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明月庵2

章節字數:3075  更新時間:17-05-30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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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第二天早飯以後,包縣令派張龍再去一趟百花山下的鹿峪村,給了他五兩銀子交與度厄。名義上是去送資助她師父的安葬費,實際上,有三項任務。一是多方打聽束恒有沒有仇人;二是在尼庵前後左右的鄰舍各家,走走串串,察看有什麼可疑之人;三是緊緊盯著年輕尼姑的行蹤,看她同什麼人有異常的接觸。這三項任務,難就難在都要暗中悄悄地進行,時時刻刻也別忘了,還要給人以“此案不再追查”的印象。

    張龍走後,包拯叫上書童包興陪著往東大街去了。昨日聽鹿峪村的保正說,度厄的俗家姓何,好像是住在縣城東門一帶。包縣令估計此人一定容易尋找,因為他女兒出家做尼姑,這等於是一非常明顯的招幌或標誌。果然一問東大街保正,立即便找到了。

    何大勇,今年還不到五十,竟癱瘓在床了。他住在東城根兒北巷盡頭的一所小院裏。東大街保正、東門的裏正,一起陪縣太爺來的。在路上,保正見縣令一身便裝,便問:“跟他怎麼引見呢?”包拯想了想,說:“不妨就提我的真實身份好了。”到了門口,包拯不禁心裏一動。因為他原來想象的,度厄俗家一定十分貧困,才舍得讓女兒身入空門。可如今一看這門樓院牆,雖然還夠不上是富庶大戶,總也可算是小康人家了。進門來,見北屋四間、西屋兩間,俱是灰瓦青磚,看來蓋起來不過三年。院子不大,可收拾得幹幹淨淨、整整齊齊!這同包拯原來想象的何大勇癱瘓在床、家裏必定又髒又亂,更是相差甚遠。一名十三四歲的小廝領他們進了北屋,裏麵是兩明兩暗,兩邊各有一套間,當中兩間通著。東首靠窗處,磚砌一炕,平日裏,何大勇就倚著被垛,半坐半躺在上麵。引見、致禮、三人入坐。小廝上茶以後,包興叫他一同到院中玩去了。何大勇從這三人一進屋,就兩眼直勾勾地盯著他們的麵色、神情,心裏犯起嘀咕,到這時,再也憋不住了,徑直問道:“縣太爺上承州府,下管十來萬黎民百姓,該是日夜操勞,不會有閑工夫來我這兒串門兒的,一定有什麼事兒吧?(見縣令嚴肅地點了點頭)啊?是不是我女兒她,她出事了?”

    包拯說:“你怎麼會突然想到這上頭來了?”

    “我家就這麼兩個人,我癱在炕上,連屋也出不去,能出什麼事兒?要出事兒隻有她唄?”何大勇不知是恐怖,還是著急,嘴唇、雙手哆嗦起來,帶著哭音地說:“好老爺,你快告訴我吧,是不是……”

    “你不用著急,你女兒好好的,什麼事也沒有。”

    “謝天謝地!”何大勇抱拳向上一揖,然後說:“昨兒她本來是要回去的,我怕天晚了,路上遇上歹人怎麼辦?唉,我隻有這麼一個閨女,雖然出家為尼了,還是時時刻刻為她操心啊!”

    包拯問道:“家裏也不缺吃穿,你又臥病在床,需人照顧,為什麼要讓獨生女兒投身空門呢?”

    “這,這……瞎!當初她娘生她,得了月子病。名醫秘方、民間偏方,不知吃了多少劑,病反而越來越重。我到觀音庵許了願,敬請菩薩保佑,甘願女兒長大了,皈依佛門。可她娘的命也沒能保住……閨女大了,想到還願,我哪裏舍得啊!拖著吧,拖著拖著,神仙降罪懲罰了,讓我癱在了床上,沒法子,隻好讓女兒出家當了尼姑。”

    “噢,你這病有幾年了?”

    “三四年了吧,連炕也下不了。要不,我一個人,不老不小的,幹麼還雇個小做活兒的呀?”

    包公覺得他這話裏有不夠真實的成分。因為在他炕沿兒角上,明明有一幹淨鋥亮的拐杖,這表明他能夠下炕走動,這本是細微小事,可為什麼要說謊,兩次強調他下不了炕、出不了屋呢?但是,包拯並未捅破這一點,而是裝作環視了一下屋中擺設,隨便地問起他原先做什麼營生?

    何大勇說:“我呀,在京城開封給一位財主老爺當管家,整整十年喲!主人姓王,開了一個綢緞皮貨莊,著實不小哩!”

    包拯呷了一門茶,不經意地說:“噢,那綢緞莊叫什麼字號?”

    “這、這、這……看我這腦子!叫啥字號,一時還真想不起來了。”

    保正插言道:“看你這人,當了十年管家,連主人的店鋪字號,都記不得了?!”

