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吉思汗、耶律大石、阿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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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游牧者走过的地方

章节字数:11846  更新时间:07-08-1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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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二

    游牧者走过的地方

    〔漠南〕  指今天的内蒙古地区。相对于蒙古高原而言,这一地区属于边缘,但它与长城遥相对应,二者之间布满戈壁和戈壁草原。自古以来,漠南为北方游牧民族和中原地区都十分重视的要塞。

    〔雁门关〕  仍属于漠南地区,是北方游牧民族南下,或中原人北上,均要经过的重要关隘。先后有匈奴、契丹、女真、蒙古等民族,从这里进入了中原。形势紧张时,这一线布置有重兵,双方的军事态势十分严峻。

    〔河套地区〕  指黄河以北地区。北起雁门关,南到宁夏朔方。这块地区由高向低,由北向南绵延,一直深入至中原腹地,但由于受沙漠气候影响,土壤被大量沙化,只在春夏季长草,不能种植农作物。匈奴曾在此生存多年。

    〔鄂尔多斯〕  鄂尔多斯在历史上是游牧民族的主要活动区域。匈奴曾在这里生存多年,现在的鄂尔多斯市博物馆保存有匈奴金顶头冠。由于当时鄂尔多斯离长安和洛阳都不远,所以游牧民族在这里形成了统治中心,并构成了对中原的威胁。

    〔漠北〕  匈奴、突厥、蒙古人的主要活动区域,后来成为政治和军事中心。匈奴曾设单于龙庭。位于今天的蒙古国高原,海拔较高,多在一千五百米左右。南面以戈壁为边界,东面大致到克鲁伦河,西面多山,主要有杭爱山、阿尔泰山等。

    〔阴山〕  位于今内蒙古地区,水草丰美,气候宜人,适于游牧,是匈奴的主要活动地带。此地流传着一首游牧民族创作的古老牧歌《敕勒歌》:

    敕勒川  阴山下

    天似穹庐  笼盖四野

    天苍苍  野茫茫

    风吹草低见牛羊

    〔克鲁伦河〕  鄂嫩河的支流,流量不大,但在历史上却起到了重要的军事作用,它分隔开了漠北各游牧部落,是一道十分重要的自然界限。  

    〔鄂尔浑河〕  从蒙古高原中部流过,系贝加尔湖(北海)的重要支流。由于水量丰富,两岸牧草茂盛。蒙古人将其视为母亲河,历代漠北游牧民族在夏季大多把王庭设在这条河的岸边。

    〔杭爱山〕  汉代曾称其为燕然山,处于蒙古高原西北部,自雁门关延伸进来的道路至此成为终点,中原民族进入漠北打击游牧民族时,大多走到这里止步不前。

    〔长城〕  历代中原民族防止北方游牧民族入侵的有力设施,东起辽河(今鸭绿江),西至嘉峪关。春秋时代,各国阶段性地修建了长城,秦始皇统一各国后,下令将各长城段修建连接起来,计一万余里。长城有力地阻止了匈奴、突厥等游牧民族对中原的入侵。到了后晋,石敬瑭因为得到契丹人的支持而当了皇帝,为了报答契丹人,他把燕州(今北京)在内的河北北部地区和云州(今山西大同)割让给了辽国。长城第一次被撕开了口子,北方游牧民族第一次以军事方式进入了长城。

    〔河西走廊〕  位于今甘肃武威、张掖、酒泉一带,背倚祁连山,是丝绸之路上的重要地段。月氏人最早生存于此,后来匈奴赶走了月氏人,在此盘踞多年。汉朝将领卫青、李广、霍去病等多次和匈奴在这里打过仗。

    〔祁连山〕  位于今甘肃武威、张掖、酒泉一带,在当时被游牧民族视为神山。周围草场宽阔,植被丰富,适于放牧。匈奴在此受到汉朝军队打击后流离失所,曾唱出一首悲切的歌:

失我祁连山

    使我六畜不藩息

    失我胭脂山

    使我妇女无颜色

    〔西域〕  位于今天的新疆南疆及甘肃以西地区。其界限东面以玉门关、敦煌为界;北面沿塔里木盆地边缘形成一系列弧形绿洲,其中有今天的哈密、吐鲁番、库车等地,最后到达喀什;南面则比较荒凉,出敦煌后,经楼兰、米兰、尼雅、和田、叶尔羌等,最后和喀什会合。西域为游牧民族的重要活动地区,曾有西域三十六国。

