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3337 更新时间:20-04-19 01:44
“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无论古诗词里的扬州城多么旖旎醉人,经过整整十日的屠城之后,只剩空街残楼在讴歌胜者为王、一将功成。
新任的地方官从高邮、泰州调来青壮丁和各处僧人掩埋、焚烧尸体,各处乱葬岗的火焰不断,一到夜里远处山谷处处漫天红光,倒映在蓝黑色的满是繁星的夜空里。若是立于高楼远远望去,便仿佛一场辉煌盛世。
调来的苦力们忍着渐渐炎热的天气和长时间搁置的尸体散发出的腐臭味,一天下来,可以拿到十钱和两个包子、一碗菜粥。工钱日结,每天干完活儿到各个基点的账房先生那边登记个名字就行。差役们在这一点上倒是没有扣工人多少油水。
西城山脚是一片荒地,地貌低洼空旷,视野辽阔,是集中焚尸掩埋的绝佳场所。每天要来上万条不知道是不是原装搭配的尸体,手脚不全的、只剩手脚的,都有。尸体堆积如山,很多来不及运到集中的地方焚烧处理,恶气冲天。不少工人身上有了小伤口,经过这里恶劣的环境,伤口恶化感染生了恶蛆。这里因为环境最差,工作最辛苦,所以这里工人的薪水一天有十二钱,算是这一行里薪水最高的了。
离这里差不多一里,是工人吃饭的地方。当地父母官本着与民同苦之心,非要和工人在一处吃饭,所以这里收拾得倒是格外干净。庖丁和下人把饭菜盛上桌之前,没用糯米水把手洗个三四遍手都不能碰碗。因为空气总有化不开的腐臭,所以又移栽了很多时令花草用来净化。一旦某处地方的花草死了,立马移植新的填上。移栽过来的花草不求能有多少能成活,只求移栽的速度超过枯死的速度。于是离着尸横遍野不远的地方,生生造出了一处不伦不类的世外桃源。
来这里探望的小姐丫鬟也不少。
此处青壮丁里有个沉默的年轻人。他的体格和容貌看上去在一群普遍三四十岁人的里,年轻得有些出格。
“哑巴,吃饭了。”跟他一起干活儿的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把手中的铁铲扔在一边,用淘米水洗了手,然后便往集中吃饭的地方走。
果然,今天的“看客席”上也站了不少女人。
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些女人是来看什么的,一个个都昂首挺胸,拼命挤出一点胸肌和腹肌来,也有故意大声讲话的、装摔倒的、突然和伙伴勾肩搭背的。不过不管这帮人怎么作,看客席大多数的目光还是凝结在那个眉间有疤的年轻人身上。
在扬州城重建之后,皇帝想着要恢复此处的繁华,于是安排了几个重臣和一些年轻的科举文人过来。先移居来的这一批女人身后家世十有八九,要么是达官显贵,要么是前程似锦的投机者。这帮夫人和小姐与这年轻人最近的距离,也就在多给他一盒饭菜、几个馒头的时候。一个丫鬟打扮的人径直走到正排队打饭的他面前:“哎,我们家小姐说,看你模样有点书卷气,不像是个以前干农活儿的。你念过书么?”
丫鬟见他不回答:“你真是哑巴?”
她的疑问换来的是不置可否的沉默。
“算了,哑巴就哑巴吧。小姐说,身上没有多余的碎银,让你把这发簪当了,换点银两补贴家用。”
他充耳不闻,自顾自顺着队伍往前走,眼见就要轮到他盛粥。他要是双手都捧了粥碗,这簪子可就没手接了。丫鬟急了,把发簪往他怀里一推:“你快拿着呀。”
后面排队的人嘀咕道:“真是好命,这是第十个了吧?”
“不是,第九个。”
“照这个势头下去,离”十全十美”不远了。”
年轻人接过几乎直接塞进他怀里的发簪,丫鬟正要松口气,只听他缓缓开口:“我怕内子误会,不敢接受,好意心领了。”他俯身双手把簪子还到丫鬟手上,领了自己的份食,自顾自挑了块空地坐下了。他先把粥碗放在地上,从怀里抽出一块干净的油纸,把两个包子包好了放进怀里,然后才坐地捧着粥喝了起来。
这里的伙食虽然没有那么精贵,但是粥肯定是管饱的,包子每顿都有俩,没必要把中午的热包子留到晚上凉了再吃。能这么做的原因,大约就是给家里人留的。看到他这些动作,丫鬟才认命把簪子带回给一个衣着颇雍容的年轻女子:“不是哑巴,声音还挺好听的,就是家里已经有人了。”
小姐诧异道:“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不仅是这个小姐,就连跟他一起干活儿都好几天的人,也是第一次听他说家里有个妻子。
一个平日跟他关系不错的小赖——估计每天能跟他说上一句话,关系就算不错——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膀:“没听你说过家里的事,已经都有媳妇儿啦?看不出来啊,我今年快三十都没讨到媳妇呢啦,你比我小吧?”
