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章 见义勇为惹的祸(修)

章节字数:3085  更新时间:09-11-19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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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见义勇为惹的祸

    大街上人来人,一派繁荣景象。人群中突然响起一个女子的尖叫:“拦住他!他偷了我的钱包!”紧接着,人群中引起一阵不大不小的骚乱。

    一个手拿女式钱包的小青年在人群中乱窜,不时撞到一些行人的身上,引来一堆白眼。一个年轻的女孩在后面追赶,声嘶力竭地喊道:“抓小偷!”。只见大街上人群侧目,眼睁睁地看着两人一追一逃,却没有一个人流露出出手相助的意思,哪怕是稍微的阻拦一下。

    看着冷漠的人群,年轻的女孩眼现泪痕,难道现在的人一点善心都没有了吗?为什么就没有人来帮帮我呢?他偷走的可是我用来给母亲治病的钱呀!

    这女孩毕竟阅历甚浅,还不了解这世道的险恶,才有了这样的想法。

    其实,这也不能怪大家没有善心,而是那些有善心做善事的人,在做了好事做了善事之后的遭遇太让他们寒心,所以才没有人愿意去管闲事。

    现在,这种事太多了,简直是不胜枚举。见义勇为,把人救了,自己受伤了,有的事主没事人一样悄没声地走了,多令人寒心!还有的把人救了,自己死了,媒体关注了,领导过问了,全社会都在呼吁评烈士评英雄,却怎么也评不了,多令人寒心!还有的虽然把人救了,却也把人得罪了,过后遭到报复,都没地方说理去,多令人寒心!……

    因此,很多人抱着几乎相同的心态:别人的事不是自己的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千万别惹事上身。这不是麻木,而是害怕;不是怕坏人,而是怕说不清楚。至于自己遇到事怎么办?他们还没有想过……

    所以,小偷所过之处,不但没有人阻拦,反而出现给他闪出一条道来的情况,也就令人不足为奇了!

    女孩眼睁睁地看着小偷越跑越快,闯出人群,逃入僻静的小胡同,急得在那里直跺脚,连追下去的勇气也没有了。

    就在这时,小偷前面的人群中突然闪出一个年轻人,见有人挡路,小偷一伸手准备把他拨拉开,却没承想反被他抓住手一拉一绊,摔了个狗啃泥,手里的钱包也到了年轻人手中。

    年轻人的这几个动作异常迅速流畅,在外人看来,就好像是那个小偷的脚底下突然绊到了什么一样,一下子摔了出去。只有离得近、眼神够尖的人,才能看清楚是那个年轻人对小偷动了手脚。

    妈的,竟然不长眼敢管老子的闲事!小偷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恨恨地瞪了那个年轻人几眼,却不敢回身来抢,爬起身来继续逃跑。跑出几步之后,又回头对年轻人竖起了拳头,一副恶狠狠的意思,却不曾想一下子撞到了路边的电线杆子上面,仰面摔倒在地。

    年轻人很无所谓地看着那个小偷的表演,冲着他竖起了中指。紧接着,人群中响起了一片掌声。虽然他们不敢管闲事,但是明辨是非的能力还是有的。甚至有一位好心人让他注意提防小偷的报复,他谢过之后笑着点了点头。

    年轻人快步走到年轻女孩的面前,把钱包递到了她的面前,“看看有没有少东西!”那语气异常温和,丝毫没有“我是你的恩人,是我帮你抢回了钱包,你得好好谢我”的意思。

    女孩异常感激,一个劲地表示:“谢谢!这是我的钱包,谢谢你帮我抢回来!里面装的是给我妈年看病的钱!”说着,从钱包里面掏出一张身份证来递到年轻人的面前,以表示自己确实是这个钱包的主人没有错。

    年轻人把身份证给推了回去,语气依然异常温和:“不用客气,以后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物!”说着转身离去。

    “喂!我叫韩薇,你叫什么名字?”女孩对着年轻人的背影喊道。

    年轻人并没有回答,只是转过头来微微一笑,又转身融入了熙熙攘攘的人群。

    那一笑,令女孩看得有点入迷。这个身高一米八五,长得清秀俊朗、又乐于助人的男孩,看起来非常阳光,但目光却是那么深遂,笑意里还带着一丝淡淡的忧伤,他因为什么事而不开心?

    “奇怪的家伙!”那女孩轻声对自己说道,“不过,我还是想谢谢你,我会记住你的!”

