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1680 更新时间:11-05-01 10:52
2009年03月01日周日
从前我总是很佩服那些天天写日记的人,他们竟然可以每天都有话写。我总是过得糊糊涂涂,上个礼拜,这个礼拜都混乱在一起,觉得没什么区别。可是今天我忽然也有了写日记的想法,并且相信即使做不到每天都写,这次也绝对不会有头没尾。
因为我认识了他,一个让我的每一天都不同,每一天都会有话说,每一天都值得纪念的人。我甚至开始懊悔,为什么我在见到他的第一天没有开始写日记呢!不过还好,和他的相见,我一辈子都不会忘。
方照南,多么好听的名字,他的父母一定是在对他满怀爱意的情况下为他起了这样特别的名字吧!是啊,像他这样美好的人,谁会不爱他呢!
唉,我不能再夸他了。或许我可以仔细的描述他,这样终有一日他看见这本日记,他会发现自己曾经还有这样的一面啊——我心中的方照南。
第一次见他是在开学一个月后的新生汇报演出上,我这种小角色,没有任何特长的人,在这种时候只能作个观众,还是不合格的那样。那日,我照常抱了本小说读,我清楚的记得当时我看得是《少年维特的烦恼》。我刚开始看,读到维特遇到他一生中唯一的爱——绿蒂。这时,原本吵闹的四周突然安静下来,没有任何声音。
这么安静吓得我出了一身冷汗,可是抬头才发现身边的人都直直望着前边的舞台。当时我坐在第五排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台上人的样子——有个男生抱着吉他,坐在椅上,原本已经上了台,他却一点自觉性都没有,还在那里调琴弦。
大家为什么会安静,我不明白,我只是知道就算是他什么也不唱,就是坐在那里调调琴弦,我也会认为那是最好的演出。从小到大,除了明星,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人。或许用漂亮形容男生不对,有人这么说我,我也会生气,但是对于他,这绝对是个赞叹词。
柔软的乌黑的头发短小精干,如白瓷一般白皙的皮肤,眼角犀利上翘,好像睥睨一切那样。最让人震惊的是,他的眼睛是蓝色的,绝对不是隐形眼镜,是真的如外国人那样的蓝色,但又和外国人不同,他的蓝色更深,像是将要下雨时大海的颜色。
就在我大脑一片空白时,他抬头微笑,开始唱歌。他唱的是陈百强的《偏偏喜欢你》,这首歌我到今天已经听了成千上万遍。如果说他不能成为歌星,我觉得这个世界就没人能唱歌了,虽然这么说有点夸张,但是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如今我也认为,今后他一定会成为一个大歌星,像是我喜欢的张国荣那样,成为一个年代的符号。这种想法真是傻,可是,我打心底里相信。
一首歌不过三四分钟,可是人生的真正转折改变,也就是需要这三四分钟。就像是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喜欢上一个男生,但是在我听他唱歌那一刻我的命运就改变了。我总在想我真的是个GAY吗,我不这么认为,我想无论他是男是女,我都会喜欢他。
只是看了一眼而已,就说爱,或许他会觉得我俗气,也是被他的外表吸引罢了!但,我想不完全是这样,喜欢一个人理由可以很多,因为外表我喜欢他,但我相信若是有机会了解他,我会真的爱上他。这是种宿命般的感觉。
今天为什么会开始写日记,或许是因为在偷偷注视他一个学期后,第一次我和他有了交流。我原本不是那种运动型的男生,可是因为他我开始打篮球。与其说是打篮球,不如说是给打篮球的同学看书包的运动。我可以坐在一边看看书,偶尔抬头偷看他潇洒的投球。我和那些只会用尖叫吸引他注意力的女生不同,我并不需要他注意我,就算他像其他人一样看不到我的存在也无所谓。我只是想看他罢了,而且最近我开始学画画,我可以白天看他,晚上回去画,现在我已经可以画出写他的模样来。
今晚,我如往日那般偶尔看看他。正当我低头读书时,一个球飞过来,砸得我头昏眼花,眼镜也飞出去了。可是如果能和他说话,我愿意天天被这么砸。
他问我,“同学,没事吧!”
我不记得我回答了什么。他说了声,“对不起”,从远处捡回我的眼镜,装在兜里走了。我只是楞在那里。现在我的眼镜还在他的兜里吗,或许我当时应该追上去问他为什么,可我什么也没做,只是看着他离开。走前,他回头,像是觉得很有趣一样笑了,他发现我了吗?
我的头脑已经不能思考,我竟白痴地希望自己可以和眼镜交换身份,那么现在和他在一起的,不会是我的眼镜,而是我了。
好了,不能再胡思乱想了,上帝给我一个机会,明天我会去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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