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天堂里也有金达莱花的芳香

章节字数:2273  更新时间:09-12-16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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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北京的春天依旧干燥,我去相熟的理发店修剪头发,理发师娴熟的挥舞剪刀,不经意的问:你是不是一直留短发?我笑笑,店里的音箱放许巍的《少年》:时间已过去多少年,如今的你们在哪里,经历着什么样的故事,什么样的幸福伤痛。

     我看着镜中短发的自己,干净利落,眼角突然有些湿润,我想起记忆深入那双有些斑驳的手,那是一双普通的朝鲜族老太太的手,那双属于外婆的手,就是那双渐渐枯槁的手,在我留长发的童年,为我高高梳起马尾,给我最深刻最干净的幸福。

     我的外婆和我没有丝毫的血缘关系,外婆是朝鲜族,母亲是外婆阴错阳差的抱养的。所谓阴错阳差,是因为外婆的姐姐,我的姨姥,那个丈夫参军牺牲在战场上而终日神情恍惚的可怜女人,因为疯癫而导致刚刚学会爬的小儿子无人照顾爬到了装满滚水的锅里。外婆是姨姥的亲妹妹,为了照顾姨姥从抗美援朝的前线上转业回到家乡那个东北的小县城,跟外婆一起回来的,还有家在鸭绿江畔的姥爷。和因为外婆因为战争而不能生育的身体。

     母亲是姨姥在打水的井边捡到的,姨姥看见母亲的时候,襁褓里的母亲已经被饥饿折磨的奄奄一息,姨姥将母亲抱到了外婆家,一碗糯香的芋头粥喂下去之后,因为饥饿而脑袋硕大的母亲居然对着外婆笑了起来,就是这并不动人的笑容,成就外婆和母亲一辈子的母女缘分。

     母亲结婚之前从来不知道外婆不是亲妈,不是没有风言风语,只是因为母亲的坚信,母亲上初中的时候,外婆在县城的甘石矿上班,我的家乡是煤城,,甘石是一种在煤块中淘汰下的矿石,却可以做很多用途,外婆的工作就是守护那小山高的连绵起伏的甘石堆。甘石堆的最上面,是高压电线。

     母亲小时候很顽皮,每天中午放学去外婆的小工作间吃饭。所谓的小工作间,不过是只容下两三个人的休息室。一个夏日的午后,母亲耐不住屋子的闷热,爬到了甘石山上,年轻的母亲蹦跳的甩了甩胳膊,然后母亲的手就直接跟电线粘连到了一起。

     外婆是听到母亲的呼叫声后跑出来的,当时母亲悬在半空中如树叶一样扑簌簌的颤抖。外婆操起一根木棍,疯一样的扑上去,奋力把母亲打了下来,母亲脱离电线的时候,手心上的一层皮已经没有了。母亲讲述这段往事的时候,我曾经皱着眉头问:您那时候是不是特别疼?母亲看着我的眼睛分明有层水雾:丫头,你外婆从屋里跑上来的时候,脚上没穿鞋。

     我想我会一辈子记得这个情景,在比荆棘更尖利的甘石山上一个母亲光裸着脚丫奋力跑到山顶的情景,然后,用纪录片形式收藏,题目就叫《亲娘》。

     在家乡那个并不现代化的小县城里,我的出生到外婆的逝世,如橡皮筋一样串联的如此紧密,紧密到18年,6570天,157680个小时,然后是分钟,或者秒。

     第一声啼哭,挣扎,嗷嗷待哺,牙牙学语,蹒跚学步,朗朗读书,外婆相拥,相伴,相送,工具很简单,手推车,背带,摇篮,脊背。可渗透进去的,却是满满的爱。

     12岁选择读寄宿学校,只是因为和外婆的一次顶嘴,半个月之后,当品尝了孤独和害怕的我重新站在熟悉的院门前,外婆已经早早的守候在门口,我搂着外婆,嚎啕大哭,颈上分明有热热的水珠滚过,滚烫滚烫的,一直灼到我心窝里。

     外婆的人缘极好,源于外婆的乐于助人,邻居的张大娘靠卖包子维持生计,每每晚上剩下些许包子,外婆总会让张大娘卖给她,,那包子往往肥肉做馅儿,相比于路口包子铺的包子,同等价钱,,味道却逊色许多,当年幼的我提出抗议的时候,外婆叹气:丫头,人家孤儿寡母的,不容易呀。

     我写过这样一段文字:终我一生,尽我一世,只望我的亲人幸福安康。我却没有能力留住时光的残酷,我想质问时间你匆匆的不尽人意,却终究怯懦的只是哭泣,伸出羽翼,发现,无奈的终究是多,满意的却是几毫几厘。

     写这段文字的时候,是2000年元月,我读高二,周末从寄宿学校回外婆家的时候,并不远的路途,却喜欢数着自己的步伐,1000步,或者2000步,那时的我似乎就懂得用这种偶然到荒谬的方式占卜自己的日子,最后一次占卜后发现,却是外婆的离去。

     那天是学校半个月一次的假期,我下了公交车,数着步子往外婆家走,外婆的脸依旧慈祥,外婆家的炕头依旧滚烫,外婆的手抚上我脸颊的手依旧温暖,当我献宝一样把我买来的蜂蜜脆枣塞到外婆嘴里的时候,外婆满是皱纹的脸笑的那么满足。可当我吃完外婆准备的饭菜的时候,外婆已经停止了呼吸。

     外婆走的很安详,邻居大娘说,外婆等最疼爱的我回去呢,才能闭上眼睛。我永远记得那个东北的寒风刺骨的冬天,雪白的马路上,我鲜黄色的棉衣飞舞着,我只是往前奔,奔过去似乎就可以看到外婆眯缝着有些花的眼睛睁开看我一眼,只是一眼。却终是咫尺的遗憾。

     2009年,那个外婆曾经恋恋不舍的傻小孩已经26岁,读完了大学,读完了研究生,在北京这座忙碌的大城市已经飘摇了快两年的时间,我学会了做朝鲜族的辣白菜,我学会了做外婆喜欢喝的酱汤,我习惯了每天独行于北京熙熙攘攘的十字路口,我习惯了穿梭于写字楼中践行生活。每每独处的时候,我却总会缅怀那份干净的幸福,没有庸俗,没有势力,只有温暖。

     小时候外婆哄我入睡,总喜欢唱一首朝鲜族的歌曲:金达莱花开呦满山岗,我的故乡是美丽的城。凉爽的海风从图们江吹来,洁白的云朵山间飘过,啦啦啦,啦啦啦,我的故乡是美丽的城。我的故乡是英雄的城,十万延边儿女英魂的怒放,才有这粉红的金达莱。

     研究生毕业那年,有机会去了一次延吉,终于看到了外婆口中那美丽的金达莱花,金达莱花是朝鲜的国花,春季来临时,金达莱是田野中开放的第一朵花,是春天来到的标志,它的花语是长久开放。

     看着金达莱花红艳艳的花朵缀满枝头,我的眼前又浮现那张守护着我的慈祥的脸,人们都说好人进天堂,那么,外婆,天堂里有车来车往,肯定也有金达莱花开的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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