    〔丝绸之路〕  汉朝大使张骞开拓,以长安或洛阳为起点,经过河西走廊出玉门关和敦煌的古阳关西去,进入新疆后分为北道、中道、南道三条路线西行。北道经过吐鲁番、吉木萨尔、伊宁前往里海沿岸;中道经楼兰、焉耆、轮台、库车、温宿、喀什,越过帕米尔高原,到达地中海中岸地区;南道是沿塔克拉玛干沙漠南缘,经若羌、且末、民丰、和田、莎车,翻越世界屋脊,过阿姆河到伊朗,最后到达伊斯坦布尔,也就是古罗马帝国的首都。丝绸之路不但是历代王朝经营西域的重要政治通道,而且还是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交流的重要枢纽。它先前曾名以"玉石之路"、"佛教之路"等,1877年,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芬在他的著作《中国》一书中首次使用了"丝绸之路"一词,从此这条路便获此名。

    〔葱岭〕  即帕米尔高原,位于明铁盖的瓦罕走廊,为丝绸之路的出口。伊斯兰教沿葱岭传入西域,喀喇汗王朝从此改信此教。

    〔阿尔泰山〕  曾被称为阿山,匈奴、突厥、柔然、乌孙等民族曾在此生存。这里植被茂密,河流众多。匈奴和突厥在阿尔泰山上留下了很多石人和岩画。成吉思汗征服欧亚时,曾"六出阿山"。

    〔额尔齐斯河〕  勒内·格鲁塞称为石河,系我国唯一流入北冰洋的内陆河。许多游牧民族曾沿这条河游牧迁徙,在河边也发生过不少战争。至今哈萨克族、蒙古族在这里繁衍生息,沿袭着亘古千年的游牧生活。不远处是喀纳斯湖和传说中埋葬成吉思汗的三道海子。额尔齐斯河沉缓、内敛,像一位思索着的哲人。有一首萨满歌对这条河发出了这样的赞吟:

    马头的金色力量

    羊头的棕色力量

    渗透了你的脊梁

    〔中亚草原〕  西突厥和后来的突厥人在这里建立了王朝,并成为他们的主要活动地区。东面从阿尔泰山开始,在额尔齐斯河上游和漠北各部连接;北面则经过巴尔喀什湖,沿楚河一线,一直到达咸海;南面以天山山脉和西域各部相邻,然后沿着兴都库什山延伸到伊朗高原,与波斯帝国为邻;西面的界限一直存在着多种可能性,大多数游牧民族到达咸海和阿姆河便适可而止了,但有些游牧民族却可以到达里海沿岸,甚至还可以越过里海,到达亚美尼亚高原和伏尔加河沿岸,最后甚至到达黑海和亚速海之间的博斯普鲁斯海峡。

    〔巴克特里亚〕  又名吐火罗,位于今天的阿富汗地区,其昆都士和巴米安等是这一地区的中心,后成为中亚文明的中心。公元前4世纪时,希腊人曾入侵并征服了它,使其很快变为希腊化的文明。到了公元1世纪,中亚游牧民族(大夏与大月氏)大量涌入这一地区,迅速将其征服,很快让这一地区具备了中亚最高程度的文明。为争夺这一地区,远迁而过的中亚各游牧民族和久居这块土地的波斯各王朝经常发生战争。

〔河中地区〕  咸海的两条支流阿姆河和锡尔河(中国古代称为乌浒河和药杀水)将其环绕在中间,包括今天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的大部分地区。由于是中亚的两河流域,所以水草丰美,成为游牧民族放牧和休养生息的理想家园。  

    〔塔什干〕  处于锡尔河上游,突厥人建立的一座历史名城。

    〔撒马尔罕〕  处于阿姆河的上游,突厥人建造的最伟大的历史名城,花剌子模哈拉汗王朝的都城(后被成吉思汗摧毁)。撒马尔罕土地肥沃,空气清新,很适宜居住。曾有史诗这样赞美撒马尔罕:

    假如说这人间有一座乐园,

    那乐园便是撒马尔罕,

    哈,要是你把它跟巴里黑相比,

    苦和甜能彼此一般。

    ……

    这国家,石头是珍珠,泥土是麝香,

    雨水是烈酒。

    〔楚河〕  锡尔河的支流。突厥人迁徙到此后,基本上全部定居了下来。

    〔坦罗斯〕  处于楚河流域,唐朝在鼎盛时期曾征服了这块土地,并踞此建立了整个中亚草原的霸权,但在公元751年坦罗斯战役中,唐朝军队惨败,从此再也无力向中亚扩张。之后,中亚草原很少再出现过汉族人的身影,像"药杀水"这样的汉字地名也逐渐消失了。

