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野草  第四章 朔芳变奏

章节字数:8502  更新时间:09-04-11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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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乱的时代,也造就了混乱的人性。当血腥的恶臭弥漫到世界每一个角落,杀亲杀子、骨肉相残早已成为一种争权夺利的习惯。你没有谋略,不能存活,等待你的只能是绝望的深渊。不论是崇尚暴力的武将世家子弟,还是畅谈风雅的皇亲国戚,并无任何不同之处,只因在茫茫红尘中,他们都是过客。◆

    凌若杉睁大眼睛,凝视着邢震洲,他仍旧在纵声长笑,手里的折扇展得更开,也扇得更起劲。那瞬息万变的眼神,让人琢磨不透,这个人没有一丁点儿同邢震英相似的地方,眉宇间反倒透出一股凌厉的锐气,绝不是一张沉醉于风月的脸。

    “二公子好利的眼光,可这是否又代表着您昨天根本没去过艺伎院,而是披着迷惑众人的外衣,其实一直身藏在周围的灌木丛中?”尽管满怀着惊讶,她也很快恢复了镇静。

    邢震洲剑眉一横,冷笑道:“我姑且不论你接近我娘是无心还是有意,不过你现在是不是很想我带你回鹤平军营呢?你从一开始打的算盘不就是这个吗?看来我娘很疼惜你,可这并不代表我就会觉得你可怜,更不会因为你是女人而动摇了意志。瞧瞧你这是什么模样?你没有犯过任何错,偏要这样挖空心思向我乞求,或许我更应该相信爹说的话,你的确是个危险人物,尤其你还是一个让男人摸不着心思的女人。”

    “公子错了,像我这种额上生着灾星的女人,从出生开始就是犯了大错,挨骂受罚不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我且不论你是不是灾星,对于女人来说,这世界上有太多比男人生活得容易又舒坦的方式,就好像那些艺伎吧,只要弹弹琴、跳跳舞,最多陪宿一晚,她们就可能变成最幸福的女人。”

    “可是很遗憾,公子所说的那种幸福,小女全然无福享受,这应该是您见到我的那一刹那就已经察觉到的,不是吗?因此,您是否愿意大发善心,对我这个被悬挂在山崖上即将掉下去摔死的可怜人伸出援手,而不是把我当成一个女人?”

    “真有趣,但如果我现在就要追究你的冒犯之罪,一剑杀了你呢?”

    “您若是要杀小女,在见到小女那一刻,应该就已拔剑,断不会等到现在。再说,堂堂梵灵大领大人的二公子,要杀一个连家都归不得的山野女子,不是会被天下人耻笑?”

    凌若杉面无丝毫惧色,邢震洲不禁对这个少女开始有些另眼相看。或许,天底下根本没几个人敢正视这女子的容貌,因为那颗赤星,人们都害怕厄运降临在自己身上。然而,若是不对那赤星保持成见,她无疑是个漂亮的姑娘。她不适合涂脂抹粉,脸上的沧桑与风霜的痕迹却造就了几分干练,看似灵动而又深邃的眼眸,微挑的眉峰,即便是一抹素颜,也隐隐透着与众不同的韵味。

    邢震洲注视了她良久,才重新坐回石椅上,倒上半杯苦丁茶,浅尝了一口。“想加入梵灵军跟自己的故国打仗,我看你的仇恨已经在心里堆积成火山,只要大地发出轻微的震动,都会马上爆发吧。”

    “公子此言差矣,小女的怨气就算再重,也不足以和大人们的深沉相比。如今霓月公国皇帝在银桂国驾崩,他只有六个子女,其中五个都是公主,最小的皇子才十岁就继承皇位,难道此时不正是其余八个诸侯领国逐鹿天下的最好时机?早闻令尊自少年时便与金戈铁马打交道,莫非大人他就真不想在这乱世里分一杯羹?不,应该是一大杯羹才对。霜华已经抢先控制了归冕,下一个目标自然就是离他们最近的梵灵,战火不是很快就要点燃?”

    邢震洲忽然放下茶杯,“你不也说了吗?如今霜华控制了归冕,那梵灵已经占不到绝对优势,双方若是交战,又如何能一举得胜?”

