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2807 更新時間:13-10-10 02:51
《人鬼之戰》[1-1]。
人鬼之戰(第一集)—實況的目錄:
◎序文
◎童年的回憶
◎賺外快的童年
◎養家的童年
◎少年時期的回憶
作者簡介:
張國鬆,為石銅雕畫藝術家。本書為真人實事,我曆經死而複生、從不識字、苦學認字、到完成全套【天地五界叢書】的奇異過程,也許令你難以置信,但請放下成見,用邏輯智慧去思考此書所揭露的人生真相—對每個人未來的一生,絕對有益無害!
序文:
※《人鬼之戰》這一係列叢書的內容,是我的親身經曆,也是人類一出生,就必須麵臨真實上演的人鬼之戰。大人怕鬼、小孩子更怕鬼,“鬼”一直是人類難以證實的無解之謎—但是、在這一係列的叢書裏,將會揭穿鬼的靈異內幕,給人類正確的靈異解答,並破解鬼類的害人騙術!
這是兩千多年來,真正唯一揭開人鬼之戰的秘密,要讓人類再也不必怕鬼、活得健康又自在!
我張國鬆憑什麼寫出這些書呢?首先、就從我的童年故事開始說起。
童年的回憶……
◎(民國四十年出生)我誕生在台北市大龍峒的流氓世家,家裏是經營酒店和賭場,我老爸有七個兄弟,全部都是當流氓,整天不是賭博、就是喝酒;從我有記憶開始,我一直是自力更生在填飽肚子、和想辦法賺錢養家。
(聽我阿嬤說)我四個月大就長牙齒了,而且還可以自己爬下床找食物吃。當時大人整天顧著賭博,都忘了我的存在(而我母親是二老婆、生下我就離家了),常常沒人拿東西給我吃,所以我就爬到雞舍抓阿嬤養的雞,啃雞脖子吸熱熱的雞血吃、吃飽了就爬回去睡覺;每次肚子餓了我就是這樣填飽肚子。說也奇怪,每隻雞都會自動走過來給我抓住,所以每隻雞的脖子都有被我咬破的傷口,一直到有鄰居發現我在吃雞血,嚇得向我阿嬤告狀—慶幸的是,出生在這種不正常的流氓家庭,似乎他們也沒心去多想,才沒把我當怪物丟掉。
之後、(從這開始我有印象)我有時肚子餓,就爬到豬舍吃餿水,吃飽了就和豬窩在一起睡覺,睡過頭到半夜,大人到處找,才發現我在豬舍,所以阿嬤說:“這個囝仔餓不死…”—最後一次,我在和豬搶食時,被一隻母豬咬了手,從此我就不去豬舍作客了。
◎八個月大時(說也奇怪!從這裏開始我就記得很清楚),我已經會扶著牆壁走路了。後來一歲會自己走路,我就時常走去酒店找吃的;有時在路上遇到親戚、長輩,怕我出意外而好心把我抓回家;所以後來我出門,一路上就躲躲藏藏地走,見到認識的大人就躲在柱子後麵,等大人過去再出來繼續走—三歲以前,我都去酒店、賭場裏混,也看盡賭客的百態…看到贏錢的大人,我就故意跑過去獻殷勤,幫賭客跑腿買東西(檳榔、香煙、提神飲料…等),贏錢的人心情好,多少都會給小費;就這樣口袋裏常攢了很多錢。
(我三歲體格比一般的小孩還高大)當時的環境,一般小孩是沒錢買零食,而我卻可以買東西請別的小朋友吃,所以才三歲大,我已經是附近所有孩子的頭頭,走到哪都有一大群跟班,左右鄰舍都稱我“天公仔、小胖”;連大我兩歲的哥哥,肚子餓都要來找我想辦法。
阿嬤住在隔壁棟,她是綁小腳的婦女,所以從沒出門,也都不清楚我是沒人照顧的情形,而我就時常光著上身,連天氣變冷也沒加衣服…
到三歲左右,鄰居開雜貨店的阿姨看我沒衣服穿,拿了一個麵粉袋,用剪刀剪三個洞,給我套在身上,我就像是“荒野大鏢客”地穿著麵粉袋到處晃—記得麵粉袋很大、很長,到我的腳踝的長度,隻要跌倒就很難爬起來;我想了一個辦法,就是用一顆石頭墊在布下,一顆在上麵敲、磨,到麵粉袋破為止,再撕成開叉到膝蓋,這樣就跑得快、跌倒也不會爬不起來了—這件麵粉袋一穿就穿了兩年。
◎四歲的時候,老爸在一夜之間,把內湖經營的五台砂石車、還有酒店,通通賭博輸光了—通常人賭輸破產,都用“做生意失敗”當藉口,我老爸也不例外—破產後,家裏就改行做麵攤生意;這段時期,我母親已經回家來住了,期間也陸續生了兩個弟弟和一個妹妹。