    匈奴像所有的游牧部落一样,"随畜牧而转移",其畜物以马、牛、羊为多,而橐驼、驴等则少一些。他们逐水草而居,没有固定居住的城郭,更不以耕田为主要生存依赖,但他们有强烈的占有欲,每个人都在草原上分有一块土地。由于民族文化欠发达,缺少文明的影响,匈奴没有文字,一切皆由口头传递。正因为这样,他们对言语十分看重,为自己所说的话负责,常常言出必行,说一不二。他们行事果断,从不改变主意,如果一个匈奴人在做事的过程中改变了主意,则会被认为是耻辱的。

    匈奴人在童年的时候骑羊,用小弓箭射鸟儿和老鼠,慢慢长大,则射稍大一点而且狡诈的动物,比如狐狸和兔子。他们和这些动物斗智,学会了设计捕获和猎取的方法。一旦用计谋捕有猎物,他们便在荒野中生火,将其烤熟吃掉。等到他们能拉动弯弓,会射箭了,便被编为甲骑,随时准备打仗。

    在匈奴的生活中,打猎和打仗是一样的。在平静的日子里,他们以猎取禽兽为主要的生活内容。一旦别的部落来犯,他们马上把对准猎物的箭转对向人,像猎杀动物一样杀人。他们不会为战争而恐惧,在他们的心里没有"敌人"这个概念,有的只是浓厚的捕取猎物的兴趣。在战斗中,匈奴分为长兵和短兵。长兵即射手,他们会像诱导猎物一样使来犯的部落陷入圈套,然后用大雨一样密集的箭将其射杀;而步兵则常常手执弯刀,骑着飞快的马凶猛地向前冲锋。他们作战的方法很灵活,胜利则进,失败则退,没有什么羞辱之感。他们所作所为只图高兴,不为什么利益。

    这些简单、勇敢的人,在一生中一直都没有姓,出生后由父母随便取一个俗名,一直用到死为止。在匈奴内部,有严格的种族体制,身强力壮者往往吃最好的肉,而老者只能吃到他们吃剩下的东西。所以,匈奴人在体格健壮时是人生的黄金时期,一旦老弱病残,便没有了什么地位。匈奴中的一位父亲死了,前妻所生的大儿子便娶后母为妻;哥哥死了,弟弟娶嫂子为妻。这样的传统方式一直未曾改变,被匈奴坚持了许多代。

匈奴有严格的法律,盗窃他人的财产,全家没为奴隶;刀不能向自己人动用,持刀斗殴者判处死刑。其他罪犯"小者轧(压断骨节),大者死"(司马迁《史记·匈奴列传》)。犯罪的人在很短的时间里就会被判处,所以关押的犯人很少,往往只有几个人。

    匈奴部落首领被称为"单于",意思是"像天子一样广大的首领"。单于死了,对于匈奴们来说,一头领路的头狼倒下了,天穹的一角也似乎变得暗淡了。在单于的葬礼上,匈奴们举行一种牺牲礼,将单于的妻子和随从们的喉咙割开,让他们倒地而亡,以示永恒的追随;如果是匈奴部众对单于进行祭奠,则往往致使几百或上千匈奴人被割喉,一把把刀子光芒闪闪,一股股鲜血飞溅而出,一个个身躯仆倒在地。他们用一种极端的残忍表示出了极端的虔诚。如果一个打过仗的匈奴人死了,人们纪念他的方式是在他的坟墩上放上一些石头,这些石头的数量与他生前所杀敌人的数量成比例。不论悼念谁,只要仪式开始,他们用小刀把脸划破,"让血和泪一起流出来"。这种嗜血性的风俗,对于匈奴来说,是一种生命的盟约。

    他们同样也勇敢地去追求荣耀,享受荣耀。遇上敌人,他们英勇出击,在追赶和砍杀的过程中享受快感。追上敌人了,他们的弯刀一闪,阳光在一刹那间被折射出灼目的寒光,敌人的头颅"咔嚓"一声落地。他们将敌人的头颅挂在马鞍上,向营地返回。一路上,滴滴答答的血洒向草叶,散发出一股血腥。当夕阳泛出浓烈的光彩,草叶上的血渍便变成了草原上最显眼的色彩。在营地,他们将敌人的头颅从眉沿处锯开,在里面嵌上金片,外面蒙上皮套,作为饮酒的器具使用。他们还将敌人的头皮揭下,拴在马缰绳上以示荣耀。战场上的胜利给他们的心理带来了一种满足感。他们要把敌人的头颅和头发留在身边,让这种满足感长驻内心。

