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2771 更新时间:22-04-07 10:07
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点点繁星接二连三跳跃在深蓝色的天幕上。
唐忆柳点着火把,小心翼翼捡着开阔地走。
莫名想起了西游记里刁钻古怪这两个小妖巡山的情节。
于是唐忆柳小声哼哼着:大王叫我来巡山,我把人间转一转……
可惜没有锣鼓,只有越来越漆黑的夜色。没有办法,逃命不能挑时辰,男人白天打猎,大概率都应该只有晚上在家。
不害怕是不可能的,从计划逃跑开始,其实唐忆柳的腿就一直是软的。虽然实际上已经活了三十岁,但前世今生都是太平盛世,那些血腥的案件,都只是从新闻上看到过而已,哪曾想会真的亲身经历到?
自打被拐以来,看似面无表情淡定无比的唐小同学,其实内心的支撑只有一句话:我是女主,我有女主光环……
在回到家之前,这口气还是不能松懈。
唐忆柳慢慢走着,因着有火把在,刚开始倒也没有什么野兽来添堵。唐忆柳仔细计算了一下,时值盛夏,按照现代来算,应该是七月份,天黑的比较晚。根据自己的脚程来看,大概已经走了有两个多小时,那么,现在的时间应该是在十点左右。
夜晚实在太漫长了,即便夏天天亮的早,撑到明日四五钟,也还有六七个小时的时间。
唐忆柳着实有点走不动了。
起初为了逃命,唐忆柳走的很快。但是自打投胎以来,好吃懒做。若不是姐姐整天带着她饭后消食走一走,恐怕她能和床长在一起。何况这具身躯也才五岁多,逃命的时候光顾着身后有没有人追来,如今稍稍一算时辰,马上就有点泄气。
尤其是看了看四周,也辨不太清方向了,唐忆柳就叹了口气,找了块石头,坐下了。
喝点水,吃点干粮,小姑娘终于缓了口气。
天上的繁星越来越多,如果不是在逃命,这里倒是个露营的好地方。想想前世,已经有多少年没有看到过这样美丽的星空了。好在如今正是盛夏,夜里也不凉。美中不足的就是,蚊虫有点多。好在古人的衣物包裹的比较严实,加上火把的加持,倒也还过得去。
最要命的就是困,吃饱了,就更困。
唐忆柳拼命支撑着自己的眼皮,不敢合眼。豺狼虎豹什么的,可不是说笑的。这可是原生态的山,不是前世那些被人类把野生动物全都挤兑跑了的山。隐隐还是能听见一些不知道什么野兽的叫声,唐忆柳不禁抱紧了自己的小身子。
唐忆柳琢磨着,这山,也不知道离鸣凤镇有多远。人贩子拐了孩子,应该不会再卖到原来的镇上。不过也不打紧,只要下了山,有了人家,一切都好说。只要这条小命不葬送在野兽的口里,就总会有回家的办法。最怕的就是,会往山里越走越深,那就会离有人烟的地方越来越远了。
唐忆柳强打精神,站了起来,深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
不得不说,古代的空气是真的新鲜,似乎还带着一股鲜甜的味道。
唐忆柳再次抬头看了看北斗星的位置,尽量顺着一个方向走,以免在原地打转。
她重新迈开酸痛的小腿,一步步朝着下山的方向走去。
她不知道的是,身后,其实一直有人跟着。
一个高手,一身的夜行衣靠,轻手轻脚隐藏在夜色之中,唐忆柳是不可能觉察到的。
黑衣人其实只是路过,好巧不巧,正赶上唐忆柳在猎户的屋子里大杀四方。
本来他对这些江湖小打小闹的打打杀杀没有丝毫兴趣,但是当屋子里走出一个身上沾了血迹的五六岁小姑娘,他就停下脚步不走了。
他已经看到了屋内的情境,也看到了唐忆柳从容不迫的收拾东西,跑路。不知不觉的,他就跟上了这个诡异的小孩,一路跟到了现在,并且眼睁睁看着这孩子竟然真的找到了一条下山的路。
本想继续跟下去的,甚至还起了心思,想要把这个小孩绑回去献给老大。如果可以的话,他还想跟老大申请,亲自收这小孩为徒!
