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擒毒頭(一卷)  非法鐵證

章節字數:7991  更新時間:19-09-05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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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麼一個敏感的時間段被監察委這麼一調查,在調查結果出來之前,就算不停職,徐思瑤也不可能回單位了。要知道,貪汙受賄在執法部門裏麵是很受人鄙視的。按照規定,24小時內監察委找不到能夠起訴徐思瑤的證據,就不能申請留置,隻好讓徐思瑤回去。在此期間,徐思瑤必須交出護照、港澳通行證等可以出境的一切身份證件,當然,還要交出警官證。沒有什麼特殊情況,還不能離開北城。

    陳凱恩開車把徐思瑤從監察委接到自己伯父那裏,最近這些日子他肯定會比較忙,也沒時間照顧思瑤,伯父那邊還有些管家,至少有些照應。陳凱恩是無論如何都不會相信自己的未婚妻受賄的,所以他現在也正在和家裏想辦法,給徐思瑤找個律師,畢竟這是典型的有預謀的陷害!

    還有啊,人心是肉長的,雖說陳凱恩是幹這行的,但徐思瑤畢竟是個女生,還是陳凱恩的未婚妻,發生了這麼多事心疼肯定是有的。恰好,以這件事為契機,想辦法讓徐思瑤從這個爛泥中出來。這裏指的爛泥的不是公安局,而是作為一線刑警的徐思瑤所麵對的犯罪勢力打擊報複的處境。沒有人知道現在是誰誣陷她受賄,更不知道今後會弄出什麼把戲。說句有私心的話,這樣下去以後這日子可怎麼過啊!

    陳凱恩很嫻熟地把車開進了別墅大院,看著這世外桃源般的別墅建築物,陳凱恩感到一陣心安。他推開車門,打開後車門,輕輕地拍了拍在後座睡著了的徐思瑤的頭,把她叫醒。徐思瑤其實沒有睡著,即便她很累,但無盡的思緒讓她無法入睡,最起碼一閉上眼睛就是想著找證據、破案。當陳凱恩叫她的時候,她睜開眼,用很空洞的眼神看著車頂,陷入了迷茫。

    “凱恩、思瑤。”陳國成就像一個家長一樣,在家門口等著陳凱恩和徐思瑤的回來。徐思瑤注意到,在陳國成的身旁,站著一個20多歲,也就是和他們年齡相仿的女生。

    這個女生長發飄飄,她身高不突出,但他突出的是她福態的身材和白裏透紅的圓臉蛋,用舊社會的話來說,她很有富貴相,實際上,這位女生確實如此。陳國成率先開口:“思瑤,這位呢,是陳凱恩為你請回來的律師,她叫黃佳怡。如果她能順利解決你的麻煩,她就是咱們家族的首席律師了。”

    “你好,徐警官!”

    “幸會,黃律師!”徐思瑤微笑著和黃佳怡握了握手。

    陳凱恩看得出來,徐思瑤對這位律師很不待見。理論上,律師隻是對自己的當事人負責,不會、也不可能和警察有什麼衝突。可實際上往往不是這樣的,一個法律意識強的人在被警方逮捕後往往會說:在見到我的律師之前我什麼都不說!根據國際著名的米蘭達法則,犯罪嫌疑人有權麵見自己的律師,並且可以在律師的陪同下接受詢問。律師是專業的法律工作者,一旦發現警察有稍微的侵犯自己當事人的權利或者違法行為,比如說變相恐嚇之類的,他們就會立刻製止。刑警們見過太多的頑固嫌疑人了,雖然不能用刑訊逼供,但還是會用各種合法手段,也就是在合法的範圍內使用套路讓嫌疑人開口,這個時候律師往往就會提醒自己的當事人,小心套路!在中國還好啦,特別是在北美,警察煩透了律師。當然,律師是沒有錯的,即便是本拉登,按照法治精神,也應該有權委托律師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陳凱恩補充道:“思瑤,這位黃律師呢是我托子茜請回來的。”