    他们善射,上了战场,在突然之间,从匈奴的军队中就会飞出像密雨一样的箭,敌人在短时间内被这箭雨覆盖,纷纷倒地。箭,在那个时代无疑是最尖端的杀伤武器--不直接交锋,却有摧毁敌人士气的作用。所以,他们很快就组成了令人难以置信的专业化兵种--马上弓箭手。

    按英国历史学家阿诺德·汤因比的说法,匈奴是一股从西域雪山倾泻下来的雪水,他们渴望流入中原这个"水库"中,找到一个立足之地。但当他们冲涌到长城脚下,却被长城挡住了。于是这场大风便呼啸得更厉害了,一声高过一声,使绵延万里的长城一线烽火硝烟千年不息。就像从雪山流下来的雪水再也不会倒流上去一样,在顽强而执拗地要参与缔造中国历史的能量未耗尽之前,他们是决不会回头的。

    一双有些粗糙但很有力的手,揭开了历史新的一页。

    一  怀念或记忆

    阿提拉,匈奴的最后一位单于。

    阿提拉是匈奴在历史的烟尘中走失四百多年后,突然出现在欧洲人的视野里的。在这四百多年间,匈奴的身影已退出了人们的视野,就连"匈奴"这两个字也已经让人们慢慢地感到陌生了。人们以为,像从雪山上倾泻下来的雪水一样的匈奴,已经在命运的路途上蔓延完毕,在浩渺的荒漠烟尘中消失殆尽了。

    因为匈奴曾经在人们心头留下过深深的恐惧,所以匈奴的灭亡在当时让人们感到有些高兴,认为他们登上历史舞台时太过于匆忙,并不知道世界有多大,只是为了自己的野心在冒险,所以他们注定走不远,也无法在历史的舞台上唱主角,一有风雨击打,他们的那辆由原始材料造成的战车便散架了;一匹把冒险推向极致、劫掠了许多村庄和城镇的狼便停止了嗥叫;一股从雪峰倾泻而下的洪水,再也无法流入理想的"水库"(阿诺德·汤因比在《历史研究》中的提法);一个为中原促成"边界意识",为自己树立英雄主义的匈奴王国,灭亡了。

但阿提拉却突然在欧洲出现了。

    阿提拉是匈奴人,所以阿提拉的出现马上在欧洲掀起了一股飓风--匈奴并没消亡,而且在欧洲又发展壮大成一个规模不小的帝国。人们想起了四百多年前有一支匈奴在当时的单于郅支的带领下,向欧洲迁徙而去了,之后,便再也没有了他们的消息。看来,他们在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生存了四百多年,现在又像一只发出尖厉嗥叫的狼一样出现了。

    沉寂的荒漠一般不会起风,而一旦有风吹起,那一定预示着将有惊天动地的事件要发生。阿提拉,这位从西域,或者说从东方草原出发的匈奴人,要向西方文明发起进攻了。从匈奴人阿提拉开始,后有契丹人耶律大石、蒙古人成吉思汗、突厥人帖木儿等,犹如草原飓风一般撞入西方文明世界。西方人起初将这些闯入者称为蛮族,但当他们的城市被这些蛮族夷为平地,粮食被纷纷掠夺,草原被占有,他们在平日里显得不可一世的文明被撕碎后,他们便惊呼"上帝之鞭"出现了,觉得这些粗糙简单,但却极具掠夺力量的野蛮人是上帝派来惩罚他们的。

    野蛮开始撞击文明。

    匈奴自称是狼的后代。

    在这里,不妨先说说匈奴与狼的关系。与其他几个自认为祖先是狼的民族相比较,比如乌孙、突厥等,匈奴在行为和精神上将狼性体现得最为突出,他们将狼的叫声用作冲锋前的呐喊,让人们以为有铺天盖地的狼群从山林中突然冲了出来。狼是匈奴的图腾。匈奴的旗帜上有一只狼,大漠的风凛冽呼啸,将旗帜吹得发出"呼呼"的声响,并上下摆动。想必在旗帜的上下摆动中,那只狼的图像显得越加逼真,犹如真的有一只狼跃居旗上,在上下翻腾。在史书中,匈奴曾和狼之间发生过有意思的事。