我記得有了四弟後,我得負責照顧最小的他(三弟在麵攤給母親照顧)。尤其夏天熱得要命,大夥最喜歡去淡水河玩水,我當然也不例外。四歲的我就背著不到一歲的弟弟去河邊,把他藏在石頭下的涼蔭,自己跑去遊到對岸撿鴨蛋,等遊回來時天都黑了,已經把四弟餓得半死、哭都哭不出聲了。大人找了一下午,奇怪我背著弟弟跑到哪去、怎麼沒帶回來吃東西?回到家,自然少不了一頓打…當時的我,確實是愈打膽愈大—發現做什麼事再糟隻不過是一頓打而已,所以愈是膽大去嚐試想做的事。
◎五歲的時候,我的體格已經像七、八歲。我和眷村的榮民伯伯,熟稔得稱兄道弟。外省人最擅長做麵食,隻要包子、饅頭的香味一飄出來,我必定會來捧場;因為我隻要聞到,肚子就咕嚕、咕嚕地餓了,我會買很多分給跟班們吃—所謂“大馬喝湯,小馬嚐嚐”的道理,小小年紀我就很清楚,這也是我的人氣超旺的秘訣—平時在河裏抓了魚,我就用茅草葉穿好一條、一條的魚,掛在那些榮民伯伯的門口;沒事我也常在眷村繞,當這些伯伯的幫手,所以他們的絕活都教授給我(山東饅頭、水餃、麵條、豆瓣魚、香肉料理等等,都是這時學會的),到後來,他們做點心都特意為“小胖”留一份。
記得有個王伯伯,最喜歡吃香肉,可以說是“狗中殺手”,凡狗經過他的家門,必定無法活著離開!有一次,我吃了太多蚵仔,突然大病一場(疝氣加脫肛)—躺在床上奄奄一息,找醫生看也沒比較好;眷村的伯伯們都奇怪:小胖怎麼這麼久沒來了?打聽之下,知道我生病了,王伯伯特意到我家把我帶去他家住,每天煮香肉給我吃,竟然就這樣不藥而愈了。
我的勢力範圍,除了眷村之外,就是大龍峒附近的廟宇。每次我經過廟時,都有瞄到供桌下蹲著好幾個小孩—這附近沒有我不認識的小孩,可是這些小孩我卻沒看過、也不知道是誰家的?真的很怪—我也很好奇鑽到桌子下找他們,奇怪的是一鑽進去就沒看到任何人了、每次都這樣。為了調查清楚,我就經常躲在供桌下,順便吃供桌上拜的貢品:雞腿、油飯、米糕…有人指責我偷吃貢品,我就理直氣壯的說:“神明叫我可以拿來吃的,你有聽到神明說不行吃嗎?”(後來我才知道,原來小時候常看到廟宇供桌下藏的小孩,就是所謂“養小鬼”的‘魔神仔’。)
有一天,我躲在供桌下啃著雞腿、吃得正爽時,聽到有人來廟裏求簽,我豎著耳朵聽廟公跟他解簽詩,內容是說那個人“犯車關”,最好要祭改才能消災…等那個問事的人祭改完後走了,廟公和朋友在聊天,竟然說“犯車關”是最穩當的說法;如果當事者真的出了事,就代表“神明料得很準”;如果沒死隻是傷,就代表“好險有來祭改”;萬一死了,就是“在劫難逃、積德不夠”—假如什麼都沒發生,就是“我們的神明有保佑,幫他化解了”;真的是穩贏的說法!
回家後,我趕快跑去告訴阿嬤這件事,阿嬤撇撇嘴說:“我早就知道廟裏都是騙人的!”我就問阿嬤:“那你幹麼去廟裏念經?”自從老爸把事業輸光後,鄰居的三姑六婆會約阿嬤去廟裏念經,說這樣才能改家運—阿嬤說廟裏的那一套,她早就知道不可信,別人好意邀約,她不想得罪,所以才附和跟去的,可是阿嬤念的經是【天青青、地靈靈、口袋沒錢就不靈】;才去幾次她就藉口行動不方便沒再去了。
我記得每次拜拜,阿嬤就暗中叫我金紙拿幾張燒做代表就可以,一疊可以用很久,阿嬤說:“拿錢買紙燒掉,不如省下來多買一塊肉。”我覺得阿嬤說的確實有道理,所以老媽叫我去買金紙的錢,我都交給阿嬤;金紙一疊一次隻燒一張做代表,燒一年也燒不完。
賺外快的童年……
◎老爸把賭場輸掉後,我少了小費收入,就得靠其他門路賺外快了—夏天,撿“蟬殼”賣給中藥行;抓“知了”和野桑樹上的“野蠶”去大龍國民學校門口叫賣(我記得知了叫得太吵還把校長引來),順便也兼賣“桑葉”;還有,去淡水河邊的臭水裏找“紅蟲”,隻要有汙水的地方就有紅蟲,我用舊蚊帳去撈,賣給養鰻魚苗的人,有時一天就可賺到三十幾元!
