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支线⑶

章节字数:1301  更新时间:22-12-10 15:08

背景颜色文字尺寸文字颜色鼠标双击滚屏 滚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把身上的绳子弄干净之后,就小心翼翼的走到陈奕瑜的身旁。

    陈奕瑜看到贺一林松绑了,心中很开心,但是不能用语言来表达出来,因为现在他们的任务是逃跑,如果被人贩子发现了就完蛋了!

    因为人贩子把他们两个的绳子系得比较紧,而且还是死结,况且贺一林还是一个九岁的小孩,怎么可能解得开呢,弄了大概十分钟左右,终于绳子给解了下来。

    身上的绳子被剪下来的陈奕瑜看向贺一林,身子轻轻靠近贺一林的耳边,小声的问道:“贺哥哥…接下来我们怎么办…”

    贺一林听到陈奕瑜这番话,先拍了,拍他的背,就开始打量四周了。

    刚开始来的时候,他只是望了几眼,人贩子就上来了,现在仔细打量他们现在身处二楼。

    而底下两个人贩子正在吃东西,暂时不会注意到楼上他们。

    赫依林走到窗户前看了一下楼上与地面的长度,发现你也没有多长,只是两个微微大的柱子的那么长。

    然后在房间内四处走了走,就发现有个木柜子打开一望里面有很长的布,看着可以够到地面。

    贺一林满脸的喜色,挥手喊陈奕瑜走到他的面前。

    贺一林用着最温柔最低的语气说道:“小鱼,我们有救了!”

    听着贺一林的话,陈奕瑜脸上满脸的喜色,两人一起走到窗户前,把绳子扣在了小桌子上,试了试重量,大概可以让俩人下去,况且两人还是小孩,小木桌重量还是承受得住的。

    把一切都弄好之后贺一林看向陈奕瑜拍了拍他的手,道:“可以下去了,一定要小心点!”

    这句话带有大哥哥提醒小弟弟的语气,陈奕瑜点点头。

    就拉着绳子慢慢的往下爬,用了两分钟还到了地下,因为怕人贩子发现的原因,只能蹲了下来,挥手朝着上面的贺一林,让他下来。

    贺一林在楼上点了点头,也一起慢慢的爬了下来,爬到了地面之后,就连忙拉紧陈奕瑜的时候往外跑。

    而房间里的人贩子没喝的太醉,让刀疤男人上去查看了一下,就发现两个小崽子不见了,连忙跑到底下的肌肉男面前说道:“两个小崽子用扯下来的布跑了,看楼上的迹象,他们应该没跑多久,我们赶紧去追!”

    肌肉男听着到刀疤男的话,连忙拿了桌上的面包车钥匙。

    两人就急急忙忙的跑到面包车上,开始找两个小孩。

    “二哥,也就是两个小屁孩儿应该跑不了多久,肯定就在这附近!”

    肌肉男人点了点头,代表着明白。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两人在。前面的马路上看到了两个人。

    也就是他们要找的小兔崽子!

    陈奕瑜朝后望去,就发现后面的面包车,而且离他们不超过多少米。

    “贺哥哥,他们追上来了,我们怎么办?!”

    贺一林听着陈奕瑜的话,紧皱眉头,说道:“你松开我的手,我去那边,还能为你拖下点时间,然后你再去周围找找有没有成年人让他们报警!”

    陈奕瑜听完贺一林的话,连忙摇了摇头。

    “不行!要走还是贺哥哥你先走,我留在这里,况且我比你小,体力肯定没有贺哥哥你好,贺哥哥你先跑,我留下来打掩护!”说完这句话的陈奕瑜松开了贺一林的手。

    就朝着人贩子那边跑去,走到半路停了下来,回眸一笑,大声喊道:“贺哥哥,我等你回来救我!”

    看着陈奕瑜这样,他只能忍着要流下来的泪水,朝着周围跑去。

    离他们有点小远,转过身,就只能模糊的看到陈奕瑜被两个男人一人扇了一个巴掌,脸瞬间就红了,他想上去跟两个人贩拼命,可是他那么弱,去了也只会帮倒忙,没有办法,他只能跑,找人救他们!

    终于找到了一户人家,他跑了很久很久,此时已经半夜了。

    搜索关注 连城读书 公众号,微信也能看小说!或下载 连城读书 APP,每天签到领福利。

打赏本章    举报本章
这本书实在是太棒了,我决定打赏作品的作者!
100 铜板 300 铜板 1000 铜板 3000 铜板
5000 铜板 10000 铜板 30000 铜板 100000 铜板
打赏查看
送黄瓜送苹果送香蕉送笔记本送手机送钻石送跑车送别墅
标题:
内容:
评论可能包含泄露剧情的内容
* 长篇书评设有50字的最低字数要求。少于50字的评论将显示在小说的爽吧中。
* 长评的评分才计入本书的总点评分。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本站内容。
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我们拒绝任何反动、影射政治、黄色、暴力、破坏社会和谐的内容,读者如果发现相关内容,请举报,连城将立刻删除!
本站所收录作品、社区话题、书库评论及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果因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或者问题,连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