    匈奴单于生二女,姿容甚美,国人皆以为神。单于曰,吾有此女,安可配人,将以与天。乃于国北无人之地筑高台,置二女其上。曰,请天自迎之……

    复一年,乃有一老狼昼夜守台嗥呼,因穿台下为空穴,经时不去。其小女曰,吾父处我于此,欲以与天,而今狼来,或是神物,天使之然。将下就之。

    其姐大惊曰,此是畜生,无乃辱父母也。妹不从,下为狼妻,而产子。后遂滋繁成国。故其人好引声长歌,又似狼嚎。(《魏书·高车列传》)

    这个故事很神奇,匈奴单于将两个女儿放到无人之地,是要献给天的。单于此举,也无不显示出一种狼性。但我总觉得这里面有他作为一个父亲的隐秘心思,他是不是想让两个女儿经受孤苦环境的磨炼而变得更加坚强一些呢?但不管怎样,命运之神为小女儿安排的狼出现了,她觉得狼是神物,便与狼结合,成为狼妻,之后产子,"遂滋繁成国"。单于的这个小女儿身上有魔幻色彩,让人觉得她是一个巫女,她的行为,更是接近神。尤其是她为自己的命运做出决定并付诸实际行动时,她说的那番大义凛然的话,让人对她肃然起敬。

    匈奴坚信自己的祖先是狼,在行为和思想中对狼保持了浓厚的感情。一个民族相信一种野性的东西与自己有渊源,或者喜欢野性的那种生命之美,那么他们的行为和思想则必然会受到这种东西的影响。当他们在草原上突然出现时,给别人带来的"似乎狼群出现了"的震惊是十分强烈的,谁也没有见过这样一群长相怪异、穿着兽皮衣装的人。在一瞬间,他们似乎是从地底下钻出来的,抖落身上的泥土时,骨骼发出"叭叭"的脆响。待泥土落尽,人们就看清了他们黑得发紫的面孔。

匈奴充满狼的冒险精神。比如刚烈、凶猛、沉着、果断、坚忍、冷峻,等等。他们同样也勇敢地去追求荣耀,享受荣耀。遇上敌人,他们英勇出击,在追赶和砍杀的过程中高声欢呼。追上敌人了,他们的弯刀一闪,阳光在一刹那间被折射出灼目的寒光,敌人的头颅"咔嚓"一声落地。他们将敌人的头颅挂在马鞍上,向营地返回。一路上,滴滴答答的血洒向草叶,散发出一股血腥。当夕阳泛出浓烈的光彩,草叶上的血渍便变成了草原上最显眼的色彩。

    回到营地,他们将敌人的头颅从眉沿处锯开,在里面嵌上金片,外面蒙上皮套,作为饮器使用。战场上的胜利给他们带来了一种满足感。他们要把敌人的头颅留在身边,让这种满足感长驻内心。他们还将敌人的头皮揭下,拴在马缰绳上以示胜利者的荣耀。

    一个匈奴死了后,人们纪念他的方式是在他的坟墩上放上一些石头。这些石头的数量与他生前所杀敌人的数量成比例。悼念仪式开始,他们用小刀把脸划破,"让血和泪一起流出来"。这种嗜血性的风俗,对于匈奴来说,是一种生命的盟约,他们希望来世能够再次相见。出于天性,他们的生活中只有爱和恨。在需要割喉和划破脸庞时,这种爱就出现了;誓死杀敌,与敌人一同倒下--这时候的恨是一团在他们内心燃烧的火焰。他们爱恨交加,光明磊落,成了一匹极度自由和快乐的精神之狼。

    他们在草原上慢慢走远。那一刻,草原反射出一层亮光。

    那是一种预兆。从此,草原上的神话将由这一群冒险者来创造。

    我一直觉得,阿提拉的突然出现,把匈奴的历史拉回到四百多年前。四百多年后的阿提拉,与四百多年前在西域大地上耀武扬威、征战杀戮于各王国并用一双深陷的眼睛窥视中原的祖先别无二致。我们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时间在有些时候并不能改变一些事物,相反,这些不能被改变的事物却借助于时间的孕育变得更为强大和坚硬起来。匈奴是一群大地之子,加之出于所处地理和种族优势的原因,让人感到在四百多年后出现的这群匈奴的血仍是那样热,身姿还是那样矫健,似乎一条根穿越了四百多年的时空,将他们与祖先仍牢牢地联系在一起。他们仍然充满血性,怀着对世界的好奇心开始冒险。

    从阿提拉身上,我们看到了许多匈奴人的影子。所以,要叙述阿提拉,应该先讲一讲匈奴先前在西域的历史经历。阿提拉是一枚引起世界瞩目的果实,但他是匈奴这棵大树历经近千年的融合、分裂、迁徙之后才结出的。

