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  弃儿(三)辰旭

章节字数:2757  更新时间:10-10-20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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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只属于男孩子的聚会,聚会的地点是学校后面一座僻静小山的山顶。齐易第一次参加这个聚会,觉得这里所有人都是渣滓。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聚会。男孩们的年龄从14岁到19岁不等,却都像成年人那样谈论女人、社会和金钱,话语间还夹杂着很多不堪入耳的词语。他们聚会的内容是喝酒、抽烟、赌博。

    齐易是被同桌晓田硬拉来的,他告诉齐易这里是男孩们无拘无束的“天堂”。然而一来到这里齐易就后悔了,他觉得跟他们在一起简直就是在浪费时间,他鄙视他们。所以他没有参与男孩们的谈话,也不和他们一起抽烟喝酒打牌。他只是孤傲地站在一旁,听着mp3,等晓田一起回去。有几个年长的男孩看他不顺眼,便故意找碴儿。他们想以借的名义抢去齐易的mp3,遭到了他坚决的拒绝。他们继续缠着他,双方逐渐由口角变成推打。看到这边好像要打起来的样子,其他的男孩们个个跃跃欲试想要掺合进来,不到几分钟时间几乎所有人都围在了齐易周围,眼看齐易就要成为群殴的对象了。

    这时有人喊了一句“住手”。这是一个很有分量的人说的很有分量的一句话。男孩们虽然很扫兴,但也不得不各自散去,到一边继续喝酒抽烟打牌。说这句话的人是这里的大哥——辰旭。辰旭今年十九岁,在附近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大学读书。不知怎的,辰旭好像很喜欢不合群的齐易,但齐易一点儿也不喜欢他。他觉得辰旭跟这里所有的人一样,都是渣滓。

    齐易很鄙视辰旭的聚会和参加这个聚会的所有人,因此他原本打算以后再也不参加的,然而辰旭的一句话却如磁石般吸引了他,让他以为找到了知己,心甘情愿地每周必到。

    那天傍晚,大家都已经喝了很多酒,有些醉了,辰旭也不例外。在即将散会的时候,辰旭突然用很洪亮的声音说了一句:“我他妈就是一个没人要的杂种,我都不知道我爹妈是哪两个王八蛋,死在哪了!”

    齐易的心猛地一紧,他看向那个高大的身躯——此时辰旭的脸红红的,正举着一瓶啤酒站在一块岩石上。很明显他已经喝醉了,接下来的话脏字连篇,毫无逻辑,几乎无法听懂。然而此时,齐易却突然觉得他们很亲近。

    一周后,齐易第二次参加辰旭的聚会。那天发生了一件让他终生难忘的事,也让他遇到了一个终生难忘的人。

    吃过午饭后,齐易信步走向那座小山。快到山脚下时,一个穿红色T恤的女孩挡住了他的去路。她大约一米七的个子,身材匀称,长得很漂亮。

    “请问你是要去参加辰旭的聚会吗?”她说话时略带南方口音。

    齐易打量着她,并没有回答。

    “我是他的女朋友,我想见他,你带我去吧。”女孩用恳求的眼神看着他。

    他看着她的眼睛,突然想到梦中颜的眼睛。他觉得她们很像。他突然有一种渴望,希望她就是颜,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两人共同分担痛苦分享快乐,谁也不再孤单。

    “好。”他说。虽然他知道带女人上山是辰旭明令禁止的,可是他还是很干脆地答应了她。

    他选了一条比较好走的山路带她上山。快到山顶时,山路上只有他们两人,女孩的脚步有些犹豫了。可是齐易并没有放慢步伐,他只是简单地说了一句“快到了”,女孩略微加快了脚步。

    到达山顶后,齐易把那女孩带到了辰旭面前。辰旭见到她后非常生气,他让她“滚”,并说齐易破坏了规矩,禁止他再参加聚会。作为惩罚,他还让几个男孩打了齐易。男孩们下手很重。他们平时喜欢和街头巷尾的不良少年混在一起,或多或少沾染了他们的习气,也见过他们殴打别人的场景,不见血是不会收手的。于是那天齐易被打得很惨,最终他把午饭全部吐了出来,胳膊还被不知什么划伤了,血流不止。

