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1(結局一)

章節字數:2338  更新時間:15-06-19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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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正如老伯三弟婦當年警告過我的,蕭,能過這樣的生活,你以為靠的是誰?

    老伯,隻能是老伯。

    事實上老爹過世後一文錢都沒有留給我,他的遺囑幾乎都囑托老爹的。

    從後事到財產。

    關於我的隻有寥寥一句話,還是通過老伯:

    照顧好小寒。

    我不由得冷笑,這就是老伯的照顧。

    但斯人已逝,說什麼都沒用。

    我默默得隨老伯三弟婦走出書房,因為老伯明確表示他不願再多談。

    三弟婦並未領我離開,而是徑直引我到會客室。

    此時此刻,我早已心灰意冷。

    哪料到等待我的,卻還有一重拳。

    “你看些東西,可以明白得更徹底些。”

    會客室的正麵稍偏左的地方放著一台平板電視,三弟婦搗鼓了會,屏幕中出現了圖畫。

    聲音環繞立體,一下便能聽清是誰在說話。

    “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竟然是陳風的聲音。

    畫麵出來了,攝影機在人物頭頂斜上方,俯角度,能看到談話人的臉,表情卻不容易看清。

    除了陳風,還有老伯三弟婦。

    看不清周邊環境,興許是做過處理,人物外的色彩一片黯淡。

    “目的?你沒必要知道。你隻要清楚自己獲得的好處就行。”

    “……除了接受那人的接觸,沒有其它要求?”

    “沒有。順其自然就好。”

    “若是受不了他呢?”

    “實在不行,他自己會走的。你放心,時候到了,一切就會結束。你自然能得到你想要的。”

    “好。這我答應。不過你另一個要求不行。我對所有人,無論男女都沒有感覺。結婚是不可能的事情。”

    “隨便,這隻是附帶。”

    聲音猶在繞,畫麵已然終止。

    忽然想起那日在公海遊艇上的事,陳風一下找到老伯三弟,當時我並不曾懷疑。

    現在才茅塞頓開。

    或者他們早見過麵。

    還有很多事情,比如為什麼那麼輕易就接納我。

    原來也不全如他自己所言是為了觀察目的性。

    這當然有,就如我,我到現在也不懂老伯玩這一局,是為了什麼。

    將我驅逐出家門嗎?

    我推開三弟婦,奔回樓上書房,猛推門,老伯依然端坐在靠椅上。

    聞聲抬眼,目光中再尋不回我所熟悉的一點。

    “老伯,”我咬牙,“我是你兒子嗎?”

    沒有半分遲疑,老伯道:“過去是,現在不是了。”

    我懂了,也隻能懂了。

    不管老伯打的什麼算盤,有他這一句,萬物歸無。

    即便是陳風……

    正是陳風,父子聯手,我到底不是老爹,沒他那通天能耐,輸得徹底而已。

    “保重,”我說,“老伯,為了老爹。”

    三弟婦安排我離開了小島,踏上大陸的那刻我終於還是忍不住了。

    將手機扔到海中,聽著濤聲,淚流滿麵。

    熬到天大亮,我動身前往合作的律師事務所,找到律師,簽下一份合同,主要是財產。

    內容簡單,歸納如下:老伯的還給老伯,剩下的留給陳風。

    律師終於忍不住規勸了一句:“蕭少,你我簽了字後,你可真就身無分文了啊。”

    我笑笑點頭。

    本來無一物麼。我是憑了誰有前二十五年逍遙安逸的生活?

    受不了自然會走——這不是老伯三弟婦的話,而是老伯的話。

    除了老伯,誰能了解我其實驕傲得可以?

    世人嘲笑不食嗟來之食的愚蠢,為了活命放棄尊嚴又如何;偏世上就是有傻瓜,自嘲過後,還是免不了拒絕。

    我從未嚐過沒錢的滋味,隻是事到臨頭,何必再給自己留一條退路?

    老律師要我給他留個聯係方式,合同有些牽涉不是簽個字能了事,我想了想,留下電郵地址。

    出了律師事務所,律師大概見我神色不太對,主動提出送我一程。

    沒有拒絕,畢竟走路去“樂春院”有些不切實際。

    到了“樂春院”門口,我卻又遲疑了。

    現在的我萬萬不能見陳風,別說他,即便姚麗華等人我也不想見。

    但……

    我咬咬牙,到底進去了。

    幸好,白天這裏還隻有餘餘和圓圓,以及幾個年紀大了做不動生意的女人。

    她們照顧著院內幼小的孩子們,大多無暇理我。

    我心中稍安,徑直去了陳風的房間。

    他不在。

    萬幸,逃過一劫。

    打開他的電腦,調出記事本,剛敲了兩個字,始終覺得不妥。

    於是打開抽屜到處翻找,還好,紙筆總算是有的。

    除了自己的名字,估計都有幾年沒寫字了吧。

    提筆寫下他的名字,一個“陳風”便讓我差點掉淚。

    我拋筆仰頭,忍下哭泣的欲望。

    再來——

    “我見了你生父,我的養父……”

    寫到這裏我把紙揉了,這麼羅七八嗦得做什麼呢?

    來龍去脈不必交代,想想他催促我與老伯見麵的事情,他早已預料甚至可能期盼這一場戲早到曲終人散的結局吧?

    並不是我愚蠢,真不是。

    我也遊戲風流玩樂經年,怎麼可能是那麼好耍的角色?

    唯有陳風,即便不曾拿任何獎項,欣賞過他演技的人都不得不歎服。

    深情與專情,對象就算不是我,他也能演得淋漓盡致,令人不可自拔。

    所以最後我隻留下一句話:“保重,我走了。”

    將無名指上戴的戒指摘下來,壓在留言條上。想了很久,我終於還是忍不住再次提筆,補充了另外一句:

    “我愛你。”

    即便陳風是演戲,又如何?

    把我作傻瓜般戲弄,我也還是無可避免得愛著他。

    這愛情也許終有消逝的一天,也許一輩子都減不了分毫,與他愛我不愛我,沒有關係。

    丟臉也好,示弱也罷——我還是愛你。

    做完這一切,我離開“樂春院”。

    上帝都保佑我,我沒有遇到任何一個停下手頭事來跟我打招呼的人。

    否則以我此時此刻的狀態,很可能就此崩潰。

    順利得回到原先屬於我的公寓,我將家中的現金全部拿出來,化零為整,居然還不算少。

    收拾了幾件衣物,提了個小箱子,徹底離開了這裏。

    走之前我便打算好了,去城市邊緣那個灰色地帶生活。

    並非留戀,而是那地方生活成本低,而且工作容易找得很。那麼多外籍非法勞工都能找到地方收留,何況我呢對吧?

    賣力氣我還是有些自信。

    再不濟,在那裏做個流浪漢也未嚐不可,與野貓搶食的日子真是想想就開心。

    而且,大概也沒人能想到蕭少會在那種地方落地生根是吧?

    本想去老爹的墓前,找他說一說這兩天發生的事情。

    但那裏實在太遠,也許老伯在選墓址的時候就想過可能會有一天,我要去毀墓碑。

    抹掉他的痕跡,獨留下我的。

    轉念一想,或者對老爹而言,老伯也比我重要。

    到底是一生的伴侶,而不是我這個莫名其妙的女人生下的孩子。

    琢磨的結果就是隆重發現,我在這個世界上竟然已經沒有任何羈絆。

    還是不要想了,趕緊去找新住處吧。

    做優先於想。

    我決定,活下去,沒人要也得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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