多好的杀手苗子!可遇而不可求!
黑衣人的手心都是痒的!
杀手,身手很重要,但心理素质更重要!
依这孩子今日的所作所为来看,假以时日,必定能成为一个名震江湖的顶级杀人狂魔!
可惜,不能继续跟了,因为有任务在身。
黑衣人思索片刻,只好从怀里掏出一瓶药粉,追上去,神不知鬼不觉地洒在了唐忆柳的头发上。
这药粉是组织里惯用的追踪粉,洒上之后,会迅速被头皮吸收。此药对人无害,即便每天洗头洗澡,药效也能维持月余。到时候,只要放出追踪蜂,便能找到被追踪的那个人。
黑衣人目送唐忆柳离去,知道天亮后她就能走到一个镇子,这才扭头朝着另外一个方向疾奔而去。
唐忆柳对此浑然不知,只知道苍天保佑,天快亮的时候,终于影影绰绰的看到了一个陌生的镇子!
之后的事情就很好办了,唐忆柳到了镇子上,顾不上吃喝,先直奔县衙报了案。且不说老百姓和此地父母官都惊异于这个小姑娘的好运气,只说当地官员仔细听完唐忆柳的描述后,便即刻派了官兵上山,很快就把被重伤的两个人贩子缉拿归案。虽然这两个歹人早已经意识到,小姑娘这一跑,如果真的逃得活命,那他俩的死期就真的到了。但是一夜的时间,俩人因为失血以及髌骨的损伤,再加上被小姑娘锁在了屋子里,因此费尽心思也并没能逃出多远。
顺利归案,审问之下发现,原来这夫妻俩是惯犯了,几年来拐卖了少说十余个孩子,有男孩,也有女孩。男孩卖给人做奴仆或儿子,也有被卖去做小倌,女孩则多卖去烟花之地。甚至也有一两个被卖给了某地的乞丐头子,然后被采生折割,或被造畜,为乞丐头子敛财。此地拐,彼地卖,丧尽天良,伤天害理。
这个镇上也有被拐卖孩子的人家,一时间群情激愤,差点被人当众砸死在大街上。
两个人犯很快被打入死囚牢,判了个秋后立斩。依着这俩拐子的口供,被拐的孩子尽数被解救了出来。镇上的官员们还因此案受到了上司的大力嘉奖,说不得年底述职时能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前途可期。
此是后话。
只说唐忆柳待到案情明了之后,实在支撑不住,骤然放松,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却已经回到了自家床上。
原来在她昏迷之际,早已有人根据她的口供,通知了她的家人。说来虽然离被拐到逃下山,再到报给家人得知,期间只有两天两夜,但唐征和林默娘险些白了头发。林默娘还一度动了胎气,多亏了陈善余大夫,才算保住了胎儿。唐忆锦更是哭得茶不思饭不想,小小身子愈加消瘦了一圈。
眼看着二女儿找到了,却还在昏迷当中。虽说大夫都说是惊吓加劳累造成,并无大碍,回来之后,唐征还是又请了陈善余大夫。陈大夫诊完脉,说辞也一般无二,唐征这才放了心。直到唐忆柳第二天醒来,一家人这才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唐忆柳无论是在报案时候,还是跟父母讲述经过的时候,都说了谎。
唐忆柳在下山的那一路上,早已经编好了更合理的说辞。
是呀,谁会相信一个五岁的小姑娘,能那样算计了两个拐子?
怕不是会被人当成妖怪附身吧……
唐忆柳统一对外是这样说的:“呜呜呜,我都快被吓死了。我就在那看杂耍,看着看着就睡着了,等我醒过来的时候,我就在那个茅屋里了。然后,我看见一个男的,一个女的。那女的不知道从哪拿出来一个漂亮的荷包,然后俩人就吵起来了。吵着吵着,那男的就打了那个女的一巴掌,然后那女的就拿刀子往那个男的身上插了一刀。后来俩人又打啊打啊,全是血,太吓人了,我不敢仔细看,就趁乱把他们锁在屋子里,自己逃出来了。然后我就冲着下山的路走,一直走,才终于逃出来了!”
你看,一个五岁的小姑娘,这样才正常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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