    一个多小时之后,在街道的另一角,被刚才那个女孩称之为“怪人”的年轻人正坐在桌边,吃着三块钱一碗的阳春面。

    这时一个随时都会被城管抄走的小地摊,总共就三张简易的餐桌,四、五把椅子,临时用塑料布搭成的遮阳棚,棚底下就成了餐厅。食客们就坐在这简易的餐厅里面就餐。

    不过,今天的生意好像不是很好,这里只有两个食客,并排坐在那里。一个当然是这个年轻人,另一个则穿着一身花格子衬衫,满头卷毛,耳钉鼻钉俱全,几根手指头上套满了各色的戒指,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一幅小混混的模样。

    年轻人显然经常光顾这里,这一点从他跟老板谈话的架式上就可以看得出来。而那个混混显然跟老板更熟。

    “我说老刘头,下次你再敢留南哥在这里吃饭,我就把你的摊子给砸了,你信不信?”混混斜着眼说道。

    老刘头诺诺连声:“强哥,我下次再也不敢了,你大人大量饶了我这回!”

    老刘头所说的“强哥”,大名齐强,父母常年在外经商,家中颇有些钱,由于缺乏管教,从小就跟地痞流氓们混在一起,成了混混,号称福长街小霸王。

    “南哥”的大名凌南,今年20岁,某部退伍特种兵,武术格斗枪械玩得样样精通,柔弱的外表成为迷惑对手最有效的伪装。实质上,一旦动起武来,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杀手!只不过目前暂时没找到工作,一直闲赋在家。

    “别听他的,”凌南说道,“他要是敢砸你的摊子,你就来告诉我,他拿哪只手砸的,我就打断他哪只手!”

    “是是是,”老刘头一边答应,一边继续忙他的活计。虽然吃的人不多,但还是会有很多东西要准备。

    顿了一顿,小混混继续说道:“我说南哥,徒弟我请你吃一顿饭的钱总有吧,你说你,在我福长街小霸王的地盘,竟然吃这三块钱一碗的阳春面,这不是让我很没面子!”

    凌南依旧埋头吃面,等咽完最后一口面之后,才转头说道:“我吃我的面,你吃你的山珍海味,我哪点让你没面子了?”

    “你是我师父吔,我福长街小霸王的师父竟然吃这么简单的东西,要是被其他老大知道了,我能有面子吗?”

    “谁是你师父!我有过收你当徒弟吗?切!”凌南说着,端起碗来,准备把碗里的汤也喝了。

    齐强忍无可忍,一把夺下碗礅到桌上:“真是被你打败了!老刘头,给我来100个肉串,再来两瓶啤酒!”

    “来—了—!”老刘头拖着长音,憨厚地答应了一声。不一会儿,啤酒和烤串就端了上来:“强哥,南哥,请慢用!”

    齐强取下套在酒瓶子上的两个塑料杯子,也不用起子,直接用牙把啤酒瓶盖磕开,给凌南倒了一杯,自己则直接对着瓶吹。

    凌南呷了一小口啤酒,沉吟着说道:“小齐,帮我找工作的事怎么样了?”

    齐强压根就没有把给凌南找工作的事放在心上。半瓶啤酒、二十根肉串下肚之后,他才意满心足地抹了一下嘴巴说道:“南哥,你对工作的要求太高了,哪那么好找!要我说呀,你就当我师父,有徒弟我和一帮小弟们伺候着,有钱花,有酒喝,有妞泡,不比你朝九晚五的上班强!”

    凌南心知找工作的事根本别想指望齐强,他巴不得自己找不着工作,好陪着他们混呢!

    凌南叹了一口气,悠悠说道:“小强你放心,我是绝对不会当你师父的!还有,你给我记住那句最经典的台词: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我劝你还是趁早金盆洗手,找一份正当的工作,不要老是让你的父母操心!”

    “我爸我妈才不管我呢!倒是你,像我老爸似的,老在我耳边唠叨!对了,你爸你妈不管你工作上的事吗?”

    提起父母,凌南叹了一口气,眼睛里飘起一股淡淡的雾气。

    凌南自幼就没见过自己的父母,听爷爷奶奶说,母亲是在生下自己的时候难产而死;父亲外出打工,却因工地管理不善出现倒塌,不幸被埋在了底下,等挖出来的时候就已断气了。爷爷奶奶靠着父亲留下的微薄的抚恤费,把凌南拉扯大。凌南九岁,爷爷去世,十五岁,奶奶去世,十八岁参军入伍,成为某部特种兵大队的一名战士……

    正所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又经历了军队大融炉的锻炼,凌南显得比同龄人要早熟得多,也养成了不怕吃苦、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

    凌南的突然沉默令齐强不知所措,正当他思索哪句话惹到了凌南的时候,听到身后一声断喝:“还吃!吃你妈个B!”

    紧接着,一道凌厉的破空之声向凌南的背后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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