    羊群在走动中会分散,河水在流淌中会消失。

    匈奴最早生存于漠北(今蒙古国境内),公元前西迁进入西域,在短短的时间内统治了月氏、乌孙、楼兰、龟兹、疏勒等王国,西域的诸多小部落均归属于他们。他们在西域历经了三四百年后,分裂为南北匈奴。不久,北匈奴神秘地消失了。造成这一毁灭性事件的起因与两个兄弟有关。一个叫呼韩邪,另一个叫郅支。说来有意思,郅支其实是呼韩邪扶持起来的,他和呼韩邪是同父异母兄弟,长大后一直隐居民间。呼韩邪为了对付当时在匈奴内部五单于分立的局面,便把郅支召到自己跟前,封他为左谷蠡王,让他镇守匈奴龙庭东方。不料郅支也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不久便自立为单于,与呼韩邪开始对抗。麻烦事就这样出现了,呼韩邪和郅支都想当匈奴的单于,一统草原。匈奴从这两个人开始便分成了南北两部。这是匈奴自头曼、冒顿(音墨毒)两位单于在西域兴风作雨,不断向理想的"水库"涌动中的一次大分裂。本来,他们俩是亲兄弟,理应同心同德,把两双手合在一起,在草原上推动那辆希望之车,但现在却松开了,而且一松开就紧握成拳,向对方挥打过去。挥出时带动的虎虎风声,使草原为黑暗的降临止不住发抖。

  一切都因为那把"单于"的椅子太诱人了,两个人都想将它争夺过来,让自己坐在上面当老大。但这把交椅到底该谁坐呢?上天似乎没有定律,二者相争,一者必胜,另一者必败。这两匹劫掠成性的狼会扑向对方,将对方的喉咙咬断,将身体撕碎吗?按照常规,他们也许会这样。但这次他们却保持了异常的平静,都没有向对方出击。北匈奴王郅支一门心思想发展牧业,让自己壮大起来与汉朝作对,所以他天天泡在草原上无暇顾及别的。正因为他的忽略,一场生死之争由此拉开了序幕。呼韩邪两次悄悄入长安求亲,得到了王昭君那样一位大美人(王昭君本名王嫱,"昭君"是她死后朝廷给她封的号,她生前是未用过王昭君三字的。因多年来人们都已习惯称她为王昭君,加之考虑到读者的阅读习惯,本文便也用王昭君一名)。从此,呼韩邪名正言顺地成了汉朝的女婿,有了坚实的靠山。同时,匈奴从这时开始与中原和好,不再南下劫掠了。可以说,王昭君是改变了匈奴历史的一个重要的女人。从这时开始,南匈奴呼韩邪成了汉王朝的附属国,而北匈奴郅支将被一步步排挤出局,失去与中原文明对接的机会。但郅支却对呼韩邪两次悄悄入长安求亲一无所知,仍天天在关心着他的草场和牛羊,做着发展壮大的梦想,对事态的发展连一点预感都没有。不得不承认,呼韩邪是一个颇有心计的人,他这样一番举动,比亲自把北匈奴王郅支撕碎要省力气,而且还要有力得多。试想,如果他和郅支一番争斗,即使拿出拼命的精神,也未必一定能赢;现在,搬来一块大石头,砸你这颗小幼苗,还不愁砸不死你!

    按我对匈奴的理解,他们的行为多是血性使然,宁可死也不会在背地里做事。所以,像呼韩邪这样的作为则显得有点反常,不符合匈奴的本性和处事原则。既然反常,那必然就会出现反常的结果。郅支坚持的是匈奴正常的处事原则--耿直、坦率和简单,但他的这一点却恰好被呼韩邪所利用--趁他不备,给他出乎意料的一击。我们从呼韩邪身上可以看出,一个人或一个民族的本性在阶级或政权利益下是可以被改变的,尤其是当利益已显得明朗化的时候,其改变速度就会迅速加快。呼韩邪看到了利益,而郅支没有看到,所以,迅速采取行动的呼韩邪便得到了好处。

    很快,汉朝就发兵来攻打郅支了。晴空落下一块大石头,呼呼的风声惊醒了郅支。他这才知道有人在背地里捣鬼了。他赶紧闪身躲过那块大石头,准备奋起反击,但那块石头早已锁定了目标,郅支躲过了初一,躲不过十五。无奈,他节节败退,向别处迁移,去另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碰运气。他每向前走一步,便更背离故乡一步。谁也不愿意离开,对于在草原上出生并长大的他来说,这里是多么好的家啊!但不离开又有什么办法呢,汉朝是明刀,呼韩邪是暗箭;明刀难抵,暗箭难防,只有走才有出路。

