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2783 更新時間:17-03-01 19:11
在生活中,會有這樣的對話:
“你喜歡喝酒嗎?”
“喜歡呀?”
“你喝酒的時候會來點兒下酒菜嗎?”
“必須來。”
“喜歡吃什麼下酒菜?”
“油炸花生,回鍋肉!”
在電視劇裏,會有這樣的台詞:
“客官,您吃點什麼?”
“一壺酒,一斤牛肉。”
說酒,不能不說到下酒菜。
在中國人的酒桌上,如果沒有下酒菜,那必定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情。那麼,喝酒的時候,為什麼一定要有下酒菜呢?答案紛紜:
“為了填肚子助消化防止胃疼。”
“有下酒菜才有喝酒的氣氛,才更有味兒!”
……
關於下酒菜,我首先想到的是《水滸傳》。
梁山一百單八將,哪個不好酒?哪個不是豪飲客?
水滸各色人等,有幾人不喝酒?
且看三十九回“潯陽樓宋江吟反詩梁山泊戴宗傳假信”:
宋江看罷潯陽樓,喝采不已,憑闌坐下。酒保上樓來,唱了個喏,下了簾子,請問道:“官人還是要待客,隻是自消遣?”宋江道:“要待兩位客人,未見來。你且先取一樽好酒,果品肉食,隻顧賣來。魚便不要。”
酒保聽了,便下樓去。少時,一托盤把上樓來。一樽藍橋風月美酒,擺下菜蔬時新果品按酒,列幾般肥羊、嫩雞、釀鵝、精肉,盡使朱紅盤碟。宋江看了,心中暗喜……獨自一個,一杯兩盞,倚闌暢飲,不覺沉醉……不覺酒湧上來,潸然淚下……一麵又飲了數杯酒,不覺歡喜,自狂蕩起來,手舞足蹈,又拿起筆來,去那《西江月》後,再寫下四句詩,道是:
“心在山東身在吳,飄蓬江海謾嗟籲。
他時若遂淩雲誌,敢笑黃巢不丈夫。”
宋江寫罷詩,又去後麵大書五字道:“鄆城宋江作”。寫罷,擲筆在桌上,又自歌了一回,再飲過數杯酒,不覺沉醉,力不勝酒。便喚酒保計算了,取些銀子算還,多的都賞了酒保。拂袖下樓來,踉踉蹌蹌,取路回營裏來。開了房門,便倒在床上,一覺直睡到五更。
宋押司便以這樣的方式走向了落草為寇的不歸路。
在《水滸》中,喝酒的方式有很多,喝酒喝出的事也是各不相同,題詩的,鬥毆的,報仇雪恨的,大鬧山門的……但不論何種,下酒菜是萬不能少的。潯陽樓上,宋押司點的下酒菜是肥羊、嫩雞、釀鵝、精肉,還說了一句“魚便不要”,讀來不禁莞爾,可見宋押司對於下酒菜很講究。
另一條好漢魯智深,因其路見不平拳打鄭關西之後成了欽犯,不得不在五台山落發為僧,奈何他江湖習氣太重,守不了清規戒律,在山下截住一個賣酒的,提起桶便喝,最後喝了個爛醉,將五台山上的和尚僧眾一頓好打。小說裏,魯智深喝酒時扯著吃狗肉,央視版《水滸傳》中,魯智深手上咬著的則一個大豬腿,留下印象極為深刻,從此,我也愛上了這等吃法。
對於飲酒,如魯智深這等,是不行的,所以施耐庵借此勸誡了一下世人:“但凡飲酒,不可盡歡,常言‘酒能成事,酒能敗事’。便是小膽的吃了,也胡亂做了大膽,何況性高的人?”
