的名字,这是我们相处了整整一年他第一次问我的名字。可我只是说“下次见面,我会告诉你的。”金愣了一下,嘴咧开,“好,没问题,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他很快乐,我看得出来,不知是因为什么,也许是庆幸可以把我甩开?啊,算了,什么时候我当心理咨询师了,本来就没想会和这里的人有过多牵扯的,一切随缘吧。我们互相摆手,背对着离开,谁也没有再一次回头望。也许他有过,可我永远也不会知道。

    这次回去是我自己买票坐的飞艇。午餐时间,我只是默默而斯文的吃光了飞行工具里所有的储粮,成功做到了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好汉结局。吃饱之后,有礼貌的唤来服务生,结账。本来战战兢兢的人一下子像中了五百万,慌慌张张的连滚带爬的跑远,还大声叫唤。“老大,不是吃霸王餐的,没事啦。”我无奈的瞥视,原来自己的皮相居然有这么大作用,好,下回吃霸王餐一定得换身壳出来,扒光别人给自己套上。

    时间在静寂中度过,其余旅客都不敢出声,只有我睡得安稳。敏锐的直觉告诉我即将到站,于是麻溜的站起来,活动一下手腕,旁边的服务生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在广播员的声音中我步出飞艇,直奔我的旧窝,那个叫做流星街的地方。其实我是根本不知道这个地名的,某天忽然突发奇想的跑去问金,才被告知这里的具体背景。挠头,我现在真的有些同情格林德沃了,不,我摇摇头,是不偏不倚吧,黑与白都没有什么错,关键是个人成长经历不同,如果邓布利多来到这里的话,啧啧,那才真的是与格林德沃郎才郎貌了。

    走在似曾相识的垃圾堆中间,不由得一阵恍惚。多长时间没回来了,真是应了那句话。横着出来,竖着进去。我应该感谢自己遇到了金,否则就凭自己那么弱的身手,早死了。现在的我已经不是当年的我,相信小心一点足够我吃饱饭,甚至还能洗个澡。呵呵,那不用,我有魔法啊,魔法对料理我自己可是很管用的。傻笑着继续走。忽然“喂,小子,刚来这儿不懂规矩吗?”斜斜的瞥了领头人一眼,啊哈,我记得他,把我打得半残的那个,谢谢你啦,让我遇到金。所以,为了像个英国绅士,我只是打断了他的手脚,顺便卸了其他人的五官罢了,我真的不残忍。因为真正残忍的,是会在他们怀里放上一些食物,然后,等待着有缘人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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