民國四十五年大龍峒已經有“耶穌教會”,受洗入教的小孩,星期天去教會就可領餅幹、牛奶和小卡片。我的姑姑是教會的工作人員,也來家裏傳教,說加入耶穌教,若有戰爭美國人會來保護…我看在餅幹、牛奶的份上,求阿嬤讓我和弟弟加入教會;阿嬤就拿個大澡盆裝水,叫我們三兄弟跳進去浸一浸,就叫姑姑當作已經受洗入教。
之後,每個星期天,我就各背著、牽著兩個弟弟去教會領餅幹和牛奶(這樣就有三份可領)—尤其、教會還會送一種撒有亮粉的小卡片,三張都被我搜集起來,拿去小學門口叫賣;“撒金粉的一張可賣三角、銀粉的一張二角”,那些有錢人家的小孩搶著買—這是我最輕鬆賺的外快,但是一個禮拜也才有三張而已,所以我就搜購其他小朋友的卡片(一張一角)去賣,在當時是一筆不錯的收入。
還有另一種可遇不可求的外快:在那個年代,若附近有人辦喪事,我可開心了…出殯時喪家會花錢請一些小孩來充場麵,更令我期待的—喪家在一大早會準備一大鍋的“鹹粥”和辦完葬禮後的“辦桌”—這才是我夢寐以求的好事;尤其“鹹粥”裏的油豆腐、豬頭皮、金勾蝦…我一次就可吃七碗;所以喪家要出殯的那一天,我早早就起床、牙刷好、臉洗好,興衝衝地去幫忙;不管是“拿五彩旗、草把或敲鑼…”一個人工資是五元;但是喪禮遊街時有扮演“唐三藏”、“孫悟空”的戲碼,這些角色都是要找小孩子來演,以“唐三藏”一角來說可就非我莫屬了。
扮“唐三藏”的小孩一定得長相清秀,且耐得住騎在迷你馬幾個小時、不能下馬尿尿,得在褲子裏包尿布和塑膠袋(尤其在夏天這可是苦差事)…不過看在一次賺十幾元的份上,我還是答應喪家的邀演,所以每次附近有人過世,必定會有人找上門—“請小胖來扮唐三藏”—這已經是大龍峒殯葬業的慣例了。
一個葬禮下來,有吃(鹹粥、辦桌)、有賺、還有拿到一條白毛巾(可以給阿嬤擦腳)和辦桌的“菜尾”,真的是很劃算!
記得有一次有跟上山全程參與下葬儀式,價錢是加倍,我是負責敲鑔,坐著卡車和其他“吹嗩呐、打鑼”的大人一起上山。到了山上,太陽很大,“吹嗩呐”的跳下卡車,蹲在車子的陰影下吹奏,我還站在卡車上敲著樂器;以節奏來說,我是第三聲響鑔,在這空檔我就東摸西看,玩弄著卡車的車鬥門栓…竟然一時興起拉起栓—說時遲、那時快,整片重重的車鬥門突然‘碰’地倒下去—隻聽見吹嗩呐的‘嗶’一大聲!就倒在地上…整個葬禮突然音樂中斷,大人紛紛回頭在找吹嗩呐的哪裏去了?闖了大禍的我,嚇得丟下樂器,躲在林投樹下一直到儀式結束…我看見吹嗩呐的那個人額頭腫得好大一坨,被人抬上車,心裏真的七上八下,很怕鬧出人命—從此,小胖被禁止跟上山(這條錢我就賺不到了),因為差點讓葬禮多個人陪葬!
◎六歲的時候,我開始在老媽的麵攤幫忙。每天切紅蔥頭、去市場采購、洗菜、切菜、洗碗打雜…通通包辦;有時有人叫外送,我就騎腳踏車去送;後來跟市場製麵的老板混熟了,我就毛遂自薦兼差替他送貨到各小吃攤;每天六點左右我就騎著黑色大腳踏車,穿梭在大街小巷去送貨,偶爾還兼幫豬肉攤送豬肉;送完大概十點,再回家幫老媽的忙。
我還跑到台北大橋頭去觀察別人的小吃攤做生意—然後回去建議老媽在麵攤加賣以杯計價的米酒;一瓶米酒一元五角,用一杯杯的賣,一杯五角,一瓶可賣五杯,再搭配鹵小菜,可以增加“不是為填飽肚子而來”的客源;老媽半信半疑地答應後,我就去市場買豬頭皮、豆幹和海帶、花生、雞蛋、鴨頭、雞頭和雞腳等材料回來鹵;我跟老媽要了一個大鍋子,裏麵放甘草、八角、辣椒、蒜頭、薑母、醬油、冰糖和炒過的鹽巴(加這種鹽巴才不會鹵出死鹹的鹵菜),鹵出一大鍋香噴噴的鹵味小菜(這可是眷村伯伯教的絕活);再去雜貨店批一打米酒回來試賣,從此果然生意大增,連老媽也不得不佩服我了。
有一天,我在麵攤閑暇時,恰好手上有張白報紙,我就照著月曆上“馬”的圖片,用蠟筆畫了一張“駿馬圖”,自己看看很得意,就把它貼在牆壁上,當作裝飾店麵。過沒幾天,一位來吃麵的中年伯伯站在畫前麵,頗有興味地看著我的畫,他說他是從香港來經營木材買賣的商人,這幅“馬”畫得很生動,是誰畫的呢?我很開心地告訴他是我畫的,沒想到他竟然出價二百元買下這幅畫,在當時這可是不小的價錢,我和老媽都大吃一驚之下,多了這筆意外之財。
◎七歲的時候,我已經像十幾歲的青少年,曾被送去入學,可是我無法忍受要靜靜坐在教室裏幾十分鍾,大概坐個五分鍾,我的屁股就像有蟲在咬般的坐不住,而受不了跑出教室;我在學校裏晃,到每間教室外麵走走、看看,順便“指認”每個曾跟我“交易”過的學生:那個沒門牙的跟我買過卡片、這個大目仔有買我的知了、那個女生常常跟我買桑葉…老師氣得把我拖回教室處罰,要我乖乖坐好上課,我就跟他說我不要被關在這裏!就這樣沒幾天,老師就叫我回家,跟我老爸說我很難教、還是八歲再來入學好了…我老爸覺得家裏也正好缺人手,就順理成章地讓我留在家裏幫忙了。
雖然家裏麵攤生意愈來愈好,我也是愈來愈忙,每天送貨、補貨地跑,偏偏大我兩歲的哥哥是從不幫忙的懶惰蟲!他會出現在家裏,必定是要偷錢花的時候;知道我有賺外快攢錢的習慣,所以總是偷我藏的錢;我用盡方法藏錢:地上挖坑、黏在床腳內側、夾在天花板、塞在鞋子裏…反正能想到的方法都用了,但仍被他趁我不在家時搜括一空,真的把我氣死了!長輩也都姑息他,都隻勸我“給自己哥哥用計較什麼”、“誰叫你不藏好”…所以,到後來,我隻要遇到他必定先打一頓!
