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媒人的作用舉足輕重

章節字數:2327  更新時間:15-03-11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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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媒人的作用舉足輕重

    阿炫果然給馬立非打了電話,時間是正午十二點過一分。

    通話內容倒是簡短,主要阿炫那邊吵吵嚷嚷,噪音分貝不小。

    概括說來便是阿炫請馬立非參加一個小聚會活動,而馬立非笑著答應了。兩人約定好晚上在天海路的某酒吧見麵,便各自掛斷。

    想看看這小孩葫蘆裏到底賣的什麼藥。馬立非心道,反正不管阿炫怎麼打算,該結的婚還得結,該擔的責任還得擔。

    他毫不懷疑,此時此刻偌大個家族,父係母係,一表三千裏,堂它五百年,通通知曉他大婚在即。

    而散播這消息,絕對是生他養他恩重如山的親爹娘。想想看,除了考上重點大學讓父母臉上長了那麼一點螢火蟲般的光,馬立非還真沒給祖宗墳上添上任何一點色彩。不但好不容易進去的公職給他扔了,還熬到了三十大關,個人問題也不見絲毫解決跡象。

    不單是為方晴晴,私心也是在的。

    馬立非想著,還是在八點半準時打點出門。

    避開下班高峰期的擁堵,隻比約定時間晚了約莫十分鍾。按照常識,酒吧很少早於八點開門,八點四十五分,馬立非推開陌生的酒吧大門,裏麵的客人仍然稀少。

    幾乎是第一眼便看到了聚在一起的阿炫和他的朋友們。

    他們一行能有七八人,偏安於酒吧的一角落,雖是人多勢眾,但說話行動,並不喧嘩高調。這讓馬立非暗暗鬆了口氣,從阿炫的潛台詞中,他猜到是這都是圈內人,生怕是一群殺馬特夥伴,那馬立非絕對二話不說拔腿就跑。

    阿炫眼尖,立刻向馬立非招手。

    硬著頭皮走過去後,馬立非僵著聽阿炫一一介紹諸人。

    當介紹到阿炫的男朋友時,不能免俗得,馬立非多看了兩眼:這同樣是個年輕得暫時還沒有婚姻問題的男生,細眼薄唇,笑起來有點輕佻的感覺。

    緊接著,阿炫加了個“咚咚咚”的前奏,手指向另一同是三十歲左右的男子道:“隆重介紹這位,大律師林一誠。

    馬立非不得不與林一誠握手,這是前麵介紹的幾位未曾經過的禮節。他霎那心如明鏡,原來這阿炫竟是給他牽線搭橋做媒來了。

    哈!

    坐下後,馬立非在禮儀許可的範圍內打量著那位大律師,第一印象還馬馬虎虎,至少林一誠生了張端正的臉,輪廓線條剛中帶柔,加上大小合宜的眼睛時不時流露出頑皮的意味,不會讓人一見便起排斥心理。

    眾人天南地北得聊了一陣,阿炫提議道:“這裏人要多了,我們換個地方吧。”

    在場諸人哪會不懂今天聚會的目的,心照不宣得欣然讚成。出了酒吧,步行了約有二十分鍾,又鑽進另一個地點更偏僻的酒吧。

    這家酒吧內,索性就沒有供多人圍坐的桌椅,除去吧台。

    同行們立刻分作兩兩散開,分作四組,阿炫一攬男友的腰,自顧自占了一個位置。

    隻剩下馬立非和林一誠還站著,做得這麼明顯,馬立非有種被這群人低估智商的感覺。

    “馬先生……”

    “叫我立非吧,”馬立非歎氣,“那裏有空位,坐下說話喝酒?”

    林一誠露齒一笑,果然,這男人單從外表打分,可歸入優秀的行列。

    兩人各要了杯芝華士威士忌之後,相視一笑,馬立非斜眼看到阿炫偷偷得瞄著這邊,見狀,那男孩明顯鬆了口氣。

    “林先生?”

    “一誠,禮尚往來。”

    聲音低沉,挺順耳的。到了此時馬立非隻覺得自己有點變態,不過,他真的沒有過一點交往經驗,場麵實在有點難以駕馭啊。

    “呃,阿炫說你是律師?日進鬥金的那種?”

    這話題俗得掉牙,馬立非估計林一誠已然將他打入拜金教死忠的黑名單,他惴惴不安得想要解釋,又不知道還能再補救什麼,還好,對麵立刻傳來林一誠不以為意的輕笑:“日進鬥金?說笑哪,立非,別告訴我你也看現在流行的什麼青春言情劇,那可是坑死人不償命的。”

    “我一直以為律師很了不起。”這倒是實話,同是專業人士,劇作家和律師?馬立非覺得腦子正常的人都會選後者。

    “了不起嗎?可能吧,我最驕傲的地方就是一次過了司法考試。”林一誠又笑,“可惜,誤入歧途,做了刑事律師——相信我,你要是和我作了朋友,你永遠不會看到我隨手甩出張信用卡叫著刷我的卡吧。”

    馬立非不禁笑了。他打量起林一誠的穿戴,的確,眼前男子隻是普通的POLO衫外加一條合身西褲,左手腕上佩戴的機械表是國產品牌,全然看不出半分在著裝上下了功夫的模樣。

    林一誠端起酒杯抿了一口,看著馬立非問:“立非你呢?”

    “阿炫沒有說嗎?我……”

    再一次,馬立非深深痛恨自己不是公務員不是外企精英不是私營老板,他也倒入一口酒,笑接:“是編劇。”

    見多識廣的大律師同樣眼中閃爍著困惑。

    編劇就是寫劇本的。馬立非很想這麼概括,但這好像犯了形式邏輯中“同語反複”的問題,一時間又想不到精煉的句子,於是馬立非隻好無奈而沮喪得把之前被他鄙視過方晴晴版解說用較為流暢的語句通順得說出。

    林一誠竟然感了興趣,看向馬立非的目光多了好奇:“為什麼不寫小說呢?劇本不是更難掙錢麼?對了,寫小說和寫劇本有什麼區別?”

    一連三個問題,問得馬立非直撓頭,不過他看得出來,林一誠是單純的好奇,就跟他剛剛問律師是不是特能賺錢一個性質。

    為什麼選擇寫劇本?緣於一次學生會裏拍宣傳大學生道德的劇情小短片,當時正任學生會宣傳部長的馬立非接手了編寫劇本的工作,還專門去上了課,從此便一發不可收拾。

    不寫小說則是馬立非覺得自己沒有什麼寫小說的才能,第二個問題跟第三個問題是有連帶關係的——馬立非道:“寫劇本的話,是能簡則簡,不必告訴讀者一切他們不需要知道的東西。小說不同,小說是要深挖的,如果把小說形容成海,劇本就隻是湖了。”

    “比如說?”

    馬立非沉吟了一下,道:“比如說,主角是個單身漢,房間亂得要命。寫劇本的話,用一句帶過‘這是個狗窩一樣的房間’,至於那房間具體怎樣,編劇可以不管。但小說的話,可以用幾百字來細細描述這房間的物件、擺設等等,詳細得告訴讀者這個房間到底是怎麼個亂法。”

    林一誠琢磨了一會,恍然大悟般點頭:“有點意思。立非,你的工作應該很有趣,羨慕。”

    他用含笑的眼睛直勾勾得看著馬立非,馬立非不知道他的話到底是真心還是敷衍,但糟糕的是,他覺得自己的臉在發燒,火勢甚至蔓延到了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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