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2345 更新時間:17-07-28 08:26
二
在縣衙客廳裏,包公同邵知縣談完了其它事情以後,便談起一進城來,即有人攔轎喊冤,是一婦人進食河豚中毒身亡的案子,問知縣知不知道此事?邵英士先是一怔,接著便將那天晚上驗屍、查詢的情況,一五一十地講了出來。包公聽了,半晌沒有言語。他心裏說:“英士呀,英士,你可真不夠英士,人命關天,怎能如此潦潦草草就了結了呢?”邵知縣將朱延富的狀子看完之後,說:“屬下無能,累得大人操心。這董福祥,是拙荊的叔伯兄弟,我隻是去年春天剛到此地時,與他見過一麵。後來,聽說此人行為不檢,便再不曾同他來往。大人如能過問此案,使屬下得以回避,那是再好不過了!”
晚飯後,包公由趙虎陪同去街上“散步”。此時有些商店正在上板關門,董福祥恰好在他店鋪門前閑站。包公二人雖然穿著便服,他還是一眼便認了出來,說:“喲,這不是包老爺嗎!哪陣仙風把你老人家吹來了?裏邊請!用過飯了?那正好,喝杯茶,我這可是江南的上等好茶葉呢!”
進到店裏,坐下以後,包公說:“看你店裏店外的氣派,一定如對聯上所寫的那樣:‘生意興隆通四海,財源茂盛達三江’吧?”
“托你老的福,還算湊合。”
“發了財,想著給家鄉做點修橋補路、興學濟貧的好事啊!”
“做好事?不是有句俗話,‘好心沒好報,行善遭雷劈’嘛?如今,就是這個世道。”董福祥接下去便將今兒上午朱延富來訛詐的事兒講了一遍,說:“包老爺,我即使想找女人,這城裏什麼樣的沒有?我也不會去找個鄉下老娘們兒呀。不錯,我是去過她家一次,為了趕著給蘇州交一批貨,差十五件湊不上二百,我想讓她在三天之內,給我趕工出來,工錢加六成。我就站在院子裏講的嘛。不過,我確實是壓低了聲音講的,因為我知道,她受兄嫂虐待,掙的錢越多,兄嫂擠兌得越厲害。按說,我這不是做好事嘛……”
包公一邊察言觀色地聽著對方講述,一邊心裏琢磨:實在找不出董福祥害死朱延貞的動機。就算是先有奸情,後想甩掉,給點錢財即可,何必甘冒風險、殺人害命呢?再說,一個男人要想治死一個弱女子,容易得很,埋伏在半路上,一悶棍就完事了,又何必繞這麼大彎子,費這麼多手腳呢?另外,從這女子被休棄回來,就一直在兄嫂家裏忍了這四年來看,她不是那種潑辣的性情,何況……目前看來,董福祥大半可以排除。於是,又“隨便”地問了幾句,便告辭了。
回到縣衙住處,張龍先稟報了他打聽到的一些情況:朱延貞死的那天,杭州有人來,董福祥一直陪著說話、吃飯、談生意,根本騰不出身來。然後,又轉問趙虎,見到董福祥了嗎?趙虎悻悻地說:“見是見到了,什麼也沒問出來,白跑一趟!”
“不能這樣講,沒白去。—是知道了,朱延富想同他私了;二是知道了,朱延貞在她兄嫂家受虐待。”包公講完又補了一句:“當然,這後一條,還得明日去孟家墳核實一下。”
趙虎說:“啊?明日還要下鄉?您還打算不打算去開封府上任呀?”
包公笑了笑,講道:“可我現今這個知府,還沒卸任呀?俗話說,‘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鍾’,那是諷諭一些敷衍差事、得過且過的人。我總不能連那樣的和尚還不如吧?哈哈!”
第二天,包公三人著便裝、騎著馬來到了孟家墳。先到裏正家,說明來意,問起朱延富夫婦同他妹子相處得如何?
裏正還是那句話:“一般,不太好也不太壞。”
張龍瞥見老爺麵呈慍色,便嗬斥裏正:“你這是什麼話?是好就說好,是壞就說壞。”
包公說:“要是不知道,就說不知道。上邊一來人,你就是這樣哄弄人吧?”
裏正連忙陪著笑臉,說:“是是,是是。他們住村西頭,我家住村東頭。他們自家的事,外人哪能說得清呢。”
“叫你們家人去把朱延富的左鄰右舍給我找來。不要說是官府來了人,更不要驚動朱家。”
裏正叫他大閨女去了,他本人還在應承府裏來的老爺們。包公又問了問朱延貞的夫家是哪個村的?裏正說:“河東磨漢港。出嫁的時候,人們都說這閨女有福氣,嫁到一個大村裏,誰料到,成婚快八年了,又給休回來了。正說著,朱家的三位鄰居各自來了—人。包公吩咐讓他們一個一個的進來回話。先進來的是—個老婆婆,她說:“延貞這閨女從小就規規矩矩,到如今也是老實巴交的。這幾年可沒少受她嫂子的氣,連飯都不給吃飽。她為了給兄嫂多交錢,起早貪黑地繡活兒。打盹兒,把手紮破了,那是常有的事兒。又加上婦女病,來了血分,漓漓啦啦的沒個完。唉:她受的那罪就別提了!”第二個進來的,是一個十八九歲的小夥子。他說,有一天他上房摘棗兒,聽見朱大姐屋裏吵得很凶,一會兒,隻見她嫂子氣咻咻地從那屋裏出來,跟在後麵的大姐哭哭啼啼的,說:“好嫂子,你還給我吧,求求你了!”她那嫂子回身一掄胳臂把大姐摔在地上,她抱住嫂子一隻腿,仍在央求,她嫂子上去一腳,把她踹開了。
第三個進來的,是一位眾人稱呼為李二嫂的中年婦女。她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情況:那天晌午,朱延貞從南關集上交活兒回來,到李二嫂家借刀借案板,因為兄嫂不在家,廚房鎖上了——怕她偷吃的,這是常有的事兒。李二嫂問她做什麼吃?她說做魚。李二嫂知道她從來不沾葷腥兒,一聽吃魚,自是很驚詫。延貞解釋說,為了治病,不吃也得吃呀。原來,她離開集上往回走時,路上遇見一位大嫂,邊走邊談,那位大嫂說她自己也有那種婦女病,真煩死人了,說著掀開腕挎小籃上的蓋布,籃裏是兩條魚。那位大嫂說,這種魚專治這種病。一個月吃兩次,連著吃三個月,包你除根。她才吃了一個月,就大見好轉了,臉色也不那麼蠟黃蠟黃的了。延貞見她臉色有紅有白的,真好!便打算踅回集上,也買兩條。誰知那位好心的大嫂竟送給她一條,說什麼也不要錢。並且囑咐她,白水煮別放油鹽,魚肝、魚子兒、魚血都不能糟踏,這幾樣是最管用的了。
——其實,這幾樣是最要命的了!包公曾聽人講過河豚魚肉味道極其鮮美,就是內髒和血裏含有劇毒,看來,此人深悉這一點,處心積慮地害了延貞的命!這位“好心”的大嫂是誰呢?什麼長相?多大年紀?往哪個方向走的?延貞都沒有講,李二嫂當然也毫無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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