◎八歲的時候,遇到台灣最嚴重的水患—“八七水災”。我記得那時下了幾天的雨,聽收音機報導各地已經開始淹水。我家是住在淡水河邊的迪化街(也就是現在的迪化汙水處理廠附近);阿嬤先和伯父們撤退到安全地點,我和家人正急著搶救家裏的東西,通通搬到閣樓…到了傍晚,海水倒灌、水急速湧入淹到屋頂了,大夥急忙爬到屋頂喊救命,尤其我哥喊得最大聲!這時附近已經是一片汪洋,家家都隻剩屋頂和求救的人;水裏漂著大量的漂流物:有冬瓜、南瓜、家具、死豬、甚至還有人的屍體—突然不知哪來的一頭水牛被衝上我家屋頂,而且還把屋頂踩塌了!我趕緊衝上前驅趕、才拉住牛的繩子,想拖它離開屋頂,竟然、我連人帶牛被拖入洪水裏了!
在水中,我一麵泅水、一麵拉住牛繩往牛頭遊去,抓住牛角、爬上牛背,隨著大水往前衝…也不知被衝了多遠,我發現前方有電線杆,便打定主意要想辦法抓住那支電線杆…當接近時,我奮力一跳抱住電線杆、並迅速把手上的繩子纏繞一圈在電線杆上—幸好牛繩夠長,在我繞了一圈之後,被衝走的水牛才停住!
我像猴子般緊緊抱著電線杆,看到十幾公尺外的屋頂上,也有人在等待救援,便高聲呼喊他們…後來有政府救援人員駕橡皮艇來營救,我才被接上船,送到學校去和家人會合。
看到家人都已經在學校,竟然他們一點都不擔心我;老爸說我泳技很好又勇得像牛,他知道我一定沒問題的。雖然是八月天,濕漉漉的一身,還是挺冷的,老爸拿了一瓶黑梅酒,給我喝了兩大口,教我快睡個覺才不會感冒—那一晚,我根本睡不著,滿腦子想著我的那頭水牛…天才剛亮,我跑出去探水位,水深已經退到我腰部左右,我心急著怕我撿到的水牛被人牽走,便偷偷溜走,遊泳去找我綁的那根電線杆;遊到那裏時,已經有四個大人在察看那隻綁住的水牛,我趕快高喊著“那是我的牛、我家的、我綁在這裏…”終於順利把牛牽到手了。
經過大水的恐懼,這頭水牛已經又餓又怕、雙眼通紅、瘦巴巴地,我好不容易一邊拖趕它、一邊拔青草給它吃;帶回家後,我決定好好利用這隻牛東山再起—這場大水,把所有土磚厝全衝毀了,我家雖然隻倒一半,但是所有家具、衣物、做生意的器具也都被大水衝走了,連本來我用鐵鏈綁好的三輪車,也被人趁火打劫給偷了!如果再賣麵,一定得攢些資本買器具、用品,眼前要賺錢,隻有靠這頭牛了。
我去跟在蘭州街屠宰場工作的叔叔借家夥;再到眷村找王伯伯,告訴他們我計劃殺牛來賣牛肉湯,要用這隻牛賺的錢,把做生意所需的器材買回來,重新開始;王伯伯和其他眷村伯伯們一起幫我張羅著用具:有四個蒸饅頭的大鐵鍋、五個裝豆漿的鐵桶、十幾家借來的鋼杯、還有一些燉香肉用的藥材…我又去中藥店買甘草和八角、雜貨店買鹽巴和味素、河邊挖很多的野薑塊、並且撿了幾個五十加侖的大油桶回家;為了滾這幾個油桶,我可費盡力氣啊!一次隻能滾兩個,還要控製方向,跑了好幾趟才弄回家四個油桶,然後用柴刀劈開桶蓋、在桶身打洞和透氣孔,這樣就可以拿來當爐灶了—那天晚上,我和老爸便私下宰了那頭牛。
第二天,發動哥哥、弟弟們去撿樹枝柴薪,我和老爸就在我家旁的大馬路邊,用油桶當灶,露天燒起四大鍋的清燉牛肉湯…水是我到學校挑回來的;先把牛骨都放進去熬,甘草、八角和很多薑塊去腥,加上王伯伯提供的香肉鹵包,沒多久,就飄出陣陣肉湯香,吸引了很多人拿鍋子來訂牛肉湯。
我那好吃懶做的哥哥,照例是拚命想偷吃,這回我已事先跟老爸講好牛肉是要拿來賣錢的,所以老爸警告他不準偷吃,他隻好眼巴巴地在旁邊“聞香”。
等牛骨熬得差不多了,開始燉牛肉,骨頭就拿出來給家人吃,盡管隻有碎肉和骨髓,大家也吃得津津有味。