    女孩第一次见到这种场景,吓得哭了出来。她不断大喊“别打了别打了……”,却不敢靠近。最后辰旭制止了那群男孩,放走了她和齐易。

    下山的时候齐易走路有些不稳,女孩想搀扶他,被他拒绝了。他让她先走,但她并没有离开,一直低着头跟在他身后。到达山脚后,齐易决定休息一下再回家,于是坐在了路边的一块石头上。她坐在了他身边。

    “对不起,是我害你被打的。”她说,“我叫思思,今年高二。你叫什么,在哪里上学?”

    齐易没有说话。

    “我是他的前女友,昨天他把我甩了。我不甘心,所以才来找他的。早知道这样我就不来了,不值得,还连累你被打。没想到他是这种人,我看错人了。”思思说。

    “我也是。”齐易抬头对她微笑了一下,正好看到她也在笑,于是两人笑得更厉害了,思思都笑出了泪水,很多很多的泪水。

    “我本来就不应该和他交往,这是我爸妈明令禁止的。可是他们越不让我做什么,我就越想做什么。我一直都是这样,并不是因为我叛逆,我只是想让他们多关心我一下。如果不这样,我会觉得自己丝毫没有存在感。你是不是觉得我有神精病啊,怎么这种表情?”思思笑着说。

    “没有,只是不太理解。”齐易说,但并没有笑。

    “不理解就算了,我也不好解释。反正因为这个原因,我选择了辰旭作为男朋友——他在大学里是有名的痞子。后来班主任知道后找我谈话,还叫了家长。我应该很难过很羞愧才对,可是我根本不这样想,相反我觉得很高兴,因为我爸妈终于骂我了,终于每天晚上不工作到那么晚了,终于经常找我聊天了……”她又笑了,但是笑得很凄楚,眼角还挂着泪。

    “跟辰旭交往久了,我也知道了他的身世——他会把这件事告诉他的每一个女朋友,还有他的弟兄们。他家在黑龙江的一个小乡村,村名我忘了。他妈生了三个女儿,却没有儿子。一个春天的早晨,他爸出门种地时意外地发现了他——一个被遗弃的男婴,于是就收养了他。开始他并不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还以为是他爸妈亲生的。五六岁的时候,有一次他与邻居家的孩子打架,那孩子骂他是野种,并把从自己父母那里听来的故事告诉了他。他回家质问父母自己的身世,但他们并不承认收养这回事。起初他相信父母的话,不断反驳那些关于收养的说法,可是后来这样说的人多了,也就没有质问和反驳的必要了——事实就是事实,大家都很清楚真相是什么。有一次他对我说这件事对他的造成了很大的心理负担,以至于中学时总是自暴自弃,没有好好学习,才导致高考失利来到这所破烂大学读书。听完他的故事,我很同情他,但是我错把同情当成了喜欢。”

    她顿了一下,又说,“其实我并不喜欢辰旭,而且从很早以前我就有些看不起他了。他的养父母并不富裕,可是他每月都向他们要很多钱。他给我买过很多很贵的东西,我都没要,现在我觉得那些东西很恶心。他在这里大手大脚花钱,却从不考虑父母挣钱的艰辛。不过有时我想也许他早就考虑过了,但还是故意这样做——他其实是在报复,却选错了仇人——他把对自己亲生父母的恨都报复在了养父母身上。”说着,她轻轻叹了口气:“像他这种人,有什么好的,被我喜欢应该是他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可是他竟然甩了我!这是我最不能接受的。我不甘心。我觉得我被伤害了,我很没有自尊。我很想再回到他身边,然后痛痛快快地把他甩了。”她最后一句话说得咬牙切齿。

    “他不配。”齐易看着她灵动的大眼睛,轻轻地说。

    听了他的话,思思好像突然醒悟过来似的,吃惊地看着眼前这个有一双深黑色眸子的少年,解脱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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