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2377 更新时间:09-11-11 07:09
第三章
晚上喝酒太多,醒来最大的麻烦就是头疼。给李浩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我今天身体不舒服就不去上班了。
给自己放假一天,顺便开始准备辞职书。李浩是个乌鸦嘴,天天劝我辞职,现在终于被他说中了,想不辞职都不行。
早上十点,门铃响起,我去开门。
什么人会送我花?还是红玫瑰,999朵,真是恶搞,我又不是女人。
更恶搞的是随花一起送来的那张明信片上的诗:
有一个未来的目标总能让我们欢欣鼓舞
就像飞向火光的灰蛾甘愿做烈焰的俘虏
摆动着的是你不停的脚步
飞旋着的是你美丽的流苏
在一往情深的日子里谁能说得清
什么是甜什么是苦只知道确定了就义无返顾
要输就输给追求要嫁就嫁给幸福
汪国真的诗,我曾经在大一的诗歌朗诵会上因此诗夺得了冠军。不过这么久远的事,连我都快忘记了,还有谁会记得?
这件事很快被我遗忘,第二天我去公司交辞呈。
清晨的阳光不似中午般那么毒辣,也不似夜晚般气息奄奄。他是活跃的,清新的,圣洁的,就像那个人一样。
好了,满足吧高言,前天你不是亲吻到他了吗,就到这里吧。什么事情都要有始有终,就把那天当做个终点。美丽的仲夏之梦,也该醒过来了吧。
交上辞职书,再到办公室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我抱着不大的箱子走向电梯。电梯门开了,莫斯真从里面走了出来。他先是看了看我的一身休闲装,再把目光放到了我怀前的箱子面前。
然后让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他沉下了脸,抓起我的胳膊就向他的办公室里拖。
这时的我正处于混沌状态,等我回过神来时,已经被他拉到了那间豪华的办公室。他夺过我抱着的箱子,丢在办公桌上,然后双手按住我的肩膀。
“抬起头来看着我。”我听见他在我头顶上说道。
“怎么,敢趁我喝醉酒亲吻我,却不敢抬头看我了吗?”
他知道,我震惊地抬起了头看着他 。
他生气了,很明显。是因为被同样身为男人的我亲吻才生气的吧?
“对不起,我当时认错人了。”我只能这样说,不然我能怎样。
“认错人,好,很好。”然后他放开了我的肩膀,开始摔办公桌上的东西。
笔记本电脑,电话,文件统统成为了牺牲品。当然那个准备和我一起离开的箱子也没能幸免遇难,被他扫落在地。
箱子里的东西散落一地。有关于他的财经周刊,上行次谈判他落在会议桌上的签字笔,他高中时参加篮球比赛的照片,他毕业时的毕业照……。他也注意到了这些,这些散落的对我来说珍贵无比的东西。
我苦笑了一下,然后弯下腰把他们整理进去。抱起箱子准备离开。
“你,你箱子里的东西是,都和我有关的?高言,我能不能以为你是喜欢上我了?”我听到背后传来他微弱的声音。
“不,我不喜欢你。”我停下离开的脚步,没有回头。
“我爱你,只是爱你。喜欢这个词太肤浅了。”我终于向他表明一切。不等他有所反应就拉开门走出去。
笑吧,尽情的嘲笑我吧,反正我也要离开了,怎样笑我都好,没关系。
直到后来,公司里的员工一直以为莫斯真是个求贤若渴的人,因为我要辞职离开,他两度阻拦,这事后来在维新内部也被传为一段佳话。
第二次阻拦时他直接来到我面前,从我手中抢过去那箱与他有关的东西,然后说了声“跟我来”,就又转身回到了那间好似暴风雨洗礼过的办公室。
我紧跟其后也进了办公室。他倚在办公桌旁,静静的看着我。
半晌,就在我快要决定要再次转身离开时,他终于说话了。
“学弟,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喜欢上我,但是我要说我并不讨厌你。可是如果我们要是在一起可能你要委屈一下,我们的关系不能别被人知道。”他这样说道。
那一刻,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只是当我完全理解他说的含义后已经潸然泪下了。原来,他还记得我。
就这样,我们走在了一起。当然我最后还是留在了维新企业。
由于莫斯真最近要准备正式接手维新,董事会要他亲力亲为一项业务,并会以此为考察,决定他是否适合接手维新。
我觉得他完全没必要那么担心,维新是他父亲一手创办的,现在已经是一个国内外知名企业。莫斯真没有兄弟姐妹,不存在抢夺股份的问题,他担心的是股东对他能力的认可。
就这样和他在一起的这个星期里,我只和他见了两次面,第一次在是他从L市洽谈回来,匆匆忙忙开的会议上;第二次是在隔天的股东大会上。
不过我并不会因为这而埋怨他,能和他在一起我就已经很知足了。
另外在他不在的这一个星期里,每天早上都有人送花给我,粉红的玫瑰,淡雅的雏菊,奔放的向日葵。同样随着每束鲜花而来的还有一张张印有诗词的卡片。
这不,门铃响起,今天的花又准时到了。
“先生有给您的鲜花。”
“我上次拜托过你们帮记一下送花人的名字,不知道现在有没有信儿了?”
“先生,对不起,我们只管送花,别的不好透露。”
“哦,那我知道了。”我接过花,进屋。
这次在一大束洁白的海芋包围下,红色的卡片显得更加醒目,拿出卡片我读道:
是否你已把我遗忘
不然为何杳无音信
天各一方
是否你已把我珍藏
不然为何微笑总在装饰我的梦
留下绮丽的幻想
是否我们有缘
只是源头水尾
难以相见
是否我们无缘
岁月留给我的将是
愁绪萦怀寸断肝肠
到底是谁知道我喜欢汪国真的诗,他又是怎样知道我的住址的?
来不及深究了,刚刚莫斯真来电话邀请我今晚六点参加他在丰源酒店一层举办的生日派对,我要争取先把工作在中午之前完成,才能有时间去见他。
丢掉卡片,用海芋换下花瓶中已经有些枯萎的雏菊,我继续投入到周末加班加点的工作中。
终于在六点之前我选到了比较满意的生日礼物,打车回家看时间还比较充裕就冲了个凉,换了提前准备好的身衣服,出发。
当我开车来到酒店时刚好六点整。酒店里高朋满座,我先找到今晚的寿星和他打过了招呼送上生日礼物便径自来到一个角落里补充热量。从早上到现在忙的不可开交,那有时间吃饭。
不一会儿,会场的灯光渐渐暗了下来,聚光灯慢慢聚在前台,莫斯真的身上。
今晚的他身着一套白色的西装,无框眼镜被隐形所取代。从他身上散发出的气息吸引着全场人的目光。
他说了什么已经记不清了,只是隐约觉得在离开的这一个星期里,他好像变得更加成熟了。就在这时他的目光转向了我,然后,会心的一笑。
我缓缓地点头,举起手中的酒杯向他表示祝贺。
一切尽在不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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