燉好的牛肉湯我用鋼杯計價,一杯二元配四塊肉,買一元的就減半給;我和老媽用扁擔把裝在豆漿桶的牛肉湯,挑到大龍市場口賣,我用兩個鋼杯敲擊著吆喝…其實當時災後物資缺乏,沒多久就有很多聞香而來的客人,排隊等著買牛肉湯,賣完一桶又一桶,我就回家再挑牛肉湯過來,跑了一趟又一趟…一天的光景,整隻牛連牛舌、牛雜通通都賣完了。
至於那張牛皮,我到處問有人要買嗎?結果被一家中藥行買去,就這樣連肉帶皮賺了約八百元,這筆錢讓我們添購了做麵攤生意的器具,老媽的麵攤又重新開張了……
也差不多這段時期,學校開學了,我又收到入學通知。我記得我級任導師叫範月娥,長得不怎樣卻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像妖怪一樣!這麼愛漂亮的她,大概特別看我不順眼;當時災後重建的日子,我每天一下課回家就開始幫忙,釘牆補屋、兼麵攤的工作…忙進忙出、累得我常常忘記洗澡就睡著了,第二天又直接去上學—所以我的身上總是髒兮兮的,範老師總是捏著我的耳朵說我是“懶惰鬼、不愛幹淨”,還罰我掛著一張紙牌、又叫我把破鞋子掛在脖子上,紙牌上寫著“髒狗熊是張國鬆”,就這樣站在操場罰站。她也不問青紅皂白認定我是壞孩子,常常嫌我髒臭而處罰我,有時在大太陽下一站就兩、三個小時,根本沒有讓我進教室上課;當時的校長也知此事,卻未做任何處置;甚至有風聲傳回家,老爸也根本不問理由打我一頓,認為我不肯讀書才被老師罰…就這樣我有苦說不出的委屈…終於,我也不想再忍受了!決定蹺課不去學校!
(這是我無法受正常的基本教育、也不識字而從未讀民間書的由來。當時的我以為不上學沒什麼大不了,反正對於賺錢我一直是很有頭腦,覺得有謀生能力就好;可是後來在社會上深深體會“不識字”的痛苦,在做生意、找工作或與朋友相處時,產生無法完全發揮實力的困擾,也造成許多挫折。之後我為了學認字,花了很多時間靠自己苦讀、背誦字典,才能寫出一係列的書;所以奉勸小朋友,千萬別浪費現在在學校學習的機會,長大才不必花更大的代價去補救。)
有半年的時間,我都背著書包走到校門轉彎—躲到別的地方補眠、閑晃,父母都不知道。那時因“八七水災”後,政府開始進行水利建設,用犯人去做修築堤防的工作。我跑去偷看,一大排上百個銬著腳鐐的犯人,在堤防工作,也看到有人想逃跑,當場被獄警開槍斃命、抬上車載走…我常常跑去那裏晃,連獄警也認識我了,常叮嚀我:“小胖,那些都是壞人,你不要走太近喔!”好奇膽大的我根本不怕,那些犯人也喜歡跟我打招呼。
後來開始有犯人偷偷拜托我幫他們買山東鴨頭、鹵雞爪等點心;第一次買回來時,被獄警攔下來,問我在幹什麼?我照實說是幫犯人買鴨頭。獄警又問我是哪一個買的,我也照實說。他檢查後,就放我送去,並且叮嚀我,“犯人托我買什麼都要給他檢查”、“不能幫犯人買毒品、酒和煙以及傳遞消息”。
之後,我就成為這些犯人的外買跑腿,再從中賺取“跑腿費”;因我腳力好,又信用可靠,幫他們跑腿買吃的又快又穩當—犯人們一傳十、十傳百,“托小胖買點心”的量越來越大,我就跟賣鴨頭、鹵味的老板談折扣,這樣我又可多賺一點了。有回買太多,請別人幫忙和我一起提回來,結果被獄警教訓了一頓,原來別人是禁止靠近的。
這樣半年的光景,我的父母也終於知道我沒去上學,我就名正言順不必躲了。這些犯人的“點心采購”,也變成由我直接在麵攤鹵了出貨;每天早晨幾百個犯人經過我家店門時,此起彼落地“小胖、小胖”的招呼聲,附近的住戶都會被吵得跑出來看個究竟…那些獄警也都會來我家麵攤消費,個個和我都有交情,所以“代買點心”的專利,一直都隻有“小胖”在獨占。
養家的童年……
◎九歲那年,好景不常,我老爸又沉迷賭博,欠了大筆賭債,回家要求老媽把麵攤賺的錢拿出來還賭債,老媽當然抵死不從,老爸就把她打到頭破血流、砸桌砸椅、連麵攤也砸爛…逼到她把錢拿出來—當晚,我記得很清楚,老媽搭了七點二十分的火車離家。
