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沒有愛理不理,無謂高攀不起

章節字數:2213  更新時間:15-03-11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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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沒有愛理不理,無謂高攀不起

    聚會的最終結果不過交換了手機號碼,沒有一夜傾情互訴衷腸,但對馬立非而言,這已然是與人交往的嶄新高度。

    戀愛之花就要萌芽了嗎?方晴晴甩出這個比喻,差點沒把馬立非的牙酸掉。

    不管戀愛不戀愛,結婚才是人間正道。

    接下來的步驟安排本該是方媽媽與馬家爸媽碰頭商討兒女大婚事宜,不料安排好的事情中途卻起了波折。

    原因是馬爸爸一位家在外地的老戰友過了。戰友情深,哪怕十來二十年沒再見一麵,訃告送來,馬爸爸二話不說就收拾了東西,托馬立非買下當天的機票飛去參加追悼會。

    自然碰頭會隻能改期。

    馬立非戰戰兢兢得跟方媽媽解釋的時候,方媽媽的眼睛是斜著的,聲音也是把喉管捏住的:“哎,這未來的親家不是覺得我們晴晴高攀吧?再怎麼說,這兒女才是大事,是不是啊?”

    相較準女婿的懦弱,作為獨女的方晴晴放肆得嘟起嘴來:“媽!胡扯什麼啊!”

    “我胡扯?”方媽媽見女兒胳膊肘外拐,眉尖挑得更加厲害了,“晴晴,你從小沒爸,給人看不起的時候還少嗎?別嫁了去還給婆家看不起,媽可受不了閨女遭這個罪!”

    她說得激動,方晴晴念及親恩,也不知道該如何辯駁,隻好悄悄遞給馬立非一個抱歉的眼神。

    馬立非向方晴晴展顏一笑,表示無所謂。

    這廂,方媽媽依然口沫橫飛:“我說小馬,要是覺得我們家晴晴高攀不起呢,趁早在結婚就說,別到時候愛理不理的,閨女嫁過去受了什麼委屈,我可是要找你拚命的。”

    馬立非除了賠笑臉說好話之外,沒有別的招數。他突然覺得除了當編劇,或許客串個演員角色也不是不可能。

    招架下來,各種疲憊,好不容易安撫了方媽媽,馬立非和方晴晴兩人借口看電影,出了門去,在校園中漫步,兩人並肩而行,卻默默無言。

    “我媽太可怕了。”方晴晴最終歎了一聲,打破沉默,“小馬馬,對不起你了。”

    “沒事。好歹你跟我是同一條陣線的。”馬立非的心情自然不好,但男子漢大丈夫,淪落到讓女人安慰,實在太挫。

    強打精神,馬立非說起了林一誠的事:“他約我周末去玩,我答應了。晴晴,你覺得什麼時候適合跟他講我和你的事?”

    “確定關係以後。”方晴晴直接道,她不無擔憂得看著馬立非,“馬馬,你從不在圈子裏混,還一次正經的戀愛都沒談過,凡事多長個心眼。”

    馬立非一哂:“沒事,我又不是小孩子。瞎操心什麼。你啊,搞定你媽就好了。”

    “那是不可能的,我媽不可能搞定。”方晴晴斬釘截鐵。

    兩人去看了場狗血淋頭的電影後,馬立非將方晴晴送回宿舍,駕車回家。

    等停好車,他倏然心念一動,沒有上樓,而是直奔慣去的咖啡吧。

    推門進去後,看到吧台邊,那位阿炫和老板相談甚歡,馬立非並沒有太意外:這叫心電感應嗎?別開玩笑了,跟小自己至少十歲的孩子心有靈犀,簡直是種恥辱。

    客人屈指可數,馬立非一進門,毫無疑問得驚動了店內的主賓。老板見馬立非,懶樣洋得一笑:“小馬啊,你倒是給我找來一位常客。”

    馬立非麵帶微笑走到吧台,坐下後照常要了杯伏特加,才轉看阿炫:“你好。”

    阿炫低頭一笑——馬立非多少有些後知後覺得察覺到這孩子的……俊朗。實話實說,阿炫的貌多少是有些女相的,過於柔媚的眉和唇,甚至連偏細長的眼也能讓人遐想到古喻的“丹鳳眼”。

    隻是,說不清是哪裏,這柔卻沒有讓馬立非聯想起“柔弱”,倒是牽起“百煉鋼成繞指柔”來,你道柔若無骨,其實風骨自在哩。

    “馬先生。”阿炫朝馬立非舉了舉杯。

    “謝謝你的介紹。”深吸一口氣,馬立非開始向媒人介紹進展,以便媒人提出分紅,“林先生是個很好的人。”

    阿炫聽著卻是皺眉,有意抬眼看了默默忙碌擦杯子的老板一眼。這個細小的動作再次讓馬立非感動,他笑了,解釋道:“沒關係,老板知道的。”

    鬆了口氣後,阿炫正經得看著馬立非道:“那麼,馬先生你可以重新考慮結婚的事情嗎?”

    咦?這個跟那個有關係嗎?有點不明所以的馬立非愣愣得看著阿炫。

    “不要跟方老師結婚,好好談場戀愛吧,馬先生。”阿炫低語。

    馬立非覺得喝進嘴裏的伏特加澀得度數登時高了十度,他不由自主得繃緊了唇,半晌才道:“阿炫……你到底叫什麼吧?為什麼你要那麼關心我的事?對,我是Gay,你也是,可不代表你就有權利來幹涉我的生活是不是?”

    憤懣得吐槽,但阿炫卻極為冷靜:“對,我沒有權利。我隻是不想看我的兩個朋友走上互相傷害的路而已。”

    “朋友?”馬立非嗤之以鼻。

    然阿炫卻不為所動:“至少方老師是我的朋友。馬先生,你不愛她,你明明不愛她,為什麼要結婚?”

    將一大杯伏特加倒入喉嚨中,很快,馬立非的意識有些搖晃,他蹬著阿炫那張年輕到讓人心生妒意的臉,冷笑:“誰告訴你結婚是因為愛一個人啊?結婚的理由很多,很多很多,與愛情沒有多大關係。要不怎麼流行一句話,戀愛是兩個人的事,結婚卻是兩家人的事呢?”

    “但你是Gay。”

    馬立非又要一杯伏特加,老板默默無語得送上,沒有廢話。

    “但我是獨子。”

    原以為這種不愉快的對話會到此為止,但阿炫卻仍然不依不饒:“這有關係嗎?跟一個人結婚,難道不是因為你愛那個人嗎?你是要跟她生活一輩子,如果不是抱著這樣的念頭和決心,為什麼要結婚呢?”

    無話可說的馬立非隻有繼續喝酒,他要不要說,要是他不跟方晴晴結婚的話,方晴晴的媽恐怕要急死,他的爹娘即便嘴上不說,恐怕也要慌死。更別提那排著隊等看好戲的七大姑八大姨——年紀大了,家裏催了,身邊的人要麼結婚要麼也有固定的伴了,你能怎樣?

    你以為誰都像錢鍾書先生一樣,對夫人楊絳先生抱有這樣的感情:在遇到她之前,我從未想過結婚,在遇到她之後,我從沒有想過和別的女人結婚。

    別傻了好不好,馬立非對阿炫說:“你以為我是你?我都三十了啊,三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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