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2953 更新時間:17-07-04 10:00
此人真名秦兆中,他父親就是前麵包拯提到的秦玉昆。
秦玉昆家住離縣城三四十裏的一個大鎮上,自幼好交朋友,喜愛拳棒,家產變賣得差不多了,就到州裏的鎮兵中當了一名陪戎副尉(從九品,最低一級的武官),因為同上司多有不合,沒幾年,賭氣辭了職,攜妻女以及尚在繈褓中的兒子(即秦兆中),回鄉閑居了。一晃又是幾年,在給兒子過六歲生日的第二天,他去給一朋友助拳,在毆鬥中將對方一人打死了。當時包拯是該縣的知縣,左右兩名縣丞,一名尚世昌,主管治安、刑獄,一名叢友仁,主管文案倉廩。此案原由尚世昌經辦,最後經包拯判決,秦玉昆流放滄州,十二年苦役。當時,眾人對此有些議論,有的說判輕了,有的說刑重了。議論傳到包拯耳中的時候,府裏已經核準批複,沒過兩天,就起解登程了。秦妻是外鄉人,在本地舉目無親,加上夫妻情重,甘願攜子女隨行。風餐露宿,走了三十三天,隻剩下半天路程便可到了。哪知天降大雨,秦玉昆身上本來就有內傷,加上風寒,竟拋下愛妻嬌女幼兒,一命嗚呼了!
秦妻人生地不熟,帶著六歲的兒子、十二歲的女兒,那日子過得艱難,可想而知。這女人出自“忠厚傳家久,詩書繼世長”的門第,知書達禮,嚴格教導子女,除尊夫遺囑繼續練武之外,她自己還教他們習文。對他們的品德方麵也注意言傳身教,諄諄訓喻不倦。有一年秋天,小兆中在地裏揀了一天的柴禾,傍晚回來時母親發現背筐裏有三塊白薯,問出是偷來的,揚手便打了孩子兩記耳光,立刻逼著給人家送了回去。冬日夜長,沒錢買燈油,躺在炕上除了背誦詩文,母親便給倆孩子講述他們的父親,講他如何公正廉潔、剛直不阿,講他如何以誠待人、濟困扶危,等等。既然這麼好,為什麼落得如此下場呢?隻能得出一條結論了,那就是冤枉。就是官府斷案不公,準是受了對方賄賂。每當這時候,女兒總要同母親爭辯幾句,說她常聽鄰裏稱道,知縣包大人為官清正,怎麼會如此行事呢?再說,父親將人打死,本當抵命,有人還說判得輕呢!母親的理由更為充足,說是雙方毆鬥,失手傷人斃命,最多八年苦役,這是上有朝廷律條的,何況你父親也受了傷呢。女兒說她聽人講,父親不是失手傷人,而是……每到此時,母親便嗬斥道:“不準胡說!那時候,你才十一歲,懂得什麼!”
女兒名叫秦兆環,十八歲那年嫁到青縣北邊的唐官屯,距滄州有一二百裏,隻有新春正月才回來一趟。母親半生艱辛,年老多病,姐姐出嫁後,十三歲的兆中便成了家裏的頂梁柱,盡力掙錢奉養老母。他什麼活兒都幹過了:給富裕農戶放豬放羊,給少爺公子當書童,給郎中當小廝、背藥箱,在作坊製藥,打小工和泥搬磚,行船跑碼頭,當管賬先生,給小孩子當啟蒙塾師,給大戶人家護院,在鏢行當趟子手,當過外傷郎中還給賭場老板當過保鏢,等等。可是,不論幹什麼,不論多忙,總有一件事念念不忘,那就是為父報仇。前年母親病故、姐姐奔喪回來,葬母之後,兆中便把自己的心誌向姐姐說了,姐姐堅決反對,這事也就壓下去了。今年正月裏,兆中去看望姐姐姐夫,名曰拜年,實際上是借些盤纏錢,去河南,實現夙願,刺殺包拯——殺父之仇,不共戴天嘛!
這兩年,姐夫所在鏢局很紅火,收入日豐,拿出幾十兩銀子,毫不費難,可姐姐就是不借。說什麼你要是娶媳婦,蓋房子,我這當姐姐的資助你二三百兩,都是該當的。可你用作盤纏去河南,我反對。接著,便將她對此事的—貫看法,又重複一遍。不過,這次講得詳盡多了。除了敘述包縣令清正廉明、為民做主、除暴安良的幾件事例之外,還講到他們父親不是失手傷人,而是存心將其擊斃。因為父親與那人的小妾有染,一次被其夫撞見,父親跳窗逃走,那人逼問奸夫是誰?將其妾毒打、餓飯,沒幾天便活活折磨死了……
“胡說八道,不準你這般詆毀父親。”
“我講的這些,可不是道聽途說來的……”
“道聽途說,倒還罷了.隻怕你是為了不借給我錢,無中生有,胡編亂造的!”
