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重见

章节字数:4475  更新时间:07-05-27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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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晨并没有从亢奋的余烬中恢复过来。

    在吧台的暗处,我一边喝着他为我点的饮料,一边看他帝王般滑入舞池,在人群中时隐时现。一眼望去,他的舞姿是最精彩的,滑步,扭肩,华丽转身,完全有别于我那种只会摇头晃脑的精简版本,哪怕只是舒展肢体,微微踏着碎步,也是全身优雅得像头懒洋洋的猎豹,魅力十足。他的脸上是毫不掩饰的狂喜和放纵,眼睛微微眯着,浓密睫毛让他看起来十分……呃,艳丽,而看似惨白的皮肤,让他嘴角的笑更加诡异莫明。

    他向来是个冷静的男人,但一旦沉醉于某种事物,例如此时,便会有一种惊人的吸引力。周围的大哥大姐们纷纷给他让道,那些妖艳的小妖精们反而拥了上去,肢体逗弄者有之,眉目传情者有之,言语轻薄者有之。更传奇的传奇是,跳到后来,有个黑天鹅般的女人来到他身边翩翩起舞,据说那个女人是今晚公认的舞界皇后,艳压群芳。张晨笑得更加媚惑,竭其所能地迎合着她,两人都舞技高超,配合默契,像舞蹈了若干世纪,若干轮回,惊天恋情今日重现。

    看见我在看他,这小子居然挑衅的飞了一个媚眼过来。我噗的喷酒,狼狈到了极点。

    或许我太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了,但只敢坐在这里的事实确实令我有些郁闷。

    “你今天怎么了,怎么那么循规蹈矩?”阿红坐在旁边,喝着一杯血红的东西,看着挺恐怖。她也一直在看张晨跳舞,脸孔半张露在闪烁的多彩灯光中,半张永远留在黑暗里。从她不以为然的表情看,那位高贵的黑天鹅女人并不能引起她的好感。

    “谢谢,”我答,“其实我不经常这样。”

    阿红嘲笑:“那你为什么不下去跳?”

    “我想,我是忌妒了吧。”我淡淡说。

    阿红眼珠一动,微笑浮上她娇艳的脸颊:“是吗?那真是太好了,很巧啊,我也想说同样的话呢!”

    我们都诡异地相对一笑,又回头去看那惊才绝艳的一对。

    “唉,对了,你刚才不是说小晨的脚受伤了吗?……”

    “是啊,你没见他的脸很白吗?那大概是失血的缘故。”我目不转睛地答。

    她的毛马上竖起来了:“那你为什么还让他去跳舞?!”

    “喂喂喂,麻烦你先把爪子从我的脖子上拿下,当着人家的面要注意淑女形象!好好说嘛,干嘛动粗?!”

    她被我气得脸一阵红一阵白,到底还是关心小晨的生命安全,不肯放过这个能令我窒息而亡的机会。

    我投降了。“你没看见他很高兴的样子吗?那是他自己想去的。”

    “他有心事。”阿红咬着指甲低声说。  

    “可能吧,但他无谓地挥霍精力明朗地愉悦着,我又为何要去打断他呢?所要做的反而是在他的狂欢上增加一道浓墨重彩。”

    “他会力尽而亡。”

    “我无所谓。”

    “你真是冷酷。”

    “谢谢!”我再次说。

    阿红受不了地看着我。“算了,你这样的男人最无趣,也只有阿镜才忍得了你,自己看着办吧,姑奶奶我也要下场子了,绝不能让那个女人一直把强劲风头占着!看我的吧!”说完向我飞个她独有的媚眼,疾步而去。于是我就这样被无情抛弃了。

    我仍旧坐在吧台边,看着混乱的人群,思绪纷飞。

    你的朋友不会是一些像你一样的怪物吧?晨曾问。

    都是一些正常人,而且按通常意义来说,是太正常了一点。我答。

    因为脚伤,他请假一天,据说是把假期用掉一天的结果。仍有很多电话找他,似乎天下只有他一个是可塑只材。老板也挺宠他,居然亲自打了电话来慰问,令我感动不已。同事也是有的,其中一个是清脆动听的女声——唯一让人难受的是他本人,心情好得几乎眼睛放光,令我心里发毛。

    来到阿红所在的包房,里面已经等了好几人。有些是我的朋友,有些是阿红生意上认识的。

    不知是不是错觉,晨眼里的愉悦迅速灰败,很快地,浮出了一些其它东西。他甚至用比我更加圆滑娴熟的手腕与他们交谈着,整个人都散发着初见他时的强大存在感。为了达成某些目的,他不吝施展一切手腕,学识,急智,谈吐,外貌。