    葉子茜是王繼輝的妻子,在維和前是北城的刑偵支隊長,是徐思瑤的閨蜜。在維和行動中,她不幸負傷,被截去了寶貴的一條腿,回國後被迫離職。

    一聽到是葉子茜介紹的,徐思瑤明顯是有了信心,畢竟請律師也是靠信任的嘛。比如說我們可以對警方保持沉默,但沒必要對自己的律師保持沉默,把自己的所作所為和盤托出,也是要信任的。陳凱恩繼續說道:“黃律師是在廣東的一所高校裏麵獲得的法學學士學位,後來呢和子茜在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研究生院是同學,她一年就拿下學位了。後來黃律師考入了北美哈佛法學院,也是提前拿到了法學博士學位,精通中美兩國法律,在北美幫過很多人打官司,目前還沒有敗訴的記錄呢!要不是子茜我們還請不到黃律師呢!”

    “真的啊,黃律師你可是法學天才啊!”徐思瑤來勁了,在這種情況下她太希望有位律師能幫自己的忙了!

    陳國成笑著說:“黃律師是著名的刑事辯護大律師,對付你所說的那個‘廖包公’可是一點問題都沒有!”

    徐思瑤一聽,有點憂慮了:“不對啊表哥,黃律師,星雨是從香港廉政公署那邊過來的,和律師打過交道,想擺平她肯定沒那麼簡單!”

    “徐警官,這你就錯了,法律是講究證據,她們沒有足夠的證據,是拿你沒辦法的!”黃佳怡微微一笑:“其實各位叫我黃佳怡就好了,不用那麼拘束的,放心,有我在徐警官肯定會沒事的!”

    大家一聽,可就放心了,大家可把黃佳怡當成救苦救難的大菩薩了,很客氣地把她請進屋。和在一線警隊工作的徐思瑤不同,黃佳怡雖然眼神犀利、說話霸氣十足,但她時而棉裏藏針,時而柔中帶剛,在霸道女總裁的氣場中散發著淑女的氣質。說實話,她讓陳凱恩、陳國成和徐思瑤三個警察都摸不透。

    在別墅的二樓,有個小會議室,在計劃中,立德集團搬到北城後,生意就跟著過來了,這間有反竊聽裝置的房間就可以派上用場。現在呢,暫時就起不到這個作用了。在徐思瑤的同意下,陳凱恩和陳國成也參與到了和黃佳怡的會談中,他們也是法律工作者,能幫上忙。

    黃佳怡拿出一個平板,她知道徐思瑤他們都知道程序和一些注意事項,所以呢直奔主題:“徐警官,從現在開始我就是你的委托律師了,我希望你能配合我的工作,這樣我才能更好地利用法律維護你的合法權利,對我上述所言你是否清楚?”

    “清楚!”這個開場白徐思瑤是再熟悉不過了。

    不用黃佳怡提醒,徐思瑤就按照程序,把自己被傳喚的經過,接受詢問內容等一係列經過原原本本地說出來。在此之前,黃佳怡作為徐思瑤的律師,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已經找監察委了解過基本的案情了,和徐思瑤說的基本相符。徐思瑤還真的是佩服這個黃律師,動作挺快的啊!

    黃佳怡詳細記錄並且整理了後,說:“徐警官,根據你的陳述以及我在監察委那邊了解到的情況,我對案件的總結和分析結果如下:在城北高速爆炸案發生當天,也就是九月二十八號下午兩點左右,有一筆八百萬的巨款從何北的一家銀行轉入了一張在你名下的銀行卡。接著,就在當晚,城北高速收費站發生了爆炸案。前天晚上,在抓捕犯罪嫌疑人胡誌強的行動中,你以胡誌強有危險舉動為由,對他的前額開了一槍。監察機關接到實名舉報,你涉嫌收受胡誌強的賄賂,泄露了九月二十八號當晚警方在城北高速收費站的緝毒行動,導致胡誌強出於某種目的,金蟬脫殼,換了另外一種方式進入北城,然後在原定車輛上安放炸彈,導致了現場的多人傷亡。監察機關懷疑你,在前天晚上你對胡誌強開槍的根本原因,是你殺人滅口,讓胡誌強這個對你不利的汙點證人永遠消失!

