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3155 更新時間:14-12-29 22:50
在千挑萬選之後,方齊和秦可終於決定去往巴黎度蜜月。
“貌似在巴黎的人,除了度蜜月的還是度蜜月的,”我笑道:“我懷疑巴黎到底還有沒有居民。”
“的確有點兒俗氣,”方齊在電話對我說:“可就是想去看看。何必在乎那麼多,想去就去唄,我是這麼想的,秦可也是。”
“嗯,”我說:“正確。”
現在,我和林夏就在正午的機場裏為他們送行。
人來人往的大廳裏,方齊和秦可著白色的情侶裝,就連精致小巧的拉箱也是一模一樣的雙胞胎。
“我頒布一道聖旨,不許隻有兩個人回來,”林夏一副無限神往的樣子:“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當小姨。”
“沒錯,”我跟著起哄:“在巴黎懷的孩子,沒準能染上天生的藝術氣息。”
“天呐,”秦可抿抿嘴唇:“被你們一說,我感覺自己是去西天取經。”
我們開懷大笑。
機場巨大的玻璃窗戶被分割成一個個格子,隔著藍色的玻璃,方齊和秦可的飛機就像一隻不會扇動翅膀的鴿子,從平緩的地麵慢慢上升,然後和藍天白雲融在一起。
“走吧,”林夏挽著我的手臂:“回家去,咱們今晚包餃子。”
然後,我又回到了林夏的公寓。這個星期,我是這裏的常客,即使我所在的公司離這兒並不近。
她的溫柔和嫵媚完全征服了我。離開思齊的這兩年來,我從沒有像這些天一樣心情愉悅過。仿佛我和林夏真的組建了一個溫馨的家庭,每天的工作一結束,我不再是在館子裏草草解決吃飯問題,而是和林夏一邊打鬧,一邊完成一道道冒著熱氣的菜肴,吃飯成了一件值得期待的事情。
我們在清涼的夜晚穿著幼稚的卡通睡衣,半躺在沙發上看電影。把燈光調成昏黃的顏色,在輕緩的小提琴旋律下,擁著彼此跳舞。她總愛把雙腳踩在我的腳背上,然後頭倚我的肩膀,我就這麼托著她,踩著漫不經心的舞步。
在一個讓人迷醉的夜裏,柔滑的被子高高低低地伏在我和她的身上,我們緊緊擁抱在一起,我深吸一口氣,感受她光滑的肌體,嬌嫩的紅唇,還有散發著汗香的長發,感受她的一切。我像舀起一瓢春水一樣托起她細長的手,在她的手背上親吻,我感激她帶給我的柔情似水。
“我愛你。”我終於說出口。
她抬起頭看我,眼裏盛滿溫情,“那麼,你是什麼時候開始愛我的?”然後,她又心滿意足地重新貼著我的胸口。
“我也不知道,”我說:“可能就是在婚禮上,你踩著紅地毯,我突然看到你的那一瞬間吧。女人穿著婚紗的時候是最美的。”
“可是,男人在床上的話能當真嗎?”她掐一把我的背。
我用大拇指刮著她的臉,“你又不是第一天認識我,”我說:“從今往後,我不隻在床上說愛你,還會在心裏說愛你。如果你喜歡的話,我會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說愛你,陽光下,花叢中,傾盆大雨裏還是鵝毛大雪中,隻要你一聲吩咐。”
“油嘴滑舌。”她笑道,可是始終不看我的眼睛,我也看不清她的臉。
“那你說,要是顧思齊沒有消失的話,”她說:“你會愛我嗎?”
我們沉默了一會兒。
“不會,”我說:“如果她沒有離開的話,我會像方齊秦可一樣,畢業之後就結婚。”我停頓了一下:“原諒我這麼說。可是你要知道,現在我愛的人是你,不管是什麼原因,你要相信我。”
“我可以理解,”她把手心覆在我的左邊臉頰上:“如果你這麼輕易地否定了你的前任的話,那就不是我喜歡的子米了,我喜歡的你一定是忠誠的。”她笑著歎口氣:“可你還是不會哄人。”
“可是,”她接著說:“如果顧思齊又回來了呢?你又會怎麼辦?”