    “您老有所不知,我是他宅裏的管家,十年當中去他商號不過兩三次。”

    “噢,這麼說,那商號離他住宅很遠啊!”包拯接下去說:“那麼大的店鋪,一定開在熱鬧地方是吧?”

    何大勇答應著:“啊啊,就在大相國寺一帶,他住家在富貴巷裏邊。”

    五年前,包拯禮闈應試,在京城住了一個多月,知道富貴巷那一帶都是深宅大院、亭台樓閣,住著高官顯宦和巨商富豪,這倒不假;可是相國寺附近,並沒有這麼一家大綢緞莊呀?原來他當時圖清靜、利於溫習功課,就借住在大相國寺裏,晚飯後短不了出來走走,對那一帶是頗為熟悉的了。然而,包拯對此也不再盤問下去,而是順口問道:“那你後來為什麼不幹了呢?”

    “不是我不幹了,是他們那生意越來越不景氣,終於關張歇業,把房子賣掉,回山東老家去了。我也就帶著閨女回來,葉落歸根嘛!”

    “咱城裏不是也有座尼姑庵嗎,你為什麼非把閨女送到百花山的明月庵去呢?回來照看照看你,也不方便。”

    “瞎,我那閨女從小嬌寵慣了,脾氣又倔又強,怕她跟師兄弟們相處不來。那明月庵,不是除了她師父之外,再沒有別人了嘛!”

    包拯劈頭問道:“哎,你從什麼時候認識她師父束恒的?”

    “啊啊,這、這怎麼說呢?”何大勇尷尬地笑了笑,講道:“說不認識吧,我同她見過兩次麵;說認識吧,我除了知道她是明月庵的住持之外,什麼也不知道。是這麼回事兒,你老聽我念道念道……”說罷,呷了一口茶水。

    ——包拯感覺對方不能立即回答所問,故意講這些空洞無物的話,乘此時間來編排下麵的答複。

    何大勇放下茶碗,說:“有一天她在門口化緣,我招呼她進來,把我當初如何許願,今日怎樣受到神仙責罰,問她能否收我閨女為徒等等講了一遍。她想了想,說這可是一件大事,你再認真考慮考慮,你們父女也得好好地商量商量,我回去也琢磨琢磨。過些天,我再來,到時再做決定。大約有半個月吧,她又來了。我已經同閨女商量好,就由她領走了。”

    “以前不認識?以後再沒見過?”

    何大勇默默地搖了搖頭,似是富有傷感似的說:“怎麼見?她沒來,我也去不了。”

    包拯低沉地說:“以後,你也見不到她了。我今天來,就是為了這位束恒師父的事兒,她已於昨日夜裏被人殺害了。”

    “啊!”何大勇身子往前一傾,雙手杵炕,半跪起來,顫聲地問:“什麼,你老說什麼?”

    “昨夜,有歹徒進入明月庵,大約是欲對束恒強行無禮,束恒不從,被歹徒活活掐死。”

    隻見何大勇兩眼瞪圓、嘴巴大張,一動不動,傻了一般,眼眶裏竟然滾起了淚花。他自己似是也感到了失態,急忙縮身坐好,轉過臉去,對著窗外。

    四人從何家出來,同保正二人分手以後,包拯問包興在小廝那兒都打聽出什麼來?

    “你也沒分派我這個差事呀!”包興歪著小腦袋調皮地笑了,接著便嘀哩嘟嚕地講起來,直到縣衙大門口,才算講完。

    下午,包拯都在忙別的事情,無暇顧及此案,直到吃完晚飯,放下筷子,午前走訪何家的情景,才重新映到眼前來。他覺得何大勇講的那些話,細致推敲,有許多不合理處。女兒剛出滿月,妻子就去世了,一把屎一把尿把孩子拉扯大,那種深厚的親情,自是不言而喻,怎會撕心挖肝地讓獨生女兒離開膝下去做尼姑呢?許的那個願,完全可以不還,因為菩薩並沒有顯靈,保住妻子命呀!最令人懷疑的,是他同束恒的關係。他對女兒的關切之情,顯而易見,竟能讓一名素不相識的尼姑帶走?憑什麼那樣信任?有些遊覽之地的尼姑庵,常常是變相的妓院。在外闖蕩閱曆了十多年的何大勇對此總該有所耳聞吧?不怕閨女走入歧途?

    另外,束恒收徒,也很蹊蹺。她性喜風月,庵中隻她一人,豈不便於招蜂引蝶?就算她年齡略大了一些,當時也不過三十六七歲而已。不是有些嘴損的人形容蕩婦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嗎,收下這個徒兒該多礙手礙腳?如果不與徒兒家長有著非同尋常的關係,她能作這樣的犧牲嗎?!

    且不論這些,單是從何大勇聽到束恒噩耗後,那種痛苦、悲傷的神態來看,他二人之間的深情厚誼,已經一目了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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