姐弟翻了臉。翌晨,秦兆中便不辭而別了。
……天近中午,秦兆中走到離青縣縣城還有七八裏的地方,在路邊一家飯館吃飯。旁邊桌上不知為何爭吵起來,三個大漢欺負一名二十多歲的青年。秦兆中本是好心勸解,哪知三言兩語過後,那仨壯漢竟凶相畢露對著他來了!秦兆中說:“要動手,外邊去,這兒太窄。”剛出屋,一名大漢便來抓他,秦兆中沒費多大勁兒便把這頭狗熊摔了個仰巴朝天。第二個撲來,也不是對手。第三個猛地抱住兆中後腰,那兩個也爬起來加入。那青年見此,抄起一隻板凳掄過來……最後,兩名青年硬是把三個大漢打跑了。
這青年名叫張申寶,就是青縣城關人。二人年齡相仿,一路上談得很投機。進了城,張申寶非讓秦兆中在他家盤桓兩天不可。晚飯後,張申寶要兆中一同去賭場玩玩,說:
“本錢不夠我借給你,贏了,你就還;輸了,算我的。”賭場裏有五六個人,張申寶跟他們都很熟,其中一個胖乎乎的小夥子,就是尚青雲。
十五年前,尚世昌攜妻兒來到這個窮地方當知縣,積勞成疾,死在任上。死前叮囑妻子隻一句話:“好生看管兒子,不要讓他鬧事惹禍。”至於讀書上進,考取功名等等,提也沒提。其實,他在世時,對待兒子便抱了這個宗旨。這固然同他公務太忙,無暇督導兒子學業有關,但最根本的原因,是他看出兒子心性愚鈍,資質太差,天生不是“上青雲”的材料。再過幾年娶妻生子,能使香煙不絕,也就別無所求了。可他卻忽視了一條,年輕人精力旺盛,如同滾滾河水一般,你不使他往這邊流,他便往那邊淌,讓他靜止不動,那是不可能的。父親死時,青雲才十四五歲,母親就有點管不住了。架不住他軟磨硬抗,終於給他請了一位武師在家教他習武。開始,青雲興頭兒挺高,沒有兩個月,便漸漸泄勁兒了。原來,習武也得下苦功夫,他哪裏受得住啊!母親去世後,他像是決了堤的洪水,總算衝出來了!肆意地吃喝玩樂起來。不過,那時也隻十八九歲,不過是呼朋喚友、吃酒猜拳、架鷹牽狗、打架鬥毆罷了。從去年秋後才染上了嫖賭,還是處於“雛兒”的階段而已。
秦兆中給賭場老板當過保鏢,對於此道精得很。幾輪下來,他成了最大的贏家;最大的輸家,便是尚青雲了。二十四兩銀子,輸得精光。兆中問申寶:“是不是就到此吧,天已經很晚了。”
“贏了想走可不成,非到天亮不能散。”尚青雲急赤白臉地說:“你們看住他,我去取錢,馬上就回來!”他一路小跑回到家裏,拉開抽屜,裏邊隻有些散碎銀子和銅錢,合在一起不到二兩,這怎麼辦?這幾年來,家產已被折騰得差不多了。黑更半夜,哪裏去借?一狠心,把那隻玉佩翻找出來,揣進懷裏。返回的路上,他心中想:說不定隻憑這玉佩的喜氣就把晦氣衝跑了呢?
那點散碎銀子和銅錢,兩把就光了。尚青雲把玉佩掏出來,說願折合一百兩銀子,誰要?誰都不要,都說玉佩講究成雙成對,單個兒的就不值錢。最後,以七十兩的價碼,折給了秦兆中。玩到天亮,尚青雲手裏隻有一兩多銀子了。秦兆中要走,尚青雲不幹,二人爭吵起來。
“已經天亮了嘛,為什麼還不讓走?”秦兆中語含譏諷:“再來,你還得輸,留下那一兩多銀子吧,省吃儉用,還夠你十天半個月的過活呢!”
“你——”尚青雲一把上去抓那玉佩;秦兆中比他更快,左手將他手臂一撥,右手已抄起玉佩,揣進懷裏:“你敢搶?”
“我,我,我給你立字據,算欠你七十兩銀子,還不成嗎?這個,你不能帶走!”
“誰要你字據?”秦兆中轉身欲走;尚青雲仗恃自己練過半年的把式,猛抓秦兆中肩膀,打算一拉一送,將其摔倒;可他哪裏是對手,幾招過後,便被秦兆中抓住手腕,擰到背後,隻剩下求饒的份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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