    “只要派出一名身手和智慧都比一般人高超的探子,摸清霜华国内的虚实,便不排除很快就可针对敌方的弱点进攻。”

    “那么这个探子,就由你来做吧。”

    凌若杉大吃一惊,一股无名之火顿时心底升起,险些没喷出来。这邢震洲明知她和霜华国外务大臣凌秉秋有关系,竟然还叫她深入龙潭虎穴!要是计划失败,她不但没机会加入梵灵军,万一被凌若松知道,就算自己身手再好,遇到狡猾的狐狸也防不胜防。

    “不愿意吗?怕自己回去就掉了脑袋?所以我说你这女人还是别想着上战场,如果你想出人头地,我大可以看在我娘的面子上,给你一笔钱,不就能盖一栋瓦房了?”

    “如果那栋瓦房不是我自己挣钱买到的,你就算给我一座金山,我也不要。”

    “哦?那么我就换一种方式吧,告诉我你最痛恨那些人的名字,我可以把他们抓到你面前,随便你把他们踩得多惨。这样,那些家伙就永远不会再瞧不起你,说不定都争着要给你提鞋呢。”

    “公子真是会开玩笑,如果我是为了出气,那些人早就已经死掉了,甚至我对付他们的方法比您想到的还要毒辣。请您也别再一而再、再而三地对我说要给我什么好处,我现在明确告诉您,我答应您的要求。”她的声音异常坚定。

    “就这样答应了?该不会是中了我的激将法,说出了有欠考虑的话吧?”

    “不,公子请放心,三日之内,我定会启程前往霜华都城朔芳,做好我该做的事,先告辞了。”

    她说完话,风一般地离去,没有再回一次头。邢震洲撩着脑后被风吹动的发,仰望天空,深深吸了一口气,白色衣袂拂过石桌边缘,杯中未尽的茶水不觉已经凉了……

    霜华国都城朔芳,正飘着细雪,但大街小巷的行人并不比平日里稀少,即使是在晚上,城中的夜市依然没有一家客栈提早打烊。街道两旁,一间挨着一间的店铺,门前装饰用小松柏、杉树枝上都覆上一层晶莹的雪白,老板们不时从门里探出头,似乎时刻都在注意着那些和他们唱对台的商铺关门的时间会比自己早还是晚。姑娘们也走在路上,脸儿被冻得红扑扑的,却似乎还没想过要穿上厚厚的冬裙,偶尔与人擦身而过,都要亮出身上贵重的首饰,或让人看得眼红,或是自己看别人眼红。自霜华控制归冕后,好大喜功的大领齐一贤便下令大设宴席,要与民众普天同庆,朔芳自然更迎来了最热闹的日子。

    凌若松坐在茶几旁边,正与他新婚不久的妻子纪氏把酒言欢,自打他做上外务侍郎,前来巴结的达官贵族便纷纷要将自家千金嫁给他。纪氏的父亲是霜华中书令,地位比凌秉秋高一阶,财力亦比凌家雄厚,曾经还担任过齐一贤侄子齐淮信的恩师。这齐淮信的地位仅次于大领嫡子齐淮义,凌若松与纪氏联姻本是件喜事,可父亲凌秉秋始终对儿子这段婚姻心存顾忌,大概是因为成亲的方式是凌若松入赘纪家,让他颇是不快。

    “相公,你真的想清楚了吗?即使抛弃自己的家族,也在所不惜?”纪氏一边说着,一边伸出纤细的手指,拈起盘中的一瓣桔子,送到丈夫唇边。

    凌若松咬住桔瓣,伸手抚弄了一下妻子的粉脸,“娘子,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吗?识时务者为俊杰。虽然归冕现在由霜华控制,但大领大人毕竟年事已高,身体欠佳,尽管还和从前一样喜欢铺张,却也活不了几年了。而淮义公子还不到十八岁,生性虽然敦厚谦恭,可始终不如淮信公子那般深谋远虑啊。”

    “你说得倒容易,就算淮信公子再好,这侄子跟儿子不同就是不同,况且大领大人还没有归天呢。再说,支持淮义公子的大臣们中间,为首的就是你爹凌大人,我可不敢相信你为了要让淮信公子登上大领之位,会对付自己的父亲。”

    “是吗?娘子啊,看来你还是不够了解我,处于弱势的我们既然可以拥立淮信公子,又怎么会保持沉默?放心,太阳很快就会冲破黑夜的束缚,神光照耀在我们身上不过是迟早的事。”

    凌若松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伸指拈起一块桔皮,放到鼻边嗅了嗅,懒洋洋地叫下人来收拾果盘,顺带唤来一个心腹随从。

    “从辽渊来进宴的艺伎们都安顿好了吗?”

