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2.回归金陵城

章节字数:3395  更新时间:16-12-06 22:11

背景颜色文字尺寸文字颜色鼠标双击滚屏 滚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窗外挂着菩提月,水中静植妙心莲。密室商讨要事,冥冥中自有安排。

    莲花的香气从外面的窗户透进这座封闭的密室。书生狠狠的吸了口香气。王府种植的莲花确实是要比外面的那些莲花不同。开花的季节,形态,香气都要不一样。

    “今天的事情,办的怎么样,没有留下什么把柄吧。”严正曦坐在首位上,看着以老九,和书生为首的两派人士。也就是老九一个人坐了一排,书生下面的位置是李鬼,小飞。小贺喜欢走不寻常路,她的位置在房梁上,或者在绳子,树上。

    “我亲眼看见陈雀父子被捕,被押往兵部,盗官银这种事情,看来这次大理寺是要易主了。兵部又是五皇子的地盘,他肯定会将陈家上上下下的人押入天牢,要么发配边疆,充军。女子应该会被卖入青楼等这种烟花柳巷之地。”老九说的时候眼睛习惯性的眯起,不知在打什么算盘。

    “便宜你了,你的花满楼又可以招纳一批新的女子进去,注入新的活力。”书生阴阳怪气的说道,手从桌子上拿过杯盏甩向老九。空气中响起一阵风动的声音。

    老九闭上眼睛,稳稳的抓住了杯盏。自然的喝了一口书生没有动的茶,然后拿过自己的茶杯喝了一口茶。看你咋地,让你扔,现在没得喝了吧,你就高兴了。老九在心里思忖道。

    “现在大理寺的位置空缺,应该让谁上去好呢?”老九一改之前的嬉闹状态,变得严肃起来。“我们费了这么大的劲,将陈雀拉下台,可不能白费了这个机会,太子的人不行,这不是白干了吗?七皇子那边也不行,我们精打细算的可不能便宜了他。”老九皱眉。严正曦忽然觉得老九确实是个适合管钱的人,做什么都不会让自己吃亏的主。

    书生也难得严肃起来,拖着下巴,不知想些什么。

    “看明天的情形如何,以后再说。现在唯一确定的是,这件事绝不能变成两个阵营相争的情形。父皇要是认定这是老五搞得鬼,我们就功亏一篑了。不仅不能砍断太子的臂膀,反而会让父皇觉得太子可伶,遭人陷害的。”严正曦站起来,在屋子里溜达了一圈。

    “那要怎么做呢?”众人看到他主子都站了起来,自己也不好意思坐着,也站了起来。视线刷刷的黏住在严正曦的身上。

    “孤大哥什么时候回来啊。七皇子的病都好了,还不回来,该不会是不回来了吧。”小贺的声音凭空传入众人的耳朵。书生找寻了一下她的身影,没有。抬头望去,小贺正端坐在一条绳子上呢。

    “孤剑回不回来,他都不会教你剑法的,你死了这条心吧。”书生带着不满的语气说道。小贺白了他一眼,没有说话。孤剑还真是这样的,小贺有点伤心了。

    “想个办法,让老五的谋士知道其中的利害。老五就不会进宫去落井下石了,父皇会把这件事看成单纯的盗窃宫银事件。”

    “属下这就去办。”四人一口同声的说道。

    “等一下。”严正曦叫住他们。老九走在前面,还差一步就要跨密室了,表情扭曲的转过来,不用他说,他也知道这位拿他装大方的主要说些什么了。可又不能不听。“老九,别忘了,要好好犒劳一下他们,起码去花满楼吃个饭,听个小曲什么的,最近有点不风平浪静,不要过来了。有什么事,向老九说也是一样的。”果然是这样。老九的脸上爬满了黑线。下次,再有下次,一定要快点溜走。。严正曦看着他们消失在屋檐上。

    “君看今年树上花,不是去年枝上朵。”我们以为花落了,还会再开。竟不知,花开了千百次,却不再是从前的花朵。一棵树的一生,如同人的一世。树是春繁秋萎,而人则是盛年一过,不可重来。

    逝去的人,再也没有机会陪伴在身边了。

    严正曦站在房门外,抬起头看着烟花盛开,看着它们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了,看着它们就这样经历了自己的一生。眼眶有些红了。

    “殿下,夜深了,该歇下了。”一名女子出现在他的身后,给他披了一件长衫。记忆中也有这样的人,可是那个人再也不会出现了。

    “回吧。”严正曦转过身子拉住女子的手慢慢的走回了房间。不远处的一颗树上,小贺看着他们牵手的样子,心里有点发闷。

    “此生必定冤能报,方表男儿大丈夫。”

    转眼间,八月过去了,九月来临了。平成帝今年的出行落了空,先碰上官银被盗不说,又加上皇子被人谋杀,现在盗官银的人还是他比较相信的人。是太子与老五两人争斗的牺牲品,还是真的是他盗取了官银,弄得他想不通,一个头两个大。纠结了一阵子,决定撒手不管。全权交由让大家都意想不到的人来办调查这件事。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四皇子严正曦成了这次调查的主要负责人,旁审的有带刀御前侍卫燕青,兵部侍郎胡卿,还有一位禁军统领。这意味着严正曦不管怎么做,都要得罪另一方。在这三人中都是干净的,严正曦不知他是有意这样安排还是无意。打一棒再给颗糖果吗?

