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2709 更新時間:17-08-20 11:10
二
昨天退堂之後,包拯又同縣丞、張趙二捕頭,商議了一番緝拿采花盜的事兒。一致認為,像現在這樣,白天睡覺,夜晚巡邏,在有美貌女子人家的附近蹲坑等辦法,不見成效,必須另想高招兒。可是,惡賊白天不出來,全縣十來萬人口,到哪兒搜尋他呢?恐怕麵對麵,你也認不出來呀!商議到晚飯了,也沒有什麼結果。晚飯後,包拯在書房裏,專心思慮起楊、鍾、杜三家的案子,擬就了一套辦案程序。他覺得順著尋找鍾之晨這條線索摸下去,說不定還能將采花大盜挖出來呢!
今天吃過早飯,包拯便帶了兩名衙役,計劃先去杜家,然後再出南門奔楊柳村。
杜夢熊沒想到縣令老爺會來得這麼快,平日裏固然狂妄驕橫,可他也知道,如今犯了法,在父母官麵前,還是恭謹、馴順為宜。包拯命他先引著去日前鍾之晨住過的寢室察看了一遍。這是後院,一明兩暗的三間西廂房。當夜,小姐住北間,乳娘住南間,丫環睡在堂屋裏。窗戶閂得好好的,一絲未動。丫環早晨起來,出去打水時,見門關著,但門閂已拔開。她以為準是乳娘或小姐去茅廁,見自己還睡著就把門帶嚴實了——縣令聽到此,用手製止,思索了一會兒,才讓她繼續講下去……
包縣令走出屋,站在院中,放眼望了望四周高高的圍牆,圍牆四角設有更樓。據杜夢熊講,每夜都有兩名更夫、兩名護院的把式當值。包拯默默點頭,心裏說:怪不得那采花大盜一直未能拿獲呢,這家夥確實武藝高、輕功好,進院來,已屬不易;出去時,背上還負著一人!
回到前院客廳坐下,包縣令又詢問了一些鍾小姐的情況。據杜夢熊講,他這外甥女長得出眾,自幼讀書,聰穎好學。十三四歲便顯露出過人的才能,遇事有見解、善辨析,有主意、敢決斷。故而,父母喜愛異常,嬌寵十分。
包拯笑著插言問道:“如此說來,想必對仆婦、丫環們,不免要常耍小姐脾氣嘍?”(這樣問,是不是懷疑歹人與奴仆勾結,劫走小姐的呢?)
杜夢熊答道:“不,不,我這外甥女,對下人們倒是頗為厚道、和善;內外奴仆,對她甚為尊敬。這樣,自會招致後母的妒忌。另外,依我看,她對弟弟午兒,倒是管教得過於苛刻。我那小外甥,說她姐姐比爹爹還凶、比老師還嚴呢!”
包縣令緩緩點頭,沉思良久,似是反複咀嚼著杜夢熊的每一句話。然後,呷了口茶,話鋒一轉,談到這位武將後裔做事不當,讓女兒冒名出嫁,固然是處於當時窘迫情況,不得已而為之,但終是欺人騙婚。義正詞嚴地指出這是犯法行為!然後,又和顏溫語地勸他自行撤回對楊家的訴狀。吃了大虧,乃咎由自取。
杜夢熊答應了撤訴,並請求縣太爺對鍾家告他謀害外甥女一案,詳加勘查,主持公道。
……
楊柳村,清潔幽靜,風景宜人。一進村,便可望見楊家的胥堂瓦舍。
楊老先生在古色古香的客廳裏,接待縣令老爺。包拯講明來意,勸老先生自己撤訴。因為鍾景文對楊府、對令郎仰慕已久,絕無騙婚之理。他於內侄女冒名頂替等事,委實全不知情。如今,女兒失蹤(或被害死),已令他痛苦萬分,神智失常,再被告發,豈非逼他走上絕路嘛!
楊老生通情達理,接受了包縣令的勸告。
品茗閑話當中,包拯才得知,楊敬軒大名士是老先生的第三子,現出外遊曆,會師訪友。長子敬宇,在家讀書,次子敬德,英年早逝,於五年前去世了。
說著話,已到了午飯時間,酒菜已經端了上來。包拯無法推辭,提請大公子過來一起用餐,說無緣得識大才子風采,見一見才子昆仲也不虛此行啊!