    “是的,大人,属下等已经把所有的艺伎都妥善安顿在驿馆,她们正在全力准备明晚的宴演。”

    “很好,明儿你再去替我传个口讯给各位大人和淮信公子,就说我感染风寒抱病在家,只能恳请淮信公子将那棵千年人参敬献给大领大人。”

    纪氏抬头望了丈夫一眼,嘴角轻轻向上撇了撇,“相公不去参加宴会,不会是怕你的魂儿给那些漂亮的辽渊艺伎勾走了吧?”

    凌若松笑而不答,吹熄了桌台上的烛火。屋里暗下去了,只隐约能听到纪氏欲求不满的娇嗔声,窗外的雪花纷纷飘落,透着清冷的气息。

    离大领府不到十里的城镇上,有一座装饰豪华的驿馆,正是齐一贤专为迎接外来参演的艺人所设。艺伎是霓月九国中特殊的女艺人,常受邀到各地进宴,尽管身份卑贱,却没有人了解她们的裙摆究竟装过多少白花花的银子。而九国中最崇尚艺术的辽渊,无疑是艺伎云集之地,其响亮的招牌几乎打到了霓月公国所有的城镇,连银桂国的皇宫也不例外。有的贵族甚至大言,此生能得见辽渊艺伎的才色双绝,就算死在她们怀里,也不会有半点悔意。

    宴演之夜很快就到了,艺伎们纷纷梳妆打扮完毕,跟着行首和前来迎接宾客的外务侍从们进了大领府。

    齐一贤早已在宴会厅中等待多时,艺伎们的才艺果然没让他失望,那些花一样漂亮的姑娘才一出现,没献艺就先把他和家臣们迷了个三魂丢掉两魂半。直到演完了半场,他才注意到众臣的形象,咳嗽着摸了摸自己那打了三道褶皱的肥下巴。

    “我说秉秋啊,今儿怎么没瞧见你儿子若松?”

    凌秉秋正要起身回话,对面座上的一个青年男子忽然抢先站了起来。那男子面如冠玉,丹凤眼,薄嘴唇,贵气之中又带了一丝狡黠。

    “淮信,爹在问凌大人话,你站起来做什么?”坐在身边的另一个身材偏矮、有些微胖的少年拉了拉他的衣袖。

    齐淮信根本没有答理那少年,从桌台下取出一个裹着红布的匣子,呈到叔父面前。“叔父大人,凌侍郎昨日派人给孩儿传了话,他是因为身染风寒抱恙在家,怕前来这里冲了喜气,才特意请求孩儿送来他的贺礼。您看,这棵是采自雪山顶上的千年人参,可以延年益寿,养精补元,保证您服用之后更加生龙活虎。”

    “你这是怎么跟我爹说话的?”旁边那少年实在有些受不了他的油腔滑调,皱起眉头。

    “淮义,你瞎嚷嚷什么?淮信不过在热闹的宴会上开开玩笑,值得你小题大做吗?”

    见齐一贤喝斥自己的儿子,齐淮信心头暗喜,连忙把自己的礼物也叫人搬了出来。齐一贤打开礼箱一看,两眼竟似看到稀世珍宝一般,放出光芒。“这不是大哥在雪山下珍藏了几十年的佳酿——雪中红梅吗?你居然把它给叔父弄来了?真是懂我的心啊!”

    齐淮信微笑着点点头:“叔父大人这话可折煞孩儿了,您知道我爹去得早,这坛用雪山梅树上的积雪化水所酿制的美酒也无缘和您分享,这一直是他老人家的遗憾。今天刚好是此酒珍藏四十年的日子,就由淮信代替先父敬上,还望您不要嫌弃才好。”

    “好!真好……”

    齐一贤品尝着美酒,仿佛想起了早逝的兄长,眼神中带着点遗憾,又转头望了望座下的齐淮义。比起自己的儿子,齐淮信固然要“懂事”太多,只可惜这侄儿终究还是和他差了一丝血缘。

    “淮信就此谢过叔父大人,相信先父在天有灵,一定会感到欣慰。今日是庆祝收复归冕的大喜日子,您别太过伤感,还是继续欣赏精彩的歌舞吧。”

    齐淮信低头行礼,走回了自己的座位。就见辽渊艺伎行首站出来,微笑道:“大人,接下来出场献艺的姑娘,是敝国的名伎弄月。但因为她容貌丑陋,只能以红纱遮面,不过她的表演定能让大人们耳目一新。”

    齐一贤饶有兴趣地捋了一下胡须,“容貌丑陋却身怀绝艺么?那我倒真要见识一下,还不快快请她出来?”