老媽離家後,被砸爛的麵攤也做不成生意了。老爸成天酗酒,動不動就發酒瘋對我拳打腳踢;那時,阿嬤叫我不必這麼拚命去賺錢,賺再多都被老爸賭掉、喝掉;所以那陣子我也沒去找門路賺錢。
沒有了收入,老爸沒錢買酒喝,才有賺錢的念頭。他和朋友合股標下以前那家酒店的餐廳,負責酒店的餐飲料理,他去酒店廚房工作,我也跟去幫忙。
這是從前他跟人合股開的酒店,因為好賭才輸掉抵債,現在重回舊地,個個都是舊識,好賭的他,很快又被牌桌的賭友們拉回賭場。常常餐廳人員都下班了,店裏賭客、酒客還沒走,有人嚷著要點些吃的,顧著賭博的老爸就叫我去應付。九歲的我,當服務生兼廚師,在廚房裏因個子還不夠高,就站在小椅子上煮;有時煮了一個多小時還搞不定一道菜,最後幹脆偷偷倒掉失敗品—情急之下,我隨意找到了地瓜,用刨刀刨成一片片的,起油鍋先炸成金黃色,撈起放涼,再回鍋炸第二次,地瓜就成了又酥又脆的薄片,再撒上白糖…送出去給客人吃時,引起一陣騷動、客人讚不絕口!有人問我這道菜名是什麼,我隨口掰了個菜名:“船板”。這道菜後來成為這裏的招牌菜,常常有人指名要吃“船板”。(而我作菜的刀功和烹調的技術,就是在這段時期訓練出來的。)
天底下有幾種人是永遠死性不改,在交友選擇上最好敬而遠之—“好賭的人”就是其中之一。
在酒店廚房工作的日子沒幾個月,老爸又欠下賭債不敢再去了。這下家裏真的是坐吃山空,連米都沒錢買;阿嬤拿著她種的青菜叫老爸去市場賣,老爸大發雷霆,認為有失他的顏麵,氣呼呼地摔酒杯(家裏所有的杯子都被他摔破了,我就用竹子,鋸了好多個“竹筒杯”給他,讓他永遠摔不破)—他不敢賣,我賣!我拿了阿嬤綁好的青菜,用籃子挑到市場賣;我在市場人麵廣,賣麵、賣肉、賣魚的…所有攤販都跟我很熟,“小胖”來賣菜,大家都捧場,不到一小時就賣光光了。
我把賣到的錢拿回去交給阿嬤,阿嬤叫我去買了一鬥米,回來摻地瓜簽煮飯,給弟弟妹妹們吃,配的是阿嬤醃的豆腐乳;正在吃飯,老爸就回來了,還想跟我拿賣菜的錢,我告訴他錢都給阿嬤了,他才死心。
第二天,我拿了釣竿到淡水河準備釣魚,看看能不能釣些魚去市場賣。突然,不知哪裏冒出來一個穿著唐裝的老人,留著一頭白發和長長的白胡須,他告訴我前麵那個石洞裏有錢,叫我可以拿去用;我半信半疑地隨他走過去,河邊的石堆裏果然有個石洞,我蹲下去伸手一摸,果然有兩卷一角的紅銅幣,算一算有十元—我開心地回頭想問老爺爺怎麼知道這裏有錢?卻不見老人的蹤影!
雖然平白無故得到十元,但是我決定把這個“生錢洞”當成我的私房錢,不要告訴別人這個秘密。那天我在河邊釣魚,竟然發現有很多鰻魚可釣,我趕緊去竹林砍十幾根竹子,用小刀削好做成釣竿,還買了鈴鐺綁在每根釣竿尾上當警報器;挖了一桶蚯蚓,準備明天一大早來釣鰻魚。
那天回家,我煮了紅燒鰻魚給弟弟妹妹和阿嬤配飯,大家都吃得好過癮;不過老爸從那天起就沒回家、竟這樣為了躲賭債而丟下一家子“跑路”了。(從那天起,我就開始肩負起養家的責任。)
天還沒亮,我就帶著十根釣竿、水桶和一桶蚯蚓出門,我打算趁早釣完可以趕快去市場賣。到了河邊,我把釣竿一字排開,放好釣餌等著鈴鐺響起…果然“早起的鳥兒有蟲吃”,太陽出來的時候,我已經釣滿兩個水桶了,我趕快收好釣竿拿回家,再挑著兩大桶的鰻魚(混著幾隻鯉魚)到市場叫賣。我沒有秤子可秤重賣,所以用魚的大小喊價賣—“鰻魚活跳跳地早上才釣的、大的五元、小的兩塊錢…”很快地吸引很多人來圍觀,市場上鰻魚是比較少見的,魚一條一條的賣出去…不到中午就賣完了,算算賺了快四十元呢!