楊老先生說他大兒子,因才貌皆遠遜其弟,自慚形穢,不願見人,但見縣令誠意殷殷,隻好命仆人去至書房,將長子召來。包拯一見,心裏不由得“咯噔”一下子。這位大公子的容貌,實實在在太醜陋了!一隻大眼凸出,一隻小眼凹進,蒜頭鼻子,左下頷有一道傷疤,牽得下嘴唇左斜,露出了一對虎牙。
楊大公子深深拜揖之後,話語不多,隻給縣太爺敬了盅酒,便借故告退了。
……包拯從楊家出來,回城的路上,騎著馬,浮想連翩。此行勸說杜、楊二人自行撤訴的目的,已經圓滿達到。另外,從杜夢雄的談話中,對鍾之晨小姐的為人行事,有了更多的了解,這對偵破此案很有幫助。隻是最後懇請楊大公子相見一事,做得不妥。包拯原以為楊敬軒既是才華橫溢,麵如冠玉,風流倜儻,他一奶同胞的親兄弟,也差不到哪兒去吧?不料竟是這般模樣,自己硬請人家出來相見,豈不是強人所難了——想到此,不知觸動了哪根神經,忽然一下子,跳到采花大盜身上去了。楊敬宇不願見人,是因為相貌太醜;那采花大盜奸後必殺,是否也因為他臉上、身上有什麼特殊的地方,容易使人記住、認出呢?現已報案的五戶人家中,有三名是閨中少女。另兩名,一名是一富商新從妓院裏買來的小妾,一名是個年輕的風流寡婦。估計這二人,對淫賊不會嚴加拒絕。那麼,就保持這種野鴛鴦的關係不好嗎,為什麼非要殺掉呢?包拯認為自己方才那種推測不無道理。盡管這樣,也說不定有沒殺掉的。如果訪到了這種人,問明了淫賊的長相、有什麼特征,那,緝拿起來就方便多了,總比現在這樣大海撈針要強得多!
包縣令一行三人,回到縣衙時,已是日薄西山的時候了。晚飯後,包拯腦子裏轉悠的,仍是如何找到新娘鍾之晨?
昨天去了杜、楊二家,今天去鍾家。鍾家在北邊蟠龍鎮,距縣城有四十裏地。為了能夠當天往返,天還蒙蒙亮,他便動身上路了。今天包拯穿一身便服,不帶衙役,隻帶了書童包興——從這些跡象看,包縣令是不是打算私訪呢?
出了北門剛剛馳出十多裏,忽聽後麵響起急遽的馬蹄聲。回頭望去,隻見兩名衙役,揚鞭打馬,迅猛追來。到了跟前,上氣不接下氣地報告說:“主簿先生派來的,追你老回去,杜夢熊家,昨夜出事了,女兒被人殺死,剛剛發現報案的!”
包拯撥轉馬頭,回轉縣城。在路上,他腦子裏真同沸滾的粥鍋一般:是誰殺害了這個苦命的女孩子呢?她本是一位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深閨小姐,怎麼會不是處女了呢?是誰奪走了她的處女貞操?是采花大盜?那麼,第一次為何不殺?這次又為何下毒手了呢?
包拯沒回縣衙,直接去了杜家。門口站立著倆衙役,說主簿先生和仵作剛剛進院去。正在此時,杜夢熊紅著兩隻眼泡迎了出來。
杜玉書住在後院的小樓上。丫環住一間,她自己住一明一暗。包拯剛進到外間屋,便聞到血腥味兒了。屍體俯臥床上,被褥上的血跡斑斑片片。身中二刀,一刀砍在肩上,一刀紮在胸口。就在仵作翻轉屍體時,包拯發現死人手掌下的斑斑血跡中,似是有個“大”字。當然,筆劃歪斜,但是越看越像。再看旁邊,模模糊糊的好似還有一個字。包拯令仵作暫停檢驗,他湊到近前,俯下身來,仔細辯認,看了好久,連猜帶想,才識出來是個“木”字。這“木”與“大”字中間,有巴掌大的一片血跡,再也無法看出什麼來了。
包拯直起身,沉思良久,才令仵作繼續檢驗。他向主簿輕聲交待幾句之後,又將杜夢熊拉到一旁,說要單獨詢問丫環。
丫環戰戰兢兢地來到客廳。在縣令老爺威嚴詰問、溫語勸說、並擔保嚴守秘密的情況下,盡她所知,一五一十地全都講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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