第十回“林教頭風雪山神廟陸虞侯火燒草料場”,林衝雪夜痛飲,下酒菜是一隻烤鵝。
最經典的莫過於第二十三回“橫海郡柴進留賓景陽岡武鬆打虎”。武鬆辭別柴進宋江,路過景陽岡,飲下十八碗“出門倒”,趁著酒勁兒打死了危害四方的吊睛白額大猛虎:
武鬆在路上行了幾日,來到陽穀縣地麵,離縣城還遠。正是晌午時候,武鬆走得肚中饑渴,望見前麵有一家酒店,門前挑著一麵旗,上頭寫著五個字∶“三碗不過岡。”武鬆走進店裏坐下,把哨棒靠在一邊,叫道∶“主人家,快拿酒來吃。”隻見店家拿了三隻碗,一雙筷子,一盤熟菜,放在武鬆麵前,滿滿篩了一碗酒。武鬆拿起碗來一飲而盡,叫道∶“這酒真有氣力!主人家,有飽肚的拿些來吃。”店家道∶“隻有熟牛肉。”武鬆道∶“好的切二三斤來。”店家切了二斤熟牛肉,裝了一大盤子,拿來放在武鬆麵前,再篩一碗酒。武鬆吃了道∶“好酒!”店家又篩了一碗。恰好吃了三碗酒,店家再也不來篩了。武鬆敲著桌子叫道∶“主人家,怎麼不來篩酒?”店家道∶“客官,要肉就添來。”武鬆道∶“酒也要,肉也再切些來。”
武鬆叫的下酒菜是二三斤熟牛肉,看著文字就口水長流。
梁山好漢與酒的故事,在《水滸》中俯拾皆是,而但凡飲酒,必定有菜,書裏的那些下酒菜,至今仍在酒桌上,從未撤下過。可以說,下酒菜,已經是中國酒文化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中國酒文化和歐美國家的酒文化有著明顯的不同,歐美國家的酒文化中,並沒有下酒菜這一概念。
一杯酒,一杯或甘冽、或香醇、或灼燒的酒,靜靜地擺放在桌上,一個人獨坐,獨自舉杯,獨自飲下,所生發出的唯有寂寞。若兩人對酌,有酒,卻沒有菜,那麼酒入愁腸中,隻會愁更愁。
有了下酒菜,比如一盤花生米就不一樣了。最受中國人歡迎的下酒菜非花生米莫屬,尤其是油炸花生和鹹幹花生。其次是豬耳朵、鹵豬蹄、豆腐幹等等。
一個人喝酒的時候,無論是對著孤月還是遠山,滿上一杯時,將一顆花生米放入嘴中,和著酒,一起入喉,入腸,什麼寂寞,什麼清冷,都煙消雲散了。
兩個人或很多人喝酒的時候,一盤花生米很快就會被夾光,於是有人會拿著筷子,一顆一顆地夾,直到把最後一顆花生上殘留的果衣夾起來,果衣混合著菜油汁、花椒麵、辣椒粉,形成一股奇特的味覺,刺激著味蕾。花生米吃完,再上一盤東坡肉,更增酒趣。
中國人是受不了淡水寡酒的清冷的,關於下酒菜,我們中國人窮盡了腦洞和想象力——除了雞鴨魚肉、飛禽走獸、蠶豆花生,如螞蟻、螃蟹、田螺、樹葉等都可作為下酒菜。縱然兩袖清風,也要為自己弄點下酒菜。沒錢買肉,花生米都買不起,不想吃樹葉、螞蟻、田螺,怎麼辦?就這樣一口清冷下肚嗎?非也。這種情況下,可以在河流邊撿幾顆鵝卵石,用水洗幹淨,盛放在盤子裏,再找點薑蔥蒜撒上,蘸著醬油佐酒。我並沒有嚐過,不知滋味如何?
當然,並非所有的下酒菜都好吃,比如人肉,中國曆史上並不是沒有發生過吃人肉的例子,人肉是什麼味道的?隻有吃了的人才知道。自清代以來,坊間一直流傳著李自成烹殺福王一事。
李自成起於草莽,號稱闖王,是他親手埋葬了大明王朝的江山基業。
崇禎十四年正月,李自成的闖軍攻克洛陽。
洛陽城裏有一個福王,福王即萬曆皇帝朱翊鈞的第三子、南明弘光帝的父親朱常洵。在萬曆時代,朱常洵差一點點就能取代朱常洛成為大明朝的皇帝。《明史》中記載福王被闖軍所殺,屍體不知去向。一些稗官野史卻由此附會出了一段“福祿酒會”的血腥傳說。
據說,當李自成的軍隊抓住福王的時候,他嚇得瑟瑟發抖。
李自成手持大刀,俯視著窩囊的福王,厲聲嗬斥:“汝為親王,富甲天下。當如此饑荒,不肯發分毫帑藏賑濟百姓,汝奴才也!”說罷,闖王下令將福王痛打四十大板,斬首示眾,李自成又下令把福王煮來吃了,福王太重,有三百六十餘斤,士兵了割了很久才把他的肉身分割幹淨,或許是擔心福王體內濁氣太重難以下咽,李自成又命弄了幾隻鹿來,殺而同烹,群啖食之,名曰:福鹿宴。
稗官杜撰,野史傳聞,越傳越真,福王朱常洵就成了史上唯一的一道人肉下酒菜,不知是不是他的福氣?
不過,現代醫學研究發現,下酒菜是不能亂吃的,像油炸花生、鹵肉烤串這些都是不能用來下酒的,因為對肝髒不好,甚至致癌。可是,如果喝酒真不能用鹵肉烤串油炸花生來下酒,那還有什麼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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