    行首点点头,敲响了手中的竹梆,一个身穿金色罗裙、面罩红纱的姑娘闻声飘然而至,莲步轻盈、袅袅婷婷,尽管看不见她的面容,但凭这婀娜的身姿,就吸引了众人的目光。有的大臣甚至张大嘴巴站了起来,仿佛眼珠都要掉到那姑娘身上。这个弄月姑娘身上还透着一阵幽幽的桂花香,走过来敬酒之际,惹得那些色迷迷的家伙像狗一样伸着鼻子乱嗅,一个个终于原形毕露,什么风度全抛到了九霄云外。

    而就在那些人伸手想要一亲芳泽的时候,她突然飞身跃起,双袖一抖,原来她的外袖中还藏着七彩流云水袖,随着乐声,翩翩起舞。与之前那些舞伎的舞蹈不同,这姑娘的舞中不仅存在着女性的娇柔妩媚,还蕴藏着刚劲之力。她越舞越快,整个人仿佛都变成了一团金色的云朵,在一圈彩虹间旋转,看得人们眼花缭乱,飘飘欲仙。

    “想不到世间竟有如此绝妙之舞!白行首,贵国这位弄月姑娘可真是让我们大开眼界啊!”齐一贤不停地拍手称绝,迅速叫人打赏辽渊来的行首。

    美妙的舞蹈终于结束,弄月缓步上前,向齐一贤盈盈下拜,低声道:“弄月拙艺,让大领大人和诸位爷见笑了。”

    众人齐声鼓掌赞叹,只有凌秉秋一时忘记了附和。听那弄月的说话声,他心头猛然一震,这声音听来怎么有点熟悉呢?

    “起来起来,我要好好赏赐你,来人——”

    齐一贤走下宝座,扶起弄月,正要派人重赏,心口突然涌上一阵剧痛,身体顿时摇晃起来。旁边的侍从以为他是饮酒过量,连忙上前搀扶,谁知不一会儿工夫,他的眼耳口鼻竟然流出血来,在场所有的文臣武将都大惊失色,齐声呼喊着:“大领大人!”

    “爹!您怎么了?你们还愣着做什么?快让医官来看看啊!”齐淮义冲上前来扶住父亲的身体,掏出手帕擦着他脸上的血。不料齐一贤张着口,话音已经模糊不清,嘴唇越来越苍白,脸上的肌肉也开始剧烈地抽动。他倒在儿子怀中,几乎是用最后的力量要去抚上儿子的脸,四肢却忽然僵直,就此气绝身亡。

    “公子,大领大人已经去了,看样子是身中剧毒而死的……”弄月似乎看出了端倪,轻轻凑到齐淮义耳边道。

    “什么?”齐淮义猛然想起之前自己的堂兄齐淮信给父亲送上美酒,心中顿时火起,转身扯住齐淮信的衣领,拔出腰间的匕首就朝他胸膛刺去。

    谁知齐淮信眼疾手快,右掌一横,还没等对方的匕首刺过来,一掌劈在齐淮义手腕上,匕首顿时掉落在地。他突然摔碎手里的酒杯,破口大骂起来:“齐淮义,你好大的胆子,为了坐上大领的位置,不仅毒害自己的父亲,还要杀死我这个堂兄!”

    他这一喊可不妙,众臣像是被砸破巢穴的马蜂,一拥而上,瞬间就把宴会场围了个水泄不通。几个武将如几座大山般挡在齐淮信身前,齐淮义哪里还近得了他身?更令他没想到的是,那家伙居然还反咬一口!

    “呸!我爹明明就是喝了你齐淮信献上的酒才会中毒身亡,你倒反过来栽赃嫁祸于我?六合,你现在就当着众位大臣和宾客的面,拿银簪验那坛酒,看看究竟是谁在血口喷人!”

    身旁的侍从得令,取出一支银簪,走到桌台前插入还剩着半杯酒水的金盏中。谁料拔出银簪一看,簪子仍然银白透亮。齐淮信双眉一蹙,叫人迅速上前夺下堂弟手中的绢帕,在簪上一擦,簪子突然变作了深黑色!

    “好个齐淮义,居然能想到这种阴毒的方法,在手绢上下毒杀父谋反,天公岂可容你?来人!将这穷凶极恶之徒给我拿下!”