    然後你的反駁依據是,在城北高速爆炸案發生當晚之前,你跟本就還沒出任重案組組長,你在此之前你根本就沒有任何可以包庇胡誌強的權力。此外,你還強調,在案件發生之前,你根本就不知道當晚的行動內容是什麼,你沒有泄露機密的可能!我的上訴總結你認為有沒有遺漏的地方?”

    “沒有!很好!”徐思瑤最怕就是做案情簡介了,沒想到黃佳怡就跟當事人似的了解得那麼清楚。徐思瑤把心徹底放了下來,她相信黃佳怡知道接下來該怎麼做了。

    黃佳怡的思路異常清晰:監察委要想定徐思瑤的罪,需要做的有以下幾點:一,證明徐思瑤事先知道城北高速抓捕行動的詳情;二,證明徐思瑤事先和胡誌強犯罪集團有聯係,不論是間接還是直接;三,需要得到胡誌強或者徐思瑤本人的口供!隻要做到這三點,徐思瑤受賄案的證據鏈就完整了,這就成了鐵證了!基本上天王老子都翻不了案。

    而徐思瑤要想翻案,要想證明自己是清白的則要做到以下幾點:一,證明徐思瑤此前對那天晚上的抓捕行動完全不知情;二,證明那八百萬是幹淨的,監察機關查到打入徐思瑤名下銀行卡的八百萬是出自北美的一個銀行賬戶。棘手的是,這個北美的賬戶,轉賬的地點卻是在何北!這很符合案件特征:一個境外的犯罪勢力,利用胡誌強集團在中國大陸實行犯罪!這是監察委掌握的一個指向性非常強的物證。在實際的法律實踐中,物證起到決定性的作用,所以黃佳怡認為,解決這個案子的關鍵,就是如何證明那筆錢是幹淨的!

    廢話!!!徐思瑤作為警察能不知道什麼證據能為自己脫罪嗎?

    黃佳怡當然知道三個警察此時心裏在想什麼,她說:“這個賬號是北美賬號,監察委無法像在中國內地一樣查出那個賬戶的出處,所以我有個想法:由立德集團財務提供書麵證明,證明在案發前的一個時間點裏劃出了一筆八百萬的賬,說是給徐警官的禮金,怕她不收,所以未經同意就轉了錢。”

    “這不是作偽證嗎?!”徐思瑤驚呼,她對黃佳怡的良好印象瞬間崩塌。黃佳怡用很犀利的眼神盯著徐思瑤,很嚴肅地問:“徐警官,那我問你一個問題,請你如實回答我。你,到底有沒有收受賄賂?”

    “沒有!我很負責任地告訴你,沒有!這是我作為一個執法者的底線!再說了,不都很明白了嗎?我在那個時候就算想受賄,也沒有足夠的權力讓胡誌強賄賂我!”徐思瑤回答得很肯定,從微表情來判斷,黃佳怡肯定徐思瑤沒有說謊。

    黃佳怡點了點頭,她告訴徐思瑤,律師的首要任務,就是盡可能地保護當事人!法律的目的是什麼?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如果為了所謂的法律原則,而使得一個警察含冤入獄,那這個法律又有何用處?顯然,這是一起有預謀的誣陷犯罪,既然徐思瑤沒有受賄,那現在這個所謂的作偽證的實質,不過是用非法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罷了。對方既然能第一次陷害,就不敢保證他們不會進行第二次陷害,所以,現在最好的辦法就是在他們動手之前證明自己無罪!

    徐思瑤真是難伺候,其實這也是個刑警的嚴謹作風所在,她繼續反問:“你打算怎麼作偽證?如果犯罪集團真的有準備,提供了真的證據呢?豈不是我們所有人都要搭上?”

    黃佳怡把自己的私人定製的鋼筆蓋合上,她板著手,就像老師訓學生一樣:“你想過沒有,為什麼犯罪集團用這樣一個賬戶來給你打八百萬賄款?”

    “廢話!他們不想被查到唄!”