    八月末,严正曦递上人证,物证,说明陈雀确实盗窃官银的主谋,他的儿子陈明,礼部尚书也参与其中,还把近几年陈雀所做的事情,如数家珍一样都说了出来,背后的,见不得人被昭然若揭。更令人震惊的是礼部尚书与多名青楼女子有染,强抢民女。谋害他们的家产或者是杀害她们的丈夫。

    皇帝听完四人的汇报,气的当场扔掉了折子,愤然离去。

    陈家上上下下几百号人全部被捕入天牢,与陈家有血缘关系的秋后问斩,婢女,管家……等这些人当中,男的被发配边疆,女的被卖人窑子,青楼等烟花柳巷。礼部尚书与陈家一同问斩。

    正直九月的天气,秋风迎面而来,落叶开始凋落,在前一天的树叶里面堆积着,发霉。空气中能明显的闻到树叶发霉的味道。

    孤剑骑着匹普通的嘛,在路上赶了一天的路。还差一天了,明天,就能回到陵了。孤剑说不出自己此时的感情,怀念金陵的日子还是不想再回到那座会吃人的金陵城。孤剑为了不必要的麻烦,也为了给自己一个思考的时间。自己一个人选择抄小路回金陵,走小路比走大路花的时间要多走一天。可是后面依然跟了条尾巴,这还是让他掐断了尾巴的缘故。

    临行前,严正曦让他安全护送七皇子回金陵。这件事情完成后,让他考虑清楚自己是否选择离开,浪迹天涯去追寻自己的侠客梦,还是就此卷入皇族的争斗中。他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侠客梦还是其他。

    孤剑望见前面有一座山丘,好像有人在上面扎寨的样子。看来是真正的遇上强盗了。

    忽山后坡一声鼓响,走出十几个强人,拦住去路。孤剑忙勒住马匹,林俊也勒住马匹,马车也适当的停下额,严成济因为是新学的骑马缘故,马有点不听使唤的往前冲去。林俊急得乱说些什么,孤剑伸出自己的剑拦住马的前面,严成济的马很听话的在剑柄后面停住。严成济向他投去一个感激的眼神。孤剑冷冷的转过头,当作没看见。

    强盗团团围住他们,向他们要买路钱。孤剑很自觉的后退了几步,顺带拉了下严成济一起后退,然后将林俊推了出去。他不是个爱惹事的主,后面还有位财主没出来呢,他也犯不着和人动手不是。

    林俊掏出几锭银子扔在地上,粗声粗气的说道。“够了吗?”这几个银子还是他一直私藏的,没有被严成济搜去,早知道还不如肥水不流外人田呢。心里面有些愤愤不平的。

    林俊没有在外面的世界混过,不懂外面的规矩。做事情容易按照自己的性子,再加上自己的主子是个皇子,谁敢对他不敬呢。于是遇到这样的情况,自己的脾气就上来了。孤剑看情况不妙,早已抱着剑飞上了一棵树,静静的旁观这眼前的情景。可是脑子依旧浮现过去的往事,好好想想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了。

    这样的行为,语气无疑是惹恼了这伙强盗。很快,他们就打了起来,林俊在打斗中撤了回来,围在马车旁边不让强盗靠近。严成济虽说没有练过什么正宗的武功,但从小也是跟随父亲练过的,自保还是不成问题的。

    林俊有些后悔了,自己为什么要带着主子跟在孤剑的后面走呢,抛弃了大部队不说,还遇上了强盗,关键是罪魁祸首还不帮忙。林俊幽怨的看了一眼在树上的孤剑,发现对方根本没有要出手帮忙的节奏,依旧在看着空中漂浮的白云蓝空。没办法,还是靠自己吧。

    渐渐的林俊有些招架不住了,不是他的武功不如这些人,而是对方人数太多了,还带着一个不能受伤的皇子,这叫他功夫也施展不出来。

    “兄弟们,这个人穿的这么好,身上肯定还藏着其他的好东西,来让我们将他拿下。”其中一个强盗指着刚从马车下来的七皇子说道。而他带的下属也很给面子,欢呼了几声。抛下严成济,全部向林俊所在的方向冲了过来。

    林俊已经都做好万分的准备迎敌的了。忽然,孤剑从树上跳了下来,一剑摸上了说话之人的脖子。准确的割中了脖子的大动脉。风带动孤剑的衣角翻飞,有些遗憾的嘀咕了一句,“吵死了,闭上嘴多好。”

    接着孤剑连杀了好几个没有眼力的强盗。“天下之路,安得汝买,想要钱财,胜得我手中的剑再说。”孤剑的气势长虹灌溉。

    一番厮杀,以孤剑的胜利结束。

    赶路的这个小插曲,让严成济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想要在这乱世中活命,跟着孤剑没错。也让孤剑明白了自己使命。大丈夫在世,当以忠义为先。

    

    作者闲话:

    多多收藏书籍

    搜索关注 连城读书 公众号,微信也能看小说!或下载 连城读书 APP,每天签到领福利。

标题:
内容:
评论可能包含泄露剧情的内容
* 长篇书评设有50字的最低字数要求。少于50字的评论将显示在小说的爽吧中。
* 长评的评分才计入本书的总点评分。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本站内容。
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我们拒绝任何反动、影射政治、黄色、暴力、破坏社会和谐的内容,读者如果发现相关内容,请举报,连城将立刻删除!
本站所收录作品、社区话题、书库评论及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果因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或者问题,连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