    “你才是穷凶极恶之徒!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假装对我爹恭恭敬敬,其实早就觊觎大领之位!凌若松为什么没出席宴会?他恐怕也是你策动谋反的爪牙之一吧,罪该当诛的是你们这群狼狈为奸的家伙!只是我万万想不到,自己竟然会先一步被你们这群乱臣贼子栽赃陷害!”

    转眼之间,整个宴会就被掀得一塌糊涂,很快就有人被刀砍枪刺,哀号着倒在了地上。艺伎、侍从和文官们吓得魂飞魄散,纷纷往外逃窜,但殊不知外面刀枪相迎的官兵比场内更多出了数倍。而自始至终陪在齐淮义身边的大臣只有凌秉秋和两名武将,以及一群近侍,大领府的里里外外,十有八九都已被齐淮信收买,他早已全盘部署,要这里成为齐淮义的葬身之地。

    “公子快走!这里由我们掩护!”

    齐淮义看着他的手下一个接一个倒在血泊中,却似乎迈不开大步,浑身好像麻木了一般,使不出力气。如果那些为自己拼命的人数众多,又都是强者,他也许会重新抓起一把刀或一杆长枪,和他们一起拼死迎敌。可是,更多的人支持的是齐淮信,并非他这个“正主”,眼前的惨剧不是幻觉,更不是一场恶梦。

    “公子,您还愣着干什么呀?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走啊!”有人在后死命地推了他一把,他才回过神,连忙朝外疾奔而去。那人正是凌秉秋,完全不懂武艺的老大臣,此刻竟紧紧握着一柄长刀,不顾一切挡在了他身前!

    “凌大人,对不起……”齐淮义咬着牙关,不敢回眸再看,可就在他刚要跑出门的那一瞬间,胸前突然传来一阵椎心的疼痛。

    一把匕首已然不偏不倚刺中心脏的位置,猛力拔出的当下,四溅的鲜血落上了他的脸颊。他倒下了,倒在那个还没来得及看清容貌的人面前,绝望地睁着一只眼睛,另一只眼却紧闭着。他非常清楚自己这样一死,霜华立马就会变成齐淮信的天下,可是他的头脑已经开始发昏,尽管带着极度的不甘,却不得不屈服在一柄小小的匕首下面。庭院中的梅花被狂风吹落,掉在他的脸上、身上,到底是梅还是雪,他分辨不清,纯净的白色早被染成了血红……

    “公子!”凌秉秋惊叫着,扑到齐淮义身上,猛然抬头,原来那杀死齐淮义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儿子凌若松!

    “好一个逆子,你竟然和齐淮信勾结谋反,杀死大领大人和淮义公子!”

    凌若松收起匕首,冷笑道:“爹,您一世聪明,如今为何却糊涂了?淮信公子才是身怀雄才大略的明主,他早已决定将妹妹淮礼郡主嫁给梵灵大领的公子,在控制归冕之后,又能牵制住梵灵,天下不就在囊中了么?我劝您还是考虑考虑,投靠淮信公子吧,公子最爱惜人才,爹只要向他发誓效忠,您仍然是外务大臣。”

    “呸!枉我凌家世代忠良,没想到竟出了你这个丧尽天良的畜生!梵灵不久前才派过使节前来,分明是想和我国开战,为保国土,壮士战死又何妨?可齐淮信通番卖国,不问民意,竟与敌国和亲,甘愿屈居人下,难道这就叫宏图大志?你要跟着他你自己去,我凌秉秋就算血溅当场,也不向那个人低头!”

    凌秉秋一个耳光打在儿子脸上,竟将凌若松打得踉踉跄跄后退了几步。他猛地拔出一个士兵腰间的佩刀,就要自刎,一个人影却突然飞掠而来,将他拦腰抱住。那人举剑朝周围一撩,剑势如虹,劲风排山倒海般扑来,逼得士兵们连连散开。凌若松也吓出一身汗水,好半天才喊道:“你们还杵在这儿?还不快给我追!”

    当凌秉秋回过神,已被那神秘人带到郊外的树林中,藏进了一个隐蔽的洞穴。

    “这位英雄……你不就是……之前宴会上献艺的弄月姑娘?”

    那少女点了点头,忽然握住他瘦削的手,脸上的纱巾悄然落地,秋水般的眼眸中,闪动着晶莹的泪光。半晌,她才用哽咽的声音唤了一声:“爹……”

    “杉儿?你……真的是杉儿?”

    凌秉秋伸手抚上女儿的脸,触到滚烫的泪水,突然将手缩了回来。

    “不,我早已经和你脱离父女关系,你……你为何还要回来?又为何要救我?你走,你马上走!”