後來有很多人也跑來我釣鰻魚的地點釣魚,可是那些大人釣到魚卻不敢去市場賣,我就把他們釣到的魚,通通低價搜購—一條一元買下來,再拿去市場賣…不過,一段時期後,漸漸釣不多了,我就賣阿嬤的青菜、地瓜。
我在市場賣菜動作很快,賣完了我就在市場到處走走、看看,跟賣魚丸的老板談合作,反正我菜賣完了,可以幫他賣魚丸,我賣掉多少讓我抽成就好;老板也欣然同意,我就拿著魚丸到市場的另一頭叫賣,這樣也成了一筆收入。我在市場賣東西賺的錢,通通都交給阿嬤,至少哥哥不敢去偷阿嬤藏的錢;阿嬤總是說要幫我存起來“娶某”。
九歲的我負起養家的責任,壓力很大,每天弟弟妹妹都問我:“哥哥,今天要吃什麼?”我也不斷地動腦筋在想賺錢的門路。過了幾星期,我又到河邊的石洞,摸出三卷硬幣來用,那天特別帶弟弟妹妹去吃碗粿。
鰻魚釣不到了,我又去蘭州街的屠宰場找叔叔,請他幫我安排在屠宰場工作。每天淩晨一點就騎腳踏車去屠宰場報到。剛開始我是負責“刮豬毛、剝牛皮”的工作;熱騰騰的水淋過的豬,要趁熱用刮毛板逆著毛生長的方向刮掉,有些刮不掉的就用布蓋住、再淋滾燙的熱水悶住再刮,酷夏的日子這份工作特別苦不堪言;“剝牛皮”則是用小彎刀從肚皮開始剔下整張牛皮;後來又學會殺豬、殺牛、殺羊的技術,就開始負責操刀,叔叔送我一套屠宰的工具,每天下班時,腰上掛著“家夥”,自己偷偷覺得很神氣—屠宰場的工作是做到早上八點,下班時我就批一些豬雜(肝連肉、豬腸、腰子、豬肚…),掛在腳踏車把上,直接騎去市場叫賣,就這樣在屠宰場做了一年之久。
其餘時間,除了幫阿嬤種菜,我就到處找可以做生意的機會。尤其我最喜歡有廟口之類演酬神戲,“有野台戲就有人潮,有人潮就有錢賺”—我觀察到看戲的人若是有料理好的食物可以邊吃邊看,必定願意花點小錢打打牙祭;在當時,“地瓜”是家家都有的平常食材,連河邊沙地都有野生的可挖(有一次我挖到一個二十幾斤大的紅薯,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扛回家呢!),所以在市場賣地瓜銷路不好,於是我用阿嬤教的“薑母地瓜湯”,最沒有本錢的點心(薑是河邊挖的野薑),去戲台下“初試身手”。
冷颼颼的寒風裏,看戲的人眼裏看戲、手上閑著插口袋取暖;我用腳踏車載了一桶熱呼呼、又香又甜的地瓜湯,在冰冽的空氣裏,顯得格外誘人。我大聲叫賣著:“呷燒、呷燒、一碗五角!”看戲的人紛紛掏錢買一碗捧在手心暖手、喝在嘴裏暖胃,竟然賣得很不錯,一會兒就賣光了!空碗收一收,我提到廟裏的水槽清洗幹淨,興高采烈的回家,心裏想著多一個賺錢的門路了。
這段的日子,除了屠宰場上班、市場賣菜、賣豬雜外、就是偶爾廟口擺攤賺外快;有一次賣地瓜湯賣到晚上九點多還沒收攤,竟然出現一個大龍國校的老師,當場凶巴巴地訓叱我:“你是幾年幾班的?為什麼還沒回去睡覺?”我也很火大地告訴他我沒讀書,你們學校不讓我上學!不過有擺廟口的日子,淩晨又要去屠宰場工作,真的很累!