    很快,他就如鱼得水。在座的都是些豪爽的人,都毫不掩饰地进行赞美,流水般敬酒,什么借口都用上了。看的我都有些急。阿红从旁护着,向我眨眨眼。

    实践证明张晨那小子是一人精,人虽糊涂,毕竟不傻。推来推去,那些酒水仍旧是进那几个豺狼自己肚里的多。

    我在旁边无聊地打哈欠。

    只有阿红比较强悍,居然在舞厅老板众多大款的面前说带了些自制的饼干,终于引起了我的兴趣。她似乎一直都这样任性着,以前如此,现在如此,以后也应该如此,呼吸一般,理所当然,情理之中。

    我很欣赏她的任性,像看着一朵骄傲艳丽的花从不藏起她的美色与尖刺,一只目光明媚的猫从不收起她的尾巴和爪子。

    我和她初识时是八岁,我随奶奶到了她的家乡,当地有初十外出拜神捡柴的习惯,柴者财也,不过众人拾柴,得柴的几率跟捡财的差不多了,于是我想出了破坏绿化的好主意。我是好孩子,本来想只摘一点意思意思就行了,别自个儿好不容易拾了“财”回去,又被叫做悟空八戒之类的,那可得不偿失。瞄中了一棵柏树,伸出爪子抓住,旁边忽然多出一双小手,小手主人说,我也要!听声音也知道是个蛮横的主。这敢情好,心喜,正要摘,那双小手没抓牢,我也正是松力的当,哗啦一下就给树枝带到道旁的深坑里去了。

    大人纷纷叫着,没事吧?有没有被摔到?

    底下有软土垫着,哪里会有事,得,这接着就会是寻找责任人了。我正待说话,那孩子就欢叫道,没事没事,真是好玩啊——就是还有些晕乎。

    我一看,眼前一亮,很可爱的一张小嫩脸,两条黑辫子。漂亮得跟朵花似的。更扯的是她居然把树枝给揪下来一大条,紧抓不放。我们一对视,紧张之余神经质地傻笑不已。我当时很果断的向她要了地址,准备以后写信给她。在夕阳下,我拿着属于自己的那份资产和她挥手相别,情景感人至深。

    这样的女人日益稀少,正因为稀少才让人倍觉可爱,想去亲近,想去爱护。

    试了几个饼干,觉得味道虽好,但娇小得不行。

    最后实在看不过张晨独自在那里有的没的,找了个借口,带他出了包房。

    “你拉我出来干什么?他们可是你的朋友。”他笑笑的对我说。

    我低头笑了笑。“我说什么你都信啊,你也太好骗了吧?!”

    他的眼睛渐渐回暖,嘴角却遽然下弯:“你的狐朋狗友还真不是一般的强,大概是喝醉了,连火柴棒变棉花棒那样的笑话都说得出,但真正让人冷战的是你居然还笑得那么畅快,那么投入,那么英俊潇洒……”

    “一个火柴走在路上觉得头很痒,抓一抓就着火了,后来,火柴去医院包扎,出来以后就变成了棉花棒——这是个好笑话,不是吗?”我回味地大笑。

    张晨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似乎我是从青山出来的(我们亲切地把精神病院称为青山)。最后他眼里的笑意更深了:“你真是一个有趣的人。我喜欢。”说完大步走了。

    其实即便是现在我仍在回味刚才的事。

    说那个冷笑话的是曾经找我帮过忙的落泊男人,他没读什么书,也没什么太过特别的见识,是个满脸沧桑,眼神疲惫的男人。他不适合商场,尽管他有着一些商人成功的必备品质,比如说节俭,诚实,从不放弃。但他不适合商场,我从来都这么认为,他一直都在犹豫着,徘徊着,在事业中徘徊,在家庭中徘徊。有深深的法令纹刻在他永恒不变的木渣渣的笑脸上。

    那个笑话是他最后的幽默,默默闪着兵器般的寒光,值得欣赏。

    “你好,你叫什么名字,我已经看了你很久了。”一个略微沙哑的女子声音打破了我的单人世界。那声音非常缥缈空茫,仿佛隔着遥远的距离。然而一双看不到底的眸子近在眼前。

    “你一直在看你的朋友吗?她跳得很好。”她很有礼貌地说。

    我认真地打量这个奇怪的女人,不,应该说是女孩。她画着很浓艳的装,我所见过的最浓艳的妆容:蓝色眼彩,淡色腮红,暗红唇膏。她的皮肤并不白,并且长痘,但有一双极为明亮的眼睛。