他点点头,继续埋头喝粥。
小赖颇有些感慨:“我还是光棍一个,这两天干完活儿,估计就够老婆本了。哎,你长这么俊,媳妇儿应该也不丑吧?”
听到此处,他嘴角微不可查地顿了下,不知是由于僵硬还是怀念。在外人看来,这个少年在提到他妻子的一瞬间,整个脸部线条都柔和下来,眉峰凿柔,眼中情愫万千。
这个变化成功引来了小赖的兴致:“跟我说说呗,她长得啥样?”
他张了张口,似是有什么即将脱口而出。他的眼神落在那一片还在焚烧的尸堆上。
此时此刻,他明明有着那么年轻的外貌,眼神苍却老得像是身体被另一个灵魂占据去了,他低声说道:“过世许久了。”
那个陪自己从“少年”到“少侠”的人已经死了,死在了战争和江湖恩怨里。他必须时刻这么提醒自己。
年轻人摸了摸放在自己怀里的热乎乎的包子,站起身走了。
小赖也觉得索然无味,光线一闪,地上有块东西有点刺眼。他挪了两步捡起来,原来是个颇沉的实心铃铛,依照这体积和重量的比例,肯定远超过了黄铜。可惜金属的颜色偏白,又不像是黄金,不知是什么材料做的。铃铛的花纹不繁复华丽,颇有些返璞归真的质感。看上去有好一段年月了,顶端刻着一个字,由于磨损得颇为严重,只看得清上面是个不知什么字体隐约像是个“四”的符号,下方好像是个“言”。他摇了摇,这铃铛也不响,不知能做什么用。
“你东西掉了。”
年轻人下意识摸自己的脖子,转身看见铃铛在小赖手上,忙走过来:“多谢。”
第二天,这个年轻人就离开了。
不知是由于他无意提到的妻子,还是由于那个金色的破铃。
这天晚上有一队官兵来突击盘查窝藏在壮丁里的明朝奸细,最重要的标志就是——那个奸细身上带着个浅黄色的铃铛。
没有人搜查出来什么,那一队官兵也只好无功而返。
这么一件事,本身就不太爱管闲事的小赖也没想放在心上。他拿着自己的工钱,准备到城中找个媒人。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在媒婆手里的一沓画像中选中了一个偏胖脸颊红润的乡下姑娘。姑娘家对于男方的要求也和小赖自身条件七七八八差不离,亲事也差不多能定下来就差和双方父母见面了,小赖心里舒坦了许多,顺道去酒馆买了二两小酒回家。他途中路过一个桥洞,看见官府贴的悬赏告示,贴了有一段时间了,告示的边边角角都毛躁了不少,路人都当是个装饰物,没人停下来看。他凑过去打量了两眼,画像上一共是两个人,其中一个是个英姿飒爽的少年,翘起来的嘴角不知为何就让人想起了那个带着铃铛的年轻人。只是画像上的人更年轻、开朗,就算是与画者冰冷的黑墨笔锋,也能让旁观者看出画者想要表达的这个人的豪气和锋芒。画像上的人神采远胜那个年轻人,而且画上的人眉间没有刀疤。
小赖好奇,正想凑近了再仔细回忆对比一下两者之间的相似之处时,路边摆摊的母亲正教训自己的孩子:“让你再偷懒逃学,你再这样,下回就让沈老爷把你带走!”
立刻有旁人来劝架:“江空他娘,沈老爷别轻易叫。”
那个母亲气急了,拿着擀面杖梗着脖子喊:“这个败家子不要也罢,叫来了也好!”
“可别这么说,他画像可就贴在你们家旁边,万一真应验了。”
“应验就应验,有什么好怕的!”嘴硬完了,到底把自己家孩子领回家把门锁起来了,似乎这样就能隔绝自己一时之气下的诅咒。
沈老爷是这里流传了好些年的一个恶名。传说沈老爷年纪很小的时候,就屠杀两大门派共计三百余口。而且是当晚剿灭完了一派之后又连夜赶到另一派去屠杀。若是寻常恶人,杀了人之后总有个冷静缓冲时间,给自己这一次的所作所为找个合理的借口,让自己的良心过得去,然后拟定下一次的计划和时间。而沈老爷就超出了一个杀人狂的应有的规律,他在已经杀得一处遍地鲜血的时候,完全不用调理心绪或者编造合理自己行为的借口,直接毫不犹豫地再去行凶作恶。这样浓烈而又至死方休的如同机器般的杀意,让所有人都感觉脖子发凉。
小赖好奇地看向自己面前的悬赏告示,那告示上标明这两个人是明朝余孽,一个叫“甄言”——就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另一个是“沈秋鸿”——估计就是别人口中的“沈老爷”。
小赖无所谓的摇了摇头,就着手里的酒坛喝了一口新鲜的米酒,打算再买件新衣服去见自己未来的泰山和丈母娘。
作者闲话:
假意真言这一本书之前写的太烂了,作者自己都看不下去。奈何实在懒得删,我就重新开始写吧。这里是重新写的,才是真正的第一章,小伙伴们之前的章节可以不用看了。新的章节同时在其他网站上也在一并发表,笔名“十二霁”,就是masamone本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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