    “對啊!”黃佳怡苦笑道:“隻要他們拿出所謂的真證據,監察委就可以順勢而上了!至於作偽證的後果,你不用擔心,我們現在是不得已而為之,最後能證明你沒有受賄,即便我們要上法庭,我也可以保證我們所有人沒事!”

    徐思瑤沒有說話了,她看了陳凱恩一眼,陳凱恩會意,他問:“那,佳儀,你有什麼想法?需要我們怎麼配合?”

    黃佳怡把筆放在桌子上,如指揮千軍萬馬的將軍一般:“我們首先要找到人證和物證證明證明徐警官在案發當晚是不知道胡誌強案的,徐警官,我和你一起出馬,找到第一個告訴你案發當晚的抓捕人物的警官,應該是你們局長或支隊長吧,我們需要他們的證詞。此外,我們要找到電信部門,找到你在案發的那個時間段內的所有通話記錄,在此,陳凱恩警官也可以為你證明。好了,現在最關鍵的就是如何證明那筆錢的來曆了!”

    黃佳怡問道:“我想問一下,在案發當天,以立德集團為首的你們家族在北美的人脈中,有沒有人在何北?”

    “我!”陳國成說道。

    “對,案發當晚我們還和那輛爆炸車輛發生了摩擦,在高速上我們偶遇了表哥!”陳凱恩補充道。

    黃佳怡擺了擺手,接著說:“那就行了,國成先生,你現在想辦法讓你們家族財務弄個證明,證明在爆炸案前劃過八百萬出來,這個時候,你就作為證人出來作證:證明那是你們家族給徐警官的結婚禮金,怕徐警官不收,就擅自劃賬。陳凱恩警官就要證明,是你提供徐警官的這個不常用的賬號給國成先生的!”

    天呐,該說這位黃律師什麼好?這還是徐思瑤和陳凱恩當了那麼久警察以來第一次作偽證。他們四個人,兵分多路,分別去找自己的證人和證物,他們倒不是很著急,隻要不是犯罪集團出手,監察委目前很難取證!

    短短四天,所需要的證人證言的文字版也好,錄音版也好,都以最快速度完成了。按照程序,作為全權委托律師黃佳怡,代表徐思瑤將他們所收集到的相關證據傳送到監察委,接下來要做的,就是等監察委鑒定完相關證據的真實性,然後約見徐思瑤和黃佳怡了。

    徐思瑤倒是很期待黃佳怡和廖星雨的交鋒,一個強硬的刑事辯護律師、一個強硬的且有著極為豐富的反貪經驗的監察官廖星雨,她們兩個的麵談的精彩程度,肯定不亞於一些美劇裏麵法庭雙方的交鋒!

    黃佳怡此前一直在北美接案子,在中國的話還比較少,業界關於這個律師的傳聞也比較少。廖星雨雖然不是律師,但她作為港大的法學博士,對接受判例法教育的律師也很了解,別忘了,她可是香港廉政公署的前高級調查主任!

    在中國,或者說在任何一個國家,沒有任何人願意惹官司,雖說徐思瑤涉嫌受賄犯罪事實沒坐實,但現在公安機關很多人已經默認她就是那個泄密者了。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廖星雨在北城反貪界威望非常高,她接手的案子,從沒有冤假錯案,栽在她手上的職務犯罪嫌疑人沒有不老實交代的。像徐思瑤這樣帶上自己的私人律師上前交涉,廖星雨調到北城之後就沒遇到過。當然,在香港,嫌疑人要求律師陪同那是很正常的,這也正如廖星雨本人所說的:我好久都沒和律師以這樣的形式接觸了!

    雖說有大律師黃佳怡的陪同,但一方麵她知道廖星雨的實力,最重要的是自己這邊作偽證,還不知道監察委那邊掌握了什麼證據!萬一被推翻了,她們兩個真的能如黃佳怡所說的保證全身而退嗎?

    “你好,廖局長,久聞你大名了!”

    “是我久聞你大名了黃律師!”

    雖說一場交鋒即將爆發,但基本的寒暄、客套還是要有的!整個案件最關鍵的就是那筆錢的來源,所以,黃佳怡安排最關鍵的證人陳國成親自到場!