    慢慢地,郅支率一支人马走远了。

    走在路上,郅支的心情可能很快就变得不平静了。他想,西域本来就有我的一份,凭什么全让你小子一个人占领。也许,在愤恨之余,他在心里暗暗下了一决心,日后一定要东山再起,返回故土雪耻仇恨。他身上的匈奴血性开始起作用了,加之他内心充满仇恨,很快,他就像一根火把一样被点燃了。他什么也不顾了,困境使他迅速恢复了狼的凶猛。他是乌孙王国小昆弥乌就屠的舅舅,他请求乌就屠帮忙,但却遭到了拒绝。他很生气,发兵把伊犁河畔的乌孙人打得大散而逃,紧接着他又将在他前行的方向有可能阻止他的居住在额敏河边的呼揭人和咸海草原上的坚昆人征服,纳入他的统治之下。不久,他又征服了坚昆和贝加尔湖南岸的丁零。战斗结束,勒住缰绳,他这才松了一口气。征战获得了粮食,肚子不会再挨饿了。更重要的是,在战场上拼杀了一番,骨骼间隐隐约约又有了一种快感。这是早先在漠北高原战斗时经常会有的感觉,这几年苦于奔波,将这些早已忘了。

意念复苏的一刻,郅支铁了一颗杀心。他要重新征战,要掠夺,用疯狂的意念去完成他的设想。每每写到匈奴被民族血性刺激,开始冒险时,我都觉得自己不能回避从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野性的力量。这股力量不光影响了他们的信念和意志,而且最终还会影响到他们的命运。可以说,匈奴从始至终都被血性左右着,只要有某件事激活其血性,他们便率性而为,在冒险的过程中体会着兴奋和快乐。郅支在流离他乡的过程中常由血性被唤醒而使内心又冲动起来,他要通过征服新的世界消解掉以往的失落。

    很快,一群狼如同旋风一般掠过草原,扑向前方的城堡、村庄和部落。他们杀红了眼,在楚河和坦罗斯河畔一带的草原上,无人与他们抗衡。最后,他们在坚昆国停住脚步,安顿了下来。但坚昆国人稀地少,冬天来了,郅支很快便面临缺衣少食的困难。这时,康居王听说了郅支的情况,想借他的力量攻打乌孙,便遣使者邀请郅支到康居国定居。郅支到了康居国后,康居王和郅支将女儿互嫁对方,康居王在塔拉斯河畔为郅支修建了一座城,命名为"郅支城",让他屯兵其内。但不久,郅支的野心再度发作,轻率地将康居王嫁给自己的女儿杀死,并把帮助过他的康居人也打散了。但郅支做梦也没有想到,他的这次疯狂杀戮,却是他一生中的最后一次辉煌,一场大风暴正悄悄向他席卷而来,他和他的一群历经沧桑的匈奴兄弟马上就要被这场风暴吞没了。其实,郅支西迁时,他的后面一直悄悄尾随着一支汉朝派出的军队,领队者是一个叫陈汤的副校尉。虽然位居将军与校尉之后,但陈汤却很会用兵,他尾随郅支很久都按兵不动,一直在寻找可以将郅支一举歼灭的机会。我们可以想象得出,陈汤的等待一定非常痛苦,他在西域蛮荒之地不敢轻易出手,因为匈奴在这种地带特别善战,稍有不慎就会被他们反击而受重创。他慢慢向前推进,终于,一点一点地接近了郅支城,发起了一次异常大胆的袭击。郅支看见汉朝军队突然来袭,本想带领妻子女儿逃跑,走到城门时,他怕日后没有人收留自己,于是便又返回城内率匈奴迎战。一场厮杀后,匈奴们一个个人头落地,鲜血飞溅,洁白的雪地在倏然间绽开出一朵朵骇人的红色花朵。混战中,郅支被射伤,汉朝的士兵杜勋冲到他跟前,手起刀落便取了他的脑袋。郅支死了,其余部众大部分被杀,一小部分神秘地消失了。

    警惕性很高的狼,为什么放松了嗅觉,没有发现跟在身后的汉朝军队呢?这是一个突变的戏剧性事件。到了一个新地方,他们内心有了一些舒适感,便丧失了警惕性,也许他们觉得已经走出了汉域,汉朝军队不可能再追杀他们了。所以,他们便被忍耐性极强的陈汤一举击溃。跟随郅支苦苦迁徙到咸海边的匈奴死的死,散的散,从此消失了,没有人再见过他们,也没有任何文字记录下他们的行踪。