河邊石洞的錢,我依那個“奇怪白發老人”的指示:“沒有錢時才可以去拿”,所以我都是錢用完時才去摸;那個好吃懶做的哥哥,每天看到我隻會問:“有錢嗎?”、“今天有什麼可以吃?”他有偷偷去外婆家找老媽,竟然回家傳話叫我“好好照顧弟弟妹妹”,我反問他那你怎麼不照顧,他說“他沒空、很忙”,氣得我隻想痛揍他一頓。
有一天我去淡水河釣魚,天氣很好太陽暖暖地,我躺在石頭上等鈴鐺響…突然釣竿大大的震動、差點被拉下河了,我趕緊跳起來捉住釣竿,心裏暗爽今天釣到大魚囉…這隻魚確實大,拖了十幾分鍾還拉不上岸,甚至釣竿都快斷了,我著急怕到手的大魚跑了,死都不放、不小心腳一滑竟被拖到河裏去了!憋住氣的我,在水裏抓著釣竿,被那隻大魚直直拖到水底的一個石頭洞,我已經沒有氣可吐了,一看情形不對,我把釣竿卡住洞口,再遊出水麵上岸去找繩子;跑到人家綁船的那拆了一條麻繩,趕緊衝回去跳到水裏,去找剛才做的記號,好險釣竿還卡在石頭洞,我把麻繩綁在釣竿頭,再遊上岸把這條大魚拖出來—是一隻有“三十幾斤大的鯉魚!”雙手合抱才勉強可以抱住、拉起來足足比我還高的大肥魚!釣到這麼大的魚,我樂得連釣具也沒收,用麻繩穿過鰓,背起這條大魚,半拖半扛地拖回家,拿了我屠宰場的工具,直接又扛去菜市場。
在菜市場引起轟動、眾人圍觀!“小胖釣到一隻大鯉魚!”我用屠宰場學到的屠宰法,用屠刀當場割下大大的魚頭當招牌,邊殺邊賣;大家都說這麼大的鯉魚絕對好吃、不會有細刺,買的人很多,一邊殺就有人先訂好要留一塊給他…就這樣整隻切成一塊一塊賣完,連魚頭也切成兩半賣掉了—最後剩下內髒,我要留著帶回家煮味噌湯,兩片好大的魚肝,阿嬤吃得念念不忘,時常叫我去釣看看還有沒有大魚。
快過年的前幾天,老爸和老媽突然回家了。年關將近,討債的人自然也找上門,老爸當然是沒錢還,沒想到對方說:你二兒子身上老是有很多錢啊!老爸竟然搜我的身,我每天把賺來的錢都交給阿嬤,隻有石洞拿的錢是我的零用錢,他在我的口袋搜出兩張十元紙鈔,就不由分說的痛打我一頓,隨口誣指我偷錢,我隻好把拿錢的石洞告訴他,然後,他就押著我去找那個“生錢洞”,不過他把石洞全部翻開來,裏麵隻有藏著一隻很大的“蟾蜍和一卷硬幣”;之後,他再自己跑去查看也沒有錢出現。我也很好奇為何這個石洞會生錢,花了好幾天偷偷埋伏在附近,終於被我發現真相:我每次去換紙鈔的雜貨店,有請個夥計,我看見那個夥計蹲在石洞翻找,一邊翻石頭一邊咒罵錢怎麼不見了?還氣得一直摔石頭!
原來“生錢洞”不會生錢!後來才聽說雜貨店請的夥計會偷錢,那個石洞就是她藏錢的地方。我看見她在找錢時才恍然大悟,難怪我最後幾次去換紙鈔時遇到她,她用很奇怪的眼神看我,還問我哪裏來的錢幣,我也很機警地答說是我的七叔(流氓)叫我來換的。至於,那個指引我去拿錢的奇怪老人就是個謎了。(我估計從那個石洞拿了快五十幾次,將近上千元的硬幣。)
◎以前殺豬是要繳屠宰稅,且稅率很高,所以政府對於私自屠宰是處以重罰;不過相對的,私宰的肉品利潤就很高。老爸為了盡快償還賭債,也幹起黑市豬隻來“私宰”的勾當。通常都是選在深夜或淩晨進行,我有全套的屠宰工具,所以老爸找我休假不必去屠宰場工作的日子殺豬,也叫哥哥來幫忙。寒冬夜裏,睡到半夜,老爸叫我們起床準備殺豬,懶惰的哥哥照例是死都不肯起來,裝沒聽見、死命蒙著被子,不管我怎麼推他、踢他就是不起來…最後我也放棄叫他幫忙的念頭。從放血、燒水、刮毛、清內髒、割豬頭都是我在操刀,老爸協助;看見豬頭我興起了報複的主意—我提著血淋淋、還溫熱的豬頭,跑上閣樓塞到哥哥的棉被裏—過沒多久,就聽見他驚恐的喊叫,然後連滾帶爬的從樓梯滾下來…我笑得眼淚都流出來了,此時、就算會被老爸處罰打一頓,我也不在乎!
豬的內雜我用稻草繩紮好一份、一份,拿去送給眷村的伯伯們,他們跟警察、派出所的關係都很好,我希望甜甜他們的嘴,有警察來巡邏時可以幫我通報一下;眷村的伯伯們本來就很照顧我,可是我知道不會做人的老爸,很惹他們討厭,所以私底下我會去做好人際關係。
私宰的勾當風險很大,有一次老爸真的被抓到派出所、連帶兩隻殺好的豬也被拖去…我知道那筆罰款是很驚人的,趕緊跑去眷村拜托王伯伯向警察關說,終於是包個大禮擺平了。
◎十歲那年,老爸有位朋友來家裏作客,他是從雲林北港來大龍峒表演江湖賣藝、推銷膏藥的老師傅,一看見我的體格,就一直遊說我老爸,說我可以跟他去習武,必定是個人才…阿嬤也偷偷跟我說:“乖孫,你去學武、學煉草藥,以後就可以賺錢又能救人;不要在家賺錢養你老爸,他是我兒子我最清楚,隻要有人賺錢,他就賭博、喝酒。”於是,隔天早晨我就帶著一個小包袱,坐上老師傅的卡車到雲林北港的鄉下,開始我習武的學徒生活。
……
(更多精采內文,請看《人鬼之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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