    “三位,我們現在可以開始了嗎?”坐在徐思瑤她們對麵的廖星雨按照程序率先開口。

    “可以了!”黃佳怡攤開記事本,給出了肯定的回複。

    由於關鍵證人陳國成是外籍公民,胡曉辰按照有關程序問道:“陳國成先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你有權為徐思瑤女士提供證言證詞,但請你注意,根據我國法律,如果你作偽證,一樣要負法律責任的,對我上述所言你是否了解!”

    “我了解!”

    還是按照程序,胡曉辰打開投影等設備,將黃佳怡提供的相關的證據錄音以及材料當場投映和播放。法律是講證據的,萬一真的要鬧到法庭呢,這些證據就是徐思瑤的救命稻草!

    在錄音中,何北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證明,在正式將案件情況告之北城市局之前,沒有和任何北城的警界人員透漏相關案件的消息。公安部的專案組也同樣派出了代表來作證。其實,從某些方麵來說,這些證據的可信度並不高:要不是看在徐思瑤父母的關係,公安部和何北省公安廳的人會那麼爽快地出來作證?但是,現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這些證言有問題,監察委方麵隻能認同。

    意料之中,廖星雨抓住了最大的疑點—那筆錢的來路!廖星雨將頭轉向陳國成:“陳先生,你說,你拿著北美的賬戶在何北給徐思瑤轉的賬。那,我問你,為什麼你不選擇在北美轉賬?”

    “那是我父親臨時作的決定,我隻是照做。我想,應該是我表弟陳凱恩的父母的意思,畢竟他們正是在那時才知道徐思瑤成為凱恩的未婚妻的。”陳國成在北美是警察,微表情什麼的完全沒有問題,廖星雨也沒找到疑點。

    廖星雨繼續問道:“你說你不告訴徐思瑤你給她轉八百萬是因為你怕她不要,但你不告訴她有這筆錢的存在你覺得有意義嗎?”

    陳國成想都沒想,立馬回答:“是這樣的廖局長,我們考慮到以後徐思瑤和凱恩結了婚了,就正式成了我們陳家人了,我們是想到那個時候才告訴她的!”

    陳國成話音剛落,廖星雨立馬把頭轉向徐思瑤:“徐思瑤,按照陳國成的說法,他把錢轉給你,你應該收到銀行給你發來的短信,可是我們查過你的電話,你並沒有收到那條短信!

    立德集團可以幫著作偽證,可是,銀行和電信部門是不可能幫著作偽證的,黃佳怡當然猜到廖星雨會拿這個來做文章,所以她早就交代好了徐思瑤。徐思瑤掏出自己的手機和銀行卡,她說:“這張是我現在的也是唯一的銀行卡號,這張卡除了銀行和移動公司外,連我爸媽都不知道賬號是多少,這點安全意識我還是有的!至於涉案的那張銀行卡,你們可以查一下它被辦成的年份,好吧我相信你們一定查了,這是我高一的時候辦的銀行卡,在那個時候,根本就沒有綁定手機號碼這個說法!而且,那張卡,那麼多年了我都沒動過!”

    胡曉辰想套路徐思瑤:“如你所言,陳國成先生又是如何知道你舊卡的卡號的?”

    也許胡曉辰忘了,徐思瑤是重案組組長,這樣的套路對她根本就不奏效:“你們到底有沒有仔細看我們提供的證明?!我們說得很清楚了,那張舊卡的卡號是陳凱恩給表哥的!”

    “陳凱恩為什麼會知道你的舊卡卡號?”廖星雨立刻接話!

    徐思瑤反應十分迅速:“我父母一直就不在我身邊,上中學那會兒他們每個月都會往我卡上打錢,那個時候治安不好,凱恩陪過我去銀行取錢!”

    “是嗎?”廖星雨表示懷疑:“我的銀行卡號我自己都不記得呢,陳凱恩會記住你的銀行卡號那麼長時間?”

