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3334 更新時間:17-08-19 08:23
一
近兩個月來,在本縣境內,出了一名凶惡歹毒的采花大盜。陸續作案五起,都是先奸後殺,未了將金銀細軟席卷而逃。這還是僅就報案者而言;會不會有怕招來報複、怕辱沒名聲而隱而不舉的,那就不得而知了。一時間鬧得黎民百姓,人心惶惶;縣衙官員也是寢食不安,恨不得早日偵破此案將淫賊拿獲,繩之以法。可是五十天過去了,連一點兒線索也沒尋著,真急死人啊!
縣城內,東南西北四條大街,幾萬人口,縣城外,大小集鎮十幾地。即使二十名捕快全都撒下去,巡邏蹲坑,熬紅了眼、跑細了腿,也不頂用!
早飯後,縣令包拯召集分管刑獄的縣丞、捕頭張龍、趙虎等人,在書房裏商議對策。哪知剛說了幾句,忽聽大門外傳來擊鼓聲,“咚咚咚”地響個不停。一通才罷,一通又起,而且聲響越來越大,似是非把鼓敲破才休!從鼓聲中,分明可以聽出擊鼓人的恚怒憤懣,並可推測他的地位身份。因為若是平頭百姓,就算是滿腹冤、一腔憤,到了縣衙門口,也會低聲下氣,絕不敢這般放肆!
包拯正襟危坐,緩緩掃視,隻見堂前站著三位衣衫華貴、道貌岸然的老者。皆因包拯上任半年來,從不拜訪豪門大戶,對這三人自然一個也不認識;其實,他們全都是地方上的頭麵人物。
主簿先生湊到大老爺身旁,壓低聲音一一作了介紹。那位花白胡子的姓楊,是中州第一大才子楊敬軒的父親。楊敬軒年紀不大,卻詩文書畫聞名朝野,連京城裏的達官顯宦都待為上賓。那位黑胡子的,名鍾景文,鹽商出身,是本縣的首富。那虯髯大胡子的,名杜夢熊,祖上曾做過從四品的宣威將軍。近世以來,逐漸衰落,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仍是財大氣粗,飛揚跋扈。包拯聽罷點了點頭,命主簿歸座,準備筆錄。然後,瞪了一眼傳人的衙役,斥責地:“不是命你傳原告上堂嗎?”
“稟告老爺,他們三人全是原告。”
三人全是原告?包縣令問了好幾個回合,才弄清楚了:姓楊的,告姓鍾的;姓鍾的,告姓杜的;姓杜的,又告姓楊的。所以,三人全是原告,也全是被告,打的是一場羅圈官司!開始還是循規蹈距,問誰誰答;漸漸地便爭著答話、搶著發言了。要是照著“堂訊實錄”抄下來,讀者諸君費很大工夫,也看不明白。莫若先由筆者將這場官司的緣起,講述一遍為宜。
鍾家有一兒一女,兒子名之午,年歲還小,且不提他。女兒名之晨,早已到了出嫁年齡。鍾景文一心想攀個名門貴族,籍以抬高身份。因為他深切感到盡管富甲全縣,終因出身商賈,被人輕覷。這樣選來選去,女兒已經二十歲了,還未選中各方麵都令他稱心如意的乘龍快婿。
直到今年春,才經人說合,與城南楊家定下親來,雖說是續弦,可女婿是大才子、大名士楊敬軒呀!而且前房並沒有留下孩子,男人今年才二十四歲,女兒根本不算受委屈。決定四個月後,舉行成婚大禮。鍾家在縣北的蟠龍鎮,楊家在城南的楊柳村,相距五十裏。迎娶太不方便,轎夫累了可以輪換;新娘總不能夜裏上轎,也不能傍黑拜堂啊!遇到這種情況,都是用“就親”的辦法進行,也就是女方頭一天待客,新娘上轎到離男方較近的一親戚家裏住下。第二天,男方到那裏迎娶。
杜夢熊,就是鍾之晨的親舅舅。隻是自之晨母親去世不久,鍾景文即將偏室扶正,兩家有些隔閡了。但是,如今外甥女前來“就親”,當舅舅的能說不歡迎嗎?何況,他家住縣城南門裏,距楊柳村剛剛十裏地,“就親”最是恰當不過了。
鍾小姐由二管家、乳娘、丫環、媒婆陪同,來到了舅舅家住下。第二天一早,住在外間屋的丫環端了一盆洗臉水進來,準備侍候小姐梳洗上裝。誰知進屋一看,小姐不在,想來必是去茅廁了。等了好久,還不見回來,去茅廁一看,沒有?急忙告訴了管家、乳娘,這一來全都慌了!稟告舅老爺、舅太太,全家出動,尋遍了全府的五十多間房屋和後花園的角角落落,仍是蹤影全無!正在這時,外麵吹吹打打,迎娶的花轎到門了,這可如何是好?真急得人如同熱鍋上的螞蟻一般!