我的心瞬間淩亂了。
時過境遷,我已經很少思考這個問題。甚至在很早的時候,我就放棄了尋找思齊的下落,不是因為遺忘,而是根本無從找起。當一個人想要躲避另一個人的時候,任憑你再怎麼找,線索總會在最關鍵的節點斷得痕跡全無。
如果思齊現在麵帶微笑地站在我麵前,我會做何反應,恐怕連我自己都無法想象。我是否會飛奔過去把她擁進懷裏?還是相顧無言?我不知道。更何況,我對她消失的原因一無所知,是為了她自己?或者是為了我?總之,是不能言說的秘密,假如我知道了,對整件事情的態度又會是怎樣?
我是一個被蒙在鼓裏的人,我隻能聽見外麵震耳欲聾的敲擊聲,可視線所至的地方卻是一片黑暗。
久而久之,我的內心自然而然地不再等待,但是我自己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我就像是一個衣衫襤褸的稻草人,動也不動地站在一望無際的麥地裏,可連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守護著什麼。直到麻雀嘰嘰喳喳地落在我的肩膀,對著我說話,我才知道原來自己是活著的。
直到林夏再一次出現,她在這片麥地裏滋潤了我幹枯的靈魂。
可是,如果我曾經守護的東西不合時宜地再次出現,我又該如何是好?
我在一瞬間疲倦,“我不知道,”我說:“我真的不知道。難道現在的生活不夠好嗎?何必去想那些不切實際的東西,思齊她已經離開了,既然是她那麼決絕地想要離開,那麼她就不會無緣無故的再次出現。現在相愛的人是我們兩個。”
“你緊張什麼?”她望著我的眼睛,像是在搜尋證據:“我不過是隨口問問。”
“我累了,”我說:“過去的事情一團糟。可是現在一切都不同了,天意讓我們最終在一起。”我輕撫她的耳朵。
“睡吧,”她摸摸我的頭發:“隻要你現在愛我,我就心滿意足了。睡吧。”
“晚安。”
“晚安。”
然後,半個月過去了。期間,方齊秦可從巴黎歸來。可惜的是,巴黎的藝術氣息並沒有以胎兒為載體被他們帶回來。有的隻是一張張不忍直視的自拍照,它們成功地顛覆了巴黎浪漫典雅的藝術氣質。一張照片,有三分之二是臉,不知道這種隨處都可以取景的照片為什麼要大老遠地跑到歐洲去拍。
我仍然是套公式一般地上下班,然後和林夏在花前月下呆到地老天荒。她真的變了許多,有時候看著她綁著圍裙在廚房裏忙碌,那嫻熟的態勢怎麼也無法讓我聯想到從前那個頤指氣使的林大小姐。她的笑容不再是沒心沒肺的樣子,不知道什麼時候,她也學會了笑不露齒,羞澀地將眼波輕輕地流轉。她的媚眼同樣是渾然天成,我不禁好奇,她這一年多的時間是怎麼過來的,她是否也在這不長不短的時間裏,在心底的某個角落裏匆匆地寫滿了故事?
我問過她,可她總是一副無所謂的樣子。
“不值一提,”她支著頭,鼠標在桌子上輕輕地挪移,“談過戀愛,可是沒有留下太深的印象。”
“你把人家給甩了?”
“為什麼突然這麼感興趣?”她偏過頭,笑道:“明知故問,我當時是人在曹營心在漢,我總是惦記著你,知足了吧?”
“你在敷衍我。”
她正色,但依然麵帶微笑:“親愛的,並不是所有人說心裏話的時候都要向你這麼神情投入。”
一段可有可無的戀情,我險些就這麼認為了。可就在一個起霧的清晨,莫名其妙地,我突然心血來潮,給房子來了次大掃除。
然後,當我打開她的衣櫃,用手翻開一層衣服的時候,一個隱蔽的帶鎖抽屜突然出現,和我麵對麵地瞪著眼睛。我立即想到林夏匆忙出門時落在桌上的鑰匙。
現在,我的手中就握著那串冰冷的鑰匙。我橫著一根手指,把鑰匙掛在眼前,然後我的眼珠子就隨著它左右晃蕩著。安靜的猶豫之後我終於決定,嚐試三次,事不過三,如果在三次之後我沒有打開這個抽屜的話,那我就放棄。
結果,我隻用了一次機會就打開了。我費勁地用手頂著一叢厚重的衣服,抽屜鬆動的時候我想,上天這麼急切地想讓我知道的東西,會是什麼?
整個抽屜裏空蕩蕩的,除了一本鮮豔的紅本子。“中華人民共和國”底下端端正正地寫著三個大字——“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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