    凌若杉咬着下唇,强忍住眼底的泪,“我知道从我出生那天起,就注定无法得到爹的疼爱。可即使我抛弃了生养我的故乡,抛弃了姓氏,您却始终都是我爹。不管您愿不愿意,我也会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先安顿好您的生活。”

    凌秉秋心头一热,已然老泪纵横。“老天爷,你果真跟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儿子背叛了家族,我沦落到这步田地,偏偏受了女儿的恩惠……”

    “爹,跟我走吧,我们父女俩一起离开这个乱世,好不好?”

    “你说什么?你从前不是这样甘于淡泊的人,告诉我,你假扮艺伎来到朔芳,究竟有什么目的?”凌秉秋敏锐的直觉告诉他,女儿这次回来的原因恐怕并不简单。

    “我……被骗了。”

    她沉默了半晌,才将自己去到梵灵从军不成、巧遇方夫人以及对邢震洲的承诺一五一十告诉了父亲。

    “您从前说得没错,我的确是很天真,只会一意孤行,尽管我跟着师傅那么多年,仍然不能以平常心看待每一件事。我贸然赌上自己的性命来到朔芳,却没想到梵灵早就有先下手为强的打算,而齐淮信就是他们的一颗棋子。齐淮信也的确很聪明,在九国列强的乱世中,他能提早避免战争,用看起来窝囊实际却高明的和亲力求睦邻友好,和梵灵一个鼻孔出气,不惜一切也要存活。当然,为了对抗西面和南面的大国,梵灵、霜华暂时摒弃争斗,转变为结盟的局面,是更有利的途径。即使两国之后的关系会决裂,他们最初的目标也已经达成,而我再不想作为棋子,卷入这些人无聊的争斗中了。”

    凌秉秋含着泪,将满是皱纹的手搭上女儿的肩膀,“你现在能明白这个道理,爹很欣慰,可是时局已无法改变了,不是吗?虽然自你童年时起,我就一直对你冷冷淡淡,但试问一个父亲又如何不了解自己子女的性情?我想让你哥哥走上正途,但他终究还是踏入了魔道,你又何必强迫自己掩埋内心的欲望,非要和我这个老人一同归隐田园?”

    “爹,我……”

    “杉儿,你天性倔强反叛,即便你能勉强自己陪爹过几天安乐日子,可终究还是会厌烦的……你就朝着你选择的路,坚定地走下去吧,爹答应你,从今天起,你无论做什么,爹都不会怪你,永远也不会……”

    凌秉秋的身体忽然软软地垂了下来,唇边渗出一缕鲜血。凌若杉猛然低头,才发现父亲左胸插着一根银簪,已是奄奄一息,她抱住父亲的身躯,两眼发直。父亲的神情竟是那样平静,嘴唇轻轻颤抖着,洞中火折子的光辉本就微弱,老人却半闭着双目,像是还嫌它太亮。

    “为什么您还是要这样?您以为您在我面前自尽,就能偿还您从前对我的冷漠吗?如果您想重新认回我这个女儿,就应该好好活着,把您的爱分一点给我,才算对得起我,您听清楚了吗?”

    “孩子,爹还不清曾经欠下你和你娘的债,因为我不仅是你的父亲……也是霜华国的臣子,你难道忘记了吗?”

    凌秉秋吃力地抬起头,望着洞外,似乎看到了一片凌乱的朔芳城。

    “大领大人和淮义公子……都去了,我又有何面目去见我凌家为国尽忠的历代祖先?山河……依旧在,纠缠未消,国……已……倾……”

    凌若杉的双手麻木了,几乎扶不动父亲的身体,老人的脸色渐渐变作无力的苍白,失去了最后的血色,手腕垂落,双眼静静地合上了。死,亦在霜华的国土之上,忠诚,这就是父亲一直长存于心的那份忠诚吗?失去了国主,失去了信仰,他情愿像被狂风吹落的梅花一样化作泥土,也要埋骨于故国,永不离弃。

    “爹……爹……”她捧起父亲的头,将脸颊紧紧贴在凌秉秋脸上,一次,再一次,像孩子一样唤着父亲,孤独而无助。良久,她才放开了父亲的身躯,双手抓住地上丛生的野草,但始终无法将它们连根拔起。手指被乱草割破了,偶尔从洞口飘进几片雪花,凝结了泪,脚下的泥土和草叶却已被染上靛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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