平日裏好似缺個心眼兒的杜夫人,不知怎的福至心靈,竟給丈夫獻上一計!她說,看來外甥女—時半會兒是找不回來了,能不能先讓玉書頂名嫁過去?既解了燃眉之急,又給女兒找了個好婆家;就是以後揭出來,生米已煮成熟飯,對方也隻能認頭了。這樣做,總算先顧了一頭,至於姐夫那頭,慢慢再說,不信一個大活人就永遠找不著了。
他們的女兒杜玉書也已二十歲了,鍾之晨稱她表姐。初聽父母所言,眉梢嘴角似是微綻喜色,但一閃即逝,低下頭,半晌沒有吭聲。父母一再催問,她還是既不點頭,也不搖頭。這姑娘一向溫順柔和、規矩厚道,隻是近來愁眉不展。父母以為必是年齡大了,為自己的終身大事憂慮(當時,女孩子十五六歲便開始議婚,到十八歲還沒嫁出去,就算老姑娘了)。如今,將要嫁與一位聞名於世的大才子、大名士,理當喜不自勝才是,怎的還猶豫不決呢?但是,時間緊迫、不容她前思後想了。在父母的催促下,她匆匆更衣,蒙上蓋頭,便由她自己的丫環攙扶著,出門上轎了。
當然,這麼辦是經過杜夢熊向鍾家陪送的人,陳述利害,軟硬兼施才達成協議的。因為小姐失蹤,首負其責的,正是他們。杜家既沒有讓他們陪送過去,也沒有讓他們回轉鍾家,而是暫留杜府;說是一起尋找小姐,實際上是怕走漏消息,真像大白。按杜夢熊的如意算盤,是拖的時間越久越好。哪知道,閨女出嫁的第二天傍晚,便被休回來了!
原來,洞房之夜,燭影搖紅。楊敬軒見新娘子端莊嫵媚,自是欣悅。不料一諧魚水,便試出竟是個破瓜、早非處女了!大名士豈能吃這種虧、受這種辱!立即變了臉色,厲聲責問。新娘子無言以對,隻是嚶嚶啜泣……
天一亮,楊敬軒便去父親屋裏,說明情況,寫了一紙休書,讓父親即刻將鍾女退回!他自己則怏怏地出外,遊山玩水,散心去了。楊老頭子也很懊惱,這事原本就是他替兒子一手操辦的。楊敬軒起初不太同意這門親事,他輕賤商賈,覺得辱沒了自己的身份。父親說,此女秀外慧中,工於詩詞書畫——這不單是聽媒人講的,還輾轉托人打聽,證實了的。兒子這才首肯同意。可如今,鬧成這樣,有多惡心!杜家女兒被人休回來了,杜夢熊豈能咽下這口窩囊氣?他非要拉著閨女,去楊家鬧個天翻地覆不成!可杜玉書就是不去,說吃了啞巴虧算了,難道還嫌丟人現眼不夠,非鬧得臭名遠揚不成!“你不去,我自己找他們去!”玉書“撲通”跪下,抱住父親的腿苦苦哀求……“孩子,你吃下這個啞巴虧,還怎麼再嫁人呀!”“女兒情願陪伴二老一生,終身不嫁。”杜夢熊無可奈何,隻得暫且忍一忍,先把女兒安頓了再說。他把夫人叫到一旁,囑咐她在女兒房中加派兩名丫環、女傭,以防女兒尋了短見。夫人說:“這事你放心,服毒上吊,那也得有狠心、有勇氣,憑咱閨女的性情,走不了那條路。”
楊家告鍾家騙婚;
鍾家告杜家,為了讓他們杜家女兒冒名出嫁,把鍾家女兒害死了;
杜家告楊家,反正拜了天地、人了洞房,就是夫妻。你們說不是處女,沒有憑據。有處女紅的白綾巾,怕是早被你們銷毀了!
包拯認為:這三張狀子,倒有兩張不難處理:鍾家嫁出的,確是自己的女兒鍾之晨,這有好多人可以證實。在杜家失蹤,由杜玉書頂替,鍾景文毫不知情,不能謂之騙婚。至於定婚財禮,該當退回,諒楊鍾二家也不在乎這些,好辦。包縣令估計自己這個說法,楊鍾二家容易接受。杜家告楊家,根本不能成立。冒名頂替,本身就是犯法。何況,從杜玉書理屈詞窮的態度來看,已經表明她自知確非處女。杜夢熊這麼做,無非是以攻為守,妄圖減輕罪責罷了。
真正難辦的,是鍾家告杜家。杜夢熊難辭其咎,這是肯定的。但是,若硬說他生生地將外甥女害死,也不太可信。試想,老少三女入寢之前,插好門閂,丫環睡在外間,乳娘睡在對麵屋裏。外麵的人若要進屋,先要拔門,進來,將鍾小姐掐死(若是殺死必有血跡),之後再將屍體背出。這一切都必有大的響動,丫環、乳娘會一點兒聽不見?
包拯估計:此案十之八九,還是那名采花大盜幹的。據說,這種人身帶一種特製薰香,吹進屋來,會使人立即昏睡,拔門橇窗更是他們拿手的絕活兒。進屋來將小姐背出,仗著一身輕功,躥房越脊,悄然消遁。看來,若想將此案徹底了結,還須待拿獲采花大盜之後。
包縣令並沒有將自己的想法看法講出來,隻是說還需深入調查了解一番,再作審處。令三人先行各自回家等待傳話,也許前去登門拜訪。實際上,包拯不擬硬性判決,而是想說服楊、杜二人自行撤訴,這理應是不難辦到的。之後,便可集中精力審理鍾景文控訴杜夢熊一案,關鍵在於尋到鍾之晨小姐,活著要見人,死了要見屍!也就是說,真正的新娘身在何處,成了本案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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