    明亮的眼睛。

    我发现自己的用词越来越贫乏了,反复的几个词,反复的形容几个人,反复的做着某些事,反复的犯着某些错,人生际遇似乎从此终结于这些小而规整的轮回中。但这时我的心中只有这唯一的词而已。

    “我认得你,你就是那个经过我住处的女孩,我当时向你投去了一道色狼目光,你应该记得吧?”我请她喝酒。

    “当然记得,但我不记得是什么色狼目光。你当时是个很古怪的男人,很突然的从楼里冲出来,很古怪的在雪地里大笑。我当时就在想,这真是一个有趣的男人。”

    “古怪的男人?”我皱眉,不悦。

    她在震天的音乐中大笑,但仍旧不会刺耳:“难道你不是?”

    “一般来说,我不会喜欢被称作‘古怪的男人’,但你不同,你有一双很温和的眼睛,而且是女孩子,并且是美丽的。”

    “可是我总是觉得你的目光透过了我,看的是其他的什么东西,我说的对吗?”

我猛地一震。

    “是你的朋友?恋人?还是妻子?”

    “但你不像是有妻子的人,那么是恋人吧?”她轻轻抿了口酒。指甲上的亮光一闪即逝。

    女孩的大胆探询让我微觉不适,一时之间,我只是看着她明亮的眼睛,潮湿芳香,形状稚嫩的嘴唇上光泽妖异。她长发蓬松,但乌黑,像黑暗中的水草随意飘荡,滑腻柔软,却肆意地要缠卷一切。

    “是恋人。”我说,“我看着你像看着恋人,她和你有一些相象,你们都是能让人轻易爱上的女子。”

    “哦,相象?”

    “我是说你们内在的一些东西相象。”她马上笑出了声。

    “你看上去实在像个深情的男人,但我会认为你在引逗我,让我不喜欢。”

    我一怔,随即笑了。“你应该说我是个英俊的男人,那样我会更高兴。但,算了。我已经很满足了。为我们的相识干杯吧。”

    她笑了笑,举杯,仰头慢慢喝光了它。

    听她说自己,似乎有好几分兼职,生活得并不好,今天适逢到这舞厅唱歌,才有那样的装束。用她的话说,就是,好不容易捞着一个借口可以变成妖孽,可不能马虎,更不能错过。

    不要太辛苦,容易变老。

    要死,敢说我老?她笑着威胁我,眼睛眯成一条线,露出洁白牙齿。放心,我有爱情,目前很幸福,不会那么容易枯萎。

    有时,我们的谈话会陷入沉默。听音乐。看人影来来去去。俯头看指甲。跟人打招呼。都是些细小无聊的事。然后接着交谈。

    她说,我很幸福,因为我有个很好的男朋友。

    她又说,我们住在一个小阁楼里,早晨可以看见一些金色阳光。但中午时会热。

幸好没什么蚊虫,这是我唯一关心的问题。她的眼睛又笑得眯成一条线。

    和她说再见的时候不知已经是什么时候,我只记得自己微不可闻地叹息了一声。

    起身,步向舞池,我傲然禆睨群雄。

    趁着音乐转换DJ要说什么时,猛吸一口气,大喊道:“张晨,你小子够了没有?天黑了,该走了!要不你就死在这儿吧!!!”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声线有如此惊人的爆发力。顿时全场安静,看着我。说完,我转身就走——丢人的事可以我做,丢人的名号可不能咱来背。那DJ估计也是个好事的,居然把音乐全停掉了,真要小心被炒鱿鱼。

    张晨你这个臭小子,要出来出来,不出来拉倒。要不你真的死在那儿吧!

    我恶狠狠咒骂着,脚步飞快。

    才出门不远,后面忽然有人叫了我一声,接着我就被人一拳从后面打翻在地。丫的,够狠。

    张晨一脸怒色:“你疯自个疯去,不要连累我!!”

    “走吧,”我轻声说,“我已经累得睁不开眼了。”

    于是我们就一直走着回去。

    后来他走在我的旁边。

    再后来他比较有人性,打了一个车。

    再再后来他很没人性的把我留在后面给车钱。

    我匆匆赶上去,生怕这小子一个得意,把我关在门外喝西北风。

    谁知他就在门外,人在黑暗中,眼睛亮得像两盏小灯。

    他说,你别瞎着急了,我好着呢。这伤是跟我弟打架的时候弄的,不深。他很快就要来看我。TMD肯定又不安好心。

    “不过,”张晨抬头笑了,笑得又淡又轻,“虽然他是个斯文败类,但你可能也会喜欢!”

    “因为他确实是个帅得开花的家伙!”

    在我迷惑的目光中,他笑着进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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