    “陳凱恩當年追過我你不是不知道!當時我的生日還是他的QQ密碼呢!”徐思瑤心想,廖星雨這個時候也算是沒辦法了。

    然而,作為反貪專家,廖星雨沒有就這麼算了,對於那些證據,廖星雨抓住了很多的漏洞,接下來的時間,都是黃佳怡和她的交鋒。雖說沒有想象中的精彩,但還是很刺激,最起碼看得徐思瑤心驚膽戰的。因為她知道,廖星雨這個人太喜歡挖坑了,但黃佳怡每次都能完美地利用法律條文來避開那些坑,換句話說,這位黃律師,對法律已經達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了!

    作為反貪專家的廖星雨當然知道對方在作偽證,但現在苦在沒證據!此時的她早已沒有了起初的胸有成竹,麵對極為強勢、且有理有據的黃佳怡,廖星雨變得束手無策。但是,廖星雨是不可能會放棄的,她一定會繼續追查下去的:“好了,你們可以回去了!”

    對於一般人來說,,從“好了,你們可以回去了”這句話中聽不出任何問題,包括徐思瑤,她傻乎乎地站起來準備離開。

    “慢著!”黃佳怡兩個字鎮住全場,她站起來,雙手撐著桌子盯著廖星雨:“廖局長,我當事人的護照、港澳通行證等出境證件呢?請你們立刻歸還!”

    “抱歉,我們暫時。。”

    “你們拒不歸還相關證件,我可以控告你們非法限製公民的人身自由!”還沒等廖星雨說完,黃佳怡就懟了回去。黃佳怡接著說:“根據《監察法》第二十五條,查封、扣押的財務、文件經查明與案件無關的,應當退還!”

    廖星雨忍這個黃佳怡很久了,聽黃佳怡這麼一說她還真是來氣了,她立馬懟回去:“黃律師,你漏了一句吧,那一條法律說應當在查明後三日內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還!”

    徐思瑤用餘光看了看黃佳怡,她知道《監察法》確實是這麼說的,自己上交的用以出境的證件在三日內歸還都是合理的。不料,黃佳怡立馬說:“廖局長,我的當事人在這兩天就要出境了,你們現在不歸還證件,就是變相將我的當事人限製在中國大陸!沒錯,根據法律你們在三天內歸還都是合理的,但我照樣可以控告你限製公民出境的自由!”

    “非常抱歉黃律師!”廖星雨反駁道:“根據我國法律,徐思瑤的受賄案件尚未辦理完結,就這一點,我們可以依法限製她出境!”

    廖星雨這麼一說正中黃佳怡下懷,她立馬接話:“好!你說我的當事人的案件尚未結案,我們明明已經提供了足夠的證據證明她是被冤枉的,而你們也沒有指出有依據的疑點,所以,你們現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仍認為我的當事人涉嫌受賄!現在,作為徐思瑤女士的全權委托律師的我,再次問你們,對於我們提供的證據,你們還有沒有疑問?如果沒有,請立刻解除對我當事人的任何限製,你們可以保留你們的想法,但在你們拿出證據證明我的當事人涉案之前你們再敢騷擾我的當事人,我將依法起訴北城監察委員會!”

    沒辦法,遇到這麼號人,廖星雨隻好把所有證件退還。有的人會覺得廖星雨很慫,但內行人看門道,外行人看熱鬧。廖星雨慫不是因為她怕強勢的黃佳怡,最根本的還是他們沒有掌握證據。就算知道對方的證據是偽證,自己沒辦法證明,在法律上隻能認定那是真的證據。還有,北城作為監察體製改革的省市之一,如果廖星雨堅持不歸還證件,黃佳怡是真的可以起訴他們的,在深化監察體製改革的這個節點上,可不能出這樣的事!說具體點,監察委不怕被起訴,關鍵是現在麵對的是必敗的訴訟,而且嚴重影響形象。所以,廖星雨選擇妥協!用毛主席的話說,這叫敵進我退!

    陳凱恩的家庭背景加上徐思瑤的家庭背景,注定了兩人的不平凡,他們沒想到,從監察委回來的第二天晚上,將會改變他們乃至整個陳氏家族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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