    苍穹一如既往地降下大雪,大地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时间有一个巨大的腹腔,它会悄无声息地孕育出新的生命。

    北匈奴郅支灭亡四百多年后,突然从欧洲传出一个惊人的消息:有一大群匈奴人在攻打罗马,领头的是一个叫阿提拉的单于。这是一个爆炸性的消息,让人们为这个消息中的两个因素而惊讶不已。其一,早先活动于西域的匈奴人为什么突然在欧洲出现了;其二,突然出现的匈奴人为什么要攻打罗马,要知道,罗马可是欧洲的一棵大树。人们猜测,这一群匈奴是不是郅支在四百多年前被打败后、神秘消失的一小部分匈奴人的后裔。但因为仅仅是猜测,谁也无法为他们下一个准确的定论。至于他们为何要攻打罗马,更是让人们觉得一头雾水,一时难以辨明真相。

从公元前35年到公元5世纪,这四百多年间,他们变得无声无息,像一场飓风一样在一瞬间骤停,四周出现了让人难耐的宁静。昨天,他们还在荒原上纵马奔驰,引吭高歌,但一夜之后,他们却消失殆尽,不留一丝痕迹。四百多年过去了,世上几乎没有任何有关匈奴的消息,人们都以为他们已经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了。但他们说出现就出现了,让人觉得他们似乎是变着戏法从地底下钻出来似的,顷刻间便威风凛凛地立于你面前,让你惊讶不已。这一群匈奴人在这四百多年的时间里干什么去了?按时间计算,在这四百多年间应该有多少代匈奴人出生,他们是怎样繁衍生息的?一连串的疑问一下子激起了人们的兴趣。人们认为,他们在这四百多年间一直生存于某个不为人知的蛮荒之地,没有文字,周围也没有文化较高的民族把他们的活动记录下来,所以世人对他们的历史一无所知。人们只是觉得,他们在突然间神秘地消失,又在突然间神秘地出现,这期间的生存,大概要比通常能看得见的坚持、忍耐、等待还要复杂得多。

    走了很长的路,历经了四百多年的时间,他们没有被改变,一如早先漠北高原上因饥饿和渴望而冒险的狼。引人注目的,还是他们身上的匈奴血性,以及经由攻打罗马而体现出的冒险精神。他们似乎仍走在一条如同故乡一般熟稔的路上。信念没有变,感觉便不会变,他们偶尔从饮酒的间隙,或在纵马奔驰的一个偶然的念头中,便又想起了西域,但这偶然间的念头,仍不及飘过额际的一朵雪花带来的清爽更让他们心动;一朵晶莹的雪花,可以让他们神思飞扬;一次在第一场雪落下时的畅饮,可以让他们举杯尽兴,在大醉之后或独自高歌,或群舞至天亮。

    春天来了,荒野化冻,万物复苏,他们将羊群赶入山中,高唱一曲牧歌,内心便泛起几丝温暖之感。盛夏,烈日普照赤野的大地,在草原升腾的炙热地气中,他们内心又有了几许冲动,围猎和赛马,又成了他们宣泄雄性激素的首选方式。夕阳西下,得胜者兴高采烈地回家,不远处的帐篷门口,美丽的女人已翘首张望许久,远远地,就以动人的笑容将自己的男人迎住。深秋,又是一次向冬牧场的迁徙,他们将所有的东西都系于马背,在山谷中缓慢运行。牛羊们踩起的尘灰向四处弥漫,不时地有歌声从尘灰中升起,在山谷中回荡。冬天,一切都安静了下来,烈酒和肥硕的牛羊肉将一个个帐篷衬托得富足而安详。这是畅饮的季节,是享乐的季节,在帐篷的丈余空间里,每个匈奴人都变得很幸福。

    在这闲散而又安静的四季里,匈奴似乎已将好多事情都忘记了。

    他们其实仍走在路上。路向前延伸至天穹边缘,人踏上路,便变成了路的影子。他们锐利的目光时刻警觉地注视着远方;他们鹰一样的眼睛环视广阔的草原,努力分辨出在地平线上出现的鹿群或野马群。

    多么好啊!四百多年的时间终于让一场尘埃落定,他们再次抖落尽身上的灰尘,神清志爽地站在了我们面前。他们实际上是草原上永恒的牧人:"当他们站在地上时,他们确实矮于一般人,当他们跨上骏马,他们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勒内·格鲁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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